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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魔兽世界之爱的史诗任务-第31部分

小说: 魔兽世界之爱的史诗任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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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准备了一份报告呈递给国王陛下。当我听说了你最近的事迹之后,我认为你是递送这份报告的最佳人选。别担心,国王陛下一定会嘉奖你的。
  你的觐见已经被列入了陛下的日程表,所以你最好快点到暴风要塞里去等待召见。”
  非常明显,阿历克斯顿这么急于帮冒险家们邀功,也为自己邀功。他是多么急于要划分他和范克利夫以及迪菲亚兄弟会的界线啊!
  “范克利夫为什么要在死之前留下一封信呢?你说那封信上写了什么?”朵儿问该影。
  “也许是鼓动阿历克斯顿参加他的计划吧!”该影回答到。
  “那么说是阿历克斯顿是背叛了范克利夫了,其实不能说是背叛,毕竟大家的阵营不同。范克利夫宁愿放弃他心血杰作暴风城,也不愿意与狡猾坠落的贵族为伍。而阿历克斯顿则是选择了暴风城。”
  朵儿想了想,又说:“或许那封信是范克利夫为自己失败后留的一手,他把信放在自己身上,这样自己一旦死在冒险家手中,这封信就会落在我们这种冒险家的手中,等我们把信交给阿历克斯顿,就势必会交待出他收卖的两个贵族。
  也许莱科瓦尔公爵就是拖欠石匠会酬劳和镇压暴动的主谋,范克利夫用钱收卖他就为了炸暴风城,万一自己死于非命计划断了,就出卖这两个贵族。也算是死也报了当年的一箭之仇了!你看他收卖的那两个人,尤其是那个公爵,就是一个色鬼加笨蛋。”
  “听你这么说,就是范克利夫早就预言自己死于非命了。”
  “像他这种选择了黑道的人,一定知道这其中的风险的。为自己的后事做好装备了。”朵儿说,“唉,范克利夫其实是个才子,暴风城是他的杰作,死亡矿井也是。他竟然打算用自己的一个杰作毁掉另一个杰作,真是一个疯子!但就他和阿历克斯顿,我觉得后者才是讨厌!”
  “只能说范克利夫只是一个时运不济的草莽英雄而已啊!”该影感叹到。“这样的才子和这样疯狂的性情,真是可惜了。”
  “我现在突然觉得范克利夫很有魅力啊!他变成强盗头子,只不过是不想虚伪地活而已,只是不服气而已。”朵儿一边跑向暴风要塞,一边说。“反正他死了也会复活的!范克利夫是打不死的!”
  “可惜我们不能把他从死亡矿井里接出来,把他带把安全的地方去。”该影也开始YY了。
  “就是,让他练练级,长成问问级。然后他就开着他的炮舰来炸暴风城,天啊,场面一定很热闹!”朵儿兴高采烈了说。
  这话遭到了该影的反对:“你疯了,生命可以复活,但一座城市可不能复活!我喜欢暴风城,里面多漂亮。”
  朵儿耸耸肩膀说:“我只是幻想一下而已!我现在心情倒向了范克利夫。暴风城可是出自他的手啊!我猜他要是开炮舰到了城门口,估计看着也下不了手。然后他就逼那些贵族投降,统统赶出暴风城。再然后,范克利夫就当暴风城的新国王,多好啊!”
  “而你朵儿,就成了暴风城皇后,是不是?”该影戏谑到。
  “我才不要,暴风城皇后就成了NPC,NPC最傻了,给人扇了耳光都不知道,天天只能说几句同样的话,还整天老站在那儿,不能睡觉,不能吃东西。多累啊!”
  朵儿说完,突然冲该影大叫了一声说:“等我们六十级后,一定去横扫死亡矿井。天使哭了拿到的那件红色上衣好漂亮,我也要一件!”
  该影一笑说:“等六十级再说吧,也许到时候你就看不上了。”
  “看不上,我也要有一件。就是为了心愿。”朵儿坚决的说。
  听阿历克斯顿说得那么起劲,好像被国王接见是一件多轰轰烈烈的事情,其实不然。暴风城的小国王根本没有处政的能力,看见他们闭口不提迪菲亚兄弟会灭亡的事情,而又是非常令人心酸地一再问起他的爸爸去哪儿了。
  站在他后身的公爵夫人则替代国王嘉奖了他们,只有几十个银币和三千经验值,简单地说了两句感谢的话。然后这个女人就恢复了冷冰冰的态度。
  暴风城的贵族们还真是傲慢无礼啊!朵儿于在暴风要塞挨个儿地扇这些贵族的耳光,除了小国王外,无一幸免,有的还被她吐了口水。
  NPC对此毫无反应,但富于自娱自乐的朵儿觉得自己羞辱到他们了,心情好好地拉着该影离开暴风要塞了。
    外一篇 外一篇 狼人之恋
     更新时间:2009…5…29 17:43:12 本章字数:2013
  (以斯温复仇系列任务中的NPC基特斯和期温的妻子为主角,联系月神镰刀下落之迷,故此YY了一篇故事。)
  第二天,朵儿一早睡来,果然在血鸦旅馆的邮箱里收到了哥本拉的书,名字叫《狼人之恋》。她心想:这家伙手还真快,一个夜上就写出来了。哥本拉还真是强人啊!于是她站在邮箱前面本着肃然起敬的态度看起了哥本拉的这篇大作。
  《狼人之恋》
  (一)
  斯温的农场就在前面了!
  虽然还没有看到她的身影,但基特斯的眼眶还是湿润了!他从奥特兰克山脉风尘仆仆地来到了暮色森林,一路坎坷,历尽艰辛,总算是找到斯温农场,找到了她的下落。
  她现在已经是这个叫做斯温约根的人的妻子了,是这个大农场的女主人了。一切还是那么不可能。
  “那又怎么样?我起码可以看见她了,她的身影,她的头发,她的笑声,对我而言,是多么地珍贵啊!”基斯特对自己一遍又一遍地说。
  天色有些晚了,农场的小屋里亮起了灯。斯温的妻子那篷松的头发,颀长的脖子,纤长的手臂便被灯光拉在了窗户上。随后她走出了屋子,把不知道怎么跑进屋子里的一只大狗赶了出来,她一边用手推它一边说:“听话了,你应该在外面的狗屋里睡,你要看护农场,你不应该睡在屋里。”那只大狗非常不情愿地被推出了门口。
  她张着头望了望门外这片已经陷在黑暗当中的树林,并没有发现在一颗树后藏着的基特斯,她随手理了理头发,便关上门,进屋里去了。
  基特斯心底里痛苦又甜蜜地喊了起来:“是她,就是她!我的小月光百合花。她现在已经不是个女孩了,而是一个**。但她依然是美丽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终于还是见着她了。”
  他的思绪不由得落入了离奇而浪漫的回忆中,他已经落入这段回忆里有一万次了吧,只是因为回忆的女主角可是她啊!
  (二)
  基特斯第一次看到她,是在银松森林里。当时基特斯到南海镇附近闲逛,在一个林地里被辛迪加强盗追杀,一路逃,误逃到了银松森林里面。
  银松森林里充满了腐烂的气息,但对于基特斯这样一个喜欢到处旅游看风景的人来说,这片新鲜的景色还是令他觉得高兴。
  他沿着森林中的小径,不经意走到密林深处的一个帐篷旁边。这个帐篷前点着火堆,他突然惊讶地发现了帐篷里坐着一个非常漂亮的人类姑娘。
  看样子她只有十几岁,金色的长发似乎是被银松森林里的露水打湿了,呈缕状搭在那形状秀美的脑袋上。她半垂着眼皮,脸色苍白,眼睛里盯着帐篷前而的火堆,似乎在深思什么。
  她是谁?怎么会自己一个人呆在银松森林里?基特斯奇怪地问着自己。
  基特斯走前去问她上述的问题。当他轻手轻脚地走到帐篷后面里面时,还没来得及靠近她,就感觉到了一股巨大的寒意从后面朝他盖了过来。
  他一扭头,发现约有二十只狼人静静地站在他背后,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们全是白牙森森地盯着他。
  基特斯脑海里闪过一行字:”狼人是吃人肉的,这下子完蛋了!”
  正在这危急的时候,那个人类姑娘突然冲了出来,冲着狼人喊了一堆听起非常古怪的话,那种咬字和腔调,根本无从判断是哪个种族哪个地区的,基特斯一个字也听不明白,但几十头狼人发着不情愿的咝咝声,各自散去了。
  人类姑娘看到狼人退去了,转过身来朝基特斯大喊:”你怎么会在这里的,快离开银松森林,回人类的地方去!”
  她在说人类的语言!她就是一个正常的人类!基特斯一阵激动,他没有回答她,而是反问道:”你一个姑娘,怎么会一个人呆在这个地方的?”
  “我是不小心来到这里的,我家本在暮色森林。”人类姑娘一边说,一边着急地望着远处那堆并没有消失在视线中的狼人。”我父亲要强迫我嫁给斯温,我不愿意跟他吵了架,我赌气出走不知道怎么就来到这里了。”
  “那你为什么要呆着狼人的帐篷里?难道这里比你家那边还好吗?”基特斯问。
  姑娘眼泪刷地下来了,她抽泣着说:”我早就后悔了,可是狼人把我关在这里,不让我走。它们也没有伤害我,我正在找办法逃回家。早知道会这样,我宁原嫁给斯温那个木头人,也不愿意呆在这鬼地方。”
  “那你现在跟我一起离开这里吧!”
  “不!”姑娘摇着头,眼睛朝那堆狼人瞄了一眼,说:”它们不会让我走的,我要是跟着你一起逃,它们就会扑上来。到时候我和你性命都难保。”
  看着基特斯犹豫的模样,姑娘又说:”你放心,我已经想到逃出去的计划了。我打算过几天晚上就实行。你快走吧!我要回到帐篷里去了。我会回到暮色林林的,一定会的,你快走吧!”
  基特斯于是逃出了银松森林,惊谎当中,他发现自己忘记了问她,狼人为什么要把她扣在银松森林里的问题,顿时心生后悔。不过他又想:没关系的,我会再遇见她的,因为我会想方设法找到她的。
  他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再找到她,原因很简单,他脑海里全是这个姑娘美丽的脸容,他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爱上她了。
    外一篇 外一篇 狼人之恋2
     更新时间:2009…5…29 17:43:13 本章字数:4164
  (三)
  花费了足足两年多的时光,基特斯终于找到了暮色森林,找到了斯温的农场。为什么花费了这么长时间?这是个基特斯的伤心问题。首先因为他是个路盲,走啊走啊经常又走回了原位;第二是因为他走得很慢,慢是因为他把全部家当都背在了身后;第二是因为胆小子,一进了暮色森林被黑色的迷雾所吓,扭头跑回与暮色森林紧挨着的艾尔文森林呆了许多天,才鼓起勇气进入了暮色森林。
  经过他如此一番的折腾,当他在斯温农场里找到了她时,她早就嫁给了斯温,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
  他一路上,害怕她嫁给斯温的情感就和自己胆怯一直在做苦苦的争斗,但如今天他一看见了她,他突然发现自己一切都不在乎了——她活着,这比什么都重要!
  于是,基特斯在斯温农场旁边扎了个帐篷住了下来,他知道暮色森林中有一个小镇叫夜色镇,夜色镇的血鸦旅店里虽然也染上了暮色森林的鬼气,但是那儿毕竟有酒喝,有饭吃,有床睡。但是他为了能离着她近一些,所以他只是在抽空到夜色镇买些日用品和吃的,就匆匆赶回自己的帐篷。
  他盼着和她的单独相逢,当然,他不能直接去敲开斯温农场的门,他不能让斯温发现自己,一个流浪汉竟然青睐自己的妻子!毫无疑问,斯温会纠集几个暮色森林里的贵族把自己赶出去。
  一个月圆之夜的凌晨时分,他终于见着她了。
  那天晚上,基特斯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脑袋里格外地清醒,耳朵总是幻听到一种神秘而恐惧的响声。他猜想又是那些叫黑寡妇蜘蛛在帐篷游荡所造成的幻觉,这些该死的蜘蛛那么多,和黑狼纠结在一声,吵得不让人安生。为此基特斯总是在帐篷外点着大火堆来恐吓它们,不让它们靠近。
  基特斯睁着眼睛,突然间看到一个影子在帐篷的顶上拉了老长老长的影子,这个影子还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几乎把帐篷覆盖了。
  他一惊,赶紧用手掀起帐篷的一角,眯着眼睛向外看个究竟。
  于是,他便看见她了!
  她就坐在他点的火堆旁边,双手抱着膝盖,半垂着眼皮疑神地盯着火堆里乱舞的火苗,金色的长发在白色的长袍上散落着,额头的刘海似乎是被露水打湿了,呈缕状搭在脑门上。
  她看起来和在银松森林时一模一样。仔细观察后,基特斯只发现了一处非常细微的区别,那就是她的脸上多了一些母性。这大概她有了小孩的原因吧。
  但基特斯觉得她的母性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似乎是放浪形骸,又似乎是野性十足。对了,他突然找到感觉了,她那看起来是兽性,一种在温柔状态下的兽性。
  但奇怪的是,发现了这一点,基特斯发现自己对她越发地迷恋了。
  于他借着从帐篷缝里漏进来的火光,掏出背包里的小镜子,理了理头发,又从背包里掏出一瓶从血鸦旅店买的亡灵之花香水,朝自己喷了喷。然后以一种非常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帐篷。
  “你好!”他站在她前面轻声地打了个招呼,声音放得特别低,特别温柔,生怕吓着了她。
  谁料到她头也不抬地说:”你到暮色森林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你来了!你对我的迷恋是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你知道吗?我今天晚上在斯温的杯子里倒了迷醉药,才敢跑到这里来告诉你。”
  基特斯吓坏了,他伪装得特别好,夜色镇里有一个守夜人曾经是自己小时候的朋友,就他也没有把他认出来,她是怎么认出他来?而且还知道他爱上她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困惑地问。
  “我闻到的!”她终于抬起头来,抬起了那个形状秀美的小翘鼻子,说:”自从去了银松森林回来后,我的嗅觉就变得特别灵敏。我一旦闻过了一个人的味道,就永远记得这种味道。所以你一走进暮色森林,我就闻到了。你今天在自己身上喷了亡灵之花香水,这真是愚蠢的一种选择。亡灵之花香水是不详的,是会引食尸鬼注意的。血鸦旅店里的商人都各自心怀鬼胎,你要小心些!”
  “这个地方真是太可怕了!要不是为了看见你,我早就逃走了。”基特斯打了个寒颤说,”你知道你的嗅觉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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