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恋无痕-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行至阴凉树影中,才感觉到皮肤阵阵被阳光晒伤的疼痛。变的能够忍受,才可以豁然接受的起更多不幸的给予。
那天的街头,无数行人撑着伞慢行在路边,我在人群中默默看着从我身边发生的无数擦肩而过。跟随小烨被阳光投撒下的影子。
他走在我前面的位置,我偏头看过去,影子在我身边,看起来像是陪伴。我就笑了。手插在兜里漫不经心的笑了。
一种被温度剧烈焚烧过后的荒凉缓慢蔓延至全身,逐渐冷却下来,为了掩饰不被看见的局促,只好在点点洒洒细碎叶片的光影下隐藏起自己轻微颤抖着的手。
有个穿着蓝色小短裤的小孩子慢悠悠地走在街道上,吸吮着开始融化的雪糕。总是来不及吃。
他紧张地看着快速融化着的雪糕,顿足凝视指间的雪糕水。换一个手小心地拿住雪糕,将那只粘住的手五指张开,做着反复张开捏合的动作,露出稚气笑容,忘了跟上大人的脚步。
“这样会丢失自己的哦。”我扶住膝弯下腰小声地对他说。
小孩子得了提示,毫不防备的地冲我笑,转身快步追赶上去,他用满是雪糕水的小脏手去抓住那只大手掌,回过头看我一眼,得意地吃起雪糕来。
他知道寻找安全。并且懂得怎样在不丢失自己的情况下品尝幸福的味道。
他是聪明的。
我弯起眼睛对他笑,孩子对我嘟起小嘴巴做了个淘气的鬼脸。他大步流星地消失在人海中。
一辆车比直开将过来,在我们站立的路口将要拐弯过来。小烨试探地伸出脚去,放在车行两轮中的空隙中做出冒险的停留动作。
我吓出一身冷汗,第一时间下意识地快速伸手去拽住他。
只在一瞬,当我的手拉住他的手臂时,感受到的是自己手心的冰凉。
小烨没有任何动作,甚至没有偏一下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依然在笑。我渐渐松开手,却在这么久的反应时间里想不出可以把手摆在那里。
心脏突突的跳个不停,还在为刚才的那瞬间心悸不已。我用手按住心脏那里想减轻一点冲击力度。眼前突然白茫茫一片,阳光刺的我睁不开眼睛,产生恍惚的错觉,觉得时间只是一恍并没有过去多少。
同样的陪伴同样的人,只不过一转头,时空切换,物似人非。
买完了的东西,来人分两路,剩下我们三人一起乘公车回去。车厢的走道上没站多少人,我站在车尾那里用力扶住铁杆,已经好久,我还是无法适应公车突停突进的惯性。只在中途的站台有人下车才空余两个位子出来。
小烨对我和文奕说:“你们去坐吧。”
我和文奕走去坐下。小烨一手拎着大袋子一手扶住把手站在我前面。他转头看我一眼,也许是不经意的。目光相撞的发生让我们同在第一时间把目光迅速转移到窗外。
过了一站路,他问,有纸吗?
文奕说没有。
我低头从包里拿出纸和笔给他。
时间在计时。
几分钟他把纸递给了文奕,指着纸上的图形说,“你看,我觉得做一个这样的展柜可以省不少材料和空间。四个用做支撑的细柱子,上下两个层面。”
在我听他讲解的初始我就认识到了自己多余的想象有多么傻的可爱。
我在纸上写下一句话:我还以为你要纸是给我写字条对话呢。
我把笔放在纸上一并递给他。小烨看完后对着纸轻笑一声,没有写一个字,他把笔和纸一起递还给我。
看着自己比平常明显书写工整的笔迹觉得一阵好笑。
他往前面的位子挪了挪。
汗珠从他的鬓角流下来。他还拎着大袋子专注地站着。
路还有很长。
我顿了顿,起身往他那边走去。
“把你手上的袋子全部给我拎吧,我那边有位子可以坐,不费劲。”我说。
他松开扶手,把套在手指上的袋子一个个松解开拿下,我向前伸着手等着接过来。
我松开了扶在坐椅背上的手。
身体开始重心不稳,摇摇晃晃起来,有点怕摔倒。一手接过他递来的袋子一手去拎搁在地上那个装满玻璃杯子的手袋。车子在顿行顿止,我担心某个时刻会突然滚倒在过道上。
果不其然,一拐弯便遇见一个红灯,车子嘎然而止,我一个趄趔将要前摔倒,下意识间,本能地抓住了处于前方的物体——他的手臂。
时间仿佛停止般没有任何声息。
手臂没有要扶的意思。
动作僵持那一瞬,我松开手,竟然发现抱歉说不出口。
疏离感已经成为了一条沟壑。只是我一直自持那是幻象,还有普通友人间的情谊,我一直那么想。感情过去了也许真的就没有了。不再有过去的关怀。至少没有曾经那样的在意。所有一切划分的清清楚楚。
我站起来,没有回到位子上,右手去抓住一个吊环把手转过头去。
脸面开始湿润一片,我把脸靠在右臂上一点一点地蠕动着脸庞,衣服帮我擦掉这些眼泪。我可以做到坚强。
不哭哦,不能哭。我急具耐心地安慰自己,用稚气轻缓地语调一次次对我自己说着这些无用字眼。
“你好,请问,中山公园在哪?”一个女声在我耳边响起。
我抬眼,一个年轻的蓝衣女子站在我面前。
我对她摇摇头抱歉的笑笑。
她看见我的眼泪在脸上下坠的样子。
她沉默着看我说谢谢。她是唯一见证我在此时心有感伤的陌生人。
那突兀而偶然的见证,才让我看到自己的难过是那么重。
车子在时光中行进。是谁一直在原处回望?
小烨在文奕的店外面休息,舒展地靠在大背椅上,屋外一片阳光明媚。
我看见柜台桌上断掉的一面镜子。我想,我们也许可以说点什么。于是信手拿过来托在手上,在镜面上摆了五个不同表情的小叮当猫不倒翁,把这些猫猫的背面给他看。
“恩,”迟疑一下,我接着说,“我们来做一个游戏吧,猜猜看我的心情,可以猜到吗?”
我看着小烨,不无犹豫地说出这些话。
他转脸漫不经心地看看那些摇摇晃晃的不倒翁,随手翻过来看每个不倒翁的表情。没有要猜的意思。
“怎么不猜呢?”
“有什么好猜的。”
他的手拿回来,转过头不再搭理我。抬眼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身体前倾。两手放在膝前交合相握。
我看着镜面上那些不倒翁快乐摇晃的影子。心中黯然。
“嗨!”他大呼一声,“老婆!”他从坐椅上起身,朝人群中走了过去。
小烨毫无回避的样子宣示着属于他现有的幸福。
他的手伸向她来的方向。女孩不睬。
我看着在那声称呼下走过来面无表情的她,眼神停顿一下,忘了手中的东西。
那面镜子倾斜下去,叮当猫一个个掉落下去,摔在粗糙的水泥地面上沾满灰尘滚进草丛。
猫猫没有一个还可以直起身体摇晃着快乐。它们被搁浅在茸茸草地上。
它们可能受伤了。
我捡起它们握在手里,转身走过他的身边。
自我们各行其就以后,他的脸上就有一种愤事嫉俗玩世不恭的表情,看谁都是很锐利的眼光。
这样的小烨彻底颠覆了以前留存在我脑海中的印象。那一切的往事都好遥远了,过去了很久,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怀念温度。
怀念是因为记得。
我该记得还是该遗忘。在两者之间徘徊犹豫,他在我身后一直用行动告诉我的却是后者。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夏天。
***********************************
我写作的时候,一直是只做这一件事,因为想要平静的心去沉浸下去。等我写完这些文字,我会凭感觉打开某个歌曲一边听一边看,做这样一心两用的事反而会有新的感受。不妨推荐给大家这样的阅读方式。本章节推荐曲目:东来东往的《爱你太多》
告别的姿势
昨天晚上洗完澡,把花生形状的香皂盒放回柜子上的时候,皂盒滑了下来,里面的香皂摔在稿件上,那是以前写的手稿,搁在一边很久了,凌乱的字迹,写在英文长格的纸上。
乳白的香皂水慢慢将上面的字迹润染开来。没有很慌张,拿了纸巾擦掉皂液。
我坐下来,按着上面的字迹开始念,念到那些模糊的字迹,我闭上眼睛继续念下去。因为还记得一种心情,在我写那些文字的时候。
原来那些很难忘记。就像电影《心愿》里的洋葱头摸着没有一个字的日记本讲述往事的意境一样。
印刻下来的记忆永远那么快乐。如果已经不认得我的样子,可是我们的故事彼此都不会忘记。
我在你面前讲述着,我笑着讲,因为我有最后一次可以见你的机会,你安静的听,颔首凝视我陌生的脸,泪光闪闪,你已认不出我,你哭了。
次日早上起来,那些皂液干掉了,留下淡黄色浸染的痕,有种清淡的香味。它变的脆薄了,余留了一种味道。在纸上和我的手上记下了发生。
看见这样一种情怀,“那个夏季,一个可供热情挥霍的机会,而我静静地合起我的书,当你翻阅回忆的书册,也许有几片干燥的花瓣,一朵轻盈如此的纪念。我深知你不会忽略但也无法共同翻阅。”
也是那样的秋,我奔跃着伸手去追赶凌空而舞落的枯湿叶片转赠友人,似游戏般无意耍闹着。那枚梧桐叶未落之前承接雨露阳光,旋落之后承接从那刻开始的错失。
我们最终走散了。
故事就在这里停下了,回忆结束了。收起身边熟悉的东西,暂别过去。当我渐渐熟知并去接受这个告别,我想我已不再抗拒长大。
长时间沉溺于悲伤的情绪氛围,外表却想多几分开朗,这样的生活对意志的消磨是很残酷的。smile对我说振作啊,小朋友。如果过去无法改变,那么一切从头开始。
是的,小朋友,该告别了。
记录很小的发生,记录下很大的回忆,为什么会用很大来修饰回忆,连我自己都未求甚解。也许仅仅是一种感觉。
那片如银絮飞扬的回忆中,积满点点落落的碎片。拼凑起来,就是完整的天地。
在那个曾经与阿黄相遇的十字街口,看见过一个身穿深蓝大褂的中年庄稼汉,戴着破了沿的粗糙草帽,安然地坐在车水马龙的街道口。四处拥窜的人群和车流都如在他身边走着过场般自然。
天下着小雨,雨水沾湿了他的衣服,雨滴从破沿帽上滴落下来。土地泥泞起来,他仍不为所动。仿佛整个城市的喧嚣都与他无关。帽檐压住大半张脸避开世人的视线。
他在沉思,还是在等待。
直至夜幕垂临,身影依旧停留,不肯离去。
我坐在舒适的车里,趴在潮湿的窗口看落雨清凉,在车停的间隙中,是这样一个身影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做到的是相忘无间。尽管我不知道他坚守留坐的原因,可是记得这样的姿势。
雨雾中那么清晰的呈现出一个人坚挺消瘦的背梁,没入雨中。只可以看见他破帽沿流淌下来的水柱缓急。
车子缓缓开过他身边,我扶着车窗,探身看着车轮激起的泥水有没有溅脏他的衣衫。安好。然后恍过那一瞬。
我需要学习这样的境界去暂且隔离往事。希望可以做到。
很少遇见朗月当空的夜色,便希翼一种古人宁静至远的情怀。
思绪平复,遂寓情于景化为心中一句诗借以舒怀:静月荷塘空杯饮,已是梦如秋。
视野
书里面提到的关于大学的生活很少,因为不知道可以写些什么。上课,考试,人际关系,娱乐内容,社团,寝室。差不多是可以概括大学的基本词汇。这些都有些体会,仅仅是自己的。
寝室,我把它当作是我休息和长居的地方,两年来极少出入食堂,已经基本适应的生活就是下课后顺便去学校里面的堕落街拎个盒饭直接回寝室吃。
相处一年的四个人没有什么大摩擦,各自心里清楚地感觉的到隔着多远的距离。我以为的我所希望的都是徒劳。我什么也做不了。
从寝室六楼的阳台上放眼望去可以看见出版社的大楼,很清晰的建筑,在那里,我看见小四——郭敬明。排了三个半小时的队等待签名,看见很多激动的泪眼和慌张的神情,他们都是一样在等待。那天我穿了很大的男式白色外套,把大半个身体缩在里面等待着,坐在书架沿上,等待缓缓移动的队伍。
在巨大的玻璃面后面看见小四的侧脸,边翘的长发和颈后系发的红绳。苍白的脸。一刹那间,我以为看到了江树。在喧闹叫喊的人群中我是寂静的,远远的看着。日光灯的照耀好象通透了我的身体,仿若现实暂离。
闪光灯让我睁不开眼睛,小四也是。看着在椅子上埋头认真签名的小四,我想,应该有一双手为他挡住眼睛。也许会有一个动作,与小四握手的时候会把自己腕上的胭脂石滑到另一只手腕上。
当我们的手握在一起的时候,不记得是怎样的姿势。小四的手很有力,这是我事先没有料想的。这是平生来第一次想要握住的手,陌生的,苍白纤长而有力量的手。
当我合握着手心走开的时候,四周仍旧喧闹,心里一片安静。
已经可以习惯一个人去做很多事,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常常会自言自语。走路的时候也会,但吃饭的时候不会,吃饭的时候会走神。所以我喜欢吃饭的时候一边讲话一边吃。
仍旧没有学会将内心很好的掩藏起来不挂在脸上。仍旧无法理解为什么人都不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的内心,是因为怕危险和伤害吗。无法分辨笑容之下真实的脸。我总是无法不去错信。
综景一二
一般没什么心情;懒的不愿意出门;闲适地对着我的电脑谈恋爱;对着机器;屏幕那面没有可以称之为陌生人的人。只是对着我的电脑。想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