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儿-论教育-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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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讲的故事造成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种恐惧感的产生,是有一个自然的原因的。是什么原因呢?这个原因不是别的,就是那个使聋子猜疑,使人们迷信的原因:对周围的事物和周围的变化不了解。由于平时已经习惯于离得远远地看东西,而且还要预先考虑它们的影响,所以当我看不见我周围有些什么东西的时候,怎么不以为有无数的人和无数的事物的变化可能要伤害我,而我又没有办法可以保护自己不受他们的伤害呢?即使我知道我所处的地方很安全,这也没有用处,因为,只有在我确实看清我所在的地方以后,我才知道它是安全的:我心中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使我害怕,而在白天,我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是的,我知道,一个外界的物体要对我的身体施加作用,就不能不发出一些声音。所以,我的耳朵总是始终保持警惕的!稍为听到一点声音,如果弄不清楚它的原因的话,我的自卫感就首先促使我留心那些最引起我注意的东西,因此,也正是这些东西最使我感到恐惧。
即使绝对没有听见什么声音,我也并不因此就感到放心,因为别人还可以一声不响的突然来袭击我。我必然要按照已往的事物的情景想象一些事物,必然要想象它们现在还是那个样子,必然要看到一些我根本没有看到的东西。这样一来,就使得我的想象好似演戏一样一幕一幕地过去,而不久以后,我就无法控制它们了,尽管我竭力想安定自己,但结果反而愈加感到惊慌。如果我听见一点声音,我就以为是贼;如果什么也没有听见,我就以为看见了幽灵。由于保护自己的生存而产生的警惕心,反而使我尽想到一些害怕的事情。这时候,要想镇定自己,就只有运用我的理智;然而比理智更强烈的本能却不由我这样做。既然是无法可施,又没有什么东西可怕,那我们又何苦去想它呢?
找到了疾病的原因,就可以找到医治疾病的药。在一切事情上,我们的习惯都能克制我们的想象,只有新的事物才能唤起我们的想象。对我们每天都见到的事物,起作用的不是想象而是记忆,而这也就是俗话所说“见惯不惊”的道理,因为,只有想象的火焰才能燃起心中的情绪。所以,当你想医治谁对黑暗的恐惧时,你无须对他讲这样那样的道理,而只是常常把他带到黑暗的地方去就行了;你要知道,所有一切哲学的论证都不如这个办法有效。盖屋顶的工人从来没有感到过头晕;常常到黑暗地方去的人,见到黑暗是不感到害怕的。
可见,夜间做游戏除了前面所说的那个好处以外,还有另外一个好处;不过,为了使游戏做得成功,就不能不着重说明做游戏时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再没有什么东西比黑暗更阴沉的了,切不可把你们的孩子关在地下室里。要使他笑嘻嘻地走进黑暗的地方,在走出黑暗以前又要使他重新笑起来;要使他在黑暗中做了一阵游戏以后,接着又想去做别的游戏,这样,就可防止他心中可能产生荒唐的想象了。
在生命中有这样一个时期,过了这个时期,人在前进的时候,同时也在倒退。我觉得我已经过了这个时期。我可以说是又重新开始另外一次经历。我感觉到我已达到了成熟的年岁,而成年时期的空虚使我回想到童年的甜蜜。在年龄日增的同时,我又变成了儿童,而在三十岁的时候,我反而愈是喜欢回忆我十岁时候的事情。读者诸君,请原谅我在这里引述我自己的几个例子,因为,要想把这本书写得好,就必须在写作的时候心里很愉快。
那时候,我在乡下寄住在一个名叫郎贝西埃的牧师的家里。我有一个伙伴,他是我的表兄,比我富裕,大家都把他看作是他家的继承人;至于我,远远地离开了我的父亲,只不过是一个穷苦的孤儿。我的大表兄贝尔纳特别胆小,尤其是在晚上更胆小。我老是拿他的胆怯开玩笑,以至弄得郎贝西埃先生听我吹牛都听厌了,要想试一试我的勇气。在一个秋天的夜里,天色是非常的幽暗,他把教堂的钥匙给我,叫我去拿他放在讲坛上的《圣经》。他为了激起我的荣誉感,还说了几句使我不敢稍露退缩之意的话。
我没有拿灯就走了,如果拿灯的话,还更糟糕了。必须经过墓园,我高高兴兴地大着胆子走过去了,因为,只要是在空旷的地方,我心里是没有一点恐怖的。
在开门的时候,我听见圆屋顶啦啦地响了几下,这声音好象是人声,于是我骑士般的勇毅心理就开始动摇起来了。门开了,我想进去;可是,刚走几步,就一下停住了。我见到这个广大的地方一片漆黑,立时就吓得毛骨悚然,我往后退,我跨出门,我战战兢兢地逃跑。我在院子里看见了小狗絮耳唐,它亲热的样子使我的心安定下来。我觉得这样逃跑委实可羞,于是就想带着絮耳唐和我一块儿折回去,可是它不愿意跟着我走。我猛地跨过大门,走进教堂。可是,我刚一进去,又吓住了,而且吓得晕头晕脑地不知所措了;尽管我明明知道讲坛就在右边,可是我没有看见,反倒转向左边去找了好半天,东也绊着凳子,西也绊着凳子,竟连我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了;我这时候既找不到讲坛,又找不到大门,所以立时头昏目眩起来,我那狼狈的样子真是难以形容。最后,我瞧见了大门,终于走出了教堂,又象头一次那样战战兢兢地逃跑,下定决心,非在白天决不单独一个人到教堂里去。
我一步不停地回到屋子。正准备进去,我猛然听见郎贝西埃先生哈哈大笑的声音。我早就知道他是在笑我,我觉得这样被人家看见真是很难为情,我迟疑地不敢去开大门。这时候,我听见郎贝西埃小姐说她对我很不放心,并且叫女仆给我拿灯来,而郎贝西埃先生则决定由我的勇敢的表兄陪着他一道来找我,跟着,他们就把这个光荣的使命交给我的表兄去完成。顷刻间,我恐怖的心情全都没有了,而且,深怕在我跑的时候被他们抓着。我向教堂飞也似地跑去,既未瞎撞,也未瞎摸,一下就走到了讲坛;我走上讲坛,拿着《圣经》,往下一跳,三脚两步就跳出了教堂,连门也忘记关了;我气喘吁吁地回到屋子,把《圣经》扔在桌上,我惊惶固然是惊惶,但心里还是高兴得直跳,因为我到底抢在他们派来帮助我的人的前头了。
也许有人会问,我是不是拿这个故事作为大家仿效的模范,是不是以它表明我所说的从这类锻炼中取得的快乐就是这个样子。不;但是我要拿它来证明,再没有什么办法比安静地听隔壁屋子中人的谈笑声更能使被黑夜的阴暗吓坏的人心神安定了。我希望大家在晚上不要单独地同一个学生闹着玩,而要把许多活泼的孩子都集合在一块儿;不要一开头就把他们一个个分别地派出去,而要把好几个孩子一起派出去;在事先没有弄清楚一个孩子是不是过分害怕的时候,就不要冒冒失失地一下就使他孤孤单单地到黑暗的地方去。
我想,再也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象这种游戏只略施妙计就可不加强迫地做得这样有趣和这样有意义了。我在一个大厅中用桌子、椅子、凳子和屏风布置一个迷宫。我在这迷宫来回交错、弯弯曲曲的道路中放上八至十个空盒子,再在它们当中放上一个装有糖果的盒子,这个盒子的样子,同其他盒子的样子几乎是一样的;我用简单扼要的几句话说一下这个糖果盒子所在的地方;我提供的线索,足以使其中比较细致而不是那样粗心大意的孩子能够把那个盒子辨别出来;然后,就叫孩子们抽签,抽完以后,我就派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地去寻找,一直到把那个盒子找到为止;当他们一次比一次地巧于寻找的时候,我就使那个盒子一次比一次地难于寻找。
你设想一个小小的海格立斯,十分神气地从征途归来,手里拿着一个盒子。他把盒子放在桌上,慎重其事地把它打开。当他们发现不是他们所期待的糕点蜜饯,而是整整齐齐地在藓苔或棉花上放一个小甲虫、一个蜗牛、一块煤、几个橡子、一块芜菁或另外几件类似的东西时,我听到这一群欢乐的儿童一起都笑起来和叫起来了。另外一次,我在一间刚刚粉刷过的房间里,在靠近墙壁处挂几件玩具或小用具,叫他们去寻找,而在寻找的时候,不许碰着墙壁。谁只要拿到一件东西,马上就回来,再看他是不是做得符合我们所订的规矩;他的帽顶要是弄白了,他的鞋边、衣边或袖子沾有白粉,就表明他笨头笨脑做得不合条件。为了使大家了解这种游戏的精神,我的话已经说得够多了,也许还说得太多了。如果要全都讲完的话,你就不要看我这本书了。
经过这样训练的人,在夜间岂不比其他的人占许多的便宜!他的脚已经习惯于在黑暗中踏踏实实地行走,他的手已谁能轻易摸出他周围的东西,因此可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引导他的活动。他的想象中充满了幼年时期夜间游戏的情景,所以对吓人的东西,连头也懒得转过去看它一下。如果他听见了一阵阵的笑声,他把发笑的人看作是旧时的同伴而不是什么妖精;如果他看见了一群人,他就把他们看作是聚集在老师房间中的同学而不是什么半夜的魔鬼。黑夜除了勾起他快乐的回忆以外,没有什么可怕的;他不但不怕它,反而喜欢它。在行军的时候,无论是单独一人还是随着队伍,他都是时时刻刻整装以待的。他走进扫罗的军营,把整个的营盘都跑遍了也没有迷失路径,他一个人都没有惊动,就径直走到了国王的营帐,而且从那里回来时还没有被任何人发觉。如果要他去窃取雷苏士的战马,你尽可放心地叫他去窃取好了。然而在采用另外的方法培养起来的人当中,你要想找到一个尤利西斯,那是很困难的。
我曾经看见过有些人想采取常常使孩子们吓一跳的办法去养成他们对黑夜无所恐惧的习惯。这个办法很不好;它所产生的效果同他们预期的效果恰恰相反,只能使孩子们更加胆怯。一个人在不知道摆在他眼前的危险究竟有多大的时候,无论运用理智或习惯都是不能使他的心放下来的,同样,对常常受到的惊吓,他的心也是不能保持镇定的。要怎样才能使你的学生在遇到这类意外的事情时不感到恐怖呢?要做到这一点,我觉得,最好是象我这样向他说出你的主意:“你在这种情况下,”我对我的爱弥儿说,“应当进行正当的防卫;因为来袭击你的人使你没有时间判断他是来害你还是来吓你,同时,由于他已经占居优势,所以你即使想跑也是跑不掉的。因此,不论是人还是野兽,只要夜里突然来攻击你,你就勇敢地把他抓住;尽全身之力紧紧地掐住他;如果他一动手,你就打他,拳脚交加,不停地打,而且,不管他怎样说,怎样做,你在没有弄清楚他究竟是谁以前,就决不放手。把事情弄清楚以后,你也许觉得原来是没有什么可怕的,不过,对开玩笑的人采取这种方法,就可以自然而然地使他不敢再来第二次了。”
尽管在我们所有的感觉中,运用触觉的时间最多,然而正如我曾经说过的,由触觉得出的判断比由其他感觉得出的判断更粗糙和更不全面,因为我们总是把它同视觉一块儿运用的,而眼睛又比手先接触到物体,因而无须再用手摸,我们的心灵就做出了判断。但反过来说,触觉的判断是最可靠的,其原因恰恰是由于这种判断所包括的范围最窄,只要把我们的手伸到可以摸到的地方,就能纠正其他感觉的错误;因此,其他的感觉所能达到的范围虽远远超过了它们所感觉的事物,但不能象触觉那样,接触到什么物体就能觉察得十分清楚。此外,我们在需要的时候,还可把肌肉的力量和神经的活动联系起来,通过同时产生的感觉,把对温度、大小和样子的判断同对重量和硬度的判断结合在一起。所以,在一切感觉中,由于触觉使我们在外界物体接触我们的身体时能获得最正确的印象,因此它使用的时候最多,最能给我们以保存生命所需要的直接知识。
既然声音在发音体中能引起可以感觉出来的颤动,那么,经过训练的触觉为什么不能象它代替视觉那样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听觉呢?当我们把一只手放在小提琴上时,我们就可以无须眼睛和耳朵的帮助,单凭音箱的颤震就能分辨它发的是低音还是高音,是由高音弦发出的还是由基音弦发出的。只要能练习我们的感官分辨这些差异,我相信,练习的时间一久,我们就能达到仅仅凭指头就可听出整个曲子的程度。这个假定要是成立的话,那么,我们是能够很顺利地用音乐同聋子说话的,因为音调和节拍有规律的结合之能够为人所感受,并不次于清音和浊音,所以也同样可以作为语言的元素。
有一些练习能使触觉变得愈来愈迟钝,而另外一些练习则能使它愈来愈敏锐和细致。前一种练习,由于使用了许多的动作和力量去连续不断地感受坚硬的物体,所以使皮肤变得粗糙,起了厚茧,从而失去了它自然的感觉能力;第二种练习,由于频频地轻微接触物体,所以使自然的感觉能力接连地变化,从而使心灵在注意那些不断地反复出现的印象时,获得判断它们各种各样变化的能力。这种差别,在使用乐器的时候就可以感觉出来:准确而用力地抚弄小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的弦,固然能使手指练习得很灵活,但指尖则变粗糙了。大键琴的柔和的指法,既能使手指非常灵活,而且还同时能使它们的感觉更加敏锐。因此,最好是选择大键琴来做这方面的练习。
重要的是,应当使皮肤受得住空气的影响,能抵抗它的种种变化,因为身体的其他各部分全靠皮肤来保护。除了这一点以外,我不希望老是死板地把手拿去做同样的工作,因而使它变得很僵硬;也不希望手上的皮肤变得干瘪瘪的,丧失了它敏锐的感觉,因为,正是有了这种感觉,我们才能够分辨我们用手接触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才能在黑暗中常常随接触的方法不同,而得到种种的感受。
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