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魔下凡-第5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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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唯一能让这位已经死在兽腹中的巨头稍感心安的是,这两头失败的召唤物,竟然没有完全撕毁彼此间达成的不完整召唤契约。在短暂的迟疑后,双双气势磅礴的冲向沈云几人的方向。
两头实力强悍的深渊物种的降临,自然引起了沈云四人的注意,在雷格的提醒下,沈云三人以及暂时还未归于同一阵营的阿诺森,皆奋力朝两头深渊物种追赶而来的反方向逃跑。就算没有雷格的提醒,光从那两头深渊物种降临前,法阵所迸发出的光芒,就足以让沈云几人落荒而逃。
偶然一瞥间,沈云只看到那两头身高足有十米,身长未知的庞大生物,朝他们狂奔而来,它们的头顶长着两只黑雾缭绕的白色长角,及其诡异,两只粗壮的大腿,蹬在冰川之上,冰块应声飞溅,霸道而凌厉。
见势不妙的阿诺森,再也顾不了那名强大至极的中年骑士是否趁机找他算账,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向另辟逃生之路,和沈云三人愈行愈远。他只能祈祷着,那位中年骑士是保护沈云和蒂雅的忠心骑士,能够在这种时刻忽略他的存在。
突然间,两道似巨箭一般的光影不约而同浮现在两头深渊物种和沈云三人之间,两头深渊物种一声怒吼,然后,只见两根若隐若现的巨箭,以肉眼难以捕抓到的速度射向沈云三人。
刹那间,离地不足一米的两根巨箭,所过之处硬生生被劈开一条数米深的沟壑,一路延伸,直指沈云三人。
“分开跑!”关键时刻,沈云厉声喝道。
蒂雅咬牙,甩出一枚歌颂级骑士傀儡,命令其跟在沈云的身后,神情凄婉道:“凯撒!这已经是我的极限了!”
三人行(29)
说完之后,蒂雅便偏离原来的方向,朝另一个方向跑去。降临一具歌颂级傀儡,确实是她核砝的极限。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无畏无惧只是白白浪费生命的前奏,这里不是两国交战,这里也没有逃兵。沈云懂,她也懂,所以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分道而跑。
她完全可以断定阿诺森口中所言的那个中年骑士,是和沈云有关的。她也相信,没有谁会闲着无聊派遣如此强大的召唤师来夺取她的性命,雷格才出现四个多月,即使有人得知了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对他采取行动。那么,不管是那名暂时还不确定到底存不存在的强大骑士,还是现在的刺杀者,所针对的肯定是沈云。
这一点,她相信很难主动开口一次的雷格也懂。
“该死!你他娘跟着我干嘛?”看着雷格无动于衷的跟在他的身后,沈云破口大骂道。同时,他跑的方向也偏离了原来的位置,可是两根巨箭似长了眼睛一般,径直朝他所在的方向飞来。
“你跑,我来挡!”豁然间,雷格长枪指地,停下脚步,言辞简洁道。转身看向那两根激射而来的巨箭,眼神中,竟毫无惧意。
当真敢于和任何强大作勇往直前的战斗吗?不,哪怕是最呆板的骑士,也懂得适当的量力而行。两头深渊物种降临时的架势,已经宣告了它们的强大。或许,他的坚定,是因为信仰。
“既然你想头脑发热一次,我就陪你!不过一战而已,死就死了,谁不会化成白骨一堆呢!”牛脾气上来的沈云,骑士枪插地,猛然停下身形,折转回来和雷格并肩而立。如果不是知道雷格一旦做出决定就绝不可能改变,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这个木讷的家伙离他远远的。
但是,这个世界总是有一些傻子。
两人对视一眼,沈云咧嘴一笑,雷格则面无表情的盯着沈云看了片刻,然后,那张千年不变的脸上豁然之间展现出惊人的战意。
提枪,迈出步伐径直冲向其中一根巨箭。脚下如身跨战马,轰轰作响。
“哈哈———”这一刻,沈云笑得无比豪迈,同时冲向另一根巨箭。这一刻,他好像又是那个敢于独自跳下山崖挑战死亡,敢于面对科比诺亚龙的二愣子沈云了。
有人愿意陪你面对死亡,难道不是一件幸事吗?生为男儿,谁不想有一个能够陪自己同生共死的傻子啊!
那具歌颂级傀儡骑士,在此刻完全成了摆设,蒂雅给他下达的既定命令,仅仅是让他跟在沈云的身后保护沈云,而现在,他很听话的跟在沈云的身后。
数百米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眨眼间,雷格率先和其中一根巨箭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三人行(30)
“磅———”黑色骑士枪以万钧之势竖直劈下,巨箭爆裂,绽开冰块无数,急剧膨胀的气流竟将雷格掀翻在地,身体重重拍打在地上。
相隔爆裂中心只有几米的沈云,还没来得及扑倒在地,便被气流狠狠甩出数十米。一声闷哼,直觉昏厥过去。
“磅———”又是一声巨响,另外一个巨箭没来得及改变方向射向沈云,或者指挥它的主人压根没想到沈云的身后是一具没有自主思想的骑士傀儡。这根巨箭没有丝毫偏差的射中了蒂雅留下的骑士傀儡的胸部,爆炸之后,整具身体四分五裂,和轰炸起来的冰块堆积在各个位置,身体所散发出的金黄色的光芒,刹那间消失不见,分开的肢体难以在冰块中寻找出来。
雷格在冰川上晃了晃遭受了巨大震动的脑袋,而后拍地而起,似不知死亡为何物的傀儡一般,一往无前的冲向紧跟巨箭而至的两头深渊魔兽。气势比之之前只强不弱。
与此同时,远处一处山峦间,一名手持长枪的中年男子,脸色坚硬的向战斗的地方狂奔而来,速度竟要比那两头深渊魔兽快上几分。
——
不知过了过久,躺在地上的沈云动了动手指,感觉脑袋混混沌沌,他咬牙努力的睁开双眼,却看到一副他怎么也想象不到的场面。
视线所及之处,一片狼藉,破碎的冰块,遍地的血液,生物的肢体。
蒂雅浑身是血的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更远一点,是一个手持长枪的背影,此刻,他的长枪正指着病怏怏躺在地上的雷格。他们的旁边,是那两头腹部朝天的深渊魔兽,看那纹丝不动的架势,已然是死绝了。
没有时间容许沈云去想什么,他将视线定格在那道手持长枪的全身是血的背影上,隐约间,他觉得那道背影有几分熟悉,而他手中沾血的骑士枪,也并不陌生。
“是你!”猛然间,沈云的脑海中惊起一连串儿时的记忆。身体的机能好像突然之间恢复过来了,他猛然从地上爬起来,脸上带着憨憨的笑意,跨度极大的走向那道手持长枪的身影,就连骑士枪都忘记拿了。
手持长枪的身影却在此刻将手中的骑士枪逼近雷格的喉咙几分,刹那间,雷格的脖子上开始流淌着鲜血。
沈云脚步一滞,温怒道:“为什么要对他出手。”
“在我记忆中,只有【圣乌尔班教廷】有这样一副铠甲,这个理由充足吗?”来人偏过头,看向沈云,面无表情道。这句话,无疑确定之前指使阿诺森对他们出手的人,就是他。
三人行(31)
在沈云所遇到的骑士中,最强大的不是陪着他长大,而消耗了自己青春年华的龙骑士芭芭拉,也不是冰冻了近两千年,出手便不留余地只进不退的雷格。更是不当初在圣罗兰公爵府让他挑选的那几位各式各样正统的非正统的骑士。而是,看上去人畜无害,不需要用任何方式来彰显强大的无名骑士。
这个辉煌过荣耀过也狼狈过,曾在疆场坑杀【海顿公国】八十万将士,然后卸下一切站在自己母亲身后的男人,好像老了,斑驳的皱纹几乎让沈云忘记了他曾经的不可一世。
听到无名骑士的反问,沈云突然松了一口气,他憨笑道:“他曾经隶属于【耶和华使徒】。”
“【耶和华使徒】?”无名骑士皱眉,脸色并不好看。
“恩,【耶和华使徒】,而不是【耶和华教廷】,也不是【圣乌尔班教廷】。”沈云自然听得出无名骑士的疑惑,他很呆板的强调了一句。然后,重新提起脚步,走向无名骑士所在的位置,弯下腰,轻轻挪开无名骑士手中的长枪。
躺在地上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死去的雷格,眼神几番变化,好像察觉到了眼前这个强大到变态的中年骑士对【圣乌尔班教廷】的仇视。
无名骑士微微动容,被沈云拨开的骑士枪,插在冰川上,刺进几分。声音沙哑道:“少爷,你长大了。”
无名骑士再也不看雷格一眼,表情露出几丝难以探析的欣慰,几乎和雷格那八百年不变的面部表情如出一辙,僵硬而刻板。
沈云却未因无名骑士对他这些年来的努力所给予的肯定而洋溢起笑脸,他紧紧盯着无名骑士紧抓着骑士枪的右手,感觉心拔凉拔凉的。那只手,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着,同时止不住的颤抖。这,还是那位坑杀敌国八十万将士的将军吗?
注意到沈云视线的无名骑士,同样低头看向自己的右手,他苦涩一笑,略感歉意道:“少爷,两头九阶中位的戈布伦并不好对付,如果不是他阻止其中一头戈布伦对你进行践踏,我肯定会死得不甘不愿。”
说完之后,无名骑士轻描淡写的看了雷格一眼,无疑,内心里,他对雷格是认同的。
“我对它们的伤害可以忽略不计。”雷格插嘴道,一句话似乎耗尽了他的力气,躺在地上剧烈喘息着。如果不是看到了刚才的战斗,他一定无法了解逃跑的阿诺森对这位中年骑士的畏惧,但是现在,他甚至有足够的理由感叹阿诺森的选择有多么正确和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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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愣愣的将视线转向无名骑士的脸庞,记忆中,无名骑士在任何事情上都是实实在在的,从不危言耸听,更多的时候,是以一个小小的细节来引导他进行思考。无名骑士的世界,好像是由细节缔造的,而不是诸多的大道理,这一点,从他的沉默寡言中就可以窥觑一二。所以当无名骑士说出那句话时,沈云更加确定了那个他不敢想象的可能性。
无名骑士没有解释什么,他伸出不住在身前摇摆的左手,动作缓慢而粗糙的从胸口掏出两个信封,颤颤抖抖的递向沈云,表情中甚至有种解脱的味道,他直视着沈云,轻声说道:“少爷,这是主人交给你的一封信,另一封,是我这个再也不能站在你和主人身后的不忠骑士,头脑发热时的胡言乱语。”
突然间,沈云鼓圆了眼,歇斯底里道:“谁敢说你不忠?家族不能!【劳伦帝国】不能,【圣乌尔班教廷】更不能!”
无名骑士的眼眸中,闪过一道细微的光彩,垂着头,却神情肃穆,说道:“少爷,对很多事物,我们都应心存敬畏,哪怕我们的敌人。”
沈云看着那两封他忘记接过来的信,从无名骑士手中轻轻滑落,他猛然抬头。
无名骑士安详闭目,致死都没有倒下。
死于无名。
金戈铁马往往意味着战死沙场,不可一世却常常死于无名。而荣辱对半的无名骑士,在疯癫的不可一世之后,蛰伏十余年,等到的却不是一飞冲天,也不是战死沙场,而是籍籍无名的死去。
“他年我自飘荡一方,手持长枪。”成了遗憾。他持枪所飘荡的一方,长枪所指的,不是覆他满门的屠夫,也不是还没有杀得尽兴的敌方将士。心愿未了,人却如夕阳垂落。
哪怕他从不曾开口抱怨过什么,但从搜罗来的信息中不难得知,负了无名骑士的,是奥丁大帝,是劳伦帝国。
那些沉重的,波澜壮阔的,一点一滴都被无名骑士带走。
好像,除了一封信,无名骑士再也没有留下什么。他死得,好像没有丝毫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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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小凯撒:
亲爱的孩子,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母亲已经让你离家至少十年了。这十年来,你过得好吗?
听说,你在尝试着迈向艺术的殿堂,向一位族人学习了雕塑,也许我该对你外公形容为“孤傲之才”的那位雕塑老师说一声谢谢。也许他没有教会你如何创作一件作品,然后让那件作品摆放在【圣罗兰博物馆】的最顶层,但他,应该教会了你,如何在某一天将你创作的作品放在【圣罗兰博物馆】的最顶层。孩子,你应该想到了,他教给你的,不是艺术,而是成长。不要责怪你外公,那些恶俗的优雅的,总有人需要去承受。如果母亲在你身边,那个恶人一定是母亲来做,你应该高兴,你的外公愿意为你去做一些不光彩的事情。很多年前,你的外公也是这样的,做了很多不光彩的事情,那时,他是为了他的子女。
三人行(33)
听说,你对那位贵族小姐身份的竖琴老师抱有一定的好感,是喜欢吗?我的小凯撒,母亲真为你骄傲。因为你已经懂得很多事情了,唯一的遗憾,就是母亲不在你身边。我的小凯撒,现在已经长成一个英俊的小伙了吧?能告诉母亲,那些胆大的名媛公主们是怎样向你表白的吗?她们中,有你喜欢的吗?没关系,你的眼光可以挑剔一点,再挑剔一点。你可是凯撒,终有一天会不朽的凯撒。你的妻子,至少要比母亲出色,要比母亲漂亮大气。
孩子,母亲不得不提醒你一句,不要把太多的时间耗费在艺术上,虽然,那会荒废你的艺术天赋。在艺术上,你无须走得很远,你不需要太多因你的艺术造诣而仰慕你的公主名媛存在。多一份武力,多一份智慧,远比多一份艺术造诣来得直接而强大。当然,如果你仅仅是把竖琴当做思念母亲的一种方式,母亲会很欣慰的告诉你,母亲感受到了。
母亲想象到了你弹着琴弦吟着诗篇时的模样,旁边有一尊你淘气时所作的雕像,它的双眸好大,如同你的双眸一般。
孩子,母亲能与你共奏一曲吗?
听说,你去冒险了,你有一位与众不同的骑士老师。她是女性吧?也好,了解了女人,就等于了解了这个世界的一半。如果有一天,哪个女孩为了你而凉薄了整个世界,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就算不能给予她一辈子安安稳稳,也至少让她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人值得她收起自己的凉薄。
人啊,可以负了整个天下,但总得有几个人不能负,不然为谁负天下呢?
害怕母亲的唠叨了吧?其实,母亲是想告诉你,你不必在很多方面都做得最好,你在雕塑和竖琴方面所花费的时间完全可以用来美美的睡上一觉。你完全可以将书桌上一大堆晦涩难懂的各类书籍,丢进火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