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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不情愿的新郎-第2部分

小说: 不情愿的新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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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那么想要我这个位置?”律朝庭心中实在很想知道,“你的个性并不是如此。”   
律爵一双如狮子一般有神的眼睛看了律朝庭好一会,最后才缓缓的开口:“全公司,只有你的办公室可以看到全台北市,”他的口气冷淡,“而我发现,我喜欢这个景象。”丢下这句话,律爵站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去,他的理由就是如此的简单。   
看着门被律爵轻阖上,律朝庭叹了口气。律爵总是如此自制,纵使是在盛怒之中也一样。   
律朝庭感到失望的摇了摇头,这个孙子是他在这世上的骄傲,纵使与自己不亲近,但律爵近年来的表现却令他感到得意。只是,他们两人之间,总是有条跨不去的鸿沟存在。   
律朝庭老态龙钟的身躯,缓缓走到巨大落地窗前,看着律爵口中所言的全台北景观。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段过去?视而不见的看着前方,律朝庭出神的心想。四十年前,为了这个位置,为了他律家的名声,他将自己的亲骨肉赶出家门。   
自己的儿子误入歧途,他不闻不问,更不愿承认。二十年前,律务诚带着妻小回来,当年的律爵还只是个小娃儿,看着儿子、媳妇、孙子,他依旧狠心的将他们逐出去。而就在隔天,便得知自己的儿子、媳妇被杀──死了。   
他老了,一夕之间,他承认了自己已经是个老人。他到医院,但没有见到挚子的最后一面,他哀痛得不能自己。   
看着律爵──他唯一的亲人,一个只是十一、二岁的孩子,孤单的站在太平间,面对着自己父母的尸首,年纪小小,他承受他不该承受的责任。   
看着律爵仿佛看到了当年的律务诚──他唯一的儿子,但不同的是,他被律爵眼底深切的恨意所慑住。律爵恨他,律朝庭心悸的发现,律爵怪他让律务诚走得不瞑目。   
当年是自己错了,早在多年前,律朝庭便悲哀的在心中对自己承认。当年自己不应无视律务诚的认错,将律务诚逐出家门;当年,他不应该只想着律家没有这种不肖的后代,他不应该想着,若承认有这么一个混黑道的儿子,他如日中天的事业将会受到影响。他错了,错得离谱、错得遗憾。   
身为一个黑道大哥,律务诚是重情重义的,一辈子的心愿只是希望获得父亲的原谅,但至死都不可得。   
所以小小年纪的律爵恨他,更恨所谓有名望的律家,当律爵因杀人入狱十年,他几乎感到痛彻心肺,但这次,他不再理会所谓的名声、面子,律朝庭赶在律爵出狱当天接他回家。   
从那一天开始,律朝庭便发现律爵变了,律爵从头开始适应这个社会,身上找不到一丝年少轻狂的影子,这十年来,律爵明白的向律朝庭表示,他要得到整个律家的一切。   
律朝庭叹了口气,他已经因为愚昧失去了儿子和孙子,他还死守着这个富贵的城堡有何用?律爵想要的,他全都会给律爵,而他也只能给律爵,毕竟再怎么说,律爵是他所仅剩的。   
在律朝庭的心中只是单纯的希望能找回自己孙子应有的开朗,哪怕只是一丝也好。律爵几乎没有童年,而他希望帮律爵找到。   
律朝庭的心思缓缓飘到那个他替律爵所物色的新娘人选,她会再教会律爵找回以前的自己,至少这是他这个爷爷唯一一次赎罪的机会。   
其实内心更深的希望是,律爵终有一天,会打从心里敬爱他这个爷爷,他希望自己能活着看到这一天的到来。而他将希望全都寄托在温柔的新娘身上。   
 ★★★   
“会不会觉得火这次很不寻常?”辛凯文听到身后的门开启的声音,立刻开口说道。   
回答他的是沉默和走近的脚步声。   
“真的不对!”似乎也不意外回应他的沉默似的,辛凯文转头看着律爵继续说道:“他竟然对这个女人的外观一点都没有描述,这女人是长得很可怕还是长得很美丽,让他这么失常。”   
“我要娶这个女人!”文不对题,律爵开口说道。   
一刹那间,辛凯文动个不停的嘴巴忽然停了下来,久久,才点了点头,“是吗?恭喜!”   
对这声恭喜没什么回应,律爵伸手拿过辛凯文拿在手上的A4大小的纸张,开始逐字打量。   
“看看最后那句话,”辛凯文说道,“火竟然说──奇特的女人!用这种形容词,我看火才真的奇特呢!”   
也无怪乎辛凯文的惊讶,毕竟在律爵的脑海中,似乎从没有听过刑于军用这种话形容一个女人,看来刑于军在调查这个女人时,对她颇具好感。   
律爵的目光并没有顺着辛凯文的话而移动,他太清楚辛凯文惊讶的原因,方才在杨颐关将卷宗丢给他之际,他的目光余角看到了这句话,所以当真便决定娶这个女人。   
奇特的女人!微扯动嘴角,没想到老头子会要他娶一个奇特的女人,他倒想看看这女人奇特何在。   
“我可以要求你不要为难她吗?”看着律爵,辛凯文突然说道。   
律爵将纸张缓缓放下,露出有神的眼眸,太清楚辛凯文口中所言的她,指的是谁。   
“我一向不为难女人!”律爵淡淡的开口表示。   
“我当然相信你不为难女人。”辛凯文只手撑着头,懒懒的看着律爵,“但是我不相信你不会为了打击你爷爷而为难一个女人。”   
沉默半晌,律爵冷淡的开口,口气盈满着不在乎,“若孔毓慈真如火所说奇特,她可以应付得了我的为难。”   
“是吗?”关于这点,辛凯文持保留态度,“别伤害她,这只算是一个老友给你的建议。”   
看了他一眼,律爵没有开口。   
“你真的就像座山一样顽固,”辛凯文觉得无奈,“不动一下就是不动一下,你有没有想过,你一直处心积虑的想要得到你爷爷的一切,等得到以后呢?”他的表情难得正经的问:“你是不是打算将你爷爷毕生的心血在一夕之间散尽?你真舍得吗?毕竟我想,不用我提醒你,你再怎么说都是律家人,血液里留着的是你律家的血。”   
仿佛没听到辛凯文的话似的,律爵将手中的纸张给丢到一旁,心思转而放在早上秘书送上来的文件上。   
太清楚自己再多说什么也是白搭,所以辛凯文也不浪费唇舌的闭上嘴,纵使担心律爵最后作茧自缚,但以律爵的个性,不管再说什么都听不进去的,所以他索性不提了。   
“我走了!”对着食古不化的律爵,辛凯文的绿眸写着放弃,暗叹了一口气,他沉默的离去。   
办公室的门一关上,律爵便缓缓的抬起头,眼底闪着专注思索的光亮。律朝庭到底在想什么?   
律爵终于拿起放在一旁的资料,飞快的去了解自己的未来妻子,平凡的家世、平凡的一切,竟让一向眼高过顶的老狐狸相中。   
律爵沉默的坐着,直到下班时间,他依然没有离开的打算。每当夜阑人静之际,总有股深刻的失落感吞噬着他的思绪。   
他从不让任何人来打扰他心湖的平静,除了那三个在狱中所结交的生死之交以外。   
这几年来,他学习着重新去适应社会,在律家的家族企业之中,职位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但实际上,他已经一手操纵整间公司,不论是海内、海外,他拥有呼风唤雨的能力,现在只差“正名”。   
他在等,等律朝庭将一切转移到他的名下,但说穿了,他并不在乎这些过眼财富,当年就是因为这些财富,让他的父亲死不瞑目,他要得到一切,他要让律朝庭一无所有。   
凯文问他想证明什么?他并不想证明什么,只是想让律朝庭后悔当年因为这些财富而害死了他父亲。   
深吸了口气,律爵收回自己的思绪,目光再次回到那句──奇特的女人。   
孔毓慈,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似乎有点似曾相识,但他尽力思索,依然想不起来。最后,他放弃思索,毕竟这个女人与他根本就毫无任何的关系可言,她不会来打扰到他,而他也不会去碰她。   
虽说两人是夫妻,但他已经打定主意这个女人与他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原因只因为她是他爷爷帮他所选的新娘。   
“小妹──”   
“算我求求你们,我听得已经够多了。”孔毓慈差点忍不住拿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和双眼。   
从上个星期开始,整整一个礼拜,她当真已经受够了这么一大堆所谓的良心建议。   
“你理智一点。”她的大嫂──孟玉云不放弃的在一旁,依然苦口婆心的劝道:“婚姻不是儿戏,你连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都不了解就要嫁给他,若是对方是个……”   
“我很了解他,”毓慈温柔的声音打断孟玉云的话,“我比你们想像中的还要了解他。”   
“你这是在自欺欺人,”孔行书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但现在的口气可与他外表给人的感觉相差十万八千里。   
他对于这个最小的妹妹,当真是口水说到干了,劝到用尽了所有可用的词汇,她还是依然故我。   
“我没有!”毓慈口气激动的嚷道,但她随即意识到自己不礼貌,立刻缓和自己的口气,“相信我,大哥、大嫂,我真的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真的希望嫁给律爵。”   
“律爵?!”孔行书几乎是从鼻子哼出这个人的名字,他对律爵小小年纪便进过监牢的事耿耿于怀。   
想他妹妹虽然不是什么出生豪门,但也是规规矩矩的女孩,求学阶段,别说小过,就连警告都与她沾不上边,而她现在竟然要去嫁个小混混。他是说什么都要反对到底。   
“那个小子配不上你。”孔行书不悦的说道。   
“哥,”拉了拉孔行书的手,毓慈微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赞成孔行书的话,“现在这个时代,怎么还讲配与不配,反正,适合就好了。”   
“适合?!”孔行书的口气再次激动起来,“你怎么去判断你跟他适合?难不成就因为他救过你吗?”   
关于这点,毓慈无话反驳。   
“就像你刚才说的,现在这个时代,我想应该也没什么以身相许来报恩这种事吧?”孔行书有点讽刺的说道。   
毓慈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自己的大哥明白,“我嫁给他不是因为报恩,而是,我是真的……喜欢、爱他,所以想嫁他。”   
孔行书闻言,忍不住皱起眉头,“你那个时候才几岁?你还记不记得,你上次见他的时候,你才几岁?十二、三岁,你能判断什么喜欢啊爱啊的?你现在是在自欺欺人。”   
“相信我,大哥,”讲了那么多,毓慈感到有些疲累,所以只简短的表示,“我知道我心中对律爵的感觉!我不晓得该怎么说才能让你明白,但是我就是知道,我不想欺骗自己的感情。”   
“你──”   
“好了!”拉着孔行书,孟玉云终于开口帮了毓慈一把,“毓慈难得来台中一趟,你不要一见到她就骂她。”   
“不是我想骂她,”孔行书对于自己的妹妹不听劝告,也感到心中的无力感渐升,“我只是不想看她做傻事。”   
“我知道,”孟玉云安抚似的拍了拍孔行书的肩膀,“但是这么晚了,我们还是让毓慈她先休息吧!我看她赶车上台中也很累了。若让爸、妈知道我们这么对毓慈,他们肯定会很生气。”   
提到爸、妈,孔行书也是一肚子的火气,“爸、妈也真是老胡涂了,怎么会答应这种事?”   
孟玉云在心中叹了口气,拉着毓慈就往书房的方向走,留下孔行书在客厅里喃喃自语。   
因为孟玉云与孔行书只是个普通上班族,两人合力存了几年钱,买了个三十坪左右的公寓,空间不大,只要有客人来时,书房的沙发床便可临时当成客房,充分利用空间。   
“别怪你大哥,”看着毓慈有点吃力的跟在她身旁,孟玉云立刻体贴的放慢自己的脚步,“他是关心你。”   
“我知道。”毓慈对孟玉云笑了笑。   
现在毓慈满脑子想的是赶快找个地方坐下来,因为她的脚痛得令她几乎无法忍受。   
多年前的意外,她的脚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虽然走路不至于一定得藉助于轮椅或拐杖,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   
其实这个情况并不严重,除了走在街上,偶尔有人所投来的目光,会令她察觉自己有着不自然的脚步外,就是每当夜晚,劳动了一整天的脚,总是会向她抗议她的不注意,发出严厉的痛楚向她示威。   
不过这么多年来,她也已经渐渐的习惯每到夜晚便有这些痛苦陪伴,久了,她也自我安慰的将这些痛苦当成朋友。   
“你确定你不再多考虑一下吗?”一边帮毓慈铺床,孟玉云一边开口询问:“不一定,你只是一时的迷乱,所以才答应这门亲事,考虑清楚会不会比较好呢?”   
“其实我知道你跟大哥都关心我,但是……”毓慈静静的坐在一旁,想了一会儿,冀望想出一个更好的用字遣词能让自己的嫂嫂了解,“但是我真的是仔细的想过这件事,很仔细的想过,我不会傻到拿自己的一生开玩笑,这是我选的路,我会对我自己负责。”   
孟玉云看着自己的小姑,毓慈总是秀气、温柔,她还记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访毓慈的父母时,毓慈才刚上大学没多久。那时,毓慈也是像现在一般,静静的坐着,长辈讲话也从不插嘴,有礼貌的毓慈,总是深受长辈的喜欢。   
与毓慈相处久了之后,孟玉云发现毓慈由于自己的残缺,使得她有一颗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   
认识毓慈至今,她从没见过毓慈表现出那么坚定的决心,她真心希望这个律爵值得毓慈这般对待。   
“睡吧!”孟玉云不再多说什么,“既然你这么说,我想,我也不能再说什么阻止之类的话。”   
“谢谢你,大嫂!”坐在床上,毓慈目送着孟玉云离去。   
熄了灯,她缓缓的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嫁给律爵是她毕生最大的心愿,或许绝大部分的人都说她太冲动,但她一生从未冲动过,只想冲动这一次,她相信,她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十一年没见,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脑海里。   
十一年前,她十二岁,律爵二十二岁,就在她国小刚毕业那个暑假,她的腿还像个正常人般时。   
律爵陪着他的爷爷回台南扫墓。   
她还依稀记得左右邻居对他的指指点点,再年长点才知道律爵的父亲死于非命,而律爵二十二岁那年才从监狱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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