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世家-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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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华琢磨着那个年轻公子应该是钱袋的主人,心道他来得也真是时候。
君瑶回到她身边,见她神色有异,不由问道:“小姐,您怎么了?”
书华摇摇头,余光却在不经意间瞥见那个年轻公子正朝这边走过来,不由神色一滞。君瑶见她这般模样,顺着她的视线,亦是看到了那个越来越近的年轻公子,心下好奇:“小姐认识他?”
书华却是反过来笑她:“我方才还当是你认识他呢”
经不起她调笑,君瑶面皮泛红,却是不敢再多言。
那年轻公子很快就走了过来,知他只是过来道谢,书华也没打算躲开,但见他却没有如意料中那般在远处道个谢就走,而是径直走到她的跟前,双方距离不过一尺。
书华心中暗暗吃惊,感情自己碰上个浪荡公子?余光扫去,见这儿人流众多,倒也不怕他真的做出什么逾越之举,也就勉强稳住心神,顺势垂下眼眸,避开他直勾勾的视线。
那公子生得也是一副好面皮,眉眼狭长,面若冠玉,身穿一袭白色绣银色暗纹的锦袍,外面上裹着一圈银色狐裘,腰上围着条同色腹围,脚上蹬着双银白的皮靴。即便是在夜色里,此人身上的光华仍旧灼灼。
此人的气质亦是相当独特,高贵且优雅,与一般贵族公子哥不同,他的高贵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而那股高贵的气质里,却又带着淡淡的懒散与随意,让人心生仰慕的同时,又对他感到莫名的亲切。
那君瑶原本还欲斥责他逾礼的举动,但在看清他得模样只是,到嘴边的话又生生咽了回去,脸上已是忍不住一红。
这寒冬腊月的,那公子倒也奇特,手里居然还握着把白纸扇。此刻只见他将白纸扇别入腰间,恭敬地朝书华作揖行礼:“方才多亏小姐拾得在下的钱袋,感激不尽。”
书华回了他一礼,道:“不过举手之劳,无须挂齿。倒是你得检查一下,看看钱袋的银钱有没有少。”
那公子却是轻声一笑,俊朗的笑容散发出不同常人的洒脱之态:“能够借着几块阿堵物识得一位美丽佳人,已是在下的荣幸,那阿堵物之事,已是不值一提”
明明是不敬之言,却让人生不出反感。
书华对眼前之人更是感到心惊,瞥见旁边的君瑶虽然低着头,那目光却一直盯在那公子身上,更是暗自摇头,这种油腔滑调的纨绔子弟还是离得远点好些。正好君庆已经寻了软轿回来,书华当下屈膝告辞:“时候不早,我得回去了。”
公子了然一笑,如沐春风:“在下景安,还未请教小姐芳名。”
书华却是不再理会他,扶着君庆就上了软轿,只当做什么都没听见。
等到书华一行人乘着软轿离去,一个长得小厮模样的小伙子从旁边蹦了出来,抱住景安的大腿就哭:“王爷,奴才可算找到您了您这一声不响就没了踪影,奴才差点被您吓死了”
景安抽出折扇,狠狠在那小厮的头上敲了下:“你刚才叫我什么?”
那小厮抱着脑袋,赶紧改口:“公子,公子,奴才一时嘴快,王……公子饶命”
景安一脚把他踹开,望着手里的钱袋,凑到嘴边闻了闻,好似还能闻到那女子留下的幽香。他扬起嘴角笑起来,今日运气不错,在这儿还能撞上桃花,看来明年的桃花运定然是滚滚而来的
他将钱袋收入袖中,抬头看了眼前面的马车,那马车上刻着个家族徽记。他招来身旁的小厮,指着上面的徽记问道:“这是哪家的马车?”
小厮只稍看了一眼,就肯定地答到:“是城南沈家的车。”
“沈家?”
“就是开国公,您看那车前还系着白布,正好沈老太爷前段时间刚过世……”小厮忽然住嘴,有些后怕地瞥了景安一眼,只见他的神色并无异常,这才继续说道,“不过这沈家也真够背的,沈老太爷死了没多久,爵位又被削去一截,城里人都说,这沈家的气数怕是要到了。”
景安刷地一下打开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悠然自得地往那嫣红柳绿之处走去:“那两本苏如世先生的诗集确是真迹,只是可惜了……”
小厮赶紧跟上去,伸长脑袋问道:“可惜了什么?”
“呵……可惜了那诗集册子染了血,不干净了。”
小厮听不懂他的话,只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说笑。
话说这头,书华乘着软轿径直往沈家行去,在经过西街之后,进到一片繁华的夜市地带。书华听见外头有许多叫卖,只觉得新鲜,便悄悄聊起帘子的一角,小心看着外头的景象。
就在她看得兴起的时候,一辆马车从她旁边走过,那马车的帘子被人从里面撩起,两方擦肩而过,却是同时被对方给吓到了。
坐在那马车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柳家二公子柳志瑜。
书华急忙放下帘子,吩咐轿夫走快些,只觉得自己真是出门不吉,每次都能碰到那个扫把星。现在想起他方才见到自己时候那双睁圆了的眼睛,不由忆起第一次见他时候也是这般看着自己,仍旧觉得晦气得紧
与此同时,那边的柳志瑜却是赶紧叫车夫停止前进,他确定自己方才没有看见,虽然只看到小半边脸,但那双眼睛肯定就是沈书华。
她不是病了吗?怎么又跑到外面去了还是说,她根本就是在耍着自己玩。
就在他气得准备跳下马车追上去问个清楚的时候,却被坐在旁边的柳夫人给拉住,方才见到沈书华的时候,她也注意到了,回想起姚氏的言行,她倒也不难猜出其中猫腻。
这是人家的家事,按理不该参合进去,只不过被人骗着玩的感觉却是不大好。柳夫人自小身份高贵,对于这些细小的事情更加讲究,如此对姚氏的印象更是大打折扣。
不过,眼下这些都是次要的,自家儿子此刻的神态……却是有些古怪。
柳夫人将儿子拉回车里,将他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见他眉头紧皱,显是真的被气到了。能让他如此生气,对方定然也让他极为在意,柳夫人不由莞尔:“你看上她了?”
柳志瑜一愣,随即眉头皱得更紧了:“那么丑的女人谁要”
没有承认,却也没有直接否认。
这问题若放在从前,他定然毫不犹豫地一口否认,然而此时……
知子莫若母,柳夫人心中已是有了打算,伸手抚顺他衣领处的褶皱,温柔笑道:“若换做从前,这事儿确是难办,但是此时的沈家已经不如从前,要她进门却也不是难事,只要你爹出面压一压,定能如了你的意。”
柳志瑜扭过头,继续看着车外,随着车夫的一声吆喝,马车再次驶动。他那张原本怒气冲冲的脸也开始缓和下来,是他的终是他的;不是他的,只要他喜欢,也会是他的。
第七十二章井水不犯河水
当书华回到沈家的时候,已经过了戌时,幸而守门的刘大爷特意为她留了门,倒也不用特意惊动大家。
天色已晚,恐夫人那边已经睡下,书华琢磨一下,决定明早请安时再去打招呼,如此决定了,便领着君庆与君瑶一块回了兰苑。
青巧一直就站在院门口眼巴巴地等着,见到她们回来了,赶紧迎上来,小心地将小姐请进屋里。
君翠已经下去将事先热好的饭菜端上来,书华刚刚坐定,就挥手让君庆与君瑶下去歇息,这两人今天跟着自己忙活了一下午,也该是累了饿了。
君庆与君瑶谢了恩,便退出了屋子。青巧继续在旁小心伺候,等到小姐吃饱喝足了,方才与君翠一道将桌子收拾了干净,等到君翠将碗筷端下去时候,她就跟在小姐身边,咬着下嘴唇欲言又止。
书华早在吃饭时候就注意到她的不对劲,此刻见她已是快要憋不住了,不由出声问道:“怎么了?我今下午不在家,可是出了什么事?”
青巧犹豫再三,还是将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说完之后还不忘小心翼翼地端详小姐的神情,唯恐自己说错了什么话。
书华将事情从头到尾想了想,其中猫腻却也一下子就明亮了,她冲青巧露出一个安心的笑容:“无妨,随他们去折腾,我们只管做好我们的本分,那些事情与我们无关。”
听她这么说,青巧原本担忧的心这才稍稍放了下来:“奴婢还以为他们要合着伙儿地害小姐……”
书华瞅了她一眼,故作正经地说道:“我与太太和大姐都是亲人,谈什么害不害的,这话可不是你该说出口的,若被有心人听了去,你这条小舌头恐怕就有危险了。”
青巧被吓得赶紧跪倒在地,脸色煞白:“奴婢多嘴了,请小姐责罚。”
“这家里很多事情即便心里明白,也不能当真说出来,只能任它拦在肚子里,知道吗?”
青巧使劲点头:“奴婢省得,奴婢再也不敢了”
“如此便起来吧,”书华打了个哈欠,“我也累了一天,该是歇息的时候了。”
青巧急忙起身,为她端来热水洗脸净手,直到看着她躺上炕头了,方才端着烛台退下。
书华裹在暖烘烘的被窝里头,翻了个身,看着里头的墙壁。太太要讨好柳家的举动并不难理解,一来是为了大姐日后在柳家的地位,还有便是为了沈家此刻的困境。
任谁都能看出来,沈家眼下已经不如从前,若是再出个什么意外,沈家可真就摇摇欲坠了。柳家是世家大族,与皇室沾亲带故,最近又与宰相府走得很近,势头很足。讨好了他们,连带着作为姻亲的沈家自然也会沾到光。如果条件允许,让柳家在此时拉沈家一把也不是不可能。
只不过,父亲若是知道此事,定然会发怒。
沈家与柳家是世交,但与丞相府却从来是井水不犯河水,如果一定要选个立场,书华相信,父亲一定会选择与丞相府对立的那个位置。
关于沈家与丞相府的恩怨,书华从二哥那儿听过一些。当年沈老太爷与大文豪苏如世先生是忘年之交,两人虽然隔了二十几岁,但却是难得的知己好友,而自己的父亲,也与苏如世先生是至交。那个时候的苏如世先生,还是当朝宰相,与沈家的关系也只限于私底下,知道的人却是不多。
可当今的丞相杜知秋却不顾当年与苏如世先生的同窗之谊,将其陷害下狱,最终将其贬至边州,至今生死未卜。而这位被称为国之栋梁的杜知秋,在登上宰相之位后更是大力排除异己,之间被害死的忠良之士亦不在少数。沈家若非一直徘徊在权力中心的外围,依照沈老太爷与父亲的耿直性格,只怕早就被他给斩草除根了。
这么多年来,沈家一直小心翼翼保持与丞相府的关系,可是眼下,柳家却与丞相府走得极近,这对厌恶丞相府的父亲而言,无疑是一件极不愿意的事情。
但柳家眼下对沈家来说,确然是有帮助的,再而,也不能真为了一个丞相府就罔顾了这么多年的世交情谊。
有幸的是,柳家并不知道沈家与丞相府之间的恩怨,不然大姐与柳志瑜那小子的婚事怕也危险了。书华越想越觉得头痛,只觉得事情乱得像团麻,扯不清楚。
罢了罢了,先过完这个年关再说,反正大姐与柳家的婚事一时半会儿也还成不了。沈家能做的,便只有在这段时间内努力稳住沈家的根基,先让沈家摆脱眼下这个困境才是最关键的。
挥去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她缓缓静下心,终是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翌日,书华大清早就起了床,洗漱一番,头发被梳成一个小髻盘在头侧,青巧特意从夫人准备好的头饰中选出一只簪莲花垂白色翡翠石的金簪,插在小姐的小髻后面,虽然简单,却也别致。
青巧拿出前两日红秀送来的新衣裳,让她挑着看。一套是粉紫色锦缎翻领款式的窄袖衣,长至膝盖,领边有两条窄窄的绣边装饰,戴披帛,腰里系绶,双双做成连环结,精致且秀美;另一套是沉香色的大袖儒裳,直领,下摆宽而长,没有过多的装饰,却胜在剪裁上的得体修长,倒也简单典雅。
按理,她该是更喜欢那套沉香色的儒裳,但今天是个过节的大日子,那颜色确实有些过于素净了。书华指了指那件粉紫色的窄袖衣:“就它吧。”
青巧赶紧为她更衣,等到收拾完毕,正好是用早饭的时候。
只不过今天是大年三十,早饭须得全家一同食用,她也就没有让君翠下去传饭,而是领着青巧就往云和院走去。
夫人今日起得也早,见到书华来得如此之早,意外之余也笑得愈加温和。待书华行了礼奉了茶,夫人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红包,笑着递给她:“这些日子忙坏你了,等过了这段紧张得日子,可得好好让你休息一下。”
书华微笑谢恩,接过红包,悄悄在手里掂量一番,似乎不像是银钱。
她将红包收好,恭敬地坐到旁边,书画与书才这个时候也来了,两人同时向夫人行礼奉茶,同样都各自得了个红包。
等到问安完成了,夫人领着三兄妹往旁边的偏厅走去,早饭早已布置妥当。四人相继入座,净了手漱了口,便安安静静地开了饭。
用过早饭之后,书才就吩咐了下人们去置办天地桌,置于祠堂前面的院子里。
这天地桌是用来接神之用,一般无大佛堂之家特别重视,因为平时对佛供献较少,到年终岁尽时要对神佛大酬劳一次。天地桌上得内容也与平常的祭拜有所不同,除香烛、挂钱、五供、大供之外,还有福禄寿三星的画像。
那画像的手笔书华认得,正是出自自家二哥之手,不仅如此,就连自家门口那一副对联亦是由他所作。
他的字苍劲有力,一点都不像个十四岁的少年能写出来的,再加上他文采斐然,更是精彩绝伦,丝毫不输给那些所谓的当代名家。
书华有时候会感到惋惜,若是没有沈家那条不得入仕的规矩,说不定他早就金榜题名了。
按照往年的规矩,这次接神该是由父亲亲自主持,可是他现在还在九度山上守孝,无奈之下,便由沈书才顶替。
书华随夫人来到祠堂前的院子,空荡荡的院子里只有二哥、太太、大姐与自己四个人,想起上次站在这里为老太爷送棺的时候,那满满一院子的人,与此刻的冷清相比,瞬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时候是白事,但却热热闹闹;如今是过年喜事,却是冷冷清清。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很诡异的讽刺方式。
书华静静站在太太身后,看着二哥进了祠堂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