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 创刊30周年外国小说巡展(下)-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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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在说,如果把它从黑暗中拿出来,调好音,抚摩着,就可以再次劝说它弹奏起来。
要是在从前,罗伯特?金凯定会从卡车车厢上跳下来,但是现在他却先坐到卡车后拦板上,轻轻滑下来,一条好腿先落地,然后再放下如果不小心会让他摔倒的那条腿。
只带一只摄影包,装着一架尼康F和一个单反镜头——他最喜爱的105毫米镜头——还有他的最后一卷柯达克罗姆II胶卷。只带上这一卷胶卷进行最后一次远征。
热水瓶、照相机、手提箱、三条骆驼牌香烟,还有他在滨水区一家商店甩卖时淘来的一箱中国啤酒。旧睡袋。如果囊中羞涩了,最后只好在卡车上露宿了。还有《非洲的青山》那本旧书,他1965年就带在身边的书,此后再没有看过。他打量了一下自己:换过四副鞋底的红翼牌长统靴,褪色发白的牛仔裤,卡其布衬衫和橘黄|色吊带。车座后面放着棕黄|色山地风雪大衣,有一只衣袋扯破了,右衣袖上有一处咖啡渍。一个背着行囊走四方的游侠那一成不变但功能齐全的行头。
大路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大路的水盂和狗食罐放在乘客一侧的车厢地板上,旁边是一袋狗食和装满零钱的咖啡罐。
不过,这是一条有选择的路线。避开每年这个时候会降临在遥远北国的深夜严寒。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特别的路线,因为做计划已没有什么意义。先向南到俄勒冈,之后去加利福尼亚,继而向东。衣阿华州是跑不了的,上次他听说,从加州北部大概朝东走就能到达那儿。
也许可以向北穿过南达科他州,再去看看布莱克山,他上一次去衣阿华州麦迪逊县的途中去过那儿。他1973年又重访过布莱克山,拍摄了一个关于考古挖掘的故事,为一个大出版物拍的最后一批作品之一。为他当向导的坏脾气老头也许还活着哩。也许可以停下来向他问个好,到那个叫不出名字的小酒馆去,听听那个手风琴手的演奏,如果他还在那儿的话。罗伯特?金凯挺直后背坐在驾驶座椅上,透过挡风玻璃凝视着,任窗外的所有景色和他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一切进入他的内心。
“你知道,爱犬,我,我自己,开始有点儿厌倦了一直沉溺其中的所有这种忧郁和厄运了。也许你也一样。念叨着老习惯和旧日时光,在这里转悠着,翻看我以前生活的卷册。诅咒开始衰老的野蛮状态,放弃我的生活并将之变成一块其丑无比的馅饼。那不像我。现实是一回事,然而,时过梦残却是慢慢死亡的前奏。”
他停了片刻,扭头看看猎狗。“听过另一个叫卡明斯的人写的那些脍炙人口的诗句吗?不是我们的朋友夜鹰,而是卡明斯先生,他喜欢用小写字母拼写他的名字。我想想看……唉,我记不全了……写的是医生和不可救药的病例以及在其他地方的美好世界,如果你要去寻找它们的话。”
他对猎狗笑了笑。“我马上就回来。”
罗伯特?金凯在小屋里的衣橱搁架上取了一个摄影包,抓起靠在四件衬衫后面的衣橱后壁上的伤痕斑斑的基佑牌三脚架。在衣橱地板上翻寻了一会儿,他找到了一件多年以前在爱尔兰买的黑色高领羊毛套衫,用它裹住三脚架。他的摄影背心在衣架上晃动着。他取下背心穿在身上。
从厨房的柜子里,他取出照相机和附件装进摄影包,整整齐齐地各就各位。在一个抽屉里,他还存有43卷TriX黑白胶卷,胶卷凌乱地放在某一赫赫有名的摄影杂志颁发的奖牌上面:
授予罗伯特?L金凯
摄影艺术终身成就奖
梦系廊桥(6)
Animus non integritatem sed facinus cupit
()
心的毅力不是来自纯洁而是冒险
他把胶卷装进一个塑料什物袋里,环顾四周,将三脚架和毛衣往肩膀上一甩,另一个肩膀背起摄影包。他锁上小屋,关门时小心翼翼地不让纱门发出重重的响声。
他又回到卡车里。“爱犬,准备好了?”他问道,发动了引擎。“咱们走吧,看看一路上该怀念的东西。”
当罗伯特?金凯驾车乘上通往大陆的轮渡,越过皮吉特湾进入埃利奥特湾时,一轮薄日正与早晨10点的雾霭小试牛刀。水上风平浪静。他取道后街出城,沿着港口前进,经过公园,从前他和夜鹰有时候坐在那儿的长凳上互相诉说他们信奉的生活真谛。在奥林匹亚,他兑现了给学校拍摄照片得到的支票,给夜鹰寄了张明信片,说他要出城了,过两三个星期再与他见面。老伙计彼此牵挂,他的朋友夜鹰也许会疑惑担心呢。
他决定沿着海岸公路往南行驶,在梅敦附近再向西转,进入开阔的乡村,他喜爱的那种乡村、僻径和小镇。大路,头伸出车窗,耳朵在风里抽动。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在1981年11月,回到最后的事情和昔日重来的时光,陷在金属网的角落里,罗伯特?金凯再次旋转起那粗粗的套索,驾车朝着衣阿华州,朝着麦迪逊县的廊桥驶去。
2
弗朗西丝卡
弗朗西丝卡?约翰逊没有暮年已至的感觉,而且看上去也不像60岁的人。她的朋友们常常这样对她说,时光是多么不同寻常地善待她。她的乌发怎么永远不花白,除了在她40多岁时出现的几根银丝。她的身段依然保持得那么匀称。
理查德也曾对此发过议论。“弗兰妮,当我们大家都变得越来越老时,我想你永远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不过,她当然还是有变化的。看着衣橱镜子中自己的形象,她知道是她的衣服得体地遮掩了自己早已开始走下坡路的身材。但是,得当的饮食和良好的心态,阔檐帽子和每日散步——有时候,她会散步去罗斯曼桥,一个来回就是4英里——使她保持身心健康。不仅如此,她心中始终有个念头,认为自己也许还会再见到他,觉得什么时候罗伯特?金凯也许会回到她身边。也许,正是那个念头支持着她的意志,使她尽量保持着和多年前一样姣好的容貌和真实的情感。她想让他认出她来,想让他像多年前需要她那样得到她。
她的衡量尺度是她1965年买的一件浅粉红色的裙子。在过去的16年里,她不时地穿上试试。如果裙子看上去有点儿紧,她便更努力地控制体重,直到裙子穿上去宽松合体为止。穿上裙子,她会在卧室的镜子前面慢慢转身,对着镜子中的自己微笑着说道:“我穿上还算合身,不过,穿在一个乡村姑娘身上更漂亮。”然后,她会鼓起腮帮,温和地笑话她那些沾沾自喜的话。于是,再次叠起来的裙子又被装进塑料袋里,放到衣橱搁架上面。
理查德一年前去世了,农场已今非昔比。牲畜卖了,土地租了出去。儿女们长大成|人,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虽然没有很多钱,但依靠地租、储蓄和理查德的小额人寿保险也足以过日子了。
现在,理查德躺在温特塞特公墓里,躺在他父母旁边。父母和儿女们排成一行的庄严队列越来越长,泥土里的洼窝标志着众生的消逝。理查德在公墓里买了两块坟地,认为弗朗西丝卡将会安息于他旁边。后来发生的事情将表明,他的想法是错误的。
理查德。能干、善良的理查德。正派是不用说了,甚至他的笨拙举止也很可爱。但是,这一切并没能使她满足。理查德了解的弗朗西丝卡仅仅是个伪装,是掩盖在称职的农夫之妻和细心体贴的母亲形象下面的另一个女人的表象。一层层伪装,一个个谎言。完全是另外一个女人,而不是早晨当理查德在厨房里收听收音机里的早间市场报道时忙着煎鸡蛋和拨烤咸肉的那个女人。收音机还是1965年那个炎热的8月之夜播放《丹吉尔人》和《秋叶》的那台收音机,当时她在厨房里和那个名叫罗伯特?金凯的男人翩翩起舞,是他乘着带有自己意志的一阵夏风吹进了她的生活。
站在炉子前面,她会想道,我的上帝,他是否知道这些。要是理查德知道了在她厨房里发生的事怎么办。他会想像到她在那儿,赤身裸体地与来自异乡的长发摄影师Zuo爱吗?他会想像到当罗伯特?金凯把她抱到桌子上时,纸巾在厨房里翻飞飘落到地面上吗?不会。理查德甚至从来连想都不会想到这些。如此的谎言啊谎言,如此的一层层伪装。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梦系廊桥(7)
不过,理查德对这一切还是有所感觉的。他的临终遗言,在他失去知觉的短短几个小时前,他喉咙深处发出的渐弱、嘶哑的声音。“弗朗西丝卡,我知道你也有过自己的梦,我很抱歉我没能给你。”
然后,理查德在说出那些话时,用力地,用他尚存的大部分力气,将手慢慢移过病床,她从他那泪湿和苍老的眼睛里看出,他在试图说出超越他话语含义之外更多的东西。她拉起他那粗糙的大手,将脸贴在上面,在那些时刻里,仅仅在那短短的时刻里,为自己与罗伯特?金凯的所作所为而感到遗憾。她同样感到遗憾的是,理查德永远也不会知道,在姓金凯的那个男人卷入她的生活之前,埋藏在她内心深处、她自己几乎也不知道的东西。
还有,虽然理查德?约翰逊不是,也永远不可能是她希望的那种人,但是,他所知道的事情比她以为他知道的要多。她知道有些事情深深地伤害了他的心,知道他不是弗朗西丝卡的梦,知道虽然与她结婚三十多年,但却永远无法走进这个与他分享劳作生活,为他生儿育女的女人的内心世界。
老屋寂静无声。弗朗西丝卡打开最新一期《麦迪逊人》报,读起与乡下人有关的活动报道。她翻阅着有关教堂免费晚餐、季末足球赛、结婚、出生、死亡的报道,这些事情都发生在她生活了36年、却仍然没有融入其中的世界里。
玛吉?克拉克死后6个月,弗洛伊德曾请她出去吃饭。她找了个得体的借口谢绝了他。当县里举办有小牛鉴定和烧烤活动的集市时,他再次发出了邀请。她尽量委婉推谢,找出更多的理由,譬如忙啦,孩子们要回来啦。弗洛伊德?克拉克便没有再邀请过她。但是,当他们在收费公路商店推着购货小车相遇时,他还是很客气。弗洛伊德消瘦了一点,看来他好像在怀念玛吉做的饭菜。
她放下报纸,摘下眼镜,放眼凝望着秋天的田野里收割过后的禾茬,让罗伯特?金凯进入她的脑海。他总是在那里,尽管只是在某些逝去的日子里的某些逝去的时刻。他仿佛只是无数次萦绕于她脑海里的一个变成现实的幻想。但是,有他寄来的她的照片,还有《国家地理》杂志上刊登的他的照片和他拍的照片。
她不知道他是否还在四处奔波,或者他是否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有时候,她凝视着天空中喷气式飞机的凝结尾流,想像着金凯就在天上,正飞往雅加达或内罗毕。也许她应该起程到西北去找他。或者也许最好就依靠对他的回忆生活下去。也许他们共同度过的那4天是他们命里注定拥有的一切。
她也许会找到他,他会面带疑问的神色看看她,在记忆里搜索着(“哦,不错,廊桥时代的衣阿华女人”),然后,他又会变得十分礼貌,沉默不语。他们也许会在一家餐馆里喝喝咖啡,寒暄几分钟后,他便会看看手表告辞,说他需要做这个或做那个。
她也许会被独自一人留在餐馆里,坐在红色乙烯基火车座上,家在千里之外,真希望自己从来就没来找过他。此后,愁眉不展地生活下去,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位游侠生活中的一个愉悦的、转瞬即逝的白驹过隙。此后,在多年来支撑着她的一切尽遭毁灭的状况下生活下去。此后,在杂乱日子的寂寞中生活下去。
不。那不是真的。她敢肯定,大多数时间她敢肯定。但是,那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倘若不是《国家地理》上的照片,她知道他的面容在她的记忆中会变得模糊不清。然而,那些是老照片了,她也许甚至认不出他来。他该有68岁了。68岁的豹子,难以想像。他也许病了,或者垮了,不愿意让她看到他那副样子。
弗朗西丝卡来到楼上她的卧室里,从放裙子的衣橱搁架上取下那条粉红色的裙子。房间角落里放着卡洛琳留下的电唱机。穿上粉红色裙子,她把唱针放下,再次听起《秋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着想起名叫罗伯特?金凯的男人,他爱她的程度是她从未想像过的。
该是去散步的时间了。她换上牛仔裤和斜纹粗棉布衬衫下了楼,朝日历瞥了一眼,想起她的生日快到了。
她在镜子前旋转时,罗伯特?金凯正行驶在太平洋沿岸的公路上,轻松自如地驾着名叫哈里的旧卡车,浏览着乡村美景,对着名叫大路的猎狗说话。当他驶近水边向南折行时,罗伯特?金凯,撰稿人摄影家——他曾一度这样称呼自己——活动了一下他那有伤痛的脚踝,心中再次充满了无限的希望,期盼着新故事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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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生还(1)
1
韦布·伦敦手握一枝SR75半自动步枪,这是一位非凡的枪匠为他特别改制的。这枝SR75可不单能伤人,还能把皮肉骨骼炸个粉碎。没有这杆霸王枪韦布绝不出门,他的生活中充满暴力。时刻准备杀人,高效率地杀人,不出差错。要是出了差错杀错人,老天呀,他还不如干脆自己挨了那颗子弹,省得以后大吃苦头。韦布每天挣面包的途径就是这么复杂。不能说他热爱这份工作,但他干这个确实很出色。
他这一生中,只要醒着,几乎时刻都有一枝枪牢牢焊在手心里,虽说这样,韦布却不是那种把自己的武器当个什么东西宠着的人。他从来没有管一把手枪叫自己的朋友,也没有给它起个漂亮名字。武器是韦布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枪就像野兽,不会轻易驯服。就算是经过训练的执法人员十发也有八发失手,什么都打不中。对韦布来说,这可绝对不行——等于自杀。他有很多特别素质,寻死可不是其中之一。想找机会杀了他的人很多,有一回他们差一点就得手了。
大约五年前,在一所学校的体育馆,足有一两升血从他身上溅出来,洒在横七竖八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