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魔下凡-第5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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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对于我而言,几个强大的家族在背后撑腰,给我的不是底气,而是负担。如果没有纯粹的力量作为支撑,我拿不出太多的无畏和所谓的大人物们对话。不要说什么狗屁心性才是决定一个人,处在某一高度时游刃有余的最大筹码。这种连我这个小孩子都懂的道理,真正能堪破的有几人?”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0)
沈云平时的言辞并不多,但女骑士从他和格恩的对话中,对他便有了不少了解。所以当沈云说出这种明显不符合其年龄的话语时,也并未表现出任何惊讶的神色。她好奇道:“要什么程度的纯粹力量,才能让你和所谓的大人物人悠然对话呢?”
沈指了指头顶的天空,神情肃穆道:“我现在还不知道天空有多高。”
无止境的攀爬吗?一个孩子,会是什么东西促使他无止境的攀爬呢?女骑士哑然失笑,现在的她不再妩媚,却格外动人。
两人身下,被女骑士称为帕格森的赤鹰威武翱翔,似在与广阔无边的天空作殊死之战。近十米宽的猩红羽翼,即使在高空中也异常耀眼,锐利的眼睛逼视着前方,阴冷而凛冽。弯刀一般的喙微微张开,似乎在诠释它此刻的王者地位。
赤鹰,敢于挑衅巨龙权威的生猛魔兽。
是野性。
也是野心。
当初两岁便离开母亲奥罗拉身边,跟随无名骑士前往【陨石森林】,再辗转到劳伦帝国的沈云。从【陨石森林】边缘地带走到科比亚城足足用了七个月,这大半年的时间,对于当初乐此不彼的沈云而言不长也不短。
可是如今,一头赤鹰,便在五天内将沈云从科比亚城带到了【陨石森林】的边缘地带。这其中固然有步行道路不畅的原因,但赤鹰的速度,还真是可以用一日几千里来形容。
如果是换做他人,一定会质问当年的无名骑士,即使不能在出发的时候弄到一头飞行类魔兽,但到了【陨石森林】的时候为什么还不驯服一头?
答案其实很简单,他只是想让沈云多走几步路。
连绵起伏的群山之外,女骑士在前,沈云在中间,低空飞行的赤鹰殿后。两人一兽,以一种让沈云叫苦不堪的速度前行着。
沈云不得不佩服女骑士的方向感,按理说,女性的方向感大多出奇的差。但一路从科比亚城达到此地的过程中,仅在中途休息了四次,其中三次是在小村庄中补充食物和水以及必要的睡眠。直至昨天,才抵达一座小城里头,购买一些在丛林中必备的物品。整个过程,压根没有什么地图,更没有向任何人询问路径。
如果是因为女骑士曾经走过这条路线还好,但如果这是她第一次来【陨石森林】,仅仅是把大体的路线或者地图记在心里,就达到目的地,那就太可怕了点。
当然,在沈云有时间胡思乱想的时候,他也会对现在自己是否到达了【陨石森林】的边缘地带,产生质疑。只不过看到女骑士那一本正经的架势,他是怎么也不敢将这种质疑说出口的。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1)
女骑士一袭劲装,脚上是一双看不出材质,但被沈云腹诽被人宰了还乐呵着多掏钱的长筒靴。那杆银白色的长枪依旧斜靠在她的后背,熠熠生辉。天知道这个家伙对进入【陨石森林】抱着多么严谨的态度,居然连头发都被她用那杆长枪硬生生截去了三分之二的长度。如此一来,女骑士的气场更加霸道了,压根不带一丝温柔。
宽松的贵族服饰并不能让野兽魔兽们敬畏半分,所以沈云的装扮也被女骑士改造了一番,衣裤都是贴身的,而且是和贵族服饰截然相反的偏短袖,至于鞋子,是和女骑士的长筒靴一个材质的,但价钱少了十倍不止,也许,这才是沈云腹诽不已的真正原因。
无可避免的,沈云的头发遭殃了。剃发,这在任何国度几乎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即使是贵族阶层,也应得到长辈的许可,然后祈祷列祖列宗的原谅后才能剃发。大多数人,终生都不曾剃发,因为头发被看成是对祖辈的缅怀,断了,即是不孝。当初洁西告诉他这些的时候,沈云撇嘴不已,而如今,他自然也不会对这种形式上的东西斤斤计较。
他的孝与不孝,和头发八辈子都搭不上啥关系。仅有的不忿,就是女骑士在糟蹋他头发的时候,连个招呼都没打一声。
步行前进后的女骑士,不言语半句,没有打发无聊而叽叽喳喳的想法,也没有指导沈云什么,更没有说教一丝半点。好像什么都让沈云自行去摸索。她自个却一个劲的往前冲,也不管沈云是不是能跟上,更不管崎岖颠簸、荆棘丛生的荒岭野路,是否能让沈云稍感惬意的走过。
走的时间长了,沈云难免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可以规划为丛林行军必备之物的长筒靴,虽然能有效的阻挡外物的割伤,但踩在尖锐的石头或者荆棘丛中,依然会感到疼痛。这也就算了,委屈的是,稍不小心走在前面的女骑士就会松开被她扭到一旁的树枝,然后惯性使然的树枝便会不客气的拍打在沈云身上。
沈云感叹,几年前的陨石森林之行,好像并没有这么艰难。是时间的演变让过去变得轻巧了?还是脚下的路发生了太大的变化?过往如今,差距真的就那么大吗?
沈云咬着牙,艰难前行。不问女骑士为什么让帕格森跟在两人的身后,让野兽不敢靠近分毫,也不问女骑士为什么如此谨慎,不发一言半语。
当年无名骑士带着他走进陨石森林,无非是让他睁着眼注视着一幕幕厮杀的场景,偶尔心血来潮的无名骑士会完美的为他演绎一场纯粹力量的角斗,然后将各种野兽和魔兽开膛破肚,让他见证失败者唯一的下场。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2)
时隔四年,沈云自然不会以为女骑士是带着他来看戏的。所以女骑士让野兽不靠近他们,便成了他现在最大的疑惑。他可没自以为是到女骑士不清楚让帕格森跟在身后,会让边缘区域的野兽乃至魔兽落荒而逃。
夜色将近,两人已经行走了足足四个小时,但他们相互之间的相处状态依旧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女骑士始终没有回过一次头给予一个鼓励的眼神,吝啬到近乎残忍。
最后,当夜色近乎完全笼罩住森林之时,女骑士在一片稍微空旷点的地带停下脚步,冷漠的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卸下背上的行囊,不缓不急的躺在了草地上。帕格森飞落在地,锐利的爪子拍了拍地面,好像在说,这里是它的领土了。
沈云暗自松了口气,正当他准备卸下行囊时,躺在地上的女骑士慢悠悠道:“从现在开始,一切听从我的安排,没有我的吩咐,你不能坐下,不能卸掉行囊。其他的行为规则,以后想到了再说。”
感觉这句话异常刺耳的沈云,停止手上的动作,表情却甚是不忿,反驳道:“你这是在公报私仇!”
一声不吭埋头苦走了四个多小时的女骑士,此刻一脸悠闲,躺在地上之后更是显得惬意万分,她微笑道:“我们什么时候有私仇了?公仇也没有啊!我只是你外公雇佣的杂工,没有公私之分。”
沈云自知嘴拙,但依旧不甘于被女骑士肆意安排的地步,不肯认半分孬种的他,弯腰从地上扯起一根杂草,含在嘴里,继而咬牙切齿道:“我也需要休息!”
“我不是说过我会让你在陨石森林的生活变得很精彩吗?这不是威胁,也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仇,你仅把它当做一个小女人对你的承诺就行了。”女骑士不咸不淡道,瞄了眼肯定将那根杂草当做自己的沈云,继而道:“还有,以后不准吃草了。”
沈云愣然,旋即那句经典的口头禅“太阳你妹”脱口而出。他愤愤不平的想到,自己当初白浪费口水赞扬臭婆娘那身上庸俗到可怜的马甲了。
发现把柄的女骑士,懒洋洋的补充道:“再补充一点,以后不要在我面前嘟囔一些个我听不懂的玩意。否则自掌嘴巴。任何一点做不到都没有关系,我不是那种以武力欺压弱小的正统骑士,不会对你使用暴力的。只是你也知道,这陨石森林魔兽横行,万一你没个好歹迷失了方向,又没有送上门的食物,难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
沈云呆立在原地,今天终于见识到什么叫做无耻了!这婆娘就是无耻之徒中的战斗机,无耻至极。
沈云瞪着女骑士,故作凶狠道:“我抗议。”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3)
女骑士娇声大笑,侧卧在草地上,摆了个撩人的姿势,媚笑道:“小凯撒,本骑士决定取消你今天的晚餐。你说,晚餐是吃野兔好?还是吃野鸡?或者吃…”
沈云哭丧着脸,没了半点脾性。不要说他这个没有半点实力可言的家伙,就算是一个大骑士,也未必能在陨石森林中安全找到食物。
在女骑士一击必杀的旖旎姿态下,沈云的鼻血再次不要命的闹起了革命。
沈云捏着鼻子仰天长叹,委屈得无以复加。
——
夜晚的星空暗淡无比,偶尔几颗流星划过,也惊不起半丝涟漪。
沈云捂着肚子,累得半死连水都不让喝上一口的他,男子汉气概再怎么充足也只能谢绝强颜欢笑,只得一脸蛋疼的站立在原地。恐怕此刻唯一值得他庆幸的就是,女骑士没严格规定他的站姿,时不时还能走动一下,疏解一下身体的疼痛和血液循环。
沈云背对着女骑士,内心里掀不起任何想要和她对话借之消磨痛苦时光的想法。他怕女骑士发几声嗲,哼几声妖娆旖旎的曲子,他的鼻血就要飞流直下三千尺了。而且现在,他好像说什么都会让自己引祸上身,索性闭口不言、目不斜视,免得到时候掌自己嘴还得告诫自己自作孽不可活。
赤鹰帕格森在女骑士的指使下妖魔乱舞去了,也不知道有多少小动物小魔兽要葬身在它的利爪之下。
虽然在上一次陨石森林之行中,无名骑士未借任何飞行类魔兽节省半点路程,但同样驯服了几头飞行类魔兽为其寻找食物。这种简单而快捷的方式,似乎在突发事故及其普遍的陨石森林中很受欢迎。
半个小时不到,收获丰盛的赤鹰一声得意的长鸣,飘落在地。
沈云转过身,很是可怜兮兮的看着那些想起来都觉得滋味无双的野山跳,然后不得已将目光弱弱投掷在女骑士的双眼上,奢望着她能收回成命,大发慈悲一回,享受一顿没有星光的晚餐。
沈云浑然不觉那几只野兔,连皮都还没剥掉。
女骑士淡淡的看了沈云一眼,然后走向帕格森,赞赏式的抚摸着它的羽翼,即使在主人面前也不愿俯下身子的帕格森,显得很是享受,眼眸中浮现出几丝温驯。
现在的沈云,显然是被她忽略的对象。
女骑士用沈云刚好能听到的声音朝帕格森说道:“帕格森,你觉得那个家伙可怜吗?”
然后,女骑士用娇柔的声音,自顾自的回答:“他应该一点也不可怜,你看他,到现在都还能站着,可没有一丁点可怜的架势。”
沈云听罢,牛脾气猛然冲了上来,豁然转身,眼不见为净。想让老子做孬种装晕?老子可丢不起这个脸,偏偏要站着。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4)
女骑士玩味一笑,伸手捡起两只野兔,然后指挥帕格森将那些多余的野山跳自行处理掉,最后才缓步走向沈云。
沈云倔强偏过头,似乎打定主意不在这婆娘面前低头。
女骑士将其中一只野兔丢在地上,然后将另一只递到沈云面前,询问道:“知道烤这东西吗?烤好了就有得吃,烤不好也没关系,我多准备了一只。”
潜台词就是,你要是捣乱把这只野兔烤砸了,我有备货,你就只能吃烧货。
刚才还牛脾气冲天的沈云一把夺过那只野兔,连连点头,哪还有半点士可杀不可辱的男子汉气概。一副感恩戴德模样的沈云,暗自安慰道:烤只兔子而已,谁烤不是烤呢?有必要分个你我吗?最多熟了的时候加快点进餐速度就行了,吃不了亏。
实质上,对于烤东西沈云虽不敢说自信满满,但填肚子还是毫无压力的,哪还敢说自己不会。
女骑士看着沈云屁颠屁颠的去找柴火,然后熟练的搭建架子,笑意连连。她重新躺在地上,脱掉鞋子,笑容渐失,嘟着嘴看着就目前而言还粉嫩粉嫩的脚丫子,免不了自怜自爱一番。她的身上几乎随处都能拿出足以让别人引以为傲的资本,但她最爱怜的,不是脸蛋,也不是别人强求不来的硕大胸脯,更不是她那恰到好处的小蛮腰和无双的臀部,而是她那双从来不在别人面前展现的脚丫子。
在圣罗兰家族的时候,她对咄咄逼人的洁西并无恶意,大抵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色与之对话。但一向对女性保持最大善意的她,却对绝对让女性生不起恶意的艾格尼丝很不感冒,原因无它,她就是见不得一个小丫头将自己的脚丫子裸露在外,而且还沾满了泥巴到处蹦跶。所以在沈云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离开圣罗兰公爵府,实际上艾格尼丝那个小丫头远远跟着的时候,她并未点破,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虽然事后,她确实有那么一丁点微不足道的自责。
当然,这是她的秘密,如果艾格尼丝不说,沈云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女骑士轻轻揉捏着脚掌,时不时摆弄一下脚趾头,目光却始终注视着那道此刻看起来最像孩子的孩子。因为此刻的他,才是最满足的。
待到沈云拾起了一大堆干柴,弄好烧烤的架子,从行囊里拿出一柄匕首开始处理野兔的内脏时,女骑士的目光变得更外专注起来。她自然不是去计较沈云在这个时候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便坐在了地上,而是惊讶于一个足不出户的贵族孩子,为什么在面对一件件于他们而言巴不得避而远之的事情时,能够如此的坦然。
就连她自己都奇怪,为什么让一个孩子服输,都这样艰难。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5)
另一边,沈云热情洋溢的处理着野兔。
一只四五斤的野兔想要处理得妥妥当当并不简单,而沈云的手法也称不上熟练,只是他的动作快捷,步骤也准确,比之精于此道之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自然得益于他有过少数几次烧烤的经验,至于解剖的技巧,则完全是因为三年时间对雕塑的不离不弃。
霍格森的雕塑特点,从最初的温文儒雅转变成后来的刁钻狠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