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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众生之门-第3部分

小说: 众生之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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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村口,找到了索米大叔,向他说明我要去雷亚城后,索米大叔就爽快的套上牛车,带着我向村外驶去。
    场景转换后,我的眼前就出现了雷亚城外面高大的城墙,在远处隐隐浮现。
    到了城墙后,找来找去,就是没有发现城门,只看见两个卫兵守侯着一个传送门。
    我纳闷了,问卫兵:“大哥,城门在哪儿啊?”
    “要入城吗?请交10金币。”那个卫兵说道。
    汗,10金币,简直是打抢嘛,10金币可以使乡下普通人家用三年了。(这个世界里10铜币=1银币,10银币=1金币,10金币=1白金币。)
    这下惨了,刚才打怪的时候,怪都没搜索,身上一个钱币都没。我连忙翻开背包,将身上的怪的尸体用“搜索”技能翻了个遍,结果发现了一大堆的魔晶核和一些乱七八糟的装备,每个动物尸体搜出1到3个铜币不等,每个史莱姆身上2到5个钱币,将近三百个尸体搜出来的钱币加起来才5个金币,加3个银币和若干铜币。
    完了,白跑了,这儿连个做买卖的NPC都没有,城又进不去,而想问人借些钱吧,又看来我最快到10级来这儿的,路上一个玩家都没有。
    正在我干着急的时候,远处慢慢跑来一个人影,我高兴极了,连忙跑过去:
    “大哥,朋友,帮帮忙吧,借点进城的钱。”
    等我跑近一看,原来是个NPC,头上顶着他的名字,叫行脚商。
    “哦,商人也行,那就卖东西吧。”我想。
    “你好。”我向他问候,“我要卖东西。”
    “你好。”那个NPC回答了我,“我是游走四方的行脚商,我以高价收购各种魔兽晶核和动物的毛皮。”
    “哦,太好了。”我狂喜。
    “我要卖魔兽晶核。”我把所有的魔兽晶核都丢给他,一共是一百一十九个,(每个魔兽并不一定都能搜出魔兽晶核,但大部分可以。)
    “恩,好的,一百一十九个1级魔兽晶核,一共是一百一十九枚金币。”行脚商给了我119枚金币。
    哈哈,有钱了。
    啊,对了,毛皮,还有毛皮,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时行脚商仿佛看出了我的困惑,说道:“动物的毛皮可以去屠夫那儿学习屠宰技术,从毛皮商人那儿学习毛皮处理技术。”
    紧接着又仿佛自言自语的说:“我只在一个地方停留四个小时,因为我要周游整个世界。”
    然后就看见他继续向城里走去,直接走进了传送门。
    我一见,连忙付了10金币,也走进了传送门。
    一阵白光闪后,我发现我已经进入了城墙里面,因为有了目标,所以我毫不迟疑,很快就找到了在城入口附近的屠夫和皮毛商人,学到了屠宰和皮毛处理。
    我一边手忙不停的处理动物的骨肉,然后将分离出来的皮毛加工处理,一边紧紧的跟在那个慢慢闲逛的行脚商后面,路上偶遇了鉴定商人还不忘将几样需要鉴定的装备鉴定了一下。
    原来那只史莱姆王掉出来的戒指是个空间储物戒指,有了它,我存放动物尸体和毛皮的材料空间就能多放一倍的东西,达到512个。而这个戒指只要放在包袱里,就能起到作用。而那把长剑,叫“史莱姆之剑”,是个特殊物品,看来以后还有什么隐藏剧情吧?不过可以装备,攻击是13~18,攻击延迟是24,攻击比新手村能买到的铁剑攻击还高一些,而且还附加木系酸性攻击5,当我把“泡泡”附加上去的时候,附加的木系酸性攻击达到了12,而不是8,原来,同属性的召唤兽加上去有效果加成的,不过,本来就是泡泡身上掉出来的嘛,呵呵。
    其他一些都是普通的装备,我挑了一套青铜装备装在身上,将其他的都卖了,得了二十来个金币。而那些换下来的新手装备,我拿下来一件,丢一件。垃圾嘛,谁要?1个铜币一件的,卖卖都嫌麻烦。
    当我将身上所有动物的肉和毛皮分离后,按劣质毛皮、中等毛皮和优质毛皮分批卖给了行脚商。劣质毛皮共98个,得了98个金币,中等毛皮13个,得了39个金币,优质毛皮5个,得了40个金币。
    现在我身上有了原来的5个金币,加上卖魔兽晶核的119个,去掉进城的10个,加上这些和卖装备的20个金币,一共有了301个金币。
    发了,呵呵,我陶醉在钱堆里。突然,灵机一动,普通的毛皮和晶核卖到店里,晶核才2个银币,劣质毛皮才1个银币,中等的5个银币,优质的也才2个金币。
    嘿嘿,明白了吧。
    心动不如行动,我马上向传送点跑去。
    几分钟后,我出现在了新手村村口,开始使用区域喊叫:
    “收啦收啦,收购各种毛皮和晶核,晶核5银币,毛皮劣质3银币,中等1金币,优质3金币!村口牛棚!”
    有这好事?呼啦啦,一大群玩家向我涌来。
    很快,我口袋里只剩下了10金币了,我来了个漂亮的转身,向索米大叔说了句:
    “出发,雷亚城。”
    马上,牛车载着我向城里忽悠而去。
    我想,肯定还有许多玩家也想和我一起去,但是,没有10级,没有经过村长大爷的同意,他们是出不来地。而我,到了11级,也别想来新手村了。
    很快,到了城里,找到行脚商,马上身上变成了七百多金币,然后又回奔新手村。
    四个小时后,那个行脚商不见了,而我,也赚到了一万五千多金币,拿到银行,换成了最高级的白金币,是一千五百多白金币。
第六章 试练之窟
    钱赚够一千五百多白金币,折合金币一万五千多以后,我在雷亚城的买卖魔法卷轴的店里找到了村长的侄子雷恩,发现已经有很多玩家站在他身边了,原来这段时间里,已经有不少玩家已经练到了10级,准备去试练之窟去做下一个任务了。
    我没急着和雷恩说话,而先在NPC那儿买了不少即用即发的魔法卷轴,不过可惜,由于现在还没有高等级的法师型玩家出现,所以没有玩家将他自己练成的高等级魔法卷轴卖到店里来,所以都是些低级的魔法卷轴,最高才三阶魔法,一二阶的比如魔法飞弹、火球术、酸液喷射、闪电术、冰箭、风刃、落石等等,一阶的魔法卷轴一到三个金币不等,二阶的五到十个金币不等,我各买了二十个,还买了些三阶魔法卷轴和辅助治疗的魔法卷轴,总共花去了五千多个金币。
    这个游戏的魔法分为:火、水、土、风、电、木、光、暗八种类型,听说还有这八种之外的精神魔法和空间魔法,不过后两种魔法只有某些有魔法学校的城市的玩家进入魔法学校学习才能学到。在这个游戏里,水和火魔法属性相克,土和风魔法属性相克,电和木魔法属性相克,光和暗魔法属性相克。而且电和木属性魔法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学习的,只有在精通了水和土魔法后,用水和土的魔法相互结合,才能产生木属性魔法,精通了火和风魔法后,产生了电属性魔法。光魔法只能在10级以后加入当地的神殿,成为牧师或者圣骑士后,才能学习,暗魔法则只有在某些怪兽身上学到了。而学了光和暗后,就不能学习和使用其他六种属性的魔法。
    由于我现在的智力不够高,学习不了太多的魔法,再加上魔法卷轴店里只有二十级以前的三阶以内魔法可学,我思前想后,终于决定了先学习土类魔法,因为我这个人不喜争斗,虽然土系魔法以防御见长,但是现在即使练级,我已经有了这么多的魔法卷轴,也不怕攻击力不够。
    我买了本10级就能学的落石和土之防御,15级才能学的土之束缚。土之束缚能将敌人固定在原地,对土魔法师来说,是个不错的魔法,因为用它对付肉搏类的敌人,至少打不过能跑。
    我学了落石和土之防御后,发现属性栏里出现了新的能力:魔控力和魔法压缩率。而且每个魔法的下面,都有个名为魔控力和一个名为魔法压缩率的滑杆,可以用来调节魔法的控制程度。
    接着我又屁颠屁颠的跑到城里的武士馆,向馆里的武士学了剑术里的二连刺和回身斩,而属性栏里又出现两个技能:力量控制和速度控制。二连刺和回身斩下面也都出现了力量控制和速度控制的滑杆。
    又买了本15级学的X斩技能书,然后又跑回到了雷恩那儿,发现原来拥挤在那儿的十来个人都不见了,只省下一个扛着双手剑的人在那儿喊着:“来人哪,救命呀!我要去试练啊!”
    “你好,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问道。
    “啊哈,兄台,你来得太好了,这个该死的雷恩说,试练之窟是测试勇气和友情的地方,需要两个人组队以上才准去啊。”那个剑士说。
    我仔细看了看他,他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头发的发型给他换成了一个非常酷的飞机头造型,身上穿着一套标准的剑士青铜装备,肩膀上抗着一把大剑,看那剑流光异彩,看来必不是凡品。
    他看我注意着他的剑,嘿嘿一笑,说道:“我这把剑不错的哦,那可是我冒死杀了一群史莱姆后爆出来的,攻击一级棒,还另外加10点的攻击。”
    我看他开始说得眉飞色舞,说话越来越快,怕他罗嗦,连忙向他提出了组队请求。
    组队后,我和他向雷恩说话,又被罗嗦了几句后,就向城里的魔法塔出发了,我们要从那儿,乘坐魔法飞艇到试练之窟去。
    我们爬上魔法飞艇,飞艇很快就起飞了。
    在空中,我们边欣赏着下面的美景,边聊了起来。
    “荆棘骑士,你是什么职业的?”从组队列表里,我知道他叫荆棘骑士。
    “我已经入了神殿了,成为一名神圣的圣骑士了。”他昂首挺胸,自豪的说道。
    “少爷,你呢?”他又问道。
    “我……”
    我刚要回答,他又说了:“嘿,我说,你的名字怎么这么别扭啊?叫你的名字,感觉我好象是你的书童似的。”
    “啊……哦”我一楞,张大了嘴巴,不知说什么话好。
    “哈哈哈哈,没关系,我不介意,玩游戏嘛,每个人都有起名字的自由。”他大笑道。
    看他如此爽朗,我也不由的和他一起笑起来。
    “呵呵,我是想当魔法师的。”我说。
    “当魔法师?”他问我,“在这个游戏里不是想当魔法师就能当的,你的天赋属性是什么?”
    “呃,是智力吧。”我说了个谎。
    “哦,我是三种属性的,很罕见的哦,一个力量,一个体质,一个智力,嘿嘿,我可是天生当圣骑士的料啊。”他得意的说道。
    “哦,真不错啊,一般人都只有一个属性呢,最多二个啊。”我假装羡慕的说道。
    “哈哈,以后就跟我混好了,我罩你。”他拍着我的肩膀。
    “那当然,有你这位天才在,我不靠你靠谁呢?大哥。”
    一声大哥,叫得他心里舒舒服服的,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好好好,老弟。”他大力的拍着我的肩膀,“你这个朋友我交了,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让我们一起闯荡这个世界。”
    “好,那就让我一起努力吧。”我向他伸出了手。
    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天空中洋溢着我们的笑声。飞艇飞翔在美丽温和的大地上空,将我们带向那不可知的未来。
    飞艇在天上飞了整整将近一个小时,终于停在了一座死火山的山腰的空地上。
    显然,我们不是第一批到的玩家,从正在起降的飞艇和还在空中飞的飞艇看,已经有挺多玩家已经和正在进入试练之窟了。由于试练之窟是北方几座城市特有的,所以来这儿的都是北方的一些城市的玩家。虽然这些城市以后必定会成为敌人,相互争夺和撕杀。但还好并不是说,一个玩家只能呆在一个城市,因为玩家始终可以脱离一个城市,加入另一个城市的户籍的。所以并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我和荆棘骑士跳下飞艇,和门口的NPC说过话以后,就进入了试练之窟。
第七章 战斗
    我和荆棘骑士进入试练之窟后,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一拐弯,迎面扑来的是滚滚的红色热浪,这是一个广大的空间,地下满是岩浆,一些大大小小的石梁纵横交错的架立在这些岩浆之上,也有一些比较开阔的空地,已经有不少玩家在上面战斗了。我往洞深处往去,竟然望不到头。
    在我们面前的一唯一通道石梁上,已经有三个玩家在试图清除道路了,两个战士,一个是火魔法师,他们正在和挡路的几个怪物战斗着,一只是全身火红飞在半空的大蝙蝠,口中不断的吐着小火球攻击他们,还有一只是地火岩兽,好象食蚁兽的样子,不过,口中吐出的不是石头,而是火,好象是三阶的火焰喷射吧。
    “天啦,这儿的怪物怎么这么厉害?都会魔法的?”我叫道。
    “呵呵,大概刚才和雷恩说话的时候你没注意看,这儿分为:火、地、风、水四个区,里面的怪物大都是魔法属性怪物,这儿是一开始的火区啦。而这儿的怪物会什么,你打倒它就有可能学习到它的魔法哦。”
    “哦,可惜我是土系的,这儿不适合我。”我说。
    “那我们等他们把怪清理掉,跟在他们后面走过去吧。”荆棘骑士道。
    试练之窟的怪物果然强悍,这三个玩家估计也是10级就匆匆赶过来的,一没什么有效的攻击魔法,第二他们的配合好象也不怎么样,在两个怪物的攻击下,场面不大好控制。正在这时,路上又刷新出了一只火蝙蝠,并向他们俯冲下来。冲他们中有人一见,已经“啊“的一声惊叫了起来。
    我连忙问到:“要我们帮忙吗?”
    “要啊要啊,快。”他们中的一个主攻的拿着斧头的战士连忙叫到。
    “荆棘,我们上。”我叫道。
    荆棘骑士抡起手中的双手剑,向那只新刷新出来的火蝙蝠冲去。他直接一个冲撞将火蝙蝠打晕,在空中转圈乱飞,
    “泡泡,附武。”我大叫一声,让泡泡附身在我的“史莱姆之剑”上。我将二连刺的力量调到最低,速度调到最高,对着乱飞的蝙蝠一阵乱刺。如果我的武器是普通的武器,这样刺到蝙蝠只会才几点血,但我的武器比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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