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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过客,匆匆-第12部分

小说: 过客,匆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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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跟大人赌气,便常常闹出一些事出来,事后并没有大人跟她算秋后帐,反倒是她自己,反思自省很多日,觉得一定要下不为例。而如今,她竟有了与当年相同的那种羞愧感与荒唐感;觉得对不起很多的人和事,包括她自己。
  后来连着两个星期,程少臣再打电话约沈安若出来,她便借口公司有事或者已有安排,不肯再出去。沈安若其实很珍惜与程少臣和睦的相处,而如今她心里发虚,便不知该如何坦然与他面对,只怕最终要将这场君子之交搅乱,不欢而散,那样的结果她实在不乐见。
  程少臣一向是洒脱之人,她不肯出来,他既不多问,也不勉强,被她拒过几回后,便也不再打电话给她,而沈安若更不会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两人已经一个半月没再见面。
  那样莫名其妙的开始,倒也有个顺理成章的结束。沈安若有一点点遗憾,但更多的是释然。
  那段时间,沈安若的公司有很大的人事变动,张效礼部长被派到外省的分厂去做主事者,原先的部门主管孙向辉升了部长,又从子公司调了人员补充进来。虽然沈安若分管的工作并无变动,但部门格局被打破,原来很多微妙的牵制力量便开始显山露水,她已经够明哲保身,仍是常常成为被殃及的池鱼。沈安若觉得头痛,她们部门工作头绪杂乱,要将每件事情做好已经不易,偏偏有些人将那么多力气都用来对付与工作无关的事,大家那本来就不太多的聪明才智全成了内耗。孙向辉也很头痛,他与蔡一祥同一年加入正洋,单从才华上讲,蔡是公认的才子,比他出众许多,而蔡又是出名的刻薄,张部长在时,年长资深,罩得住他,换成孙部长,蔡便时时不服。林丽娟姐姐更是不好惹,现在部门里她最是资深,以前都敢与张效礼叫板,更不要提一度喊她“师姐”的孙向辉。正洋“人制”远胜“法制”,选拔干部总是最看重性情,所以孙向辉即使有气,也仅能旁敲侧击一下,只要他们没有太过分,他实在没法把他们怎样。安若一向乖巧少言,部门有事他也多半找安若先商量,久而久之,倒让从来没有敌人的安若的日子也不好过。
  晚上沈安若蜷在沙发里看影碟,那阵子她看很多的艺术片,多半是又长又闷,三十秒钟后镜头仍是定格在原先的位置,要么对白枯燥无味,要么两个小时只三两句台词。早些年她实在不明白怎么这样的电影也有人拍有人看,如今她已懒得去弄明白,可是她看得津津有味。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枯燥乏味,如同她最近的办公室生活,充斥满了鸡毛蒜皮与叽叽歪歪,虽然无聊,但是无害。
  张效礼出发前,他们部门一起吃了饭。虽然是高升,但张效礼仍有几丝不舍,喝了酒后说:“这人与人的缘份深深浅浅总没有定数,今天在一起,明天又分开。不过十年才修得同船渡,我们能在几十亿人里面能够相遇,这缘也算够深了的。”大家都喝得醉意迷蒙,也不知几个人听了进去,但张部长这番话,却令沈安若怅然了一整个的晚上。她想起很多的人,小学中学大学,那些记得住记不住的面孔,那些在返校或回家途中遇上的路人,江浩洋,还有程少臣,就算再无机会相见,也都终归是缘份一场。那日她打了车送几位喝高的同事回家,司机师傅放一盘极老的碟带,当年还很年轻的叶倩文肆意地唱:“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觉得有东西憋在胸口,令人心头郁结,呼吸不畅。
  无题(2)
  一天下午,沈安若接到通知,晚上要与倪董事长一起去参加一个慈善拍卖酒会,还特别被叮嘱要打扮隆重一点。
  沈安若有点发蒙,她们公司有公关组,需要美丽花瓶的场合便直接请专业礼仪人员,这种事从来轮不到她做。于总助解释说,会场里有重要客户,一旦问起近期公司现状,沈安若对情况熟悉,又能掌握信息透露的分寸。
  “于助理,我以前从未参加过这种活动,不合适的,别的部门也有人选。”
  “沈安若,推三阻四不是你的风格,这也是工作好不好?你不如这样想,这总部里所有的女员工,比你聪明能干的没有你年轻漂亮,比你年轻漂亮的没有你聪明能干,所以你最合适。”
  沈安若笑:“于助理,你怎么不说,没我年轻漂亮的都比我聪明能干,没我聪明能干的都比我年轻漂亮。”
  “咳咳,安若,你总跟自己过不去。别磨叽了,快去准备。”于助理在电话那头笑不可抑。
  沈安若只好下班后便匆匆地回家换衣服。衣服倒有现成的,不必用动公司的专用款,某日她脑子发热烧掉大半月的薪水买了一件湖绿色丝质小礼服,压在箱底根本没机会穿,如今总算废物利用。大学时代无聊时女孩子们便混在宿舍里照着时尚杂志互相化妆造型极尽创意与恶搞,个个练就一身本领,竟也恰好派上用场。
  倪董一见安若,愣了一秒钟开始笑:“原来是安若,变化这么大,我快要认不出来。”
  沈安若微微尴尬地笑,倪董又说话:“安若你到公司几年了?”
  “三年。”
  “原来这么久。刚来那会儿是小女孩的模样呢,如今像个成熟女子了。最近常有人向我打听‘你们家企划部那小姑娘有男朋友没’。”
  “倪董,您消遣我呢。”
  沈安若不喜欢这种场合,只见一群人穿着戏装戴着假面具演着蹩脚的戏。明明满桌美食,偏偏没有人动筷子,她也只好忍着饿。
  倪董代表正洋拍下一个清代瓷瓶,沈安若与他一起上台去接收。步距是精心计算过的,微笑也是有尺寸的,以前上过的礼仪课终于也大派用场。她的背也挺得比以往直许多,觉得自己的身高可能至少被拔高了2厘米。只是那裙子领口是交叠式的,她瘦,便显得更低,裙摆也短,很令人不自在,还好她的妆也够浓,便仿佛戴了面具,可以掩耳盗铃。
  作戏一场,沈安若小心翼翼又袅袅婷婷地走下台,一瞥之间竟忍不住叹息,她跟程少臣的缘份可绝对不止修了十年,否则怎么会连这种场合也能碰见?
  他坐在离台很近的一张桌子旁,又是西装笔挺一丝不乱玉树临风的样子。沈安若匆匆一眼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觉得她看他的时候,他似乎也朝她看了一眼,后来在她走回座位的路上,便疑心有眼睛在注视她,又不能回头确认,有点全身不自在。
  她已经很久没见着程少臣,乍又见面有些异样的感觉。其实自从他们相处较频繁以后,她便再也没见着他如今的这副社会精英的样子。周末他穿得休闲随意,下班直接来接她时通常也把领带扯掉,解了衬衣领口的纽扣。现在他那副样子,倒像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宴会散场时,程少臣过来打招呼:“您好,倪董事长。”


  “少臣,原来你也在。干嘛这样客气。”
  “倪叔叔。”程少臣顺从地改口,表情淡然。
  “这是我们公司的小沈,沈安若。安若,这是程少臣。”
  沈安若垂下眼,微微欠身致意,没说话,觉得场面有点搞笑。
  程少臣却浅浅一笑:“沈小姐,好久不见。”
  安若抬头看他,见他笑容柔和,但眼里分明有促狭之意。而当他看向倪董时,那眼神瞬间又变作恭谦。
  沈安若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句,他已对倪董说:“倪叔叔,有同事在等,我先行一步。沈小姐,再见。”
  她往他身后看一眼,果然候着一位佳丽,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礼服,妆容精致,见他走近身边,刚才还冷冷的表情顿时灿烂如阳光,连女强人气质都立即柔弱了几分。
  那红裙极为惹眼,沈安若记起她似乎刚才上场了一回,惊艳了一地的眼球,倒没留心是哪家公司的。不过程少臣似乎并没有出面,或者是她只顾看着眼前的看似好吃又不能多吃的东西,漏掉了有趣的情节?
  她突然很不合时宜地想起,红色其实是最诱发食欲的颜色,所以K记M记里总是大片的红,这女子想必有备来来。这样想的时候,她脑子里立时生出儿童不宜的恶搞画面,于是翘起嘴角微微笑起来。
  她正边窃笑边暗自赞赏自己天才的想像力,突然瞥见已经走远的程少臣恰好也回头,朝向她的方向微微一笑,于是笑容有点尴尬地僵在嘴角,却见身旁的倪董向程少臣挥手。程少臣朝他们的方向行了一个童子军式的礼,终于转身走掉了,沈安若大大松口气,又觉得有一小点的失落。
  “咦,安若,你认识安凯的程小二?”
  “上回您家倪公子的婚宴,他也有参加啊。”程小二这称呼还真是……沈安若记起倪总的家也在W市,兴许两家很熟,还是老实一点,不要在领导面前留个说谎坏名,于是又补充,“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吃过几次饭。”
  “哎,对,倪峻的婚礼,我都忘了。他们一起玩玩闹闹地长大,分明就像是昨天的事,一转眼竟然都这么大了,看来我真是老了。”
  沈安若觉得此刻沉默很不礼貌,只好问一句:“倪董跟他们家以前是邻居?”
  “住得不远。少臣跟我家阿峻是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两家很熟。”倪董一打开回忆之匣便少有的健谈,“程董就是好福气,事业兴顺,孩子们也听话。少卿那绝对是从小到大的模范儿子,少臣小时候也乖,别家孩子在外面打架时,他就老老实实在屋里练琴。”
  “钢琴?”沈安若这下可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还有小提琴,都级别不低,聪明又乖巧是不?我当年可羡慕得不得了。”
  “那程少臣怎么没到安凯工作啊?”安若有些心虚地想,这纯粹是在附和领导,绝不是挖掘人家隐私。
  “跟他家老爷子闹别扭呗,怎么也不肯回家。这孩子性子犟得很,跟他爹有得一拼。不过再怎么着,也就是离家几小时的路,程董想他了,随时都能过来看他。倪峻倒从不跟我别扭,整天承诺要孝敬我,却两三年才见上一回。那天跟程董一起吃饭听他笑着叹气说‘这辈子谁都不怕,就头痛他的小儿子’,可我看他分明是乐在其中嘛。”
  与老子斗,其乐无穷。沈安若脑子里轻轻滑过这样一句奇怪的话,突然觉得自己十足的无聊。
  回到家时间还算早,沈安若在落地镜前将自己打量了一番,除了领口低点、裙子短点,妆浓了点,好像也没与平常差太多,但程少臣今天看她的眼神分明是在肚子里偷笑的样子,她跟他认识时间也算够长,这一点还看得出来。可是比起他那身材惹火明艳照人的女伴,沈安若明明已经清淡得像路边小花了。
  她换下衣服,因为不常化浓妆,足足洗了三遍脸。后来她找了一张据说极闷极无聊的影碟,将电视机调为两小时后自动关机,便缩到了床上。电影果然很闷很无聊,她又觉得累,很快便睡着。恍惚间,似乎手机在响,间歇地鸣一下,是短信提示音。她住处没装固定电话,便从来不关手机,免得父母万一有事找不到她。
  万般不情愿地下床拿了手机,却见到了熟悉的名字。这是程少臣第一次发短信给她,有一回他见她与友人通短信,还在一旁嘲笑这是最无效率最无聊最浪费时间的功能,沈安若想像他埋头不耐烦地一字字拼写汉字的样子就觉得想笑,突地想起他的手机似乎有手写功能,又觉得无趣了。
  短信只有几个字:“今天的装扮不适合你,真老气。”
  安若气结,把手机扔一旁,又躺下继续睡。其实她刚才睡了没多一会儿,那个闷片还在继续。
  这一回却再睡不着,她坐起来看完了那片子的比开头更无聊的结尾,终于也第一次回了一条短信给程少臣:
  “要你管!?”
  暖昧(1)
  周六沈安若闲来无事,与贺秋雁去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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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在精品街或商场总是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她苦不堪言,觉得陪贺小姐逛街一场,跟跑一回马拉松没什么区别。
  沈安若比贺秋雁好发打得多,她通常只转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一季穿。贺秋雁同样看不惯:
  “沈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适合你。”
  “喂,沈安若,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那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
  “沈安若,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竟然也不烦。拿粉红色吧,今天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你现在不装嫩,以后就没机会了。”
  沈安若有时候也感到十分诧异,她们俩怎么竟然成为这城市里唯一能够彼此取暖的安慰。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又重新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险些将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我就是喜欢那种款式,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突然想起了什么,怔怔地呆在原地,过了好一阵,自嘲地笑笑,又被贺秋雁拖着去行军拉练般地挨个服装店巡查。
  午餐时她便接了程少臣的电话。沈安若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才将电话接起。
  “晚上有空没?跟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云淡风轻,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总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一提沈安若便有气。
  “你就当帮我个忙吧?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没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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