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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吸血鬼黎斯特-第2部分

小说: 吸血鬼黎斯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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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未有。



在大旅馆房间的昏暗朦胧灯光下,我观赏着一部不寻常的电影《现代启示录》。这是一出多彩多姿的交响曲史诗,叙述了一个西方世界对抗邪恶的古老战争故事。必要时你必须与道德败坏邪恶者为友。高棉杀戮战场上的疯狂将领,如此说。对此,西方人的回答当然是:」〃 绝不。」



不,邪恶与道德败坏是、永远不能免罪的、他们没有真正生存的价值,真正的邪恶根本无处藏身。



这正意味着我也无处藏身,不是吗?



也许,我只能容身於断绝邪恶的艺术;诸如吸血鬼喜剧、恐怖小说、哥德式怪诞老故事;或是加入摇滚明星的嘶吼咏唱行列,跟他们一起戏剧性的战胜邪恶。正如凡人与自我邪恶在内心交战一样。



新时代中,种种这些互不相干的颠倒倾覆,足以令一个古老世界的妖怪,在地下蠢蠢欲动,想重回热闹世界;足以让他躺下来彷徨哭泣!更足以让他变摇滚乐手。当你想到这里。



只是,其他古老世界的妖魔鬼怪到那里去了?我极感纳闷。在这样的世界里,每一个死亡纪录都必须打入电脑,每一具体都必须送往冰冷墓穴,一个吸血鬼如何生存下去?不管他们多麽擅於探讨哲学,组成多少集团帮会,恐怕也只能如讨人厌的昆虫,隐藏在阴暗角落!



唉!一旦我跟着〃 魔鬼出现之夜〃 乐团引吭高歌,恐怕也就是引蛇出洞的时候了。届时我的同类都要从阴暗步入光亮啦!



我延续着自我的教育。阅读以外,也跟车站、加油站和高雅酒吧的凡人聊天;在时髦的店裒,我把自己闪亮如梦幻的肌肤,妆扮得人模人样;或穿白色圆领衬衫、卡其裤与猎装,或穿灰色天鹅绒外衣,系上开司米尔羊毛围巾。我的脸浓浓敷粉,让我得以在化学光闪烁的超市、汉堡店,还有嘉年华会似的脱衣舞夜总会中,一路通行无阻。



我学习着,我爱死了这一切。



唯一的困扰是,可供饮血的恶人,实在寻之不易。



在如此阳光亮丽的世界,人人丰衣足食,无无虑,从前那些强盗窃匪,那些无赖恶棍,似乎全不见了。



尽管如此,为了生存,我还是要另谋出路;好在我一向是个好猎人,不久之後,我已大有斩获。我喜欢留连在灯光昏黑的撞球室,在那里,绿色的桌台上孤悬一盏灯,仿佛往日纹身的罪人全聚在一堂;此外,我也喜欢徘徊在大饭店里引人注目的俱乐部。终於,我找到好猎物了,他们乃毒贩、妓院皮条客,再加上摩托车黑道帮派。



有了这些恶徒,善良之人的血当然绝不再喝。



时间到了,我得上门拜访我的邻居,自称〃 魔鬼出现之夜〃 的乐团啦!



一个潮湿的星期六夜晚,六点半,我按了阁楼上音乐工作室的门铃。年轻漂亮的歌手,穿着彩虹色丝衬衫,绷紧的棉布裤,正躺在那里,一面抽烟,一面抱怨因困在南方演唱,难以出头的霉运。



他们拥有乾净蓬松的长发,猫般的跃动,他们戴着埃及式的珠宝首饰,即使只是练唱,脸上和眼睛也不忘涂涂抹抹。这一切,看上去像极了圣经上的天使。



仅仅看着他们艾力士,拉瑞和丰润的小乖「硬饼乾」,我已被兴奋和喜爱淹没了。



仿佛世界猛然停止运转,在奇妙的那一刻,我老实告诉他们我是什麽。在他们活跃闪亮的银河里,成千的其他歌者,戏剧性的戴着了牙和黑尖小帽;对他们来说,「吸血鬼」这个字眼,算得了什麽?



然而,把禁忌的真实,跟常人大声说出来毕竟不可思议。两百年以来,对任何一个非我族类的人,我未曾坦承真相,就是受害人在被吸光血闭目死去之前,我也从未暴露身分。



此刻我却对着这些俊朗的年轻生物,清楚明白地说出秘密。



他们注视着我,双眼濡湿,小小灰泥木板做成的二十世纪阁楼,爆出了开心的笑声。



我极有耐心。急什麽?不是吗?我知道自己是鬼魅,可以模仿绝大多数人类的声音与举止。可是,他们怎麽会了解呢?我走向电子琴,开始边弹边唱。



我先学唱摇滚乐歌曲,然後古老旋律和抒情歌一一在脑海浮现。像法国脚骰四。早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底泓踯机鳗遗忘抛却,此刻,恍若面对着几世纪前巴黎小剧场的群众!我把传统的旋律吹奏成狂野的节拍、,奔放的热情在心裹鼓胀着,内心的平衡平静大受冲击;这一切来得太快,使我惊惶不已。然而,我依然演唱着,用力槌打电子琴的光滑白键;灵魂深处某个角落敞开了。对围在身边这些温柔的人类生物,会不会触及到我的心灵秘密,我已毫不在意!



他们有充分理由兴高采烈。他们原就喜欢古怪杂乱无章的音乐,如今不仅找到先前欠缺的冲劲,更看到光明美好的未来。叁人尖叫着,打开了录音机,我们开始一起演奏一起高歌口回他们说这叫做即兴表演。一时之间,工作室散发着他们鲜血的香味,和我们震耳欲聋的歌声。



紧跟而来的则是我从没梦想过的大惊骇。一件绝对出乎我意料的怪诞事情发生了,怪诞得正像我跟这些生物所揭发的小秘密一样。事实上,它是如此的天翻地覆,差一点把我赶出他们的世界,让我又吓得缩回地底下去。



这并不表示我又要再回去蛰伏长眠。



只不过,我很可能就此不参加「魔鬼出现之夜」乐团,孤魂野鬼地流浪几年;好从浪荡中,重拾我几乎溃散的聪明与机智。



当我提到自己的名字是黎斯特时,艾力士这个光溜细致的年轻鼓手,和他金发高个子的哥哥拉瑞,他们竟然听说过。



他们不但听说过,而且还曾经读过一本书,那本书正涉及与我攸关的故事。



他们十分高兴,因为我没有冒充藉籍无名的吸血鬼,或者冒充达库拉伯爵,这个达库拉伯爵可是人人讨厌的。他们认为我佯装吸血鬼黎斯特,实在太出奇制胜太神妙有趣了。



「佯装吸血鬼黎斯特?」我问道。



他们对着我的夸张,我的法国腔调大笑。



我凝娣着他们好一段时间,试图扫瞄他们的思维。我当然并未真正期待,这些人相信我是如假包换的吸血鬼,然而一本吸血鬼小说,主角之名字竟然不寻常如我,我又如何解释?



我的信心在减弱,当信心减弱,法力也随之削降。小屋子似乎变得更小,猛然间,乐器、电视天线乃至电线,都似乎爬满蠕动小虫,正在虎视眈眈!



「让我瞧瞧这本书。」我说道。



他们从另一个房间取来了书。这是一本破烂不堪的廉价小说,装订散了,封面也撕破了,橡皮筋把松落的纸张捆扎在一起。



面对书的封面,一阵超自然的寒栗不禁掠过。夜访吸血鬼,一个凡间男孩对一个不死幽灵的访谈故事。



在他们的允承之下,我走到另一个房间,躺在床上专、心地读起书来。书看了一半,我又连人带书离开了房子。站在路灯下,动也不动,读毕全书。之後,我把书小、心的放在胸前口袋。



一连七个晚上,我没回到乐团。



在那段日子大部分时间里,身骑哈雷机车,耳边巴哈古德堡变奏曲的音量开到最大,我四处飞驰漫游二遍又一遍问自己:黎斯特,你现在要怎麽办呢?



另外一部分时间,我仍为新目标而继续努力钻研,我细读厚厚的摇滚乐歌曲目录,不同名歌星的编年史故事;我一边聆赏唱片与录影带,一边默默冥思。寂静而空荡的夜晚,夜访吸血鬼的声音啾啾耳际,恍若来自坟茔之咏叹。我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本书。在一次悚愧莫名的愤怒冲动下,更把书撕裂成碎片。



最後,我做了决定。



在昏暗的摩天楼办公厅,仅闹区的灯光遥遥闪烁,我与年轻的律师克丽丝丁见面。她站在玻璃墙前面,大楼下面的建,成千火炬焚燃着,显现出似粗犷又原始的意味,在这种气氛烘托下,她显得十分可爱。



“仅仅促成我的小乐队成名,已经不够!”我告诉她说:“我们必须享有盛名卓誉,我的歌声与名气须能在世间扬名!”



她以律师安详而理智的口吻,劝我勿以财产作太大冒险。在偏执狂妄的自信里,我既感受到她美丽的诱惑,同时也察觉她的理性在慢慢瓦解。



我说:「你必须从纽约和洛杉矶,找到能够拍摄最佳摇滚影片的导演,钱绝不是问题。无疑的,你也一定能在这里找到工作室,俾使我们进行一切制作事宜。负责录音与音效的年轻制作人,你也得雇用一流的。钱如何花用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得有交响乐队配合,所有工作且全须秘密进行;一直到唱片、影片,以及我答应完成的自传,一举同时推出市面为止。」



我的描述太美好了,她渐渐沈湎在一昌裕与威权的梦境里,做笔记时已下笔如飞。



当我跟她说话时,我自己的美梦又是什麽?那是一种空前绝後的造反,一种对全球鬼类所发出伟大而惊人的挑战。



我进一步说:〃 关於摇滚录影带,你必须找到充分了解我想像力的导演,这些影片必须是连续的,能完全表达我想写的故事内容。至於歌曲有许多我已作曲完毕,你更得找到绝对一流的乐器电子合成音效装置、最佳音效系统,包括电吉他和小提琴等等来配合,其他细节我们当再详作讨论。吸血鬼的服饰设计,电视台的初演规划,乃至旧金山公开首演的安排,日後我们也会择时研商。当务之急是你快打电话,开始搜集你所需要的各种资讯。〃 等到初步同意书内容定案,所有我该签字的已签了字,日期正式排定,工作室租妥,同意书也双方交换定夺,我再度出现〃 魔鬼出现之夜〃 面前。



克丽丝丁和我一起露面。我们为亲爱的年轻摇滚乐手拉瑞、文力士和硬饼乾准备了豪华的礼宾车,我们有大把钱要花,我们有一大堆合约要签。



在安静的花园区街道,懒洋洋的橡树下,我为他们在闪亮的水晶杯?倒了香槟:「为吸血鬼黎斯特乾杯!」



「吸血鬼黎斯特!」



这将是未来我所出的书,以及我们乐团的新名称。我们在月光下歌唱,硬饼乾用她肉感的小胳臂环绕箸我。在笑声,在酒的氤氲里,我们温柔拥吻。唉!何等甘醇的天真鲜血滋味!



当他们坐上天鹅绒座椅的包厢车离开时,在温柔的夜晚,沿着圣查理斯大道前走,我想到这些凡人小友可能遭遇的危险。



危险当然非来自於我。一旦秘密筹划时期结束,他们将天真无知的面对着全球的水银灯,与穷凶极恶不择手段的同侪」起竞争。是的,为了我想像得到的任何意图,我将让保镳和喽罗们不敢围绕在他们身旁。我将不计一切保护他们远离其他魑魅魍魉;纵使这些魑魅魍魉的行径,如我从前所熟知的一般,谅他们也不敢轻易冒险,与我强有力的防卫勉力一搏吧?



走在车来人往的大路!我戴着太阳眼镜,遮掩双眼,然後搭上摇晃的老圣查理斯街车,往城里而去。



穿过入夜後的拥挤人群,我漫不经心走进装饰精致优雅,名叫迪。维拉的书店,在那里,书架上的夜晚吸血鬼平装本,正张狂地瞪着我。



我的同类有多少位注意到这本书,我不知道。且不管凡人如何视小说为虚构,其馀的吸血鬼会有什麽想法呢?如果说吸血鬼有什麽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戒律,唯一的一条,恐怕就是不可与凡人谈论有关同类之种种了。



吸血鬼绝不可以将同类的秘密告知凡人,除非有意将我们的幽冥禀赋法力传给他们;不可以论断其他不死幽灵,更绝不可指出不死幽灵的窟穴可能在何方。



我亲爱的路易斯,夜访吸血鬼中的叙述人,已完全破坏了所有规诫。他的叙述已远远超过我对摇滚小友们所做的小小告解。他告诉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关我的种种,只差没有画上详图,以一个大「?」记号,标示出我在纽?良的长眠地点。虽然他到底真正了解多少,他的企图何在,我犹然不甚清楚。



无论如何,他的所作所为,已足以让任何吸血鬼搜捕他,特别是现在,摧毁一个吸血鬼实在简单极了。只要路易斯仍然存在世间,他将会变成一个同类的唾弃者,日日活在鬼类惊惧的危险之中,那种惊恐绝非凡人所能想像出来的。



除了尽快让吸血鬼黎斯特的书与乐团出名外,我还得尽快找到路易斯,必须跟他好好详谈。事实上,在读完他所叙说的故事,我想念他,想念他浪漫的幻想,甚至他的不诚实;我渴念他那种绅士般的怨慰,他的身体,他说话时蛊人的柔软音调。



我不免也恨他对我做出不实指控,然而我对他的爱远远超过恨;他曾经跟我一起,度过十九世纪黑暗而浪漫的年代,他曾经是我的伴侣,这是我与其他不死幽灵从未享有过的情谊。



此外,我也急於为他写出我的故事,不是为了回应他在《夜访吸血鬼》所发的怨恨,而是要告诉他,在未遇见他之前,我的全部所学所见,一个从前不可能说出的故事。



反正,我们的规律现在对我也无关紧要了。



我要打破所有的禁忌。希望我的乐团和自传,不单引出路易斯,也引出所有我认识与喜爱的其他妖魔鬼怪。!我要找寻我曾经失去的,唤醒那些跟我一起长眠的友朋们。



黄口小儿或是老耄耆硕,漂亮的或是邪恶的,疯狂的或是冷酷的!当他们看到录影带与听到录音带;当他们从书店橱窗里看到我的书,他们将知道那里可以找到我。我,黎斯特,摇滚巨星,即将在旧金山举行首次演奏会。我就在这里。



所有这些大冒险行动尚有另一个原因,一个更危险、更疯狂更引人入胜的原因存在。



我知道路易斯一定了解的,在他受访时,在他告解时的背後,同样的原因也隐约存在。我希望凡人了解我们;我要向世界宣告,正如我向艾力土、拉瑞和硬饼乾,以及我甜蜜的律师克丽丝丁宣告一般。



他们相不相信不重要,他们认为是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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