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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女人香-第13部分

小说: 女人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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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这城市快二年,她无时无刻不在放纵麻醉自己,可为何还是不能把那些过去忘记?脑海里回旋着的声音,就像一只黑鸟巨大的翅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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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兴在背后骂的脏话,她听得一清二楚,臭表子。 
    杜兴骂得没错,她确也就曾是表子,千人骑,万人压。眼前又恍惚晃过无数男人狰狞的脸。吴非忍不住大声干呕。 
    吴非打小就没见过爸妈,连张相片也没有。 
    就为问人家有爸妈、她为何没有之类的问题,吴非不知挨了奶奶多少打,用篾条抽,两指宽的,抽一下,胳膊上立刻会现出条青紫色的口子。奶奶边打边哭,还不停地从瘪着的小嘴里发出恶毒的诅咒。吴非再不敢多嘴了,隐隐约约知道爸爸扔下一家人去了很远的外边,而妈妈则跟某男人跑了。 
    吴非与奶奶相依为命,靠奶奶那些可怜的退休金,她现在真难以想像当时怎么过来的。后来奶奶眼瞎了,吴非那时在念高三,功课除语文好点,数理化是一塌糊涂,就没再读书,在社会上到处找些零活干。没多久奶奶走了,只剩下她孤伶伶地活在这世上。一个只有高中文凭没钱没势没有任何关系的女孩子,所能找到的正当工作能赚多少钱?而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又谙多少世事?吴非认识了某个男人,可万万没想到他竟是个如今所谓的“姑爷仔”。可怜的女孩就这样掉落陷井,无力挣扎。后来姑爷仔因为争风吃醋被人打死了,但生活的惯性是如此巨大,若没有一个足够大的外力,也仍会这样继续滚动下去,说实话,除了做那个,吴非还真不知做什么可以轻易赚来那多钱供她花费。日子一天天往下过。“过”,过马路的“过”,望着绿红灯下潮水般来去汹涌的人群,脑袋里没有其他感觉,仅仅只是活着,逛街、吃饭……与别的小姐所不同处是她还爱看一点儿文章,每天买份城市早报,每星期买份北方周末,每半个月买本读者文摘。 
    直到某天,有人找上她,说她爸爸给她留下笔遗产,吴非这才从那麻木的生活中清醒过来。她庆幸自己未搬离奶奶留下的这座小屋。当吴非知道那笔遗产的具体数目后,差点没当场晕过去。这笔钱,可以让她舒舒服服地活上十辈子。吴非真的很恨这个给她留下这多钱的爸爸,若在她最需要的时候能给上其中一点点,她又何尝会落到那种地步?恨,虽然恨,可恨又有啥用?爸爸死了,妈妈也像海面上的泡沫。吴非卖了那个小房子,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一直未离开那间小房,也许在潜意识里她是在那儿守候着父母的消息。 
    冥冥中自有天意。 
    吴非离开那座城市,来到这个无人认识的地方,买了房子,细心地装修妥,买了鱼缸,喂养了几只五光十色的金鱼,重新开始生活。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也不能承受其轻。重让人难以呼吸,不堪忍受;轻让人意乱神迷,失去重心。巨大的手把“过去”从她身上剥掉,这应值得庆幸,但也让吴非像一只被剥去外壳的笋,被阳光刺得一阵阵晕眩。 
    为赚钱再去工作对吴非来说毫无意义,她也深深厌倦那种朝九晚五又或迎来送去的工作,而人,毕竟又是一种群居动物。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吧,很快,无所事事的吴非开始出入各种灯红酒绿的场所,曼儿就是这样认识的,但经过世事打磨后的吴非,多少能保持内心的一点清明,虽然玩,仅也是玩,她的房门还从未向任何一个人打开过,包括曼儿。 
    距离会产生安全感。虽然会将爱情关在门外,但吴非经过了那个姑爷仔,对男人,对爱情确实没有多大的信心。也寂寞,一个人半夜醒来时会呜呜地哭。哭完就看电视。电视实在瞧乏味了,就看书。吴非看了不少书,常常为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潸然泪下。书看多了,就写。写多了,就发呆。 
    何谓悲?何为欣?悲者,不能忘我;欣者,无所谓我也。忘了欲望的喧哗之声,莫被它的浮光掠影所惑。你只是你,只是生命的寄所。生命盎然呼吸,一花一草一树一叶,皆为你。不怨,不嗔,他横任他横,他强任他强,你自清风明月。人有三心,便是那智慧的真如。执着心行事,菩提心修性,无常心看得失,你便会超然于诸事之外。 
    对于性,吴非是不排斥的。身体是很自然的事。饮食男女,食色性也。性欲是上天赐予人类的礼物,要享受它,而非害怕它。对于毒品,吴非则敬而远之。天堂不会因为一缕清烟就除临人间。吴非记得奶奶提过,她曾爷爷祖上是很有钱的人家,就是出了曾爷爷这个吸大烟的败家仔才迅速败落。对于音乐,吴非是喜爱的。她最喜欢孟庭苇,那首《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她反反复复地看过孟庭苇的MTV。一个女人就应那样干净。 
    吴非看的书挺杂,尽管说世界观并不稳定,思想谈不上深刻,与所谓的成熟也沾不上多大的边,慢慢的,还是有了自己的看法。对于生活,她的态度是一个“随”字,花开自然,水流至善。吴非并没有因曾经的经历对他人、对社会有什么怨恨,人都是注定的,每个人或都是上帝进行某种尝试下的一种状态吧。为善,执一点善念,问心无愧地活着,也就很好了。 
    但为何还会这样? 
    为什么总有人逼自己做不情愿的事? 
    吴非哀哀地叫,头越来越重,脚越来越软,一切都在拼命地摇晃、碰撞、旋转,飞起无数颗星星,亮晶晶的,耀眼。她把脸埋入手里,另一只手堵住嘴,肩胛剧烈抽搐,抖。心脏里迸射出几根针,针尖鲜红,滴血。 
    火焰、碎片、扭动腰肢的街道。 
    白晃晃的天空被伸缩不定的几何线条剁开,剁出一堆肥腻油光闪闪让人恶心的东西。尖锐的阳光划过她的脸,脑海里轰一声响,似敲响千万口金钟,五脏翻滚,粘在皮肤上的汗激凌凌一颤,变硬,翘直,往皮肤里面扎去。天旋地转。吴非的意识渐渐模糊,身子软软地瘫下。 
    天实在是热。 
    一上午,宁愿忙得晕头转向。 
    昨天这时候电话铃没吭半声,今个儿却像一锅沸水。宁愿脚尖不沾地,陀螺般转,好不容易把大小事情做得差不多,抬头一看已是中午时分。昨天吃的便当味道实在不大敢恭维,宁愿暗自皱眉。窗外很热,玻璃外面的阳光苍蝇般嗡嗡地叫。宁愿不愿动,想想,还是打算去公司楼下不远处那家海鲜酒家。锄禾日当午,汗滴锄下土。农民伯伯此刻还在田里劳动,这个世界上总得有人冲出门去把苍蝇打死,再说早上事情办得还算顺手,应该给自己一些奖励,同时放松下脑袋,呼吸点新鲜空气。说实话,呆在屋子里确是凉快,可经过空调处理过的空气,感觉起来像过夜发馊的食物,塞在脑袋里,不舒服得紧。宁愿忖着,开门下楼。 
    阳光洒在水泥路上,像在一堆干柴上跳跃的火焰,颜色灰白。热浪袭来,往胸前一撞,刹那,汗珠儿就从衬衫后领子里跳出,宁愿望着拉开玻璃门的门僮,迟疑下来,正拿不定主意,瞥见门僮眼里滑过那抹嘲讽之色,一咬牙往门外大踏步走去。别让一个小小的门僮也看扁了,不就是热吗?不过,这样的天气真是要热死人,宁愿避开头顶直射的阳光,拣阴凉处,快步地走,幸好海鲜酒家在市艺术馆隔壁,也就百把米的距离。 
    冥冥中不可测的力量在此时轻轻地掷下枚骰子。 
    叮当声脆响,落入人的手里。人的一生仿佛掌指上的纹路,在这一瞬间,便已注定,无法改变。横的是悲哀,竖的是茫然。这些斑驳掌纹终于有了意义。而在此之前,不近人们凝视了太多,也没人能弄明白它们在说些什么。所以,这个世上只有后悔而没有后悔药。 
    前面路口儿栅栏处,一个白衣女人正慢慢弯下腰,蹲在赤裸裸的阳光下,簌簌发抖。这人奇怪,大热天,连把太阳伞也没带,太急性了,会中暑的。宁愿摇头,微笑。人要学会善待自己,做事不能太急。宁让三分,不抢一秒,急性子的人总是更容易出车祸。 
    生命宝贵啊。 
    宁愿正准备绕过人行线,眼前一暗,时间似乎忽然就静止了,像张平面,无数节点被一个像电影里的慢镜头的动作所抹去,那白衣女人的身子先是左侧,再右歪,然后后仰,一点点地瘫下去。这不会真是中了暑吧。宁愿暗呼不妙。昨天城市新闻报道中那个中暑之人因发现晚没抢救过来,死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老天爷逼着自己去学习雷锋好榜样?宁愿看看四周,空荡荡的,没有别人,也是,除了吃饱了撑得难受的人,谁喜欢在这么大热天下东游西逛?算了,反正只是举手之劳,扶她在一边阴凉处,打110,再走人,这样既问心无愧,又省麻烦。宁愿紧走几步,弯腰,抱起女人。这女人轻得像一根羽毛。 


    灼热的风从莫名处吹来,调皮地,在宁愿心口一按。 
    女人的腿软软地垂下,脚跟磕在宁愿腰间,长发散向两边,突然,有一缕钻入宁愿鼻孔,痒,宁愿打出个喷嚏,定睛看去,一颗心扑通声跃上嗓子眼,手颤,腿软,这女人虽脸色腊黄,但五官轮廓嫣然如工笔小画,这不就是自己这两天朝思暮想的她么? 
    宁愿根本就没想到竟会在此时此地再见着这个女人。宁愿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何老是会忽如其来地想起她,又为何对这张精致的脸有着如许深刻的记忆。比她漂亮或说床上活儿更行的女孩,他都有过不少,可惜她们仅仅是一连串数字,并如烟花散去,不曾留下丝毫痕迹。为何就单单记住她? 
    这么多“为何”提出来,上帝才懒得搭理。宁愿苦笑,这才发现自己像个傻瓜站在太阳底下都有好长一会了。 
    汗粘粘密密。 
    宁愿抱着这个还不知道名字的女人走向阴凉处,仔细端详。 
    她的嘴微微张着,像要诉说什么,几条细细的裂口均匀地撒在唇上,玫瑰色的,像被撕开的花瓣,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意。牙齿洁白,闪光。眉长,弯,睫毛轻柔地覆在合起来的眼睑上,头搁在宁愿胳膊上,竟似睡了,眉间却凝有一股化不开的郁结之气。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家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再没有说什么,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就这样就完了。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宁愿没来由的一阵恍惚,想起张爱玲的文章。 
    他不是很喜欢张爱玲,可他偏偏就想起她写的这篇文章,而且一字不漏。宁愿出神,攒眉,心乱如麻,却又理不出头绪,手指头仿佛捅到镜子里,感觉奇怪得紧。手上的劲用大了,女人软绵绵的胸脯在他胸口一触,电流涌来,锯齿状的,掀起溜刺耳的火花。宁愿蓦然惊醒,脑袋里还是浑浑噩噩,身子已迅速拦在一辆从支路口蹿出的计程车,没理会司机的喝骂声,拉开车后门,钻入,将女人小心放平在膝盖上,空出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百元钞票,扔向车前座,“给你。去九四医院。有人中暑。” 
    一切是这样理所当然。 
    宁愿忘了他开始只是想拨打110的想法,也忘掉自己原本是准备去海鲜酒楼吃饭的,仿佛送这个女人去医院便就是他此刻最重要的事情。 
    17 
    头晕,但没有病,福尔马林的药水味让青灰色的医院大楼变得阴凉。窗户外面泛着光深绿色的爬山虎把阳光拦在屋外。四周墙壁雪白,安静地守在罩有凉席的钢丝床边。这儿是特等病房。 
    医生说确是中暑,没多大问题,用完药过会儿便能清醒。 
    宁愿点头,在女人身边坐下,双手绞动,脑袋里依旧一片混沌,继续研究这张工笔小画般的脸,想弄明白点什么,就像有种东西正在心底悄悄萌牙,长出嫩叶。女人的脸色已恢复白暂,五官线条生动,细腻柔美,眉似积雪拥住的树,唇若冰窟中吹出的风,潋潋滟滟,凉意泌出。呼吸微微,竟是透明的,生出难以言喻的感觉。宁愿的一颗心直坠清凉,眼神恍惚。 
    所谓工笔,画法严谨,用笔工整,敷色层层渲染,细节直取内心深处。昔五代画家黄筌写花卉翎毛因工细逼真,呼之欲出,而被苍鹰视为真物而袭之。宁愿一阵眩晕,目光瞟向窗外,爬山虎的叶子哗啦啦地漾起一片绿意。 
    起风了? 
    风像头野马,毛发金黄,暴虐地闯来,踢起片尘土,呼地一声,又奔远了。这个宇宙灼热而又冰凉。鸿蒙中,原自有着的那片极大的虚无渐呈露出赤裸的躯体,冰凉的,眼眸却灼热。感觉如此真实但又不可信赖。宁愿按医生的嘱咐用冷水毛巾敷在女人额头。女人看上去的感觉是冰凉的,额头却滚烫。宁愿痴痴地望,望着自己内心那正在语无伦次的声音,一下子清醒,一下子糊涂。 
    这是怎么了? 
    生命像根小草。墙头草,风吹两边倒。 
    女人发出呻吟,鲜艳无比,眼角挂出一滴盈盈清泪,往下滚,似不堪承受苦痛,又像难以忍受欢愉。欢愉与苦痛的极至总是一样,总也离不开眼泪这种碳水化合物的见证。一滴眼泪加上另一滴眼泪,还是一大滴眼泪。 
    量与质之间的区别模糊不清,谁能找出生命的那个临界点? 
    阳光热烈,阵阵欢叫。女人脸上的泪水没多久便已化作蒸气不见。女人脸上透出一种深入骨髓的孤独,她是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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