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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孟子集注-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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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巨室,世臣大家也。得罪,谓身不正而取怨怒也。麦丘邑人祝齐桓公曰:“愿主君无得罪于群臣百姓。”意盖如此。慕,向也,心悦诚服之谓也。沛然,盛大流行之貌。溢,充满也。盖巨室之心,难以力服,而国人素所取信;今既悦服,则国人皆服,而吾德教之所施,可以无远而不至矣。此亦承上章而言,盖君子不患人心之不服,而患吾身之不修;吾身既修,则人心之难服者先服,而无一人之不服矣。林氏曰:“战国之世,诸侯失德,巨室擅权,为患甚矣。然或者不修其本而遽欲胜之,则未必能胜而适以取祸。故孟子推本而言,惟务修德以服其心。彼既悦服,则吾之德教无所留碍,可以及乎天下矣。裴度所谓韩弘舆疾讨贼,承宗敛手削地,非朝廷之力能制其死命,特以处置得宜,能服其心故尔,正此类也。”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天下无道,小役大,弱役强。斯二者天也。顺天者存,逆天者亡。有道之世,人皆修德,而位必称其德之大小;天下无道,人不修德,则但以力相役而已。天者,理势之当然也。齐景公曰:‘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绝物也。’涕出而女于吴。女,去声。引此以言小役大弱役强之事也。令,出令以使人也。受命,听命于人也。物,犹人也。女,以女与人也。吴,蛮夷之国也。景公羞与为昏而畏其强,故涕泣而以女与之。今也小国师大国而耻受命焉,是犹弟子而耻受命于先师也。言小国不修德以自强,其般乐怠敖,皆若效大国之所为者,而独耻受其教命,不可得也。如耻之,莫若师文王。师文王,大国五年,小国七年,必为政于天下矣。此因其愧耻之心而勉以修德也。文王之政,布在方策,举而行之,所谓师文王也。五年七年,以其所乘之势不同为差。盖天下虽无道,然修德之至,则道自我行,而大国反为吾役矣。程子曰:“五年七年,圣人度其时则可矣。然凡此类,学者皆当思其作为如何,乃有益耳。”诗云:‘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士肤敏,祼将于京。’孔子曰:‘仁不可为众也。夫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祼,音灌。夫,音扶。好,去声。诗大雅文王之篇。孟子引此诗及孔子之言,以言文王之事。丽,数也。十万曰亿。侯,维也。商士,商孙子之臣也。肤,大也。敏,达也。祼,宗庙之祭,以郁鬯之酒灌地而降神也。将,助也。言高之孙子众多,其数不但十万而已。上帝既命周以天下,则凡此商之孙子,皆臣服于周矣。所以然者,以天命不常,归于有德故也。是以商士之肤大而敏达者,皆执祼献之礼,助王祭事于周之京师也。孔子因读此诗,而言有仁者则虽有十万之众,不能当之。故国君好仁,则必无敌于天下也。不可为众,犹所谓难为兄难为弟云尔。今也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是犹执热而不以濯也。诗云:‘谁能执热,逝不以濯?’”耻受命于大国,是欲无敌于天下也;乃师大国而不师文王,是不以仁也。诗大雅桑柔之篇。逝,语辞也。言谁能执持热物,而不以水自濯其手乎?此章言不能自强,则听天所命;修德行仁,则天命在我。

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而利其菑,乐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与言,则何亡国败家之有?菑,与灾同。乐,音洛。安其危利其菑者,不知其为危菑而反以为安利也。所以亡者,谓荒淫暴虐,所以致亡之道也。不仁之人,私欲固蔽,失其本心,故其颠倒错乱至于如此,所以不可告以忠言,而卒至于败亡也。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浪,音郎。沧浪,水名。缨,冠系也。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言水之清浊有以自取之也。圣人声入心通,无非至理,此类可见。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夫,音扶。所谓自取之者。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解见前篇。此章言心存则有以审夫得失之几,不存则无以辨于存亡之着。祸福之来,皆其自取。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恶,去声。民之所欲,皆为致之,如聚敛然。民之所恶,则勿施于民。?錯所謂“人情莫不欲壽,三王生之而不傷;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之而不困;人情莫不欲安,〔一〕三王扶之而不危;人情莫不欲逸,三王节其力而不尽”,此类之谓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走,音奏。圹,广野也。言民之所以归乎此,以其所欲之在乎此也。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鹯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为,去声。驱,与驱同。獭,音闼。爵,与雀同。鹯,诸延反。渊,深水也。獭,食鱼者也。丛,茂林也。鹯,食雀者也。言民之所以去此,以其所欲在彼而所畏在此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好、为、王,皆去声。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王,去声。艾,草名,所以灸者,干久益善。夫病已深而欲求干久之艾,固难卒办,然自今畜之,则犹或可及;不然,则病日益深,死日益迫,而艾终不可得矣。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诗大雅桑柔之篇。淑,善也。载,则也。胥,相也。言今之所为,其何能善,则相引以陷于乱亡而已。〔一〕“情”原作“惰”,据清仿宋大字本改。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暴,犹害也。非,犹毁也。自害其身者,不知礼义之为美而非毁之,虽与之言,必不见信也。自弃其身者,犹知仁义之为美,但弱于怠惰,自谓必不能行,与之有为必不能勉也。程子曰;“人苟以善自治,则无不可移者,虽昏愚之至,皆可渐磨而进也。惟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弃者绝之以不为,虽圣人与居,不能化而入也。此所谓下愚之不移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仁宅已见前篇。义者,宜也,乃天理之当行,无人欲之邪曲,故曰正路。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舍,上声。旷,空也。由,行也。此章言道本固有而人自绝之,是可哀也。此圣贤之深戒,学者所当猛省也。

孟子曰:“道在尔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之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尔、迩,古字通用。易,去声。长,上声。亲长在人为甚迩,亲之长之在人为甚易,而道初不外是也。舍此而他求,则远且难而反失之。但人人各亲其亲、各长其长,则天下自平矣。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获于上,得其上之信任也。诚,实也。反身不诚,反求诸身而其所以为善之心有不实也。不明乎善,不能即事以穷理。无以真知善之所在也。游氏曰:“欲诚其意,先致其知;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学至于诚身,则安往而不致其极哉?以内则顺乎亲,以外则信乎友,以上则可以得君,以下则可以得民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者,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天道之本然也;思诚者,欲此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人道之当然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至,极也。杨氏曰:“动便是验处,若获乎上、信乎友、悦于亲之类是也。”此章述中庸孔子之言,见思诚为修身之本,而明善又为思诚之本。乃子思所闻于曾子,而孟子所受乎子思者,亦與大學相表?,學者宜潛心焉。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辟,去声。作、兴,皆起也。盍,何不也。西伯,即文王也。纣命为西方诸侯之长,得专征伐,故称西伯。太公,姜姓,吕氏,名尚。文王发政,必先鳏寡孤独,庶人之老,皆无冻馁,故伯夷、太公来就其养,非求仕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焉,于虔反。二老,伯夷、太公也。大老,言非常人之老者。天下之父,言齿德皆尊,如众父然。既得其心,则天下之心不能外矣。萧何所谓养民致贤以图天下者,暗与此合,但其意则有公私之辨,学者又不可以不察也。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于天下矣。”七年,以小国而言也。大国五年,在其中矣。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求,孔子弟子冉求。季氏,鲁卿。宰,家臣。赋,犹取也,取民之粟倍于他日也。小子,弟子也。鸣鼓而攻之,声其罪而责之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为,去声。林氏曰:“富其君者,夺民之财耳,而夫子犹恶之。况为土地之故而杀人,使其肝脑涂地,则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其罪之大,虽至于死,犹不足以容之也。”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辟与辟同。善战,如孙膑、吴起之徒。连结诸侯,如苏秦、张仪之类。辟,开垦也。任土地,谓分土授民,使任耕稼之责,如李悝尽地方,商鞅开阡陌之类也。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眸,音牟。了,音了。眊,音耄。良,善也。眸子,目瞳子也。了,明也。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盖人与物接之时,其神在目,故胸中正则神精而明,不正则神散而昏。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焉,于虔反。廋,音搜。廋,匿也。言亦心之所发,故幷此以观,则人之邪正不可匿矣。然言犹可以伪为,眸子则有不容伪者。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恶,平声。惟恐不顺,言恐人之不顺己。声音笑貌,伪为于外也。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与,平声。援,音爰。淳于,姓;髡,名;齐之辩士。授,与也。受,取也。古礼,男女不亲授受,以远别也。援,救之也。权,称锤也,称物轻重而往来以取中者也。权而得中,是乃礼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言今天下大乱,民遭陷溺,亦当从权以援之,不可守先王之正道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言天下溺,惟道可以捄之,非若嫂溺可手援也。今子欲援天下,乃欲使我枉道求合,则先失其所以援之之具矣。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章言直己守道,所以济时;枉道殉人,徒为失己。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不亲教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夷,伤也。教子者,本为爱其子也,继之以怒,则反伤其子矣。父既伤其子,子之心又责其父曰:‘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则是子又伤其父也。古者易子而教之。易子而教,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不失其为教。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责善,朋友之道也。王氏曰:“父有争子,何也?所谓争者,非责善也。当不义则争之而已矣。父之于子也如何?曰,当不义,则亦戒之而已矣。”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事亲孝,则忠可移于君,顺可移于长。身正,则家齐、国治、而天下平。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养,去声。复,扶又反。此承上文事亲言之。曾皙,名点,曾子父也。曾元,曾子子也。曾子养其父,每食必有酒肉。食毕将彻去,必请于父曰:“此余者与谁?”或父问此物尚有余否?必曰“有”。恐亲意更欲与人也。曾元不请所与,虽有言无。其意将以复进于亲,不欲其与人也。此但能养父母之口体而已。曾子则能承顺父母之志,而不忍伤之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言当如曾子之养志,不可如曾元但养口体。程子曰:“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无过分之事也。故事亲若曾子可谓至矣,而孟子止曰可也,岂以曾子之孝为有余哉?”

孟子曰:“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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