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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爱你不简单-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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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茶,保证他喝了口舌留香,知道要笑了。”   
席如秀由衷的说:“你去忙吧,但愿能如你所言。”   
女掌柜精神抖擞的自顾忙碌去。   
“谁能娶到这种老婆,倒是一件快意事,她使男人有精神。”席如秀呵呵一笑,想想她方才说的,摇了摇头,又耸了耸肩。   
“喝酒最少?哈!谁能灌醉大当家的,我情愿输他一百两银子。”   
赌注满诱惑人的,可惜没人敢赚这钱,废话一则!   
被连绵雨天泼湿了的廊道上,卫紫农沉重的走着。如今,宝宝全靠药汤提住一口气,不知何时将如离枝的落花,回旋飘舞,重归尘土。   
“不!不!”他在心里呐喊着,却忍不住内心的恐惧。嵩山少林寺仍在千里之遥,当中隔着一条黄河,宝宝还能支撑几日?   
他不敢去想,一想及,简直是一种无法承受的酷刑。   
“难道真是红颜薄命吗?不,这不公平。宝宝看来命好,实则命苦。她出生丧母,稍长丧父,无依无靠,唯一的堂叔父又是方外之人,而苍天待她何其残酷,教她带着病根出世£?这一生注定与药罐为伍,永无康复之日,这难道还不够可怜吗?若再使她夭折,老天爷你ò2别做天了!情愿用我的寿命与她均分,不能同生,但求同死。”   
他向明月许愿,明月沉默以对。   
踏进客房,可以看出这是东跨院最好的一间房,卫紫衣很满意,亲自检视宝宝有无异状,老半天方透出一口气。今晚应当能平安度过吧!虽然她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双唇发青,身×ó看来更瘦了些,但只要还活着便是好的。   
即使死气沉沉,她看来依是旧美得惊人。   
卫紫衣拂开垂至她脸上的一根长发,仿佛这才注意到她原本乌亮清顺的秀发为了这场病也失去了诱人的光,不由得心酸。   
小棒头端来药汤,叫一声:“大当家!”   
他扶起宝宝的上半身,以右臂托住,让她靠在自己身上,扳开她的牙关,由小棒头在一旁择好药碗,他一汤匙一汤匙的缓缓将药汁灌入宝宝口中,轻揉她的喉咙使之能够吞咽,?a自然急不得,喂一碗药少说要一柱香工夫。   
“也多亏她此刻不省人事,这要在平常,她哪肯乖乖吃药呢!”   
“可不是。只有大当家能使小姐乖乖服药。”   
良药苦口,任凭谁也想能躲便躲。可怜的宝宝,最爱吃的是甜点,却又离不开苦药。宝宝若能言语也只得苦笑吧!   
“唉!像小姐这样的美人如果身强体健,可就十全十美了。”   
卫紫衣看了她一眼,嘉许道:“你是个忠心的好丫头,小姐和我都不会亏待你。”   
小棒头觉得受宠若惊,全身飘飘然。   
不怪她兴奋莫名,教一股不可捉摸的感动而神魂颠倒,实在是她从不曾在卫紫衣跟前获得今天这样的宠遇,所以一点小恩遇就可以使她浑身都震动起来。   
她一向畏惧卫紫衣,他不怨自威,使下人不敢在他面前放肆。其实,他很少疾言厉色,却教人由衷敬畏。   
宝宝曾取笑她胆小:“大哥再和气也不过了,你没听他说话的声音有多温柔,脸上的表情有多迷人,真不明白你见了大哥为何就变成一只胆小畏缩的小老鼠?”   
小棒头直呼冤。“那是对你呀,小姐。”   
没错,卫紫衣待人和气,却只对秦宝宝倾心温柔。   
小棒头有时也很羡慕小姐好福气,但羡慕归羡慕,她可不敢痴心妄想,她怕死了大当家朝她怒目瞪视,那眼珠子冷酷得似两颗冰弹,火爆得像两团火球,要冻死或烧死,就任凭??随意处置了。   
她只能敬若神明,心里也踏实些。   
反正她只需把小姐服侍周全,自有好饭吃、好衣穿,更有良缘等在前头,何乐而不为呢?她本是一孤雏,蒙小姐收留在身边,私心里早将宝宝当成今生唯一的主干了。她领的是卫×弦?的月他,心却向着宝宝。   
就这么着,卫紫衣反倒满意她忍心一片。   
第四章__   
浓重的、急喘的呼吸声,伴随不稳定的脚步拖拉在地落叶上,老人不是受了创伤便是跑了一段很远的路途,如今已是穷途末路。   
老人惊慌、恐惧、无助,没有选择性的逃进树林里。   
这片林地是有主人的,随便进入可能给人捉去,他倒宁愿遇见田主,说出他的冤屈,不过,此刻老人的全副精神只顾着逃命,再也没有比后头追杀他索命使者更令他惧怕的了。   
他拖着疲惫的脚步逃遁入林,赌上这条老命了。   
“糟了。”慢一步赶到的两名粗野汉子胡天、胡地,疾追的身形乍然顿住,兄弟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怪对方耽误了。   
“混球!叫你少喝一口酒都舍不得。”做大哥的有权先开骂。   
“这鬼天气热得死人,不喝点酒醒醒脑子,哪来的力气追杀?”胡地亦是一肚子火。“一个手没三斤力的臭老头子,你杀都杀不死,还给他跑掉,如今倒怪起我来?”   
“好啦!他腿上吃了我两只毒镖,跑不远的,快追!”   
“还追个屁!别忘了,这片林子的主儿是谁,让他撞见,难保不起疑心。”胡地巴不得鸣鼓收兵。   
“蠢蛋!你晓得天气热得死人,就不会想想回头正挂在顶心,谁会出门打猎?”   
“除了咱们两个傻鸟!”胡地顶嘴埋怨。   
“咱们猎的可是人头,半点差错不得,否则——”   
他们不约而同的想及顶头上司的严厉手段,均打了个寒颤,不敢多废话、多偷懒,火烧屁股的追进林子里去。   
天气炎热得厉害,每天午、末两个时辰,暑热的空气仿佛死去一般凝固不动,教人打从骨子里直冒烟出来,这时候就是打猎、捕鱼或下田为生的人也要避一避,懒洋洋的躲进茅屋里或树荫下,躺一躺,下午才有力气继续干活。   
“这林子大得很,万一那死者头钻到另一方向去……”胡地咕哝。   
“你的耳朵搁在家里没带出来是不是?妈的,不是说过他中了我两只毒标活不成,咱们是要找到他的尸体,割下他的人头带回去交差。”   
一听这话,胡地又怨艾起来:“搞什么?反正那死者头是活不成了,还不放过人家?老大也够狠的,枉叫咱俩在毒日头下苦熬着,其实,哼哼,管他是烂死在林子里还是教野狗叼去,何必去切他人头,多晦气!你不怕他成了无头鬼回来找你?”   
“给我闭上你的乌鸦嘴!青天白日的,哪来见鬼的事?你再磨磨蹭的,把人搞丢了,老子把责任全赖到你头上去。”   
“谁信?”胡地狡黠的反问说:“谁不知咱们是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   
胡天瞪了他一个白眼,真是家门不幸,出这等赖皮弟弟。   
树林里一切都静息着,地上干叶铺成金黄色的地毡,偶尔有一只兔子在哪儿跳跃或咀嚼落地的果子,忽然一只怪鸟粗哑地鸣叫,许多鸟雀都振翅往天空里翱翔而过,那野兔儿睁着无辜的红眼睛朝上看、只见无数弯曲的树枝向天空伸展。   
空气是这样的沉闷,树林里也是一丝风儿不透,一切都像毫无生命似的静息着,对照花人眼的烈日作无言的隐忍。   
“回头打只野兔回去烧了,再来一壶好酒,今日这晦气便算消了。”胡地吞了四垂沫,忍不住埋怨:“这有钱老爷的财富,我看硬是吝出来的,平常少鱼少肉不讲,连咱们老大去叨扰他几天,也是有肉便没鱼,有鱼使没肉,这餐吃剩的下一餐又端出来,算什么待客之道?更别提咱们做下属,两天吃不到一块肉,嘴里哈出来的全是葱蒜气,半点油腥也不闻。”   
胡天也是难受,所以答应待会捉只野兔回去进补。   
“阿地,再忍耐几天,咱们会有好日子过的。”   
“阿哥,你看真能成功吗?”这辈子只求吃好穿好,再有几个小钱去赌两把、去找小妞,从没想过银子多到拖不动是怎样的情况,难免将信将疑。   
“少没出息!有老大在,万无一失的啦!”   
胡地心想走一步算一步,事情若成功,他们可以从中多捞几把,过几天吃香喝辣的舒服口子,万一失败了,反正主谋者不姓胡,跑快一点就是啦!   
天生脊梁骨少一根,能伸能缩,方是大丈夫。   
世事如棋局,或许他们鸿运正当头也不一定。   
胡天、胡地对自己“拿得起放得下”的胸襟,是有点自负的。   
自负又怎样呢?生命中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还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谁都晓得没有钱便不能生活,想清高都清高不了,你的肚皮头一个便不答应。所以,哪儿能生存便往哪儿钻去,他们从来不假惺惺,说小人也是小人,不过是真小人,天生缺少香烟莲花的本事,想当“伪君子”也不够格。   
他们没什么思想,不懂得狗屁心灵生活,只知道“吃进嘴里、拿在手里、抱在怀里”才是最实在的英雄岁月。   
只因学了一身好功夫(也不如是算三流、四流,或是末流),混世走道,讹吃诈骗,打赢了几个地痞无赖,踢翻了一间诈赌的赌坊,博得一点名气便心比天高,在街头巷尾收起保护费来,不可能再回去过小老百姓的生活;在他们看来,那些数着铜钱过日子的穷老百姓是活该受他们统治、压榨,谁叫他们没本事,祖上不积德嘛!直到碰上一位真正的高手,三两下便给打得鼻青脸肿全身瘀伤,连滚带爬,哭爹喊娘,好比英雄落难;为求明哲保身,马上见风转舵,甘愿跟人家出来见识一下大千世界,像两只伏在主人脚边,对弱者张牙舞爪的忠狗!   
因为受到主人的冷眼和蔑视太多了,所以他们对主人的一举一动处处留神,对自己安危时时留心,有点像狗似的把尾巴藏在两脚间,永远留一手,忠心可矣,卖命免谈。   
所谓的荣华富贵,也得有命享用才行。   
在这方面,他们是不大贪心,甚至有些懒惰,不肯卖力去追求,只愿寿比南山,又能像老鼠一般到处都有得吃,即使检主人吃剩的,也足够饱得打嗝。   
对于乡间生活,可以想见他们很感厌烦。   
“鸟个梧桐镇,果真比鸟肚子还小,只塞得下一群乡巴佬。土蛤模,连一间赌坊、窑子都没有。”胡地实在是累了,没有消遣娱乐不讲,一上午就浪费一个糟老头,还没完没了,有够烦的。   
风像死灭了,一草一叶都动也不动,人的火气蒸腾。   
“咦,等等。”胡天突然道。   
“什么啦?”   
“你自己看。”   
他们正穿过一条漫长的小道,突然看见路边的尽头有一匹.黑色的骏马拴在一棵树上。胡地正感疲累,出现一匹代步工具他喜出望外。   
“阿哥,动了它如何?”   
“这是一匹好马,”胡天走近细看,犹豫道:“这马牵到外地去卖,少说能卖百米两银子,它的主人不可能走远,想必在这附近。”   
“所以我说用劫的嘛!骑上去就是咱们的,鬼才追得到。”   
胡地说完,欢天喜地的解了缰绳,那黑马嘶鸣两声,跑了。   
“喂——回来——”   
两兄弟鼓足脚劲刀直追,都财迷心窍,意图先赚上百两银子好落袋为安,没去想那马儿会投奔何处?自然是回到主人身边。   
附近有一条溪流,在阳光照耀下,好像银河似的闪着光。林地里是这样的寂静,但给一阵阵的阳光照得惴惴不安,不再圆寂无声,马在喝水,一串银铃的笑声,划破了天地的沉默,加上一名年轻人躺在少女的脚边,构成一幅生动的画面。   
胡天、胡地都傻了眼,以为自个儿看花了眼,要不然,这乡下土蛤螟窝哪来的一对金童玉女?   
少女摘了一朵花柄短短的不知名野花,它临水自恋、顾盼生姿,即使失去了根生地,亦不忘在少女的指间轻轻摇摆着它光洁骄人的小花瓣。   
“老天,是仙女哩!”胡地用沉浊的嗓音说。   
“笨蛋!仙女需要骑马吗?不过是个标致的小妞。”   
“你看过这样标致的小妞?”   
“是没看过。”   
胡天不得不承认,这小妞可以卖到更好价钱,比黑马值钱多了。不过,他们偷抢拐骗坏事干尽,就是不曾逼良为娼,说啥也不愿愈况愈下流,干强盗可上流得多,勉强称得上好汉,因此决定把马抢到手,便放人家一马,了不起再搜一搜他们的行囊,顺手牵银,当然,少不得施舍些许碎银渣,给人留条活路。   
总之,这一狼一狈是很讲江湖道义的。   
不管是白道、黑道或绿林道,不管是大魔头还是小无赖,都有些不成文的江湖规矩须遵行,帮有帮规道有道条。   
就不知那一对金童玉女同意不同意?   
这对金童玉女自然是卫紫衣和秦宝宝。吃够了苦药,又塞了一肚子的补品,好不容易养足力气,她可是一日也待不住了,只想往外跑。卫紫衣很乐意带她出来透透气,尤其经过一段担心受怕的日子,他亦极需调剂身心。   
虽然气候并不理想,但能够出来走走,他们已甚为满足,感到青春的沉醉,生命的幸福。何况只要躲开正午的酷热,在溪边、在树荫下,他们几乎什么也不想,紧握着双手,有时说说话,大多时候只是静默的,然而,心灵仿佛脱离了形骸,舒适甜蜜的和大自然合而为一了。   
这时有了闯入者,且用一种骤然的威吓架式靠近,似乎要向他们攻击的样子。   
卫紫衣坐起身来。他穿着一袭普通通的玄色长袍,像个斯斯文文的书生,而他的神情像个游走各州县大客商。   
胡氏兄弟互使一个眼色:看来是头肥羊。   
胡地发言了:“喂,识相的叫那匹黑马跟我们走,就放你们一条生路,要不然,嘿嘿,可是劫财又劫色——唉哟!”   
不知什么东西划过他的脸,左额遗下一道血痕,而他什么也没看清楚。   
“谁——是谁?”他粗哑的怒吼。   
“闭嘴!快走!”   
“搞什么玩意——”   
“少罗嗦,走啦!”   
胡天死推活拉地带走胡地。他可是看清楚了,那只是一片叶子,由那对男女所在的方位射出,他不确定是哪个,但肯定遇到啃不下去的硬货。   
有道“飞花落叶均是杀人利器”,那种人的武功莫测高深到让他们无法想像,从前只当是神话,今日亲眼目睹,好似阎王的魔爪直逼而来。   
唉,不逃行吗?识时务者为俊杰,光拣软的来生吞活剥,保证撑死、醉死、乐死,就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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