明史-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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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更素冠素服从事。先是,帝命孝烈居左,而迁孝洁。既而以孝洁久安,不宜
妄动,罢不行。乃更命孝烈居右,而虚其左以自待。
穆宗母杜氏,三十三年薨。礼部言:“宜用成化中淑妃纪氏丧制。且裕王已
成婚,宜持服主丧,送葬出城。”乃议辍朝五日,裕王遵《孝慈录》斩衰三年。
钦遣大臣题主,开茔掩圹,祠谢后土,并用工部官,送葬仪仗人数皆增于旧。帝
谓非礼之正,令酌考贤妃郑氏例。于是尚书欧阳德等复上仪注,辍朝二日,不鸣
钟鼓。帝服浅淡色衣,奉天门视事,百官浅色衣、乌纱帽、黑角带朝参。命裕王
主馈奠之事,王率妃入宫,素服哭尽哀,四拜视殓。成服后,朝夕哭临三日。后
每日一奠,通前二十七日而止。仍于燕居尽斩衰三年之制。册谥焚黄日,陈祭仪,
裕王诣灵前行礼。丧出玄武门,裕王步送至京城门外,路祭毕,还宫。帝谓焚黄
乃制命,非王可行,仍如常仪。礼部覆奏:“皇妃焚黄仪,传讹已久。皆拜献酒,
跪读祝,乃参用上尊谥之仪,而未思赐谥为制命,其祭文称皇帝遣谕,与上尊谥
不同。今奉旨以常礼从事,当改议赐谥,如赐祭礼。读祝、宣册皆平立不拜。”
报可,著为令。
穆宗皇后李氏,裕邸元妃也,先薨,葬西山。隆庆元年,加谥孝懿皇后,亲
告世宗几筵。御皇极门,遣大臣持节捧册宝诣陵园上之。神宗母皇太后李氏,万
历四十二年崩。帝谕礼部从优具仪,帝衰服行奠祭礼。穆庙皇妃、中宫妃嫔、太
子、诸王、公主以下皆成服。百官诣慈宁宫门外哭临。命妇入宫门哭临。馀俱如
大丧礼。
○兴宗帝后陵寝
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薨,命礼部议丧礼。侍郎张智等议曰:“丧礼,父为
长子服齐衰期年。今皇帝当以日易月,服齐衰十二日,祭毕释之。在内文武官公
署斋宿。翌日,素服入临文华殿,给衰麻服。越三日成服,诣春和门会哭。明日,
素服行奉慰礼。其当祭祀及送葬者,仍衰绖以行。在京,停大小祀事及乐,至复
土日而止。停嫁娶六十日。在外,文武官易服,于公署发哀。次日,成服行礼。
停大小祀事及乐十三日,停嫁娶三十日。”其内外官致祭者,帝令光禄寺供具,
百官惟致哀行礼。建文帝即位,追谥为兴宗孝康皇帝,所荐陵号不传。
元妃常氏,先兴宗薨。太祖素服,辍朝三日。中宫素服哀临,皇太子齐衰。
葬毕,易常服。皇孙斩衰,祭奠则服之。诸王公主服如制。建文初,追谥曰孝康
皇后。永乐初,皆追削。福王立南京,复帝后故号。
○睿宗帝后陵寝
睿宗帝后陵寝在安陆州。世宗入立,追谥曰睿宗献皇帝。葺陵庙,荐号曰显
陵。既而希进之徒屡言献皇帝梓宫宜改葬天寿山。帝不听。嘉靖十七年,帝母蒋
太后崩。礼部言:“岁除日,大行皇太后服制二十七日已满,适遇正旦,请用黑
冠、浅淡服受朝。”疏未下,帝谕大学士夏言:“元旦玄极殿拜天,仍具祭服,
先期一日宜变服否?”礼部请“正旦拜天、受朝,及先一日俱青服,孟春时享,
前三日斋,青服,臣下同之,馀仍孝贞皇太后丧礼例”。不从。于是定议,岁除
日变服玄色吉衣,元旦祭服玄极殿行告祀礼,具翼善冠、黄袍御殿,百官公服致
词,鸣钟鼓、鸣鞭,奏堂上乐。
是时议南北迁祔,久不决。帝亲诣承天。及归,乃定议梓宫南祔。礼部上葬
仪,自常典外,帝复增定太庙辞谒、承天门辞奠、朝阳门遣奠、题主后降神飨神,
及梓宫登舟、升岸等祭。梓宫发引,帝衰服行诸礼如仪。百官步送朝阳门外,奠
献,使行遣奠礼。至通州,题主官复命。神主回京,百官奉迎于门外,帝衰服率
皇后以下哭迎午门内,奉安于几筵殿。梓宫所过河渎江山神祇,俱牲醴致祭。勋
臣青服行礼,梓宫升席殿。先诣睿宗旧陵,奉迁于祾恩殿,复奉梓宫至殿,合
葬于新寝。
○皇妃等丧葬
洪武七年九月,贵妃孙氏薨。无子,太祖命吴王橚主丧事,服慈母服,斩
衰三年。东宫诸王皆服期。由是作《孝慈录》。
永乐中,贵妃王氏薨。辍朝五日,御祭一坛,皇后、皇妃、皇太子各祭一坛,
亲王共祭一坛,公主共祭一坛。七七、百日期、再期,皆祭赠谥册,行焚黄礼。
开茔域,遣官祠后土。发引前期,辞灵祭坛与初丧同,惟增六尚司及内官、内使
各一坛。启奠、祖奠、遣奠各遣祭一坛。发引日,百官送至路祭所,皇亲驸马共
一坛,公侯伯文武共一坛,外命妇共一坛。所过城门祭祀,内门遣内官,外门遣
太常寺官。下葬,遣奠、遣祭一坛。掩圹,遣官祀后土,迎灵轿至享堂,行安神
礼,遣祭一坛。
天顺七年,敬妃刘氏薨。辍朝五日,帝服浅淡黄衣于奉天门视事,百官浅淡
色衣、乌纱帽、黑角带朝参。册文置灵柩前,皇太子以下行三献礼。灵柩前仪仗,
内使女乐二十四人,花幡、雪柳女队子二十人,女将军十一人。自初丧至期年辞
灵,各于常祭外增祭一坛。
弘治十四年,宪庙丽妃章氏发引,辍朝一日。
凡陪葬诸妃,岁时俱享于殿内。其别葬金山诸处者,各遣内官行礼。嘉靖间,
始命并入诸陵,从祭祾恩殿之两旁,以红纸牌书曰“某皇帝第几妃之位”,祭
毕,焚之。后改用木刻名号。嘉靖十三年,谕礼工二部:“世妇、御妻皆用九数。
九妃同一墓,共一享殿,为定制。”
○皇太子及妃丧葬
自洪武中懿文太子后,至成化八年悼恭太子薨,年甫三岁。帝谕礼部,礼宜
从简,王府及文武官俱免进香帛。礼部具仪上。自发丧次日,辍朝三日。帝服翼
善冠、素服,七日而除。又三日,御西角门视朝,不鸣钟鼓,祭用素食。文武群
臣,素服、麻布、绖带、麻鞋、布裹纱帽,诣思善门哭临,一日而除。第四日,
素服朝西角门奉慰。在外王府并文武官,素服举哀,二日而除。
嘉靖二十八年,庄敬太子薨。礼部上丧礼。帝曰:“天子绝期。况十五岁外
方出三殇,朕服非礼,止辍朝十日。百官如制成服,十二日而除。诣停柩所行,
罢诣门哭临。葬遣戚臣行礼。”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皇太子才人王氏薨,命视皇太子妃郭氏例。辍朝五日,
不鸣钟鼓。帝服浅淡色衣,百官青素服、黑角带朝参,皇长孙主馈奠。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洪武二十八年,秦王樉诋薨,诏定丧礼。礼部尚书任亨泰言:“考宋制,
宜辍朝五日。今遇时享,请暂辍一日。皇帝及亲王以下,至郡主及靖江王宫眷服
制,皆与鲁王丧礼同。皇太子服齐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
从之。
定制:亲王丧,辍朝三日。礼部奏遣官掌行丧葬礼,翰林院撰祭文、谥册文、
圹志文,工部造铭旌,遣官造坟,钦天监官卜葬,国子监监生八名报讣各王府。
御祭一,皇太后、皇后、东宫各一,在京文武官各一。自初丧至除服,御祭凡十
三坛,封内文武祭一。其服制,王妃、世子、众子及郡王、郡主,下至宫人,斩
衰三年,封内文武官齐衰三日,哭临五日而除。在城军民素服五日。郡王、众子、
郡君,为兄及伯叔父齐衰期年,郡王妃小功。凡亲王妃丧,御祭一坛,皇太后中
宫、东宫、公主各祭一坛。布政司委官开圹合葬。继妃、次妃祭礼同。其夫人则
止御祭一坛。俱造圹祔葬。郡王丧,辍朝一日。行人司遣掌行丧葬礼,余多与亲
王同,无皇太后、皇后祭。郡王妃与亲王妃同,无公主祭。合葬郡王继妃次妃丧
礼,俱与正妃同。凡世子丧,御祭一,东宫祭一。遇七及百日、下葬、期年、除
服,御祭各一。凡世孙丧礼,如世子,减七七及大祥祭。凡镇国将军,止闻丧、
百日、下葬三祭,奉国将军以下,御祭一。
初,洪武九年五月,晋王妃谢氏薨,命议丧服之制。侍讲学士宋濂等议曰:
“按唐制,皇帝为皇妃等举哀。宋制,皇帝为皇亲举哀。今参酌唐、宋之制,皇
帝及中宫服大功,诸妃皆服小功,南昌皇妃服大功,东宫、公主、亲王等皆服小
功,晋王服齐衰期,靖江王妃小功,王妃服緦麻,辍朝三日。既成服,皇帝素服
入丧次,十五举音。百官奉慰,皇帝出次释服,服常服。”制曰“可”。其后,
王妃丧视此。
正统十三年,定亲王茔地五十亩,房十五间。郡王茔地三十亩,房九间。郡
王子茔地二十亩,房三间,郡主、县主茔地十亩,房三间。天顺二年,礼部奏定,
亲王以下,依文武大臣例。或王、或妃先故者,合造其圹。后葬者,止令所在官
司安葬。继妃则祔葬其旁,同一享堂。
成化八年二月,忻王见治薨。发引日,帝不视朝。及葬,辍朝一日。十三年,
四川按察使彭韶言:“亲王郡王薨逝,皆遣官致祭,使臣络绎,人夫劳扰。自后
惟亲王如旧,其郡王初丧遣官一祭,馀并遣本处官。凡王国母妃之丧,俱遣内官
致祭。今宗妇众多,其地有镇守太监者,宜遣行礼。又王国茔葬,夫妇同穴。初
造之时,遣官监修,开圹合葬,乞止命本处官司。”帝从礼部覆奏,王妃祭礼如
旧,馀依议行。弘治十六年七月,申王祐楷薨。礼部言:“前沂穆王薨,未出府。
申王已出府而未之国,拟依沂穆参以在外亲王例行之。”
王妃葬地载于《会典》者,明初追封寿春等十王及妃,坟在凤阳府西北二十
五里白塔,设祠祭署、陵户。南昌等五王及妃祔葬凤阳皇陵,有司岁时祭祀,皆
与享。怀献世子以下诸王未之国者,多葬于西山,岁时遣内官行礼。
永乐十五年正月,永安公主薨。时初举张灯宴,遂罢之。辍朝四日,赐祭,
命有司治丧葬。二月,太祖第八女福清公主薨,辍朝三日。定制,凡公主丧闻,
辍朝一日。自初丧至大祥,御祭凡十二坛。下葬,辍朝一日。仪视诸王稍杀,丧
制同,惟各官不成服,其未下嫁葬西山者,岁时遣内官行礼。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谒祭陵庙忌辰受蕃国王讣奏仪为王公大臣举哀仪临王公大臣丧仪
中宫为父祖丧仪遣使临吊仪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赐祭葬丧葬之制
碑碣赐谥品官丧礼士庶人丧礼服纪
○谒祭陵庙
洪武元年三月,遣官致祭仁祖陵,二年,加号英陵。礼部尚书崔亮请下太常
行祭告礼。博士孙吾与言:“山陵之制,莫备于汉,初未有祭告之礼。盖庙号、
陵号不同。庙号易大行之号,必上册谥,告之神明,陵号则后嗣王所以识别先后
而已,愿罢英陵祭告。”亮言:“汉光武加先陵曰昌,宋太祖加高、曾、祖、考
陵曰钦、康、定、安。盖尊祖考由尊其陵,尊其制则必以告,礼缘人情,告之是。”
廷议皆是亮。从之。熙祖陵,每岁正旦、清明、中元、冬至及每月朔望,本署
官供祭行礼。又即其地望祭德祖、懿祖二陵。英陵后改称皇陵,多孟冬一祭,俱
署官行礼;朔望,中都留守司官行礼。
八年,诏翰林院议陵寝朔望节序祭祀礼。学士乐韶凤等言:“汉诸庙寝园有
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后汉都洛阳,以关西诸陵久远,但四
时用特牲祀。每西幸,即亲诣。岁正月祀郊庙毕,以次上洛阳诸陵。唐园陵之制,
皇祖以上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腊、社各一祭。皇考陵,朔望
及节祭日进食,又荐新于诸陵。永徽二年,定献陵朔望、冬夏至、伏腊、清明、
社等节,皆上食。开元中,敕献、昭、乾、定、桥、恭六陵,朔望上食,冬至、
寒食各设一祭。宋每岁春秋仲月,遣太常宗正卿朝诸陵。我朝旧仪,每岁元旦、
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冬至日,俱用太牢,遣官致祭。白塔二处,则用少牢,
中官行礼,今拟如旧仪,增夏至日用太牢,其伏腊、社、每月朔望,则用特羊,
祠祭署官行礼。如节与朔望、伏腊、社同日,则用节礼。”从之。
十六年,孝陵殿成,命皇太子以牲醴致祭。清晨陈祭仪毕,皇太子、亲王由
东门入,就殿中拜位,皆四拜。皇太子少前,三上香,奠酒,读祝曰:“园陵始
营,祭享之仪未具。今礼殿既成,奉安神位,谨用祭告。”遂行亚献、终献礼,
皇太子以下皆四拜,执事行礼皆内官。二十六年令,车马过陵,及守陵官民入陵
者,百步外下马,违者以大不敬论。建文初,定孝陵每岁正旦、孟冬、忌辰、圣
节,俱行香,清明、中元、冬至,俱祭祀。勋旧大臣行礼,文武官陪祀。若亲王
之藩,过京师者谒陵。官员以公事至,入城者谒陵,出城者辞陵。国有大事,遣
官祭告。懿文太子陵在孝陵左,四孟、清明、中元、冬至、岁暮及忌辰,凡九祭。
永乐元年,工部以泗州祖陵黑瓦为言。帝命易以黄,如皇陵制。宣宗即位,
遣郑王谒祭孝陵。正统二年谕,天寿山陵寝,剪伐树木者重罪,都察院榜禁,锦
衣卫官校巡视,工部钦天监官环山立界,十年,谒三陵,谕百官具浅色衣服,如
洪武、永乐例。南京司礼太监陈祖圭言:“魏国公徐俌每祭孝陵,皆由红券门
直入,至殿内行礼,僣妄宜改。”俌言:“入由红券门者,所以重祖宗之祭,
尊皇上之命。出由小旁门者,所以守臣下之分。循守故事,几及百年,岂敢擅易。”
下礼部议,言:“长陵及太庙,遣官致祭,所由之门与孝陵事体相同,宜如旧。”
从之。
弘治元年,遣内官监护凤阳皇陵,凡官员以公事经过者俱谒陵。十七年,更
裕陵神座。初,议以孝肃太皇太后祔葬裕陵,已遣官分告诸陵及天寿山后土,而
钦天监以为岁杀在北,方向不利。内官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