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孟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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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糟了!不得了啦!”秦母气急败坏的声音同时惊动了两家。
“怎么啦?怎么啦?”秦父一手提着裤子,一手拎着报纸从厕所冲出来。“发生什么事?”
两分钟后,隔壁的楚家也来按铃了。
三分钟后,秦楚两家人全都聚在秦家客厅,除了某人。
秦母抓着楚母。“我……我……”着急得不知该从何讲起?
“亲家母,慢慢来,别急、别急。”楚母安抚道,手轻拍她的背。
“我……我……怎能不急?”秦母一口气差点提不上来。“亲家母就快──”叫不成了,硬生生住了嘴。看了看围住她的众人,一时间也不知该从何说起,索性将手中那张纸条递给秦父,沮丧地说道:“你自个儿看吧!”
秦父拿起纸条,先读了一遍,然后睁大眼睛。“这、这怎么会?”
“我不知道啦!我上去叫蓉丫头起床上班,哪知道……”
楚麒皱眉,和冬蓉有关?“秦叔叔,纸条给我看,好吗?”
秦父无奈地将纸条递过去,心里忍不住叨念,这到底是谁生的女儿?怎么会惹出这样的麻烦?
楚麒皱眉朗读出来──
爸妈:
女儿出门一趟,想弄清楚一些事,几天后就会回来,不用担心,不过女儿有个不情之请,在我回来之前,请先别进行婚事,别订餐厅、婚纱摄影店,喜帖更别发出去,总之,帮我跟楚妈妈和楚伯伯告罪一下。
不孝女冬蓉敬上
“这是怎么回事?”众人面面相觑,满脸不解。
“姊离家出走了耶!”冬枫以敬畏的语气说道,真是太酷了!没想到他老姊居然有胆做这种事,而且还敢叫人先别进行婚事,这不摆明就是──
逃婚!
有勇气!真是太有勇气了!不怕被两家人五马分尸吗?冬枫小心翼翼地看了脸色全变得很难看的两家人。
楚麒面色凝重地看着那张纸条,细细推敲其间的涵义,即使此刻心慌且充满困惑,可仍不形于色。
楚父望向秦父。“蓉丫头是怎么了?她对这个婚事有什么意见吗?”
秦父摇摇头。“若有意见,依她的个性早在当初谈的时候就会哇哇大叫了,哪会等到现在?”
说得也是,两家人都是看着蓉丫头长大的,知道她个性是冲了点、火爆了一些,可对长辈倒也称得上谦恭,而且说话坦率无心机,是个好女孩,所以秦家二老才会中意她,要她当媳妇。
一向直性子的她,会突然对婚事“有意见”,绝对事出有因,两家大老全都开始皱眉苦思,想知道“因”出自何处?
然后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一个接着一个把视线掉转到楚麒的身上。
浑然未觉大难即将临头的楚麒仍皱眉苦思──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未来老婆怎么会突然留书出走呢?
“楚麒……”秦母试探地叫道。
“是?”
“儿子……”楚母也跟着唤道。
“嗯?”
两家大老同声一吼──
“你干了什么好事?”
楚麒被这一吼吓得将手中的纸条放开,任其飘落至地。
哇咧?怎会这样?
他……哪有干什么好事?
※※※
“老师好!”学生纯真有力的声音陡在她面前响起,吓了她一跳。
老师?冬蓉看了一下周遭,没其他人……确定是在喊她,带着尴尬随意地点了个头,然后目送那群青春活力四射的学生离去。
“唉!我不是老师,是你们的学姊啦!”她喃喃地在他们身后说道。
可当瞥见窗户反射出的身影,她暗暗苦笑,也难怪人家会将她误认为老师,在这群高中生眼中,她是“大人”,与老师、父母长一个样的。
走进栽满大榕树的校园,耳边传来朗朗读书声,感觉有些熟悉也有些陌生,熟悉的是这已有四十年的校龄,一日不变的老校景,而陌生的则是这分不再有归属而只有怀念的气息。
这儿是她高中母校,亦是一生中最黄金璀璨的青春岁月伫留地,在留了张纸条给家人宣告出走之后,她便来到这里……
在空无一人的篮球场边榕树下坐下来,第一堂课才刚开始,操场仍是静寂的,微风徐徐吹来,带来未完全褪去晨意的凉风,她摩挲已冒起疙瘩的光裸双臂,渴望此时手中能捧着一杯热奶茶。
为什么回来这?
答案心知肚明。
凉风带来了第一道蝉响,未几,整个校园中充满了蝉的合唱曲,她往后靠着榕树干,闭上眼睛,随着这道蝉鸣,思绪亦被拉回到七年前。
那年──她,十七岁,在这棵榕树下,第一次发现她对童年玩伴楚麒的感情不再是童年之爱,而是──男女之爱!
※※ ※
“秦冬蓉,听说你跟A班的楚麒是青梅竹马?”
“是呀!”冬蓉漫不经心地回答,埋头苦抄方才上课因打瞌睡而漏抄的笔记,与围在她身旁的女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常看到你们两个一起骑车上下学,感情好好喔!”陈菲菲羡慕地说道。
“邻居嘛!只是刚好顺路。”一边振笔疾书,心中一边咕哝,拜托!这种事有什么好大惊小怪?跟那个家伙一起上下学有什么稀奇的吗?
“他从小篮球就打得很好吗?”坐在她前方的吴佩芬问道。
篮球……这两个字有如利箭般射进她体内,令她停下抄写工作,眉头不悦地皱起来,不明白体内某根神经为何会突然抽紧?
瞪着那个失手写错的字,拿起立可白,特意摇得ㄎㄡㄉㄡ作响吵人。“帮个忙,请不要在我面前提到那两个字!”她没好气地说道。
“哪两个字?”吴佩芬一时没意会过来。
“就是那种橘红色的硬球,得要朝距离地面二点五公尺高的框架投进的无聊运动。”只要简洁讲出那两个字就好,可她偏偏要绕一大圈“解释”。
嘎?
其他人全都一脸不解地瞪着她,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篮球”这么一副深恶痛绝的模样?
没错!她就是跟“X球”有仇。
若不是因为这个XX,怎么会让楚麒变得像个陌生人?一个离她愈来愈远的人……光是想到这,她的胸口就像积满了棉花,闷得很。
是的,全都是拜那颗“X球”所害!
楚麒为什么身价会一夜之间水涨船高,可以从丑小鸭变天鹅,声名大噪?全因他参加了篮球校队,公开大玩那颗红球所赐,前阵子中区高中篮球联赛,在与宿敌第一男子中学对打时,就是他在最紧要关头抢得篮板投篮得分,以一分之差赢了对手,让校队打进了前四强,让所有人士气大振,接下来更是以这股锐不可挡的气势,拿到了中区冠军,现在就准备进军全国高中联赛。
霎时,楚麒成了学校风云人物,不但校长、老师们都认识他,同时也引来一群蜂蜂蝶蝶,无论是高三的学姊、高二的女同学、高一的小学妹,无不为之风靡──因为他打篮球的英姿实在太帅了!
可在这些众呼崇拜、好奇、仰慕的女声中,独有一女发出不平之鸣,此姝正是拥有“秦始皇”外号,同楚麒一道长大的秦冬蓉。
篮球造就了楚麒,却严重影响到两人的关系,原因无他,冬蓉自小就患有轻微的气喘病,与激烈运动绝缘,楚麒是友人中最常伴着她的人,当她只能看书、听音乐时,他就陪她上图书馆或到音乐行去,可上了高中后,两人分配在不同班,楚麒却意外地迷上篮球,甚至加入了篮球校队。
自此之后,只要有比赛,就看不到楚麒的人影,一大早,他就得先到学校跑操场,下午放学时得留下来练球。
一起上下学?哼!好像是一个月前的事,现在──死楚麒、臭楚麒,敢这样不理她,丢下她一人,这算什么?她绝对不会原谅他的!
“你们──到底是不是男女朋友呀?”终于有人鼓起勇气问出众人最想知道的问题。
她笑咪咪地说道:“你们说咧?”废话!如果她不是,还有谁可以是?
她模棱两可的态度,更教人摸不着边际,众人正打算继续追问时,上课钟响,所有人一哄而散,回到自己的座位,冬蓉则瞪着桌上的讲义半晌,心思一片紊乱,该死!她还没抄完,这下可好了,她得放学后留下来继续抄。
可恶!都是楚麒害的,她咕哝着,总之,她会把这笔帐一并记在他头上。
※ ※ ※
“秦冬蓉!”
“干么?”
“楚麒可不可以跟我们玩?”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他要跟我玩!”
“他为什么只可以跟你玩?”
“因为他是我的好、朋、友!”
──by秦冬蓉十一岁宣言
是的!她跟楚麒是“好”朋友,至于是否为“男女”朋友?嗯……对此两人从未谈过,因为说到“男女”朋友,就一定会说到爱情,而她与楚麒……
他们之间是爱情吗?不知道!还不清楚,因为她对爱情的认知还懵懵懂懂,如果她对楚麒的感觉就是爱情了,那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像书中所写的那样“惊天动地”、“惊世骇俗”?
楚麒不会在大雨中对她喊──“你是我的巧克力!”
她也不会紧紧抓住他的手,深情款款凝视他的眼睛,说:“我跟定你了,这一生一世我都只爱你,不管前方路途有多么险峻,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
嗯!光是想像那画面,鸡皮疙瘩便悉数冒起,别──别开玩笑了!
但,如果爱情的定义是占有,那──就对了!
楚麒是她的,她不乐见任何人比她更亲近他,即使是男的也不行。
偏偏──有句至理名言──爱,不是占有。
所以她与楚麒之间,还不能算是爱情吧?
因此,想要弄懂她与楚麒之间究竟是什么?还得费一番工夫,而在她弄清楚之前,还是要维持最高原则──楚麒是她的!
而目前这个原则正遭受到极大的考验,那个挑战者正是──“篮球”!
“你最近跟楚麒怎么了?”走在她旁边,从国小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的郑蛭实馈?br /》
咻!被射中痛处。
“哪有什么?就只是比较没碰到面而已。”她故意装作不在乎地说道,讨厌在别人面前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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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为什么?”没想到众人那样在意他们的事,令她产生反感,讨厌自己成为注目焦点。
“因为你们两个真的很宝,个性是那样的不同,你总是急急躁躁,动作快,可身子骨却又弱不禁风,是个运动白痴,而楚麒看起来文质彬彬,可上了运动场,却又十项全能,光是想到你们搭在一起,就很好玩。”
冬蓉瞪着她。“你把我们当笑话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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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哪里有趣了?”
“当你啃面包时,楚麒一定会一手拿着牛奶让你有得喝,当他吃完东西时,你还没吃完的食物一定会往他嘴巴塞,而他绝对会照单全收,你们虽然没有看着对方,可却很清楚对方下一步会有什么动作,配合得完美无缺。”
她皱着眉头回想,嗯,是有那么一回事。“那不是没吃完,而是一人一半。”她很委屈地嘟嚷道,只不过她动作比较快,把她那一份先吃了嘛!怎么听起来好像是楚麒吃她不要的?
“是喔──嘻!抱歉!看不出来,反正对你们那分秒不差的吃饭动作默契,我们都很佩服。”
冬蓉听了没吭声,吃饭有默契算什么?状况好一点时,还会有心电感应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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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篮球校队在练球耶,我们过去看吧!”
啥?全身寒毛竖起,是敌人!“没兴──”那个“趣”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就已经被人扯⊥俪∽呷ァ!鞍ビ矗∮刑粢∥也幌朐谙旅嫔梗 毖鄄患唬幌肟吹匠栉强徘蜃拍У难印?br /》
“一下下就好了!”
可恶!蚋鐾访髅鞅人。瘟ζ崛绱舜螅烤箍梢园阉献抛撸∈粤思复危跬盐扌Ш螅炜斩霭籽郏愎怨愿斯ァ?br /》
加油声、尖叫声不时从围观的人群中发出。
“借过、借过!”蚍⒒印吧ㄈ恕钡墓Ψ颍肺鞔艿模彩浅晒Φ慕轿Ч廴巳褐械牡谝慌拧?br /》
冬蓉环视周遭一眼,当下决定,以后只要是去做挤破头的事情,一定要找蜃鱿确妫」Ψ蛘娌皇歉堑摹?br /》
站定位后,定下神,心不甘情不愿地朝场中望过去,很快就看到那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此时校队的一军正与二军做练习比赛。
在所有篮球队员中,楚麒那一百七十八公分的身高,只排得上前十名,并没有特别突出,可他的动作灵活,在一群长人中穿梭自如,而且弹性极佳,可以跳得比一般人还要高些,所以能轻易抢得篮板,并迅速带球上篮得分。
就因为他那优雅不粗鲁的打球动作,格外引人注目,所以──
“楚麒学长,你好帅喔!”
冷不防,身旁传来高分贝的尖叫声,差点没将她的耳膜震破。
她震惊地捂着耳朵,转过头看那群小高一,正想出声告诉她们,没事不要这样吓死人,可见她们全都一脸痴迷,全神贯注地看着篮球场时,话就全都咕噜吞下肚。
怎么会这样?那家伙是她所见过最平凡、最普通的人了,有什么地方吸引人呢?
她不以为然地转向场中,再度追寻那熟悉的身影,突然一股陌生的感觉攫住了她。
那人……真的是她所认识十七年的楚麒吗?
才几天没见而已,他好像变得更高、更黑!他的胸膛、肩膀看起来更宽、更结实……长至颈脖的黑发则用橡皮筋束成了马尾,原本挂在鼻梁上的金边眼镜则改成了隐形眼镜,使他五官更为突显,好像真的……变帅了。
情不自禁被他脸上专注的神情给吸引,汗水像鳞般布满他的脸,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天!她从未见他如此亮眼过,简直令人移不开眼睛。
蓦地,一股燥热爬上她的脸颊,哇咧?她……她脸红了?
飞快地伸手捂住脸颊,怎么可能?她竟会看他看到脸红?
不!不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