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吻冰蓝-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不叫了,呆望着他。我说,没想到你这个人这么坏。
他扔掉烟头,严肃地指出,人都是便便机器,为什么你每天都在造便便都不觉得恶心,用手抓一下就要扯着嗓子拼命尖叫呢?
没想到他能讲出这么让人呕吐的大道理。我又快吐血了,这个家伙一直是处心积虑地对我进行着阴谋报复,因为被大自然陶冶了情操,一段时间以来,我居然对阶级敌人放松了警惕。
我说,既然你讲的这么好,为什么你不自己来弄呢?
他很酷地扬了扬眉,说,因为你的手好看。
我气得跳脚,“你又讲歪理。”
他嘿嘿,“不是歪理,手好看的人做出来的粪车一定有艺术的美感。”
这就是我要与粪共舞的理由?我倒,我不活了,我可不可以长睡不起?
……
我们终于重新做好的全自动、可掌控、便便摄像机。
造粪车这种劳动太快乐,因为我死活不肯独享快乐,所以,这辆崭新的、美丽的、有艺术感的、已经不是太臭的便便车是一位艺术大师――我,和一只披着人皮的狼――方苏共同缔造的。
我们终于又上路了。他在前我在后,我们已经翻上了第一座山峰,沿着横向的山梁向着前面的原始树林进发。
方苏在我前面轻快地走着,山风拂过来了,衣衫向左飘去,林木被风吹的浪般起伏,我们像是翱翔在云里。放飞的心情有多快乐,行山者方苏开始唱歌,很清亮的嗓子,唱着一支我都想不起的老歌。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
他刚开始唱的时候,我在后面大张着嘴做惊恐状,他居然会想到唱这首歌,这首歌老的都快成传说了。但在他唱了几句后,我竟侧耳倾听起来,我们的头上有美好的晴天,周围是清朗的山,他的歌声翻山越岭地传了出去,有声声鸟啼和着歌声在山谷间重叠婉转。
这是一首适合于在山野间放送的歌,在音乐教室里永唱不出飘荡于远山的这份真情与自在。
……
唱完歌我们默默走了一会儿,他突然回头,看着我问,你是不是在阴险地笑?
我说,你怎么知道?
他说,后背发冷。你在笑什么?
我想了想说,嗯,我在想一个场景。
他说,什么场景?
如果现在我在你身后小小的来上一脚,你像个棕子从山上滚落下去,长声尖叫啊―――,依你的嗓子,在这样的山谷里拼命哀号,声音一定很好听,然后,啪,没声音了。你说好笑不好笑?
他脸有点白,伸过手来在我头上狠狠推了一下,坏丫头。停了停又说,从现在起,你去走前面。
……
我们走进落叶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先是有一所小石头房子映入眼帘,上面挂着个牌子,赤朵自然保护区护林队。隐约听到里面有人声。我俩赶快猫腰,全速前进。不要被当成偷猎的才好。我们可不想惹什么麻烦。
山林的边缘居然围着栅栏!也不知道这么一大片地方,这些勤劳的守林员们是怎么围过来的。门口竖着个牌子,赤朵自然保护区。严禁偷猎!
我们不是偷猎,我们只是想偷看。不过依旧是偷,有点怕怕,我俩从栅栏上翻了过去时都是动若狡兔,生怕被人看见。
山林幽暗,不见阳光的地方长满菌类和苔藓,有些地方有一丛一丛的灌木,比起赤朵附近的林子来,保护区里的树木要繁茂和幽深许多。
我们在林子里又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我有点走不动了,这么高的海拨,我觉得自己的心脏渐不能负荷。
我说休息会儿吧。
方苏放下了包,看了看周围的环境,指着一颗大树说,那今天就走到这儿吧,那棵树正好可以放摄像机。
怕被野兽破坏掉,方苏做了很精良的掩饰,我说他多此一举,有便便包围着呢,不会被发现的。方苏根本不听我的,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他忙来忙去的时候,我蹲在地上喘气,有点胸闷。我问方苏,你带我爬山,不是想害死我吧?我的心跳得都快发疯了。
他看了看我,不屑地说,这山没多高啊。刚才来的时候,你看到我们左手的那个山峰没?它叫赤朵峰,那种高度才能被称做为山。
我怎么会看不见?那座山峰像是要插到云里。我叹气,可惜没身体了,不然我一定要爬上去看看。
方苏笑了说,我明天就去爬,领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峰气概。同时,我会代你向群山问好的。
我说,你就在这儿说便宜话吧。我不眼热,我不羡慕,我没听到。
……
方苏终于完成了他手里的工作,他走到我跟前来说:“我做那些掩护不是为了防动物,而是为了防护林员。”他俯下身来看了看我的脸,伸手在我的头上抚了两下:“不过你的脸色是不好,最近药都按时吃了吗?你怎么又廋了呢?”然后在我面前蹲下来,对我说,上来。
他说的药是安完起搏器每日必吃的护命药。看着他的背突然有点不争气地感动。我眼前出现了另一个人,那个好脾气的人啊,只因为我说不想让新买的皮鞋沾上水,就在三月的小雨里背着我上学,我呢,则在他后面为他擎着一把黑色的大伞。伞下他的背那么温暖。
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声音维持着仅有的一点镇定,明知故问,“干嘛?”
他说,我背你下去。
我说,你可真是个坏蛋,上山的时候你不背我,下山才想起来我需要照顾,才来献殷勤啊。
他说,唉,我又不是你老公,我这样做完全是人道主义。你不愿意那就算了。
想想也是。反正我也走不动了,不过他这人说话特讨厌的,提什么权昕。我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然后才搂着他的脖子趴到他背上去了。
屁股被踢,他嘀咕了一声,似乎是骂娘。我拧着他的耳朵,说,不许说脏话。现在,马儿呀,你快些跑吧。驾驾!!骑大马喽~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的愤慨像一座火山,“请问贵庚?”
我估计他已经快被我气炸了,下山的路上,无论是在行走中,还是在休息时,我快乐的像老鼠,而他却低着头再也没说话。
……
第二天,方苏没有实践要去爬赤朵峰的诺言。从妖怪出没的树林出来后,我俩都腿疼的好几天走路都得小心翼翼。平时太缺乏锻炼。
星期天的时候,小张老师独自去了我们说的地点,取回了摄像机,上面什么也没录到。他在那里做了一个记号,我们往摄像机里装了新电池,又一次地上了山。
我的全部乐趣都交给了大山,我从里面渐渐发掘出了快乐。
我悄然隐藏在赤朵的光阴里,时间从心头平平展展的流去。没有皱褶,没有涟漪,我像是从浩瀚沙漠里来到了绿洲,对于过去,除了忘记还是忘记。
这里是现代的桃花园,流连于此,我睡着了,又或者我终于醒来了,那些梦或者现实,都从我的手心沙般流去。我甚至忘记了身边那个叫方苏的男人,仿佛他不是那个我以前认识的人,我们都已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又或者是神。
在大山的怀抱里,我们丢弃并遗忘了自己凄惨的命运,在青春能量的鼓动下,又开始打闹嬉戏。
……
方苏终于背着大号的双肩背包去爬赤朵峰了。过了一天他才回来,站在我面前虽然面容疲惫,但眼睛却是神采奕奕,仅是一天,我眼中的他似乎被山的气质感染的黑瘦、健壮而挺拔了,他往我手里塞了一大捧细细香,说,方小篆,我从没见过那么美的日出,那么辽阔的天地……他在我面前转着圈,苦于找不到形容词,到最后只是一个劲儿地说,太美了,太美了。
我有点气恼,你这样说是故意要让我羡慕对不对?
他摇头,不是。是我的由感而发。方小篆……
他突然叫我。
什么?
你……
什么,说话别吞吞吐吐的。
站在山峰上的时候,你知道我想什么吗?
什么?
我当时就想……如果,如果站在这里的是我们两个人多好。
从赤朵峰回来的方苏不再是方苏了,他冲动而兴致盎然,他的身子几乎在颤栗,他的眼睛深邃、热烈而亲切,我被他的眼光看得发窘,慌乱地去捋头发,想说些什么,却变得拙嘴笨腮,干笑两声,说了一句很无聊的话,嘿嘿,你撒谎。
他长长的眼睛过火般盯着我,突然伸出手抱住我的头贴在他的胸膛上,我听见他的心怦怦跳着,他说,是不是说谎,你听,你听。
他温暖的手掌按着我的肩,我的身体靠在他宽阔的胸膛,我和他的身体之间,细细香正绽放芬芳,集结在一起的气味清爽悠然,他的怀也清爽温暖的像一个天堂,那感觉和权昕的别无二致。刹那间,我几乎滋长出了一丝依恋,这多么不可思议。
最初的颤抖后,我紧张地推开了他,我们尴尬地默立了一会儿,我转身跑了。我想起了很多事,对他的感觉,似乎是亲昵的,又似乎是遥远的,我很幸福,但同时又很悲怆,我像天边的清冷月亮,一边冷的凝结着冰霜,另一边却又徘徊洒落一地美丽而骄傲的青春梦想。真想大哭一场。
第二天因为莫名的拘束,我没去找方苏,却在小学校里碰到了他,他恢复了以前微冷而嘲讽的模样,站在学校门前的空地上指点江山,说那里应该树根旗杆,挂面国旗,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朝阳初升的时候,应该举行神圣的升旗仪式,以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张明老师跟在他身后不停地点头。
看见我来,他对张明说,你有没有觉得方小姐经常早上不洗脸……
哇?
……
云蒸霞蔚的山谷里自在逍遥,我们过着只羡慕“神仙”不羡“鸳”的生活。曾经无数次上山,不停地更换摄像机安放的地点,一步一步地,对妖怪的搜索范围向老林的深处扩展。
我们的拍到了很多动物,猴子,小鹿,甚至还有一只凶猛地山猫。可是没有出现方苏嘴里的妖怪,我甚至开始怀疑这里根本就没什么稀罕的动物。
但是一个月后的一天,当我们又把便便摄像机取回来时,令人惊喜的画面出出现了。摄像机抓拍到了一种东西,有点像羊,又有点像鹿,头上有揖棕红色的长毛,冲天而去,小脸是黄的,身子却是黑的,就像是给梧桐树嫁接了个垂柳冠,十分不相称,尾巴扁扁的,居然还镶着白边。就凭它头上那撮妖毛,我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一个妖。
这个小东西显然对我们的便便摄像机好奇有加,对着它又嗅又咬,连踢带踏。方苏说,这小妖精有失心疯。
他的话让我大笑,我说,那就叫它阿疯好啦。
方苏说只能叫小阿疯,跟你比起来它的疯狂程度还有待提高。
我对他嘲讽地笑笑。
他立即明白我笑容的意思,摇着头问我:“你的意思是说,我最疯狂?”
我说,你可真聪明。
我们在对对方的嘲讽和指责中找寻到了超乎寻常的快乐。
……
晚上张明下课,我把他叫到方苏的屋里看妖怪小阿疯,张明说,那我们要开始下一步的计划了,守株待麂。
……
山林的夜雨与都市的不同,悠闲而细腻的。一夜雨过,天空被漂洗的几近透明,我们探险队一行三人又背起包包上山了,我们打算在草丛里做一整天的埋伏,我有一种预感,今天我们一定能亲眼看到小阿疯。
山野里弥漫着清新的空气,潮湿的树林散发着芬芳,我们周围无数朝气蓬勃的青春精灵环绕飞舞,我看见了久违的生机,又开始相信人生的美丽。
我们在一丛灌木后掩藏起来,由摄像机传递回来的信息,我们分析出小阿疯最喜欢在这片灌木丛前的草地上活动。为了不被那个小东西嗅到,我们没敢用任何的化妆品,包括洗脸也只是用清水拍了拍,连洗面脸都没有用。
埋伏好后,我们就一人拿着一个望远镜,调整焦距寻找小阿疯的踪影。
一个小时以后,我的眼睛受不了了,一望无际的绿也有让人疲惫的时候,我从衣兜里摸出一块巧克力,慢慢往嘴里送着。
突然,方苏的手就伸过来了,拍打着我的肩,同时轻声呼着,快看快看。
我抛掉才咬了一口的巧克力,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向前看,不远处的树林里晃动着一小团火,高一下,低一下地在山林里来回动着。
我赶紧抓住望远镜,透过镜头,看清楚了,那火焰,是小阿疯的那可爱的头发呢。这个小家伙今天心情不错,出来觅食前居然做了发型。
过了一会儿,它终于从树林中走了出来,慢慢往草地上走着,边走边嗅,我丢掉望远镜,凝神屏气地向它观望。小阿疯是胆小害羞的。从它吃草的动作就能看出来,它的大眼睛闪闪发光,警惕地盯着四周,慢慢弯下头去咬一口草叶,一边吃着又一边狐疑地扬起长相罕异的头,只要听到树叶的沙沙声,它就会竖起耳朵倾听,我毫不怀疑一旦有什么动静,它会拔腿飞奔。
我可是第一次近距离地见到野生动物呢,而且又是稀少而怪异的,可以与我媲美的小家伙,眼前的景象对我有难以言述的魅力,我完全沉醉了,小阿疯忽然抬头叫了一声,我似乎在它的叫声里听到我的心,那里面是渴望解放的欲望,是对生命永不淡去的祝福。
我不知道为什么哭了,在眼泪里,我的青春做了一次神圣而富有诱惑的瞬间品赏。
这就是让我叹服的神秘的自然魅力。
……
“有偷猎的。”
我完全沉浸之际,张明趴过来在我耳边轻声说了一句。
在哪儿?
喏,左前方,树林里,有个光点,你仔细看。
我又举起望远镜,雨后白金般的阳光照在对面树林中,一个亮点正反射着七色的光线。
是偷猎的?也可能是护林队啊。
不会。你什么时候见护林队长时间埋伏的?他们都是来回巡逻,不会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呆着不动的。
嗯。那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吓跑小阿疯。
张明说着就摸起一块石头,冲着小阿疯咻地丢了出去。
正好落在小阿疯的蹄子旁边,小东西愣了一下,猛地抬起头,然后转身就跑,可惜它跑的方向……是冲树林去的。
我们好心做错事,把小阿疯赶进了偷猎者的圈套。
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发生,一时间不知所措。身边的方苏决定做的要快的多,他已经站起来了,飞速地冲着树林跑,同时大声喊着,小疯,别往林子跑。
我只是眨了眨眼。
流星,烟火,阳光,箭,还有倒下去的……
几乎是麻木地从灌木丛里跳了出去,我在往前撞。
枪响的时候,奔跑中的小阿疯一个急停,突然右闪,往山下冲去了,很快就不见了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