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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闯荡北美-第25部分

小说: 闯荡北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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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也为数可观了。” 
靠打工赚来的钱,少得只能维持我们最低的生活水平,心里非常不平衡,总想读书拿学位多挣点钱。那时我们多缺钱啊!哪怕就是思进说的这种赚钱方法,也挺有刺激性的。刺激我学英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不想成为一辈子只能生活在纽约唐人街的中国人。看不懂美国电影,不懂得欣赏百老汇歌剧,读不了英语小说报刊和杂志,你就根本无法了解和融入主流社会。每天早上一觉醒来,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如果来美国只是为了一日三餐,抛却了一切文化生活,那还有意义吗?哪怕今后我不在美国定居,学会一门语言,与人与己都将是不可估量的收获。为此,我为自己制定了一套学习方案。每天背十个单词,晚上看两小时电视。电视节目里电影、新闻,以及广告词里的生活用品和用语,都成了我学习的活教材。三年多下来,我累积了相当可观的词汇量。渐渐地,电视里的节目、马路边吹进耳边的说话声,变得悦耳动听起来。信箱里的信件、账单,以及各种广告单,不用等思进回来,我都能一一处理了。我在老板馨华的公司里,看见老美来订货,不再心里发毛,害怕和他们交流,反而总是没话找话地和他们东拉西扯。办公室的电话铃一响,我赶紧抢着接。顿时,一个全新的世界在我的眼前展开了。我会听、会说、会读英语了。我那几年的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为了甩掉陪读的帽子,不再成为思进的影子,为了能进学校接受新知识,实现自我价值,我开始踏着“前人”的足迹,整天抱着思进留下的托福六百分单词、英语语法书籍,做习题,练听力,准备考托福了。 
当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一刹那,心情是复杂的。我从听不懂、说不全一句简单英语,到可以像思进那样上大学,做留学生,我付出了许多牺牲和辛勤的汗水。我牺牲了阅读中文书籍、逛商场和朋友聊天的时间,好不容易换回这么薄薄的一张纸。这张纸,为我打开了通往理想的路:做一个利己利人的专业人员。我意识到,前面的路还很长很长,这仅仅是跨出了第一步。我会为另一张纸——学位证书,做出更多的努力和牺牲。读大学学位,得修满120个学分。每门课平均三个学分,一年两个学期,每次拿四门课,加上暑假允许修两门课,满打满算也需要四年才修完。我总是这样鼓励自己,前途是光明的,而道路是曲折的。只要肯播种,就会有收获。 
英语写作课 
进了大学才知道,考托福,对英语阅读和听力有相当大的帮助,对写作,就看不出有多大的优势了。这是我的切身体会。根据评估的成绩,我被分配在初级英语写作班里。我当时还特别地庆幸,没有被分在比我要低一班的ESL的课堂里。如果顺利,我第二个学期就可以修英语101的写作课了。这样,我也就可以选修相应的专业课,大大地加快了我累积学分的速度。中国同学在大学里最怕的不是专业课,而是英语写作课。写作课要求学生有即兴写作能力。特别是纽约市长朱利安尼为了提高公立大学的教学质量,规定学生修满一定的学分后,要参加统一考试。即:在三小时的时间里,阅读一篇文章,然后即兴写作。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共有三次考试机会。如果第三次还不能过关,就毕不了业,只能算肄业了。很多中国新移民和陪读太太,放弃念大学的打算,怕的就是英语写作过不了关,拿不到学位。 
我们写作课的老师叫苏珊杨(Susan Yong),是个金发碧眼的大美女。她高挑儿的身材,长发披肩,颀长的腿,总是穿着紧身牛仔裤。她走起路来像一阵风,金发也会跟着她的脚步有节奏地摆动飘扬。在人群里,她显得很出众。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师。第一堂课,苏珊简单地介绍了写作课的要求,然后,在黑板上刷刷刷地写了几行字。我一看,心里直发虚,这好像是作文摸底考试。心里正打着鼓,苏珊说话了:“请大家自选黑板上的一道题,写篇短文。文章要求结构严谨,语句通顺,分五个段落,少犯语法错误,写完后,从头到尾再读一遍,即:Proof Reading。”[我对(Proof Reading改错)印象深刻。在以后各种各样的写作课上,老师们走了一茬,又来了一茬,这一条Proof Reading却从来都是不换的。]我盯着黑板看了半天,无法确定自己究竟写哪一个题目。眼看时间不等人,就抓阄儿般地选了一个。在个把小时里完成一篇短文,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初学英语写作,还没学会用英语来思维,总是习惯先用中文想好句子,再把它翻译成英文。这样一来,往往就不知道用哪一个字合适。我对很多单词的一字多义性,尚处在一知半解的程度。考托福时死记硬背下来的词组和语法,在这紧急关头,根本发挥不了作用。语法里的转折句、祈使句、条件句、从句、主动语态、被动语态等等,慌乱之下都忘了。而时间嘀嗒嘀嗒地走得飞快,我左右两边的同学们,全在和时间赛跑,手不停地写啊写的。我眼睛就这么一扫,他们的本子上,已经是累牍连篇黑压压的一大片了。我晕晕乎乎地都不知道乱涂了些什么,苏珊便开始为我们掐时间了:“还有十分钟,Proof Reading。”唉,考砸了。 
第二天,苏珊把作文簿发还给了我们。我本子上的红杠杠和短语,显然比我的蓝笔墨还多。在我文章的结尾处,还有红笔留下的一行字,那是苏珊让我下课后去她的办公室,她有事儿和我谈。我想,这下完了,起码要降一级到ESL班,那就意味着可能晚一个学期毕业,选专业课是随着英语写作程度的提高而逐渐增加可选性。这不是费钱费时又费力吗!面对自己的写作本,我也确实没有信心继续下去了,这和她的要求相差太远。那节课讲的什么,我一点都听不进去。 
我情绪糟糕。面对苏珊,我真有无地自容的感觉。水平这么差,简直没脸见人了。只听苏珊说:“你的文章内容不错,我能明白你想表达的意思,但思维方式需要改。请你来是想和你商量,能否到我教的另一个班,课时多了半小时,学生也少,加上你共九个人,我可以多花时间辅导你。你愿意吗?”我一听,想都没想,立刻应承了下来。这个建议,比我胡思乱想的结果,不知要好上多少倍。我悬着的心,放下了。 
接下来的每堂课,苏珊给了我们大量的阅读文章,教我们主题思想的表达方式,帮我们分析语法结构、句子结构、段落之间的关系等。每星期必有一次即兴写作。她批改后发还的文章,都做了详细的批注。假如同学们对她给的评分不满意,可以重新写,再交上去,苏珊会给个新分数。我通常都会这样做,看自己有多少进步。三个多月循序渐进的练习过后,我们迎来了大考。 
我自信满满,做了充分的准备。再说了,英语是我的第二语言,进大学填表格的时候,有一栏专门是这样问的。评分时总该有些照顾吧?要不然,连问都是多余的。我平时的作业经过修改后,大多数拿B,有一回还得了个A…,相信可以拿个好成绩。想不到,成绩公布下来,我竟得了个C。我的期望和我的成绩,简直是南辕北辙。怎么说我都可以拿个B…,或者C+吧?我心存不甘,闯入了苏珊的办公室,对她说明了来由。苏珊笑眯眯地说:“如果让我把你当成外国人,我可以把你的成绩改为B。可我对你的标准和本地人一样。能力是重要的,成绩好坏是次要的。你很努力,写作水平比刚来时已有大大的提高。继续你的写作练习,愿意的话,请拿来与我分享。” 
我这才意识到,不但我的写作思维是中国式的,连看问题也还保留着中国人的方式。在美国,没人把我们当成外国人。听、说、读、写英语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要是不会,那才叫咄咄怪事。在中国就不一样,假如碰上一个高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人讲一口流利的中文,那准定就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稀罕地成了宝贝,享受的也肯定是特殊待遇。我没要求苏珊改成绩,在我那张漂亮的大学成绩单里,只有这孤零零的一个C,将永远地留在那儿。因为我不想做个特殊的人。 
乔希 
乔希是个犹太裔男孩,是我修“戏剧创作”(Creative Drama)课时的同学。他高大挺拔,有着一头略微卷曲的黑棕色头发。他话很多,说起来慢吞吞的。而且逢人就说他是读兽医的,也不管别人爱不爱听,一个劲儿地介绍这个专业怎么怎么的好。人们稍显得不耐烦,他便会眨巴着一双黑棕色的大眼睛,显得特无辜,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这表情未免和传说中精明能干的犹太人,相去甚远。为此,我很疑惑。 
在课堂里,我发现老师对乔希有点儿特殊。比如,他经常提一些奇奇怪怪的可笑的问题。在我看来,这些问题都很幼稚,老师却不厌其烦地回答得很详细。戏剧创作课除了戏剧理论考试,还要求学生自编自演,包括独幕剧、双人剧,以及角色众多的舞台剧。这门课,主要是培养学生们的口语表达能力和集体主义精神,我非常喜欢。我们通常在教室里自己编个短短的小段子,当众表演,老师当场解说和评分。每当大家都各自编写短剧的时候,乔希却像个天之骄子,在老师手把手地帮助下,才倒数第一个完成了他的作业。 
期中考试前的一堂课,老师在讲台上布置考题,是自选搭档的双人剧。还没有等老师讲完,乔希就举手主动提出和我搭档。老师用征询的眼神看着我。我心想,和谁一组都一样,就同意了。老师继续讲着要求:搭档们首先得确定选题,共同创作,再排练,然后再是演出考试。一下课,我就急急地找乔希商量选什么样的题材。他一副慢悠悠的态度,不紧不慢地说:“我相信你,听你的。”因为是回家编写,我很自信能胜任。 
第二天,我拿着草稿找到乔希,希望他能提些建议,顺便再看看有什么语法错误。他煞有介事地读了一遍,仍然是那副不急不慢的神情,说:“你说什么时候排练,我听你的。写得真好。”我说不上什么他的不是,可就是有那么点不舒服,觉着他多少要有些参与吧!什么意见也不提,都我一个人说了算。这不是犹太人的精明,是什么?我没好气地对他说:“好,一切听我的,到时候拿不到好成绩,别怪我。”乔希不气不恼,真的像个乖孩子似的,什么都听我的。排练时间说好几点,就是几点,从不迟到。排练时,他虽然看上去有点儿笨拙,但很认真。期中表演考试我们配合得很好,得了个A。我的气也平了。 
一天,乔希下课后,问我能不能把我们双人剧的稿子,就是上面有个红笔A字的那份,借给他带回家,他妈妈特别想看。我一听,便自作聪明地想:这小子肯定在他妈面前吹嘘稿子是他写的,得着好成绩是他的功劳。我就偏偏不给,看你怎么吹。我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告诉乔希不能给他那份卷子。谁让他不编写,又不提意见,除了与我一起表演,什么也没做。这是我的创作,只能属于我。我心肠硬硬地瞧着他一脸委屈地走开了。 
事隔几天,我已经把这件事儿全忘干净了。那天上课,只见乔希穿了一套黑色西服。我很好奇平常穿着色彩多样的他,怎么穿得像去开追悼会?便问他:“嘿,乔希,发生什么事了?” 
他说:“我妈妈去世了!” 
我听了一愣,马上问:“什么时候?” 
“前天。” 
“怎么这样突然?” 
“是心肌梗塞。” 
我立刻想起了那份考卷。我想象着乔希的妈妈在临走前,想看一眼儿子得了好成绩的卷子,因为我的小肚鸡肠,没有完成心愿,双眼一闭,带着遗憾走了。而乔希坐在他妈妈的床边,对我有没有一点恨意呢?如果说这是他妈妈的遗憾,还不如说那是留在我心中隐隐的痛。我为什么不能宽厚一点待人呢?什么叫作“追悔莫及”,我对这个词组真正地有了深切的体会。我面带谦意地说:“乔希,真对不起!我应该把那份卷子给你妈看的,好让她为你而自豪。” 
“我妈很高兴你愿意和我合作。她说中国女孩儿就是好,还说要谢谢你呢!”乔希诚恳地对我说。我脸红了。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好事,值得他们的感谢。假如乔希狠狠地骂我几句,我心里或许会舒服一点。然而,他没有。 
直到临近大考,我才弄明白,原来乔希患有轻微的迟钝症,英语叫“Slow”。除了我,老师同学都知道。我当时只知道Slow的中文解释为“缓慢的”,并不知道第二含义为“迟钝的”。我回忆起当乔希受到老师“优待”时,我曾听其他同学说起过这个字。我始终以为是他说话速度比别人慢的缘故。我不禁自问:如果我早知道乔希有点儿迟钝,我还会同意与他合作吗?恐怕不会。那时,我是一个得失心那么重的人,情操不会高到冒险牺牲自己,去帮助别人。可有时,我又庆幸我的英语水平差了那么一点儿,没理解透Slow这个字的全部含义,才偶然与乔西成了一对考试搭档。他们母子像一面镜子,使我看清了自己所缺乏的宽厚容忍的大家风度。这件事已经过去那么多年,我越是想忘,就越忘不了。 
原来无法弥补的遗憾,是这样的难以忘怀啊! 
安娜 
在学校置身于一群年轻人中间,这令我兴奋。特别是那些刚跨出高中、进入大学的少男少女们,他们个个精神焕发,透着健康美。我仿佛感到自己也年轻了起来。这些移民的后代,来自世界各国。他们年轻,年轻得令我羡慕。虽说大家同坐一间教室,可境遇是那样的不同。我必须付出很多辛劳换来的东西,他们却得来全不费功夫。由此也看出了我们学习态度截然不一样。我相当注重成绩的好坏,他们无所谓,只要过关就行。这令我想起了我在他们这种年龄时,也不在乎成绩。上课时偷偷地阅读小说,自修课溜出去看电影,考试前靠强记。而班里的历届生“历届生”是指在“文革”时没有机会上大学,直到恢复高考后才能上大学的历届中学毕业生。思进就是一例:他是1974年中学毕业的,可直到“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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