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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我和我的经济适用男-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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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总是在她偶尔的噩梦中挥之不去;妈妈对她彻底失望,开始自力更生,整天忙着托朋友找亲戚给她介绍一个条件好的男人;爸爸有自己的退休生活,她也没想过要与他谈论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自己;工作是奔波疲累,永远都看不到尽头,总之,何小君需要陈启中,需要他来证明自己还是有一丝自主之力的,能让她在这一切的夹缝中喘一口气,让她知道,无论情况如何,总有一个人,愿意无条件地给她安慰,只是安慰而已,她也不需要更多。
周末何小君与陈启中一起吃饭,他带她去金桥,非常安静的街区,星期六的中午都没有什么人在街上走动,沿街全是西式餐厅,竟然还有水道,一排玻璃房临水而建,她难得来这里,看得有趣,他就拉着她进去了。
吃的是西班牙菜,皮质的菜单巨大,餐厅里没什么中国人,她用菜单掩住脸偷偷问他,只露出一双眼睛来,“哪个好吃?”
他也压低声音回答她,“我也不知道,随便点吧。”
她诧异,遮住脸都忘了,直接问,“你没来过?”
他点头。
“那你平时都去哪里吃饭?”
“公司啊。”他理所当然。
“一天三顿?”何小君流汗。
“差不多。”
“休息日呢?”
“我自己煮。”
“不可能!”一个单身汉会自己煮饭吃?何小君绝不相信。
他放下菜单看她,“不信?我们打赌。”
打赌的结果是午餐之后何小君与陈启中直接去了超市购买原材料,然后直奔他的公寓,他们两个人才认识不久,真正开始约会也不过是这几周的事情,她没想到自己竟会就这样跟他一起回了家,还觉得很自然。
或许是陈启中给她的感觉太安全了,一个男人能够给女人这样强大的安全感,不知该庆幸还是沮丧。
陈启中家所在的小区很大,小高层,并不因为地处金桥就华洋混杂,住的都是中国人。他买的是六层,一梯两户,上楼的时候何小君还问他,“这里的房子很贵吧?”
他摇头,说了一个让她吃惊的价格,何小君吸气,“这么便宜?你捡来的?”
他笑起来,“正好遇上房地产低谷,不过那时候这里真的很荒,出门什么人都没有,一星期看到的狗都比看到的人多,现在好多了。”
她想说现在人也不多,不过做人实在没必要那么直白,所以忍住了。
其实她在超市里就相信陈启中真的是会煮饭的,他挑选原材料非常熟练,何小君从小没进过厨房,更没买过菜,看着都觉得佩服,只知道跟着走,超市里人多,他在肉类柜台前停下,问她,“你喜欢喝什么汤?”
“冬瓜排骨汤。”她从小的最爱,说完还伸手去指,“小排骨。”
他笑着拉回她的手,“那是牛仔骨,小排骨在另一边。”
肉柜前冷气扑面,但他的掌心温暖,对比强烈,她原想把手收回来,后来却放弃了,任他牵着继续走。
陈启中家里的厨房非常干净,也不是那种从来不用的一尘不染,就是整齐,工具齐全,居然还有个嵌入式的烤箱,她看得稀奇,蹲下来研究,问他,“你做蛋糕?”
他摇头,想了想又说,“你要吃的话,也可以。”
她是甜食爱好者,听完顿时被打动了,热烈回应,“好的,我要吃。”一转脸又看到厨房一角放着的玻璃大瓶,里面满满的一瓶杨梅,浸在深红色的酒水里,阳光下晶莹剔透。
她迷茫了一下,情不自禁走过去,手指碰到冰凉的玻璃才开口,“这是什么?”
他正打开冰箱取原料,闻言回头看了一眼,声音温和,“杨梅酒啊,还没好,得再等几天。”
她已经愣了,忽然有错觉,错觉自己又回到了那天晚上,月光如水银泻地,刺目一片,让她忍不住闭上眼睛。
不喜欢自己的反应,何小君用力把手从玻璃瓶上收回来,转身再不去看它。
~~~~~~~~~~~~~~
海:昨天晚上看金三顺……
旁白:你就怎么丢脸怎么来吧
海:总结陈词,编辑真狗血真强大,每每看到帅哥给女主打倒,还流鼻血,我柔弱的小心肝哪……
旁白:你心里其实在说,给我吧给我吧
海:启中,我也要喝杨梅酒,怎么人家男主角又帅又有钱又深情款款,真是不平衡
启中:……我正边喝边想

第 36 章

陈启中下厨的手艺果然高超,何小君食髓之味,之后就经常去蹭饭吃,也不嫌路远,不过有地铁,加之两家都在地铁站边,并不麻烦。
无论多晚陈启中都送她回家,也是地铁,安全方便,两个人还能说说话,偶尔太晚了,地铁停运,他才开车送她。
何小君有时奇怪,问他,“你是不是不喜欢开车?怎么老是坐地铁。”
陈启中讲老实话,“这车是公司配的,每个月发定额油卡,超过全都自己来,市区里堵,跑一次又费时间又费油,还有停车,都找不到地方,有这些时间和钱,我们呆在车上干什么,还不如吃一顿砂锅粥。”
何小君听完笑,想这男人果然实惠,接着便不再多问,况且她并不排斥坐地铁,虽然天天坐惯了地铁,但两个人一起聊天和一个人发呆区别很大,陈启中说得没错,过去冯志豪到哪里都是开车,她有过与他两个人被堵在久光地下停车库门口足足四十分钟的惨痛经验,什么东西都没买成反饿得一肚子脾气,有时候实惠有实惠的好处,她也不是金枝玉叶出身,挺习惯的。
浦东浦西,每次都要横跨黄浦江,虽然地铁迅捷,但每次都要花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有次从陈启中家出来,何小君吃得太饱,到后来昏昏欲睡,他说着说着听她没声了,低头看到她已经侧头在他肩膀上睡了,忍不住微笑。
她醒来的时候都快到站了,还没睁眼便觉得嘴角潮湿,心知不妙,睁开眼果然看到他恤肩膀处有一块深色,顿时羞愧无地,脸红得就像一根烈日下的火柴,转眼就会自燃起来,磷纸都用不着。车到站,他立起来拉她下去,很晚了,站台上没什么人,电梯上行的时候他看她,她不知他会说什么,只是羞得抬不起头,没想到眼前一黑,却是他偏过脸来,亲了她。
这是陈启中第一次对她做出如此亲密的举动,何小君竟不知该如何反应,手也无处放,不知该抱住他的肩膀,还是一把将他推开。幸好电梯已经到达顶端,他们刷卡出站,天已经黑了,她隐约看到他耳根可疑的暗红,心里却笑自己,都睡得视线模糊了,不过是亲一下而已,大家成年男女,男人也害羞?怎么可能。
上楼的时候何小君还在想着那个亲吻,脚步很慢,到门口才拿出钥匙,刚进门便听到妈妈与人交谈的声音。
“真的啊?那好那好,我们小君的照片要不要?我这里有好几张。”
她放包的时候用眼神问自己爸爸究竟怎么回事,何爸爸摇头又摇手,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
妈妈放下电话就走过来,心情不错的样子,问她,“小君,这么晚才回来,吃过饭没有?”
何小君点头,“吃过了,妈,你刚才跟谁说话?”
“你兰表姨。”妈妈满脸笑。
“兰表姨?她不是在美国?”何小君诧异,妈妈家所有的亲戚都在国外,她又是外公的独女,所以逢年过节都人丁冷落,只有爸爸这边的亲戚可走。
“回来了,想在上海买套房子做投资,刚跟我通了电话,还问起你,说好久没看到过你了,让我们一起去吃饭。”
“那她要我的照片干什么?”
妈妈笑嘻嘻,“没什么,表姨想看看你的样子,你小时候她还送过你礼物,记得她吗?”
何小君点头,这位表姨家境优裕,结婚两次离婚两次,都没有孩子,之前只来过一次上海,那时候她还很小,全家一起到南京路吃了顿饭,她送了她一盒彩笔,上面印着米老鼠和唐老鸭,她当年稀罕得不行,一直都不舍得用,后来带去学校,被同学弄丢了一支,哭得她死去活来,有这样惨痛的回忆,当然对那位兰表姨印象深刻。
“什么时候吃饭?”
“明天中午,你可不许再去加班了啊,穿得漂亮点。”
“知道了。”给妈妈这么一打岔,何小君暂时忘记自己之前所纠结的关于陈启中的问题,随口应了一声,进屋洗澡。
洗完澡之后何小君接到启华项目组打来的电话,他们居然周六晚上还在加班,一边抱歉一边问了她几个问题,她听完也没法睡了,赶着修改自己所参与的这一部分内容,睡下就已经将近凌晨,没想到第二天一早自己妈妈就进屋叫她起床,刷地拉开窗帘,都不给她一点缓冲的时间。
六月晨光刺目,何小君在床上双手掩住眼睛呻吟,“妈,你干吗?”
“起床了,今天要和你表姨吃饭,一晚上你就忘了啊。”妈妈中气十足。
何小君看床头柜上的钟,声音更加凄惨,“八点钟?妈,表姨还在过美国时间吗?干吗那么早吃饭?”
“吃午饭,你还想十二点起床一点出门哪?快起来准备准备。”妈妈下一步的动作就是过来拉她身上的薄被,惊得何小君一声尖叫。
这天早上何小君在妈妈锐利的目光下足足换了数身衣服,换到后来她烦了,嘟哝着抱怨。
“妈,不过跟表姨吃个饭而已,又不是去见慈禧太后,至于吗?”
何妈妈两根手指拈着她落在床上的牛仔裤说话,“我说你都这么大了,好好的衣服都找不出几身,穿个牛仔裤就想去见长辈,想把我们两个的老脸都丢光?”
“我不是换了?”朝西房间,空调又没什么力气,何小君热得一身汗。
“找套有颜色的衣服,休息天都穿一身素,你就不能打扮得像样一点?”何妈妈看着女儿身上的黑白两色就气不打一处来。
“怎么不像样了?我平常上班都这么穿。”
懒得再跟女儿多说,何妈妈自己走到她衣橱边一顿好找,终于从一个深色衣袋里抓出一条嫩黄色的连身裙来,满意地转过身,“这个好,喏,就穿它。”
娇嫩颜色摊开在眼前,何小君却突然地心里一闷,这条裙子是冯志豪送给她的,分手之后她把所有他所送的东西留在那套滨江公寓里,什么都没有带走,唯独这条裙子,竟然还在她身边。
她并不喜欢黄色,只穿过一次,还是很久以前,那天晚上他们在滨江散步,冯志豪在风里吻了她,第一次对她说我爱你,丝质裙摆扬起来,滑过她的皮肤,水一样的感觉。
从此以后她再没有穿过这件衣服,洗过之后装入衣套妥善收藏,到后来自己都忘记它还在衣橱的角落里,今天突然再见,感觉怪异到极点。
妈妈还在催她,“快点,穿好陪我去洗个头,我要吹个头发,你也一起。”
她摇头,按下妈妈的手,声音坚决,“妈,我不穿这件,其他都可以,这件不行。”
……
海:最近遭遇打击太多,扁了

第 37 章

这天早上何家的两个女人差点为了一条连衣裙争吵起来,不过事实证明,两个骨子里都非常固执的人还是会在某些时候进行妥协的,何小君最后穿上身的是一条白色翻领衬衫式连衣裙,外套一件蛋壳青的开衫,标准的贤良淑德,连头发都规规矩矩地笔直垂了下来,马尾都没有扎一个。
这样一折腾,何家三口赶赴饭局的时间就变得非常紧张,幸好何爸爸有先见之明,老早打电话定好了出租车,饶是如此,他们赶到餐厅的时候仍是掐分扣秒,大热天的,何小君看自己妈妈急得汗都出来了,终于忍不住,掏出纸巾递给她,又问。
“妈,你赶什么?自家亲戚,迟到一点表姨不会介意的。”
“那怎么行,人家请客嘛,迟到多不好意思。”何妈妈用纸巾小心地印了印自己的脸,独怕留下纸屑,让人看了笑话。何小君看得心酸,接过纸巾帮妈妈小心按了两下,按的时候情不自禁想起了陈启中的手帕,心想还是那个实用些,环保又好用。
表姨定的是上海菜,就在她所住的酒店里,电梯直接上顶层,装潢全是老上海风味,走廊两边砌着灰色墙砖,包厢大门仿若石库门重现,就连端着菜走过的服务生都穿着一式的中山装。
何小君看得好笑,心想也只有长居海外的中国人才乐于这样寻梦,其实走出去望一眼,这城市现在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大都市一样,处处大厦摩天,石屎森林而已。
但是何妈妈看得感叹,拉着老伴的手说自己小时候上海都是这样的,说话间又把女儿打量了一遍,皱起眉头把她的翘起的翻领折平,嘴里还说,“这孩子怎么穿衣服都没个样子。”
跟亲戚吃个饭而已,想不通自己老妈今天为何如此反常,何小君满脸莫名其妙。
一切疑惑在走进包厢之后终于有了解释,兰表姨并不是一个人在包厢里等着他们,另有一个男人在桌边坐着,听到声响抬头看过来,白白胖胖的一张脸,富态得可以。
表姨仍是记忆中的热情,看到何家三口就站起来招呼,声音欢快,“文秀,大哥,你们来了?这就是小君吧?长这么大了,真漂亮。”又给他们介绍那个已经立起来的男人,“这是我老朋友的公子,李俊卿,俊卿爸爸是搞建筑的,他在旧金山长大,现在刚和家里人一起回国。”
何小君看自己的妈妈,但妈妈不看她,只满脸笑容地回应表姨,又拉她坐下,李俊卿正站起来拉开身边的椅子,理所当然,那就是何小君该待的地方。
吃饭的时候饭桌上只听到兰表姨与何妈妈的声音,其实兰表姨从小就跟自己的父母去了国外,与何妈妈并不特别亲厚,只是她天性便是那种长袖善舞的人,何妈妈又乐于与她交好,两个人回忆过去谈论现在,聊得是风生水起。
何爸爸与兰表姨并不太熟悉,也插不上话,那位李俊卿先生倒是与何小君聊了几句,几句而已,第一句就是自我介绍,然后对她说他爸妈不喜欢外国女孩子,回国前特地托aunie给他介绍一个中国女孩子,最好是上海女孩子,他妈妈是上海人,在家还说上海话呢。
他三句话不离爸妈与aunie,何小君听得反胃,后来他又谈起桌上的菜色,说这里的上海菜比旧金山地道,何小君正不爽,都懒得回答,心想“废话,这里是上海,要做得还不如旧金山地道,那是国耻。”
他又问她新上来的那道菜叫什么名字,她看了一眼,没法不说话了,只好开口,“那个?那是红烧圈子。”
他饶有兴致地挟起来尝了一块,大赞,“很好吃,是什么做的?”
“猪大肠啊。”
李俊卿听完呛到了,一阵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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