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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始于仲夏的梦-第5部分

小说: 始于仲夏的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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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喜欢这句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话是非绝对的。成眷属之前;谁知这对恋人是怎么煎熬过来的?

    那么多始乱终弃;横刀夺爱;不同形式的爱与憎;建筑与破坏。闹完了;结果每个人都孤独。

    但是依然阻止不了。

    另一个不幸开始……
流浪的红舞鞋 (诗)
    黑夜来临,华灯初上。

    她在盛大的舞会上,

    伴着音乐——旋转,

    旋转。

    她陪伴了各式各样的男鞋,

    跳了数不尽的曲子。

    而有时只是为了

    ——一枝天亮之前就会枯萎的玫瑰。

    忽然,

    空中一道闪电,舞会光华尽失。

    人们开始尖叫与埋怨。

    她没有作声,

    趁着混乱,远离了葡萄酒的芬芳;

    趁着黑暗,逃离了夜光杯的诱惑。

    洒满落叶的小道上,

    摇晃着魔鬼阴森的目光。

    她的节奏加快——不是盛装的舞步,

    倒像牛仔服的踢踏。

    在这个浮华的世界,

    她如同子夜逃走的灰姑娘,

    又如同灰姑娘的水晶鞋。

    终于,她迷失了自我。

    踢踏成了单调的声响,

    像一把锤——朝着坚硬的墙面

    敲钉子。

    红舞鞋,回去吧,

    快回去吧

    ——在灯光重新亮起,音乐响起之前,

    回去吧。

    继续在那个属于也不属于你的世界

    旋转吧!

    “红舞鞋你为什么偏偏是红舞鞋?”

    你是注定

    无法去流浪的。
小镇
    这是一个老龄化的小镇,

    是的,老龄化的。

    摇着蒲扇,听台子戏。

    热情的老翁,向陌生人

    举起欢迎旗。

    几公里长街,住的都是亲人。

    不同于城市——两扇门相对,

    竟不认识彼此!

    这里没有摩天大厦,

    只有吊角楼,响着久远的乐曲。

    朝气蓬勃的人,

    带着梦想离开了。

    历经沧桑的人,存着回忆留下了。

    这是一个老龄化,

    而热情不褪的小镇。
故事
    她——来自不知名处

    他——从不知名处来

    一个名字里有故事的人

    去听,对方因故事,而拥有的名字

    她酝酿了一个梦

    他收藏了一把匕首

    最后演绎的故事

    成了悲剧
对我而言
    夏天,我有眼泪滋润

    冬天,就靠体温生存

    一个记不住别人也不会被记住的人

    ——正在浪迹天涯

    仅存的温情,那么一点

    都被魔鬼调了包

    想和世界最明亮的光束握手

    于是,尝试和自己辩论

    却因一个低贱的理由

    被自己说服
天生不是情造
    当你拒绝了我的吻,那么我的唇不会再落在你的面颊;当我说“我爱你”你不想听,亲爱的那很好,你就永远别想再听。

    这是个绝对不容忽视的女子。

    当我们争吵,我哭得双肩颤抖,朋友心疼,而你无动于衷。所以我无话可说。脑海里浮现的只是王菲《天生不是情造》里面的一句:本来无悲喜,本来无知己,何必一不小心,讲出了憔悴的语气。

    你很不快地说:“行!是不是不可调和了?!”我很意外,显而易见,下句话就是“那我们分手吧”。这点基本的语感,我还是有的。可以猜到,若我再以平日习惯了的任性顺着回答一个“是”,两人就各奔东西,互不往来了。

    不管曾经如何,说过什么,爱过什么,最后一句话,全部终结。怪不得说诺言是墓志铭。分开时候,它们倍显凄凉。若如张小娴所言,误把甜言蜜语当诺言,那就更弱智加白痴。

    故地重游,只得一个。牵手走过的长街,那么陌生,它也不认识我。当初它看到的,是一双暧昧的情侣。现在,只是一个穿上毛毛外套把手往兜里插的女子,四处转悠不知道往何处走。

    我们像作秀一样地和好,是不是真的可以回去从前。那个在我没回家时会紧张的人,在我恐惧时肯陪我一整夜的人,在我受伤时无比心疼的人,究竟还在不在?

    网上有读者问,什么是幸福?我在想,是否该有番老套的说辞,像很讽刺的喜剧一样,让你笑着笑着就流下泪来……

    也许一个人爱你时会把你抱得很紧,以致那意乱情迷的一刻让人有了幸福的错觉。然而一旦分手,就能把你一脚踹开。

    坐在台阶脱了凉鞋愉快地斗嘴,别人上班我们放假偷一点闲,不吃大餐不多花钱只逛公园,也有幸福感觉。

    ——《新鲜》

    像GiGi唱的,眼睛微笑,手心说爱——你觉得如何?我认为很难……现代爱情的特点,就是粘着想见就见。

    就算两情相悦,真的结合。不到两年,生活又回归平淡,两人又要开始抱怨生活无趣了。像口香糖,嚼啊嚼的越嚼越没味道,最后也只能吐了它。

    美国著名影星凡妮莎·卡尔顿有句话倒值得参考:认为自己最幸福的人,实际上就是最幸福的。

    幸福需要自己去体会,不必问我。因为我不知道是否有找到它,只有举起每一个所谓幸福的东西去问它的贩卖者:“有没有具体点的?”

    在我看来,大多幸福都抽象得摸不清眉目……
迷路
    今时今日,爱情是个重要的缺席者。红灯、绿灯、红灯,它在交错的时空和逻辑里生而复灭,灭而复生。

    我曾幻想在一个阳光的海岸遇上英俊的白马王子他捧着玫瑰他莞尔他向我招手我穿着粉色的哦不也许是穿着白色的像天使一般的裙子我们发生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他说爱我我也爱他我们无忧无虑过着幸福的生活啊停停停这个时代已经不再适合做梦……

    据说天鹅是终生为伴的,但为万物灵长的人比较“优越”,可以不同。目前已有研究表明,爱情给人带来的能感受幸福的刺激只能维持36个月。爱情也有保质期,像人的生命走到尽头,它也有寿终正寝的一天。

    爱情是到不了天涯海角的,为了找到那不过如此的一块大石头,爱已经承载了人类太多的期待。

    我猜,只“爱”一字,可能包含了全世界最丰富的意义。

    现在的爱情有了新的解释,爱是“简单爱”,情是“一夜情”。没有东西比爱情好,大米粥比没有东西好,所以大米粥比爱情好。现代感情也很物质,甚至有人明码标价,给100万就嫁!商品经济时代,连爱情也被商品化了。或者,它本来就是贵重的商品,是需要小心·轻放的,必要时候还得避光。

    爱情无价,却买不了一个面包。这是爱的悲哀。

    每每读到一对贫困夫妇如何相濡以沫如何不离不弃共伴一生,我就纳闷。两个人在为晚餐有没有东西可吃而焦虑的情况下,要怎么去谈爱?要换了“飘一代”,绝对信奉“强肉夺食,优胜劣汰”,订婚在马尔代夫,结婚在法国巴黎……

    爱总是容易向金钱让步,月薪一万早不算富有。对于女人,吃饱喝足,当个家庭主妇已不是追求。所以求婚得用钻戒,很大颗的,换了木制的就不行。爱原本就很昂贵,要有人在爱面前吝啬,那是要遭人耻笑的。

    因此现在结婚的女子,嫁的往往不是最爱的人。

    一个新婚的女子告诉我,她很爱他男友,不过仍嫁作他人妇。她买一个包的钱就够他男友忙上两个月的薪水。

    恋爱是简单的,飘着桂花香的校园里,女生们求之不得的是帅哥。一旦有谁拍拖了,小姐妹们问的第一句百分之百是:他帅吗?而走向社会,朋友们则会问:他是干什么的?这是根据职业窥探收入。

    “真爱是条龙,谁都说有,谁都没见过。”

    完美的爱情只在言情小说里出现,可小说越发展,故事越不得完美。什么叫悲剧,就是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琼瑶那最后总是皆大欢喜的故事,已经跟不上脚步了。

    若真要认真爱一次,是很痛,付出的人会了解。那里面太多的隐忍和包容。人像树木一样,为什么结的疤那样坚硬,因为曾经受过伤。只要受过伤,疤就永远留在那里。一戳就痛。

    撒哈拉是思念的飞沙,那爱琴海便是眼泪的汪洋。

    爱是无私还是自私的?

    要是男朋友再松开你的手,在你前面随意自得地走,而让你想蝌蚪一样的跟在身后。那么亲爱的,你大可停下来,横下心看看这家伙究竟要走过多少个路口,才能发现你的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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