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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逃花-第13部分

小说: 逃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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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去问他,他很痛快的承认。

    这里,是她唯一能留下的地方。

    后来她才慢慢体会,程门笑留了个百废待举的宅子给她的含意何在。

    有事做的她就不会有太多时间胡思乱想。

    他连这么细腻的情绪都帮她想透彻了。

    果然是知她的,从冬天到春天,一个季节里,她每天忙得没空多想……当然,除了他总是随时随地能勾起她的思念。

    边关军事几度告急,也几度转危为安,因为思念、因为担心挂怀,她三天两头便要往官衙跑,看看有没有边关送回来的军情报告。

    她不怕有谁认出她来,以前的阎金玉养在深闺里,见过她的人没几个,从前的她是少女,现在是妇人装扮,行事低调,哪天真的乌云罩顶被指认出来,她抵死也不认的。

    她就不信对方能拿她怎么办?

    春天悄无声息的过去,边关战事终于结束。

    程门笑回来了。

    阎金玉匆匆见他,什么体己的话都还没来得及说,又接奉圣旨,说突厥余孽死灰复燃,他又得随着浩然将军出征。

    突厥人打完就完结了吗?很显然不是,摆师回京,他几乎不在家,除了训练军队之外,皇帝不想放他走,给了他一个国师的封诰,绑他在皇宫。

    阎金玉无言的等待。

    说到底,他到处奔波劳累为的是她。

    要不是要保她的命,他不会去欠皇帝老儿人情,受他剥削利用,四处为他打战,终年回家过门而不入。

    四年过去,春夏秋冬已经过去四遍的他,已经有早生的华发。

    宅子打理起来了,一个家庭的所有都上了轨道,但是,这座雅致的宅邸却永远只有女主人,不见男主子。

    同年,下了一场不同以往的大雪。

    大雪盖去了许多金碧辉煌的楼阁亭台,也一视同仁的遮去平民小百姓的茅屋小舍,京城交错的街道化为皑皑银白。

    专为国师砌起的观星台上伫着一条人影;隆冬大雪呼啸而过几乎将他覆盖成为雪人。

    “国师大人……”皇宫侍卫长告进。

    “我在外面。”

    “大人,夫人的急信。”侍卫长拿出阎金玉交代的书信还有一件厚厚的冬衣。

    看着密密针脚的冬衣,他沾了雪的唇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她还以为我在玉门关吗?”

    虽然嘴巴说得不在意,却是紧搂着充满情意的袄子。

    挥退了侍卫长,程门笑拆开上了朱红色漆印的信笺,却因为手指太过僵硬,显得力不从心。

    信里只有一首诗--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换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那是他曾经向往的生活不是吗?

    这些年他的所作所为该还清全部人情债了吧?

    大雪缠绵下去,隐含风雷,像在昭告什么。

    十日过后传出国师不堪劳累,孱弱的身体感染风邪,告假返家休憩,哪知病情一日沉过一日,拖过冬至,药石罔然。

    消息从国师府邸传回正为新年到来忙碌欢欣的皇城,内苑愕然,皇帝更是匆匆下了早朝,下令御医院的全部御医会诊。

    文曲星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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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城春色,春风催开了一瓣又一瓣的百花。

    哒哒的马蹄踩着青葱的草地停了下来。

    曾经是大宅邸的人家吧。

    只是多年过去没有人管理,到处显得荒凉不已。

    马车里走出一对男女。

    男的青衣短袍,斯文尔雅;女的素衣长裙,眉目如画。

    “你瞧……是桃花。”高高的围墙外有棵桃树探了出来,枝丫上居然开满跟季节完全不搭轧的粉嫩桃花。

    “想要吗?”男子看到妻子眼中的氤氲,自告奋勇。

    “想不到它们也会开花……”带着迷惘的神情,以前那些往事全活了过来啊……

    “气候到了,它想开就开。”像是知道亲爱的妻子心想什么,男子温暖的搂着感触良深的另一半。

    “它好不容易开花,就让它这样开着直到雕谢吧。”

    “也好,以后我们家会有更多桃子桃孙,吃不完的桃子酒,看不完的桃花,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是专程来凭吊,这一路往城郊而去,他们就不会再回来了。

    他们往后的人生不会再回到这繁华、破蔽交替的城都。

    “是啊……”只要有心爱的人同在,处处都是人间净土。

    “我们走吧。”

    四目交递,不远处有头骡子尘土飞扬的直往他们来。

    一个男人晃着两条太过瘦长的腿着地,真不知道是他骑骡子还是骡子骑他……总之,气喘吁吁的停在夫妻俩前面。

    “老爷、夫人,你们可不能撇下我!”

    “公孙策动?!”

    “是我啊,夫人。”

    “我们要去的地方不需要管事的。”他们走得非常机密,是怎么被这年轻人发现的?

    “夫人,我是农家子弟,你跟老爷想种桃树绝对少不了我的!”他自信满满。

    “我怎么觉得他很像第二个善咏的翻版……”阎金玉喃喃自语。

    程门笑一笑置之。

    “也好,这样我们的旅途比较不寂寞。”

    是吗?到时候恐怕会嫌吵吧?

    马车重新往前奔去。

    他们的人生终于可以自己掌握,而,人间有情,情人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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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主角陈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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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门笑的名字打哪来的?

    谁都听过城门城门鸡蛋糕吧?

    城门城门鸡蛋糕三十六把刀,骑白马带把刀,走进城门滑一跤。

    很好玩的儿歌对不对?

    截至目前,程门笑是我最满意的男主角名字。

    一开始把男猪脚写成卤肉脚心想大概要捱骂了,书里的男主角肯定都是超人,拥有现实生活中所有男人所不能的能力,在床上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一个晚上可以嘿咻N次的那种。

    最近看啊看的,对那种男人实在反感。

    我是笨蛋,我是笨蛋,虽然担心这样的男猪脚徐姊看了会不会把稿子扔回我的脸?天生没啥造反的骨头和本钱,却也厚着脸皮,硬着头皮写完这本《逃花》。

    花四个月写本书……好啦……阿华招认……前面两个月都在玩,即使开了稿也没认真,想说每天只要有进度就好了。

    最近,人生的想法有很多改变,就连窝在计算机前面打字都觉得快乐许多,很多年找不回来的写作快乐又回来了。

    谢谢这四个月!

    下本书呢要回到现代来啦。

    真有点可惜说,好不容易才适应古代的。

    由此可知,我的适应力是很差的那种。

    掰掰啦,下本书见!

    ·精彩内容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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