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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吾乃食色-第59部分

小说: 吾乃食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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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童遥同学躺在病床上,端着我熬的鸡汤,慢慢地喝着。
    边喝,边从碗上抬眼,不着痕迹地打量我。
    良久,他终于问道:“你怎么了?”
    我用手托着腮帮子,看着他。
    童遥同学被我茫然的眼神看得发毛,于是,继续低头喝他的鸡汤。
    我叹口气,忽然道:“原来,一个男人,暗恋一个女人很久,都可以不说的。”
    “咳咳咳。”童遥同学似乎是喝得太急,呛着了。
    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继续问道:“原来,一个男人,暗恋一个女人时,真的可以完全不让人看出来的。”
    估计是碗太滑,童遥同学手一歪,鸡汤洒了两滴在被单上。
    “小心点。”我赶紧拿纸将鸡汤吸去。
    但是,慢着!
    为什么刚才童遥的神情有些不对劲,难道说……
    我忽地抬起头,眼睛霍霍发亮地看着他,质问道:“童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此刻,我们靠得很近,鼻子尖尖对着鼻子尖尖。
    难道说,童遥早就知道了小乞丐瞎了眼喜欢我的事情?
    童遥同学看着我,那双漆黑的眼中,仿若有淡淡浮云慢慢舒卷。
    此刻,我们的鼻子相互接触,从鼻端传来一阵微微的痒意。
    床头柜上,放着他那些朋友派人送来的百合。
    淡雅清丽的香气,仿佛蕴在每一寸肌肤之上。

    “果然,还是被你给猜到了。”良久,童遥右边嘴角再度上扬,潋滟出笑意:“刚才,我朋友给我送来一盒幕斯蛋糕……就放在那边。”
    “我去帮你切!”他话音刚落,我就迫不及待地冲去,将那精致的蛋糕分尸。
    接着,捧着盘子,坐在一旁,慢慢享受美味。
    实在是太爱童遥同学的狐朋狗友了。
    这么一吃,就把刚才还在进行的话题给遗忘了。
    “这叫做帮我切吗?”童遥懒洋洋地问道。
    “你不是不爱吃甜食吗?喏,尝一尝就行了。”我用叉子挑了一小块,递到他的嘴边。
    童遥同学一愣,随即,眼中有某种情绪如云舒云卷。
    接着,他微微侧过头。
    居然被嫌弃了!
    我心戚戚。
    “你怕我的口水?”我用颇受伤的语气道:“算了,给你切块新的吧。”
    “不用了。”童遥的话音中,有样东西明灭几番,他喃喃道:“还不到时间。”
    “什么时间?”我好奇。
    他眼睛痞兮兮地吊了吊,接着道:“吃饭的时间。”
    “实在是想不到,我们家童遥同学居然是如此有原则的一个人。”我揶揄:“可是,你找女朋友时,好像是来者不拒的。”
    “你有注意吗?”童遥嘴角的笑意深刻了些:“我以为你一般都把我和她们当灰尘的。”
    “你说这话就显得咱们生疏了不是,我和柴柴整天都在担心,哪天你会得AIDS呢。”我拍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如果真的有那天,我和柴柴铁定不会嫌弃你。不过如果你真的因病不幸嗝屁了,记住把你办公室的那张沙发留给我们。”
    “真是谢谢你们的关心了。”童遥同学皮笑肉不笑,肉笑皮不笑。
    “好说,大家都多少年朋友了。”我再度拍拍他的肩膀。
    “擦干净了吗?”童遥同学懒洋洋地吊起眼睛,问道。
    “干净了。”我讪讪地笑笑。
    刚才吃蛋糕时不小心将奶油黏在手上,因此就借着拍肩膀的机会想在童遥同学身上擦拭下,没想到被发现了。
    我看着童遥额头上包裹的纱布,伸手轻碰了上,道:“还好是伤在发际线的地方,不然毁容就遭了。”
    “你就这么可惜我的脸?”童遥微微侧头,嘴角微勾,坏坏的痞中带着优雅的气质。
    两种矛盾混合在一起,击撞之后整合成特殊的韵味。
    即使是额上包裹着纱布,也遮不住他的修眉朗目。
    我长叹口气,双手揪住他的脸颊,边往两边扯,边道:“那是当然,你也只有长得好看这一个优点了。”
    “不跟你胡扯了,我要去嘘嘘。”童遥同学说着便掀开被子,要起身。
    我连忙把他按住,严肃地说道:“不行,医生说你有些轻微的脑震荡,不能下床,所以……就用接尿器吧。”
    “医生说我有轻微的脑震荡?”童遥同学扬扬眉毛:“我怎么不知道?”
    “我们告诉过你的,但因为脑震荡,就把这件事忘记了。”我撒起谎来,都不结巴。
    接着,我从病床下拿出接尿器,道:“来,掏出你的小鸟,尽情地撒吧。”
    “我看,”童遥同学那眉目分明的脸上,写满了了然:“是你想趁机偷看我的小弟弟吧。”
    “怎么可能?!”我皱眉:“你为什么要把我想得这么坏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因为,”童遥同学乌浓的笑眼中,泛起淡淡的潋滟的波光:“你眼冒绿光,口水滴答,脸部还痉挛性的抽搐……寒食色,只有你想使坏心时,才会做出这种表情。”
    又失策了。
    这童遥同学确实是厉害,我屁股一翘,他就知道我要拉屎还是撒尿。
    能亲眼看小童遥一眼,可是我毕生的梦想啊。
    多少次,我故意在童遥上洗手间时,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冲进去,想要来个惊鸿一瞥。
    多少次,我故意在早上6点跑到童遥家,掀开他的被子,想一睹小童遥的真身。
    多少次,我在聚会时,故意灌他酒,想等他倒下后痛痛快快地看一次。
    可恨的是,童遥就像保护核武器一般,保护着他的小童遥。
    我一次也没有得逞。
    “别小气,看一眼又不会死的。”我劝道。
    “那你把自己的胸部露给我看先。”童遥道。
    又是这句话。
    我恨得牙痒痒,但对他的强硬态度无可奈何,只能道:“这样吧,我给你看乳沟,你呢,也不用把你家小童遥全掏出来,掏二分之一就够了。”
    童遥笑得特别无害,整张脸,在旁边百合的映照下,染上了刹那芳华。
    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接着道:“孩子,洗洗睡吧。”
    接着,童遥同学不再理我,下床,穿上鞋子,就往洗手间走去。
    新仇旧恨一时涌上我的心头,我开始耍赖了,一把拦住他,道:“今天不给看,就别想去上厕所。”
    我承认,我寒食色无耻。
    谁知,童遥同学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倏地弯下了腰。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发生了什么,他便将我打横抱起,放在了床上。
    接着,再悠闲地,优雅地踱进洗手间,关上门,最后“咔哒”一声锁上门。
    我冲过去,将洗手间门敲得整天价响,大声道:“童遥,你手不方便,让我带你扶小鸡鸡吧,别洒在裤子上了!”
    里面传来“咚”的一声,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倒在地上了。
    这次行动,又告失败。
    我的血管,成为了高速公路,恨意像是驾驶着兰博基尼在里面飞飙。
    我对着天花板“嗷”了一声,接着恶狠狠地发下重誓:“我寒食色这一辈子,定要看一眼你的小弟弟!”
    良久,童遥的声音慢悠悠地从里面传来:“放心,在那之前,我定会先看见你的小妹妹。”
    于是,兰博基尼继续飞飙。
    虽然上次成功地从云易风手中逃脱,但我的一颗黑焦焦的小心肝,却依旧在半空玩着蹦极。
    忽上忽下,忽下忽上。
    晚上睡觉时,一旦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就开始往窗户边冲,就担心道上混的冲进我家,把我给咔嚓了。
    这么担惊受怕了好几天,也没见人找上来,我渐渐放下心了。
    谁知,就在我最不设防的时刻,云易风找上门来了。
    更确切地说,是云易风派人找到我了。
    说得再具体点,就是那个纹身混混来了。
    当时,我正坐在诊室中低头看杂志,他直接冲进来,拽兮兮地问道:“谁是寒食色?”
    我下意识应了一声,边应还边抬起了头。
    结果,却发现来人是纹身混混。
    我连忙低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纹身混混眼睛一眯,走到我面前,诧异道:“咦,你不是那天那个东山医院为我们老大检查的医生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了?”
    我吞了口唾沫,道:“那里是兼职,这里是正职。”
    纹身混混摸摸自己缠着纱布的脑袋,凑近来,仔细地看着我,疑惑道:“奇怪,今天看你,怎么觉得这么眼熟?”
    “因为我们上次在你老大的病房中见过的。”我外表镇定,内心焦灼。

    “好像是,但,除了那次之外,我似乎还在哪里见过你。”纹身混混眉毛都要皱成地质断层了。
    “你找我什么事?”我赶紧岔开话题,打断他的思路。
    “我们老大让你去一趟。”纹身混混说明来意。
    “我……我,我和他又不熟,干嘛要去?”闻言,我的心,像是有擂鼓在敲打一样,震得我眼皮都开始跳了。
    糟糕,绝对没好事。
    “老大叫你去就去,这么多话干嘛?快走!”纹身混混不耐烦了,催促道。
    我没奈何,只能跟着他离开。
    但在出门时,暗暗藏了五把锃亮锃亮的手术刀在怀中,学习小李飞刀。
    打不了,咱们来个鱼死网破。
    我临死,也要抓几根命根下地狱!
    怀着这种心情,我跟随着纹身混混坐车来到了锦湖山庄。
    这里是市内首席富人区,是欧式风格的别墅群。
    里面的住户,非富即贵,全都大有来头。
    想到自己临被咔嚓前还能一饱眼福,我心甚慰。
    锦湖山庄果真是不凡,连守门的保安哥哥都长得特别帅,像棵小白杨似的,挺胸收腹翘屁屁。
    那眉目,才叫一个英挺。
    那脸蛋,才叫一个俊秀。
    那双腿,才叫一个修长。
    如果我是富婆,绝对会包养他,天天放床上跟着我OO与XX。
    进入山庄里,我很不争气地惊叹了。
    地上纤尘不染,空气清新可喜。
    即使是冬日,四处也布满了融融绿意。
    那些精致古朴的设计,有着浓厚的庄园气息。
    实在没想到,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还有这一处世外桃源。
    不过,桃源是要很多的钱钱堆积出来的。
    比如说,黑钱。
    那云易风挣的,不就是黑钱吧?
    边感叹着,车在一座别墅前停下。
    我仔细一打量,那别墅前的草坪长得特别旺盛,那绿意,浓到了骨子里。
    我绝对有理由相信,那草坪底下不知埋藏了多少具尸体,否则为什么冬天不好好在泥土中缩着,还不要命似得长这么旺?
    说不定,我今晚就会在这泥土中待着。
    想到这,我的脚趾丫丫紧缩,手指尖尖颤抖,头发尖尖弯曲。
    在纹身混混的催促下,我脸色灰败地走进了别墅中。
    进入屋子后,一阵凉意直扑而来。
    实际上,里面开着暖气,温度适宜。
    可是,却依旧让人感觉到冷。
    屋子的家具,装饰,全是灰色系。
    桌椅,地板,全都光滑如镜,流溢着冰冷的线条。
    这是一个只有男人居住的地方,不是家,只是一个地方。
    环顾一圈之后,我看见了沙发上坐着的云易风。
    他依旧是一身黑色的西装。
    我非常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整天总是穿黑色,难道就因为大家称呼他们为黑道?
    那警察叔叔们还是白道呢,也没见他们白衣胜雪啊。
    我暗暗腹诽:装b遭雷劈!
    后来,我真的向云易风问了这个问题。
    在我的设想中,他定会用世间最沧桑的语气,还有亘古荒漠的眼神道:“因为,如果我受伤,那些血染在黑色的衣服上,外人看着,也不过只认为那是水迹罢了。”
    但是实际上,他却用最自然的语气说道:“因为大家都穿的黑色,你一个人穿其他颜色就太显眼,容易被子弹追。”
    这确实不像黑道大哥说的话。
    不过算了,也没人规定道上大哥必须有黄继光那样的精神去堵枪眼。
    云易风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
    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却有种很强的存在感。
    他浑身线条刚毅,散发着内敛的,凛然的气息,整个人看上去卓尔不群。
    他的眉目,黑且锐利,一种清冽的锐利。
    鼻梁,高挺,笔直,透着严峻。
    那密色的,充满男人气息的肌肤,包裹住他健壮得恰到好处的肌肉。
    那结实有力的双臂,那修长匀称的双腿,那柔韧的没有赘肉的腰肢。
    虽然屁股被挡住,不过估计也是有弹性的肌肉。
    我看得入了神。
    估计我的眼睛又冒绿光,口水又开始滴答,脸部又在痉挛性地抽搐了。
    所以,云易风看着我的眸子,半阖了:“你是寒食色?”
    他话音落了许久,我才回过神来,恍惚地应了声:“是的。”
    闻言,云易风的鹰眸半敛,一道寒光在里面流溢而过:“你是不是曾经收留了一个少年?”
    少年?
    铁定就是小乞丐了。
    我就知道这孩子铁定了黑道有关系。
    面对着他逼视般的目光,我只能点头,道:“是的。”
    “你为什么要收留他?”云易风双目炯如寒星。
    “因为当时,他在外面乞讨,发了次高烧,在病中一直住在我家,病好了后,也就稀里糊涂地住下了。”我说的是大实话。
    “那么,你现在是把他当什么人呢?”云易风就这么盯着我,那眼光,像重石一般,压在我的身上。
    我现在把小乞丐当什么人?
    那这肯定就要取决于大哥你把小乞丐当什么人了。
    事情发展到这,我的脑子开始飞速旋转。
    虽然我知道小乞丐和云易风有某种关系,但是,我并不确实他们空间有什么关系。
    如果是朋友还好说,如果是敌人呢?
    那我帮助了他的敌人,云易风岂能轻饶过我?
    于是乎,我甚犹豫。
    正在这犹豫的当,那个纹身混混不耐烦地兼狗腿地催促道:“我们大哥问你话呢。发什么愣?”

    看着云易风那瞧不出神情的眸光,我只能硬着头皮道:“我把他当……当,当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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