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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一个人的村庄-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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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动物中我只认识老蚊子。其他的小虫子,它们的死太微小,我看不清。当它们在地上走来奔去时,我确实弄不清哪个老了,哪个正年轻。看上去它们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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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步调(3)
老蚊子朝人飞来时往往带着很大的嗡嗡声。飞得也不稳,好像一只翅膀有劲,一只没劲。往人皮肤上落时腿脚也不轻盈,很容易让人觉察,死于一巴掌之下。
  一次我躺在草垛上想事情,一只老蚊子朝我飞过来,它的嗡嗡声似乎把它吵晕了,绕着我转了几圈才落在手臂上。落下了也不赶紧吸血,仰着头,像在观察动静,又像在大口喘气。它犹豫不定时,已经触动我的一两根汗毛,若在晚上我会立马一巴掌拍在那里。可这次,我懒得拍它。我的手正在远处干一件想像中的美妙事。我不忍将它抽回来。况且,一只老蚊子,已经不怕死,又何必置它于死地。再说我一挥手也耗血气,何不让它吸一点血赶紧走呢。
  它终于站稳当了。它的小吸血管可能有点钝,我发现它往下扎了一下,没扎进去,又抬起头,猛扎了一下。一点细细的疼传到心里。是我看见的。我的身体不会把这点细小的疼传到心里。它在我疼感不知觉的范围内吸吮鲜血。那是我可以失去的。我看见它的小肚子一点点红起来,皮肤才有了点痒,我下意识抬起一只手,做挥赶的动作。它没看见。还在不停地吸,半个小肚子都红了。我想它该走了。我也只能让它吸半肚子血。剩下的到别人身上去吸吧。再贪嘴也不能叮住一个人吃饱。这样太危险。可它不害怕,吸的投入极了。我动了动胳膊,它翅膀扇了一下,站稳身体,丝毫没影响嘴的吮吸。我真恼了,想一巴掌拍死它,又觉得那身体里满是我的血,拍死了可惜。
  这会儿它已经吸饱了,小肚子红红鼓鼓的,我看见它拔出小吸管,头晃了晃,好像在我的一根汗毛根上擦了擦它吸管头上的血迹,一蹬腿飞起来。飞了不到两柞高,一头栽下去,掉在地上。
  这只贪婪的小东西,它拼命吸血时大概忘了自己是只老蚊子了。它的翅膀已驮不动一肚子血。它栽下去,立马就死了。它仰面朝天,细长的腿动了几下,我以为它在挣扎,想爬起来再飞。却不是。它的腿是风刮动的。
  我知道有些看似在动的生命,其实早死亡了。风不住地刮着它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再回来。
  这只甲壳虫没有马上死去。它挣扎了好一阵子了。我转过头看了会儿远处的荒野、荒野尽头的连片沙漠,又回过头,它还在蹬腿,只是动作越来越无力。它一下一下往空中蹬腿时,我仿佛看见一条天上的路。时光与正午的天空就这样被它朝天的小细腿一点点地西移了一截子。
  接着它不动了。我用小棍拨了几下,仍没有反应。
  我回过头开始想别的事情。或许我该起来走了。我不会为一只小虫子的死去悲哀。我最小的悲哀大于一只虫子的死亡。就像我最轻的疼痛在一只蚊子的叮咬之外。
  我只是耐心地守候过一只小虫子的临终时光,在永无停息的生命喧哗中,我看到因为死了一只小虫而从此沉寂的这片土地。别的虫子在叫。别的鸟在飞。大地一片片明媚复苏时,在一只小虫子的全部感知里,大地暗淡下去。
  
干点错事
我年轻的时候犯过很多错误,现在想想,很多错都不能全怪我。那时候整个一村庄人都很年轻,村里村外的树也都不高,家畜也都不老。人也好,牲口也好,都常有做错事、走错路、吃错草的时候。尤其人,犯错的欲望似乎比干正事的欲望还要强,往往是有意无意间就把错事干下了,而正经事正儿八经去干也未必干成。
  有一年春天,我牵一头牛从村东边出去,我大声吆喝着牲口,穿过村中间那条溏土很深的马路。我想用这种方式告诉村里人:我要出门了。不然日子久了不见我,村里人会认为我死了,拆我的房子分我的地,这种事都有可能做出来。我在牛背上搭了两条麻袋,满脸喜气地赶着牛,尽量不让村里人觉出我是去逃荒的,而让他们感到我很快就会驮两麻袋金子回来。这样村里人就会惦念着我,等待着我。
  事实上那年春天我是去村东边一个叫沙门子的村庄讨麦种子。我隐约记得上辈人说过,沙门子有一门本姓亲戚,这些年一直都没想起名字。这档儿突然就记起来了:叫刘扁。啥辈分还弄不清楚。到时候试着叫吧,先从顶大的太爷叫起,反正去求人,矮半截子。做小好说话嘛。谁叫我不算计着过日子呢。上一年我本来收成不错,粗细粮打了十几麻袋,照往年的习惯,先留够种子,剩下的才是口粮。种子是死活不能吃的。
  仅因多打了点粮食,我就癫狂了。错误地认为粮食是吃不完的。吃剩的做种子也足够了。没料到吃着吃着口袋就见底了。到了春天没种子的滋味你是体会不到的。
  干了错事的人,总想通过另一件错事补回损失。这样下去只会错上加错,一次次把错垛得跟草垛似的高高显显。直到有一天,这些错突然全变成了对,这个人便大丰收了。
  我干的错事多半都是这种结果。这一次也不例外。
  几个月后,村里人看见我两手空空从村西边回来,满脸尘垢,一身破衣。
  “这家伙把牛卖了。”
  “往后他只有使唤自己了。”
  我听见村里人议论我,一下子来了精神。我干了件天大的错事:把牛丢了。可村里人却都认为我把牛卖了。你看,活在这个村庄多有意思,人人都犯错误。而且全村人为我犯同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就我一个人清楚,我不会指出来的,他们认定我把牛卖了,必然相信我的腰里揣满了钱,就会把我当成富人,很放心地给我借东西、借钱。
  这个错误让我暗自高兴了大半辈子。直到现在还时常得意地想起它。一个人做点错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错事不做正事。若真能将错就错地过一辈子,也是不错的一生呢。谁有权力去剥夺别人犯错误的权力呢。尤其是一村庄人都陷入错中的时候,你也只能坐在一边悄悄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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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村里人在一位姓胡的村长带领下,修一条穿越戈壁长达百公里的引水渠。他们想把一片海子里的水引来浇地。大渠经过全村劳力近两年的日夜挖掘终于竣工时,那片海子却干涸了,沿渠滚滚而来的是黄沙和尘土。这个结局我早料到了,但我没说,反正也没人听我的。我那时还不是村长,不能凭自己的意志改变别人。况且,整个一村庄人都还年轻,他们不去干这件错事还会去干另一件,那是个犯错误的好年代,谁不想乘机犯点错误呢。
  我明知道这个村庄很需要一个像我这样聪明的人出来治理,可我就是迟迟不出来。眼看着几个笨蛋在村里折腾,就由他们折腾吧。聪明人和笨蛋都在过一辈子,何必干涉人家呢。我们让聪明人尽显其聪明才智时,也应该给笨蛋创造一个环境,让他们尽展自己的笨和愚蠢。这样才公平。
  
别人的村庄(1)
我打问一个叫冯富贵的人,我从村庄一头问起,一户挨一户问,问到另一头再问回来。天快黑了,最先看到这个村子是在中午,太阳明晃晃地跟着我不放,它好像终于找到一个值得一照的人。那些遍布荒野的矮蒿子枯枯荣荣多少年了,还这副不死不活的样子,时光对这块地方早就失望了。我四处望了望,也望不到什么尽头。除了前方隐约的一个村子——也可能是一片没有人烟的破房子。以前我遇到过这种事,走了很远的路去一个村庄,走到后才发现,是一片废墟。人都不知到哪去了。
  有一次我想把一个没人住的破村子收拾出来自己住。我本来去另一个村子,途中错听了一个老汉的指引,他用一根当拐棍用的榆木棒朝前一指,我便头也不回地走了两天。到达后才知道是一座空村,也不知荒废多少年了,空气中散发着陈腐的烂木头味儿。我想,反正我走到了,管它是不是要去的村子,我也再没力气往别处去。我花了半年功夫,把倒塌的墙一一扶起来,钉好破损的门窗,清理通被土块和烂木头堵住的大路小路。我还从不远处引来一渠水,挨个地浇灌了村庄四周的地。等这一切都收拾好,就到秋天了。一户一户的人们从远处回来,他们拿着钥匙,径直走进各自的家。没有谁对村里发生的这一切感到惊奇。他们好像出去了一会儿又回来似的,悠然自若地在我打扫干净的房子里开始了他们的生活。我躲在一个破羊圈里,观察了这一切,直到我坚信再没有半间房子属于我,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我贼一般逃离了那个村子。以后每去一个村庄,我总要仔细眺望一阵,看到炊烟才敢放心走去。
  当时这个村子就像一条恭候主人的狗,远远地高翘着一根炊烟的尾巴。还听不到人声。有个两条腿的大东西在我之前穿过荒野,留下很深的两道辙印,我走在其中一条辙印里。身后已经看不到一个村子。我踩起的一小溜尘土缓缓沉落下来,就像曾经做过的、正在失去意义的一些事情。
  半小时前,三个骑马人迎面而过时,我就想:我走过的路上不会有我的脚印了。三匹马,十二个钉了铁掌的蹄子一路踏去,我那行本来就没踩清楚的脚印会有幸剩下几个呢。一两天后,再过去一群羊或几辆大车,我的行踪便完全消失了。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
  “那么马二球呢,马二球的房子是哪间?”
  我拿着七八个人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打问,开始他们一口咬定村里绝对没有这几个人,他们给我指了一个百里外的村子,让我到那儿去问问。这个村庄也太会打发人,我想在过去的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间,他们肯定像打发我一样,给每位来到村里的陌生人指一个百里外的去处──远远打发走他们。这个村庄因此变得孤远、孤僻了。
  村子里只有一条路,路旁胡乱地排着些房子。
  我再一次问过来时,有人明显动摇了。
  “冯富贵?我咋觉得有这么个人呢。”
  “胡扯,就几十户人的村子,有没有谁我不清楚。”
  “我也觉得,咋这么熟的名字,越听越熟悉。”
  天很快暗下来,夜色使我先前看清的东西又变得模糊,房子和人,正一片一片从眼前消失。我站在暗处,听见一大片慌乱的关门声,接着又是一片开门的声音。黑暗中有一群人走到一起,叽叽喳喳议论起这件事,言语黑糊糊地波动在空气里。
  我想,他们大概已弄不清是我找错了地方,还是他们自己错住在别人的村庄。
  我想在这个村里过一夜,又不认识一个人。
  在我一生中经过的村庄中,有些是在大白天穿过的,那些村庄的形状,村人的长相以及牲口的模样都历历在目。至今我仍清晰地记着给过我一碗凉水的那个村妇,她黄中透黑的脸、粘着几根草叶的蓬乱头发、粗糙的不曾洗干净的双手和那只有一个豁口的大白瓷碗。我仍感激着一头默默目送我走远的黑母牛,我们是在一条窄窄的乡道上相遇的。它见我过来,很礼貌地让开小道,扭过头,目光温和地看着我远去。这是它的道。我在经过别人的村庄和土地,我对如此厚重的恩遇终生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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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村庄(2)
我尤其感激那些农人,他们宁肯少收些粮食,在他们珍贵的土地中辟出一条又一条路,让我这个流浪人过去。我相信他们不是怕别人留在村里才这样做的。这是人家的地,即使人家全种上粮食不让你过,你也没有办法。一年夏天我就被一片玉米地挡住过。一望无际的一片玉米,长得密密麻麻。我走了几个来回,怎么也找不到穿过它的路。或许种地人原想:不会有人走到这么远,所以没有留路。没办法,我只好在地边搭了个草棚,我打算住一夏天,等种地人收了玉米,把地腾开我再过去。反正我也没太要紧的事。
  等待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成了一个看玉米的人,在给谁看守也不清楚。我看着玉米一天天成熟,最后一片金黄了,也不见人来收。第一场雪都下过了,还不见人来。我有些着急。谁把这么大一片玉米扔在大地上就不管了,真不像话。会不会是哪个人春天闲得没事,便带上犁头和播种机,无边无际地种了这片玉米。紧接着因为一件更重要的脱不开身的大事,他便把自己种的这块玉米给忘了。我想是这样的。很多人有这种毛病,种的时候图痛快,四处撒种,好像他有多日能。种出来却没力气照管,任其长荒,被草吃掉。或者干脆一走了之,把偌大一片不像样的庄稼扔在大地上。我盖了间又高又大的粮仓,花了一冬天时间把埋在雪中的玉米全收进仓中。这时候我已忘了我要去的地方,雪把我的来路和去路全埋了。我封死粮仓的门,随便选了一个方向又开始游荡了。以后经过这里的人们,看到如此巨大的一仓玉米耸在路旁,惊喜之余,他们会不会想到是我干的呢。
  走出很远了,或者说事过多年,每当回头我都看到那幢堆满玉米的粮仓高高耸立在荒野上。我把它留给每一个走过这片远地的人,我知道我再不能回去。
  快进村子时,路旁出现了一大片墓地,我数了一下,有上千座坟吧,有些是新堆的,坟土新鲜,花圈虽烂犹存。有些坟头已塌,墓碑倾倒。我断定埋在这儿的,都是我将要去的这个村子里近百年来死掉的人。我停下来,撒了泡尿,是背对着墓地撒的,这是礼貌。尿水到地上很快就不见了,只留下一阵哗哗的水声,在空气中。
  这片地方很久没下雨了。
  我自己说了一句话。即使一千年没下雨这泡尿也解决不了问题。我系好裤子,一屁股坐在一个坟堆上。我感到累了。我屁股下面的这个人可能早不知道累了,不管他是累死的还是老死的,他都早休息好了。我看了看墓碑上的文字:
  冯富贵之墓     生于×年×月×日
  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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