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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热闹喧嚣的彪悍人生-第67部分

小说: 热闹喧嚣的彪悍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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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的“强者气度”吧……同样是金发金甲,同样本领高强,但是金闪闪比他差得太远了!



“如果说吉尔伽美什是一只咆哮山林的恶虎,亚瑟王就是飞翔九霄的神龙,差距是明摆着的!”



睡了一夜、稍稍恢复一点体力的鹤姬,给予了同为Saber的亚瑟王极高的评价,当然,这其中免不了参杂她个人感情因素——至少我就不觉得“龙”会比“虎”更加强悍到哪里去——她的评价,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还好这种枝节问题并不影响我们的作战,一小时后,磨合完毕的卫宫士郎和亚瑟、远坂凛和沙条绫香,这两对强者一起出发,去教会找金闪闪和言峰绮礼的麻烦。



这就是远坂凛和樱做的交易:她帮我们对付金闪闪,顺便找言峰绮礼报仇。但是为了避免我们过河拆桥,干掉恶质神父之后顺手连她也干掉,所以只能让人品绝对可靠的士郎和她同去。



“卫宫同学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他就是个烂好人,做不出过河拆桥暗箭伤人的事情来;而亚瑟王——英格兰的骑士王,也同样是人品厚道值得信任的好人。”说这些话的时候,远坂凛用眼角的余光扫过我们,微微翻了个白眼。



我知道她的意思——我们这票人里面,也就卫宫士郎和亚瑟算得上正直可靠的好人,间桐家那三个都是有机会就会捅她一刀子的危险分子,我……我本来以为自己还能算好人的,但是现在不确定了……



一个会建立后宫,到处沾花惹草,让老婆郁郁寡欢的男人,只怕算不得好东西。



“他们……没问题吧?”看着卫宫士郎他们乘坐的汽车远去,樱叹了口气,神情有些郁郁。



“放心吧,亚瑟王的威力你刚才也看到了,加上那个很厉害的沙条绫香,一定能干掉吉尔伽美什和言峰的!”慎二连忙安慰她,“我们只要准备庆功宴,等他们得胜归来就行了。”



樱又叹了口气,摇摇头,转身回房。



“真是个迟钝的哥哥,她担心的可不是‘打得赢’或者‘打不赢’的问题哦。”肆意读取他人内心的邪恶天神凑到我耳边,笑嘻嘻地说,“她担心的,是可能被姐姐横刀夺爱,抢了丈夫……”



这种事情怎么也不可能吧!卫宫士郎一看就是个敦厚稳重的人,怎么可能风流到几个小时就勾搭上自己大姨子——而且还是老婆的仇家……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只要对方漂亮,就会毫无理由地发情。”



喂!你对男人的看法未免太武断和悲观了吧!



“这是因为我自己的丈夫就是那么一只人形种马啊。”



呃……不要迁怒啊……



“也不知道是谁,昨天晚上居然打算乘人之危,推倒一位正在生病的柔弱少女……”



那是被脏砚老头陷害的!



“总之,男人都是禽兽!”



天神大人以毫无商量余地的断言,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们作了盖棺定论。



算了,跟她争执完全是在自讨苦吃,我还是回去收拾一下装备,为今天夜里的巡逻做好准备吧。



几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黑夜再次来临——也到了我们再次出发的时候。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虽然今夜似乎既不适合杀人,也不适合放火,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今晚我们准备杀人放火,那么今天就是进行犯罪的好天气!



……夜深了,抬头看去,很好的月光。



在月光下巡视冬木町,欣赏皑皑白雪,的确是不错的享受。



不知道正在亡命狂奔,后面还追着四个煞星的金闪闪,是否也这样想……



刚才远坂凛打电话过来,说他们已经顺利地打败了金闪闪,并且将言峰绮礼干掉了。但是因为发现这对恶质同伙十年来一直在吞吃当初冬木町火灾幸存者们的生命和灵魂,雷霆暴怒的卫宫士郎开着从暴走族那里抢来的重型机车,正在追杀金闪闪——因为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当初大火灾的唯一幸存者,结果现在发现原来其他的幸存者都被当成了食物,自然就愤怒到几乎要狂暴化的地步。



“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暗算他的。”通话末了,远坂凛说道,“我现在就和Archer找个地方躲起来休息,等你们和爱因兹贝伦家打出胜负来之后,我才会出来坐收渔翁之利。所以,再见啦……”



这个可恶的女人!她算准了我们非得和爱因兹贝伦家火并不可……



可是,我们的确别无选择。



爱因兹贝伦家召唤了七位英灵,他们当然会主动来进攻我们。所以即使再怎么不情愿,我们也只有迎战——虽然明知两虎相争的结果很可能是让技术拙劣的猎人白捡了两张上等皮草。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我们一边诅咒那个阴险的女人,一边前往冬木町北方的公园。



按照惯例,那是御三家排除掉外来魔术师之后,进行决斗的场所。



虽然是深夜,但是公园里却连一丝风都没有,空气似乎凝固了。



让气氛如此险恶的,是杀意。



“我本来以为大哥哥会来,想不到却是你这个讨人厌的女人来了。”看到我们的身影,爱因兹贝伦家的魔法师们左右让开,走出一位白发红眼的可爱少女,她穿着俄罗斯风格的大衣和帽子,深蓝色的衣服更衬得肌肤如雪,只可惜那张漂亮的脸蛋上,看不到一丝少女应有的天真和欢快,只有冰冷的杀意。



“也好,杀掉你们之后,我再去找大哥哥聊天。”



现在的小女孩未免太凶悍了吧……



樱的脸色也并不好看,她看都没看那个白发少女,反而将目光投向那些裹着厚重袍子的家伙们。



“我是间桐家现任的当主,间桐樱。”她稍稍有些勉强地笑了笑,目光却渐渐变冷,“请爱因兹贝伦家能够做主的人出来答话。”



“碍事的言峰绮礼已经被排除,现在也到了我们御三家决斗的时候,”她轻轻将发丝捋到脑后,露出耳上的魔法坠饰,“现在我们已经来了,一对一还是混战,你们选吧。”



“不管什么打法都可以,总之快点结束,我的丈夫有事出差,我过一会儿还得回家帮他准备明天的早餐呢!”



那群裹在袍子里面的魔术师们依然沉默,没有人出来回答,反倒是被无视的少女发怒了。



“间桐樱,你存心要向我挑衅吗?”



“依莉雅斯菲尔·冯·爱因兹贝伦,我并无向你挑衅的意思。”樱很客气地回答,犹如在和自己的朋友聊天,“但是身为‘小圣杯’的你,很快就会随着装载过多灵魂而失去自我,成为人形的器械——难道说爱因兹贝伦家会让一件工具来代表他们做出决定吗?”



啊?这个看起来很可爱的小女孩,其实是那种用来装载英灵,以便最后发动魔法的“圣杯”?



真是难以想象……



“你会为你的话付出代价的!”少女愤怒地大叫,“我要让你永远闭上嘴巴!”



“Archer,杀了她!”



随着她一声高呼,从那群雕像一般静止不动的黑衣人里面,窜出一个高大的身影。他一把扯掉身上碍事的袍子,三两步就冲到了樱的面前,挥起不知从哪里来的怪异大刀,狠狠地砍了下来。



挡住这一刀的,是一把寒光闪闪的战斧。



直到交上手,我才发现这个英灵所用的武器,居然是一块刀型的石头。



但是不知为何,这块石头居然有着能够和奥里哈尔钢战斧正面碰撞而不碎的惊人强度!



算了,不管怎样也好,等我打倒了你,再好好研究那把怪异的石刀吧!



抡起斧刃足有半米的巨斧,我全力以赴地砸向对手。



对手只是善于射击的Archer而不是以力量著称的Berserker,拼力气的话,我怎么也不会输的!



——————



章节名虽然叫“金闪闪的末日”,但是我并没有再写一次和金闪闪PK的打算。



有没有搞错啊——一个过时的虚构英灵,四千多年前的老断背山,值得一而再再而三地写吗?



还是来写大战吧!



英灵大战,才是FATE的最大看点啊!



啥?你说“看点是补魔”?



真是不纯洁的家伙……



13、美杜莎的复仇



间桐家和艾因兹贝伦家的战斗,从化名典韦、伪装成Berserker的我和对方不知名的Archer开始。



原本我是自信满满,打算速战速决的——笑话!一个射手,不玩远程也就罢了,近战的时候居然不走技术流的路线,而和我这善于蛮力的家伙硬拼力气,不是找死是什么?我一只手就能把你给揍趴下!



但我随即发现,我错了!



这个家伙,真的只是Archer?



有没有搞错啊!世界上哪有力气这么大的射手!狂战士还差不多!



我一边运转灵力,促使震得发麻的手臂尽快恢复,一边惊讶地打量着那个被称为“Arche”的英灵。



这个家伙看起来三十岁上下,块头极为高大,目测至少比我高出半公尺以上,强劲的肌肉块块暴起,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力士——但是我实在没有想到他的力气居然会这么大!



不久前我和阿喀琉斯交过手,那个磊落高强的英灵,给我的感觉是犹如顽石一般坚强,即使力量比我逊色一些,依然勇猛顽强,毫不畏惧、绝无动摇,令人不得不赞叹。



而这个不知名的英灵,则好像是一具钢铁浇铸的巨像!每一次和他交手,兵器相触的时候,明明我已经全力以赴,却连让他手臂颤动一下都做不到,反而一次又一次震得自己手掌疼痛,连整条手臂都开始发麻。



这家伙的力气,实在太大了!



“赫拉克勒斯,想不到身为大力神的你也会被凡人召唤出来。”樱突然开口,一句话就点名了对方英灵的身份,“阿喀琉斯、赫拉克勒斯、珀尔修斯……我猜,你们这次召唤的都是古希腊的英灵吧?”'网罗电子书:。WRbook。'



“阿喀琉斯是Lancer;赫拉克勒斯是Archer。”她一边列举着英雄的名字,一边推理着他们的职介,“在神话中拥有天马的珀尔修斯当然是Rider;Berserker大约是曾经有过发狂记录的埃阿斯;Saber应该有极为出色的武力,排除实力远高于其他英雄的赫拉克勒斯,希腊神话里面真正顶尖的强者不过就三个:阿喀琉斯、忒修斯和赫克托耳,忒修斯最为著名的其实是订立法律而非武艺,所以Saber多半是赫克托耳;Caster这个职阶在希腊神话里面可以选择的人总共就两个,魔女美狄亚当然最为著名,不过喀耳刻也很有可能;唯一不能确定的就是Assassin……倒不是没有人可以担任,而是希腊英雄差不多都有背后捅刀子这种不良履历,几乎找不出个正派人来……”



听到樱的精彩点评,连赫拉克勒斯都忍不住手上一慢。一直被他压着打的我立刻乘此机会退出战场,回到同伴们身边。



要对付大力神,只靠我自己的力量,果然还是有一点点勉强,还是指望一直隐藏在暗处的巴泽特和美杜莎吧——打败赫拉克勒斯,靠武力是不行的,反而能够破除对方王牌的逆光剑和能够将敌人石化的魔眼更加有效一些。



不过,在那之前,我们得先逼赫拉克勒斯动用“王牌”才行……



“赫拉克勒斯的宝具,就我所知应该是狮子皮、狮头盔、雅典娜赠送的盾牌、阿波罗赠送的弓、赫淮斯托斯赠送箭囊、浸染许德拉之血的毒箭……”春日小声说道,“对了,因为他完成了十二件伟业,最后成神,所以可能会有十二次复活机会;还有,毒箭中者无救,就算是不死之身也会痛苦到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拜托……说别人吧,再说下去我只怕就没胆量跟他打了!



“阿喀琉斯的能力大约就是除了脚踝之外别的地方都免疫伤害,当然他本人打架也挺在行——不过和不死身比起来,他的武力到没什么大不了的。”



有没有搞错!那家伙岂止“打架挺在行”而已啊!再加上不死身的话,他简直比赫拉克勒斯还要让人头疼!



“珀尔修斯也就罢了,他虽然有隐身宝剑、飞鞋之类宝物,但却弱小到打一群普通壮汉还需要动用美杜莎之首呢,只要把他从天马珀伽索斯上面拽下来,你三两下就能捶扁他。”



说得倒轻巧……不过那家伙的确有办法对付……



“喀耳刻的传说没有美狄亚那么多,所以估计他们召唤的是美狄亚。那个女人能召唤龙牙兵,还能召唤火龙,此外她能够让自己的同伴力大无穷,还善于使用毒药和诅咒。”



召唤——我相信活佛不会输给她的!



“那是当然,Caster一对一的话,我们这边的肯定会赢!”春日很难得地赞成我的意见。



“埃阿斯本事平平,就一面大盾牌很结实,不过他的盾牌总共只有七层,你可以像吃坚果一样,一口气砸他七回,砸烂那面大盾牌之后,想怎么揍他都没问题。”



听起来似乎很简单……



“赫克托耳武艺高强,打架你只怕打不过他,好在这倒霉的家伙没件像样的装备,他的剑遇上你的斧头,碰不了几下就会碎掉。”



“最后一个家伙,你们没猜出她的身份,所以我也不能告诉你们资料。”



谢谢,这样已经很足够了!



春日的声音虽小,但是在这个连一丝风声都没有的寂静深夜中,依然被对方所听到了。



从白发少女越来越阴沉的脸色就知道,她没有说错。



“我曾经听说过,在各式各样的魔眼里面,有一种名为‘根源视’的魔眼,只要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就能追根溯源,看到对方的各种资料。因为没有正式记载的缘故,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这只是类似‘直死魔眼’那样的传说,想不到今天居然亲眼目睹了这种能力……”



对方的魔术师队伍里面传来的鼓掌的声音,一个既高且瘦的魔术师一边鼓掌,一边赞叹不已。



他的日语说得有点拗口,听起来倒像是——中国人。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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