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状态-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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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就拿这件事情鼓励自己。有时候管用,但是有时候,即使你怎么努力,都难以实现心中的目标。
后来上了大学。那是在冬天,我在大学里活得很痛苦。其实一切都似乎好好的,我却觉得很痛苦,不知道原因出在哪里。于是我在周末坐火车回家。在家呆了好几天,看着父母为了生活辛辛苦苦的样子,觉得我那点破事简直就算不了什么痛苦,真是吃饱了撑着。感觉好多了。
临走的那天我记得天很蓝很蓝,空气凉凉的。在车站上,我爸去给我到远处买香蕉,留下我妈和我在原地看行李。我打了个哈欠,泪就流出来了。我妈以为我哭了,她眼睛一红,也哭了。我当时真是百感交集。
那次回家我差点坐错了车。都上车了,列车员叫住我要看我的车票,这才知道坐错车了。
一天晚上我去上自习,碰见一对大小乞丐,是父子。父亲对我说:“求求你了,给点吧,让吃口饭吧,小孩都快饿死了。”我摸了摸口袋,那天正好换衣服了,没拿钱,口袋里只有食堂的饭卡。我只好说:“我也没拿钱。”那人不相信我,以为我在敷衍,还是缠着我不让我走。我只好说:“真的,我身上真的没带钱,只拿了饭卡。要不这样,你们等在这儿,我给你们拿饭卡买点吃的吧。你们在这儿等我。”于是我专门跑回饭厅买了两个牛肉饼。过了大约两个星期,我又被他们在学校里拦住。看得出,他们已经不记得我了。说的还是上次见到我时的话。我犹豫了一下,没给他们。但是我心里确实很难受。
也许,乞讨就是他们的生活。
还有梦……
我连着四天没有洗脸、没有刷牙,没有脱衣服,甚至没有摘下过眼镜。饿了就吃面包和干吃面,渴了就喝汽水。小便就在陈茜在“家世界”买的脸盆里,用完后用一厚叠旧报纸盖上。而我竟然没想要大便。事实上我在那四天里从没感到饿,真的。只是在我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事情想得精疲力竭之后,我才告诉自己是不是该吃点东西了。
第一天,我觉得我很不幸,我很痛苦。满脑子里都是关于我和陈茜的事情,我被淹没在
回忆中不能自拔。我想起她和小酒窝买菜回来脸蛋红扑扑的样子,想起我扶在她的肩膀上在音乐声中走来走去,我犹豫着想给她打电话时我的手机响了,我请她去酒吧喝酒她唱着歌儿我给她鼓掌,她问我你想不想让我留,在我的小屋里她睁开眼睛说你怎么不继续呢,她在半夜里问我想上厕所怎么办,她给我说从额头亲起温柔一点慢一点你太着急了,她说我就是想让你试试没有我的感觉,她把一对小乳房使劲往我鼻子上挤说你吃不吃你吃不吃,她把一双冻得通红冰冷的小手从我领口塞进去,她说突突我想要你,她最后突然间收拾东西离我而去……我发现我只敢回想我俩刚开始时那些温馨浪漫的事情,我只敢想想我们俩亲热的事情,而那些叫人心碎让人疼痛难忍的分离我都越过去了。这天我抽的烟最多,我觉得桌子上都落了一层薄薄的烟灰。在夜深人静窗外一团漆黑屋里伸手不见五指的半夜里,我梦见陈茜又回到我身边,这间屋子又温暖如春充满了欢声笑语。醒来之后我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哭过之后感觉稍好。
睁开眼睛,一片黑暗。
第二天,我想起我从小到大发生的事情,觉得我越长越不如从前,我甚至想仰面长叹一声:“他妈的我这一辈子。”我愿意回忆起的事情大都是小时候发生的,虽然那时候我体弱多病,日子过得并不容易。小时候的事情是多么值得人留恋呀。那时候的天比现在蓝,那时候的云比现在白,那时候的太阳比现在好看,那时候的月亮比现在看得清楚,那时候的心情比现在好,那时候的饭比现在香,那时候的衣服比现在穿着舒服……年龄越大,我发现值得回忆的事情就越少。我只能记得起早贪黑上学,上完学吃饭,吃完饭再上学,上完学再吃饭,吃完饭再上学,然后睡觉。这几乎是我从初中到考上大学之前的全部回忆,惨痛的回忆,一堂堂上也上不完的课,一场场没完没了的考试,明争暗斗的竞争。我像一台机器走完了十多年辛勤的求学历程。眼睛近视了,腰弯了,胡子长出来了。
第三天,我思考我今后该怎么做。我觉得我应该忘记已经发生的让人伤心的事情。这一点是最重要的。我觉得我有点小家子气,老是沉迷在一件件芝麻大点的事情里不能自拔,没有魄力。我觉得这个世界上除却爱情一定还有别的什么东西,我至少还有我的父母,他们永远都不会离开我。我觉得我可以这么坚持下去,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不在乎也许有一天我会饿着肚子没有饭吃,不在乎到底我能写出来什么东西,我应该一直写下去,一直写下去。然后我又觉得我应该考研究生,我应该化悲痛为力量,考呀考,一直这么考下去,考到博士,平平安安的,在沉稳之中度过此生。我还可以直接找工作,找一份好工作,我努力奋斗,广交各方朋友,使劲挣钱,成为白领。然后我就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情,比方说开一家酒吧。想到开酒吧我就想起了陈茜给我说过的话,急忙让思维转向,想别的抽象的事情。但是我在这么多出路面前举棋不定,不知该选哪一条才好。第三天就这样过去了。
第四天,我觉得我该出去了,我觉得有些事其实很简单,我已经差不多都想通了。这时我的思维又回到最近发生的事情上。我想起来西安之前我爸对我提出的要求:锻炼身体,好好学习,不要找女朋友,千万要考研。我想起刚进大学的那天有十几个人来学校送我,都是我的亲戚朋友。他们有的帮我交钱,有的帮我占宿舍,有的帮我去买自行车。我干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去医院体检,这是谁都代替不了的。在他们走的时候,我向他们保证,我要好好学习,我要拿奖学金,我要考研究生……我想起我是如何的孤独,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是如何的打发一天天无聊的时间,我是如何变得越来越颓废,我是如何变得越来越不思进取……我想起我是如何遇见阿盼,我俩是怎样一点点变得熟识,她是怎样的爱我我是怎样的离她而去,然后她又怎样的成了别人的女朋友……我又想起陈茜。对于陈茜我已经不敢再想具体的事情,那样只会让我心里一阵阵抽搐。我只是想起她,她的面貌好像半透明的气体在屋子里的半空中回旋。而我呆呆地看着这般透明的气体永远不知疲倦……
我才明白,其实我什么都没有想清楚。这世界上的好多事情都在我的智力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外。
第五个白天。前一天晚上我一分钟都没睡。灯开着,我点烟的时候发现右手的中指和食指的指甲盖已经被熏黄了。接下来我听见门外可爱的两只大公鸡开始叫鸣,我甚至能听见它们的爪子踏在水泥地上发出的声音。天慢慢亮了,像一出什么样的戏慢慢露出真面目。住在一楼的拾破烂的老头开始没命地咳嗽,几乎要喘不过气;卖油茶的小伙子的柴油三轮车突突突地响着,从远方开来又开向远方;镶着金牙的老太婆也开始在楼下吆喝,上气不接下气。接下来是开门的声音,扫地的声音,吐痰的声音,脚步声,说话声,风声,水龙头的水滴到脸盆里发出的空空的声响。我洗脸刷牙,对着镜子梳头,之后取出剃须刀一点点把长得已经卷起来的胡子剃掉。然后拉开窗帘,推开窗户,刚洗过的脸被冷风猛地一吹就有些疼痛的感觉。桌子上落了一层尘土,或许是飘落的烟灰。我看着桌子上已经写好的一厚叠小说,想起我提笔写下第一个字时的情景。我看着桌子上已经写好的小说翻了几页,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我的笔迹。我机械地一页一页往后翻,冲着这厚厚的似乎每一页都一模一样的稿纸发呆。在长长的十几分钟里,我脑子里真的是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在发呆,真正意义上的发呆。我一阵厌倦,一阵心痛,从地上拣起打火机,点着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扔在墙角。稿纸的一角开始卷起来,蓝色的火苗,灰色的烟,黄色的火苗,红色的火苗,蓝烟,一堆灰烬,轻飘飘的一堆灰烬。
我起身环顾四周,脑袋一阵眩晕。我最后深深地闻了一下里面残余的从前的气味,连门都没有锁就走了。这里面的东西,我不想带走一件。
楼下有几个孩子玩耍。两个小女孩靠在土墙根下微微仰着脖子使劲唱歌: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握握手,大家都是好朋友。她们的眼睛像我小时候一样清澈见底,棉衣外面的衣襟在唱歌时翘得很高,脸蛋红扑扑的。
找呀找呀找朋友
找到一个好朋友
敬个礼呀握握手
你是我的好朋友
冬日,清晨,学校旁边的村庄。阳光明媚,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我的鼻子吸着冷空气,一酸,我怎么哭了?
她一个人静静地走在风里,低着头并不说话。她的长发潇洒飘逸,就像夕阳下在微风中摇摆的柳树,还似乎能闻见上面散发的一阵阵醉人的清香,让人悄悄入睡,或者让人更加清醒,精神为之一振。她只是一个人走着,留下美丽无比的苗条的背影。这时她慢慢地蹲在地上,眼睛盯着地面上的某处,双臂抱着肩膀,好像受了伤的样子,十分惹人心疼。我真想走上去安慰她几句,或者拍拍她的肩膀。但是这时候她似乎感觉又好了一些。她轻轻站起来,回头似乎不经意地看我一眼,好像冲我笑了一下,又好像没有冲我笑。她开始一点点脱去了外套,满不在乎的样子。我逐渐看见她散发着牛乳般光泽的白皙的皮肤,几乎照得人睁不开眼睛。她脱下的衣裤直接掉在地上,她从里面跨出来。呈现在我面前的是多么优美的曲线啊!美得实在叫人无法形容。她的眼睫毛一扇一扇,好像是春天清晨在花丛中嬉戏的蝴蝶的一对翅膀。然后是那优美的雪白的脖子,脖子上还有“维纳斯项链”。她的乳房高耸,呼之欲出,似乎要冲破那薄薄的黑色的泳衣。她斜扭过身子,开始很色情地抚摸自己。她柔滑的手像春风一样轻轻拂过高耸的乳房、细细的腰际、雪白的大腿、小腿、脚踝……
MTV 还是无休无止地放着。
我从“开元”商场门口三十几吋的大彩电前头也不回地走开,转眼之间淹没在波涛汹涌的平凡的人流里。
2001年1月14日——2001年2月5日初稿2001年4月13日——2001年4月27日再稿2004年8月9日删减若干段落
书评
《未婚状态》:男人是怎么炼成的
作为一个居家男人,在告别多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生活后,我竟然会被一本书的标题吸引住,它的名字是《未婚状态》。
“未婚状态”,年轻时一切的桀骜不驯、一切彷徨无定、快乐痛苦、幼稚成熟、爱情友情、聪敏愚钝……似乎都被包容其间。而“未婚状态”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状态?在仔细阅读完此书之后,我仍然难以用几句话简单地将其概括。但是小说所叙述的故事与生活,
人物与状态,都深深植根于心中,让我看到曾经年轻的自己,犹在镜中。
应该将此书如何归类?在与同样欣赏这本书的几个朋友的交流中,我一直固执地认为:《未婚状态》并不是纯粹的时下所谓的校园文学或青春小说——的确,故事是发生在西安某所著名的理工高校内,主人公也是一些处在青春期或者后青春期的大学生。从这个角度来讲,可以把《未婚状态》归入其中。但是,和其它所谓青春小说相比,它并没有时下流行的过于调侃的文笔,没有80后“新新人类”的时尚情调,没有“哈韩哈日”一族无处不在的身影,没有举着“后现代”的大旗……更重要的,也是有可能让这本书不断保持生命力的原因则是:它的精神内核是“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一向有个观点:根据小说对世界、对生活、对人性的叙述和洞察,可将小说分为三个层次。初级层次是:小说描述了生活的皮毛;中级层次是:小说描述了生活的血肉;高级层次是:小说直指骨髓!而关于“一个男人的成长”的主题,我想到了《少年维特之烦恼》,《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当然还有其它,比方说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将《未婚状态》与经典之作《少年维特之烦恼》相提并论是不恰当的。而这本书,我认为可以称作是王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的校园版,两者基本都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血与肉。至于只描写皮毛的小说就不举例子了,到书店走一圈,真可谓“体毛丛生”。
《未婚状态》所叙述的成长,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以后两个阶段为主。
第一个阶段在高中时期。“突突”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同在一所高中的女孩,她们之间有些交往,最后似乎不了了之。在叙述的过程中,作者似乎不断在现实与回忆之间徘徊不定,折射出高中时期的青涩:“都是假的,其实都是假的。我逐渐淹没在文字的琐碎叙述中而不知所措,周围是支离破碎的回忆和为了弥补回忆的缝隙加上去的幻想。我不知道为什么胡编乱造这么一则庸俗的故事来给自己和别人看……”
后两个阶段都发生在大学校园,前后相隔距离不足半年,但半年的时间让一个男孩成长为男人。同时,两个阶段的人物、故事、情境都形成了一种巧妙的对比。大学里的第一个女朋友叫阿盼。阿盼温柔、善良、懂事、认真,但是很传统。两人拥抱、接吻、抚摸,似乎有些好奇,又有些羞涩,但最终没有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在那个关键,“我突然间停下来,因为阿盼突然睁开眼,死一样地抓住我的肩膀,问:‘突突,你真的决定娶我了吗?’”。两人因为“做”与“不做”、“娶”与“不娶”之间的矛盾而最终分手。
一段时间后,突突又遇到了女孩陈茜,并很快走在一起,过上了同居生活。和阿盼相反,陈茜完全是一个成熟女性形象:漂亮、丰满、聪明、现代,懂得享受生活、追求快感,并认为FUCK是一件很美的事。突突在爱与性之间无法自拔:“我觉得我们有时候真像是两个还光着屁股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但又想到我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