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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闯荡北美-第39部分

小说: 闯荡北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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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孩子要‘坐如钟,站如松,行如风’。”小时候出于好奇,瞧着别的孩子吃东西,这属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可妈妈觉得这是原则性的问题,必须纠正。她强调:“眼皮子不能薄。”今天看人家吃东西,明天羡慕别人穿新衣服,后天就想着往自己身上戴金银。欲壑难填是走上歧途的根源。妈妈就是要断绝我们贪的欲念。她常常为了些在一般人看来的小事上,跟我们较真儿。体罚在我们身上,痛在妈妈的心上。过后妈妈总会买来好吃的给我们,她自己一口都舍不得尝,让我们体会到她的爱之切。妈妈改良了家法,她是“棍棒”加“筷子”,两者一齐上。我们遭惩罚时的反叛心理,立刻融化在温暖的母爱中。 
小时候,我绝对是在一个充满着爱的大家庭中长大,但不是无忧无虑的。我时时刻刻地担心哪一天家里会发生变故,担心爸爸也戴上“坏分子”的帽子,担心我们家有里通外国的嫌疑。姥姥给我诉说的家史,因此过早地体验了生离死别,我比同龄人都早熟。我养成了在人面前不多说话的习惯。石库门的童年伙伴,因为我的沉默,都认为我高不可攀。其实,那是掩藏在自命清高外表下的极度自卑。曾几何时,我自卑自己不根红苗正,自卑自己是“戏子”的后代。阅读越多,自卑感就越深。从初中、高中开始,我曾经竭力地隐瞒会唱京剧(爸妈从未教过我)。无论我如何地掩饰,最后总是由石库门里的人透露出我这一“特长”。不管愿不愿意,我顺理成章地成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里的重要一员。整套节目中,京剧清唱样板戏是铁板钉钉的,也是最受欢迎的。舞台上得到的掌声,使我兴奋,使我陶醉。渐渐地,我为这个“特长”自傲起来。然而,“她家以前是唱京剧的”又似乎否认了我的能力。为此,我考进了上海少儿合唱团,成了领唱和二重唱的小歌手。在收音机里能听到我自己的声音,在电视屏幕上能看到我自己的身影。我也唱邓丽君的歌,唱得维妙维肖。我要证明给人看,唱戏人什么都学得会。但是,内心深处我还是爱京剧,京剧早已融入在我的血液中。自卑加自傲的个性,使我在成长的道路上走得特别辛苦。我不停地在证明。在国内,我要证明我是出生在有教养、有文化的家庭里。在国外,我要证明我们中国是有着千年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而同样生活在石库门的我的同龄人,就比我轻松多了。他们家庭背景简单,没有思想包袱,而我那时却无缘和他们玩到一起,成为他们中间的一份子。如今他们又都在哪里呢?“矮冬瓜”、“猪八戒”、“小黑皮”、“老和尚”、“烂苹果”、“老煎饼”……这些令人难堪的绰号,一一对号入座,他们的面容顿时变得清晰、生动。我不再记恨他们非难老太太的所为;我感谢他们站在窗底下叫醒我,让我见着了爷爷最后一面;我留恋他们让我有了童年的印记,一个可爱的绰号——“小玲珰”。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站在石库门的原址回首往事,几多感慨,几度惆怅。京剧“角儿”的个人化高度时代,一去不复返。它和上海的石库门,已经沉淀为一种文化现象。而曾是京剧“角儿”的曾外祖父赵君玉,被收进了《中国戏曲曲艺辞典》里。赵嵩绶、赵君玉祖孙二人还同时被选录在立传人物共329人的《上海文化艺术志》里。这329人是从公元2006年以来,对上海的文化和艺术产生重大影响的代表人物。其中近代的有陈抱一、朱屺瞻、李叔同、刘海粟、丰子恺、欧阳予倩、周信芳等等。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石库门将近一个世纪的沧桑风雨,一切荣华富贵转瞬即逝,成了过眼云烟;而我的祖辈们为中国的文化艺术所奉献的才华与智慧,则载入文化史册,与天地共存亡。寻魂的灵安宁了!闯荡北美   
第9章 漫谈“美国梦”(1)   
房子/思进/ 
出国十几年;我至今没有买房,也没有养车,但我觉得我早已实现了“美国梦”:那就是“Freedom of Choice”(自由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梦”不是一个地理概念,更不是物质上的符号,你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实现“美国梦”。一旦你可以“Do whatever you like and go wherever you want”(干你喜欢干的事情,去你想去的地方),从所谓“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你的“美国梦”才能真正实现!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留美学生和其他移民一样,大都是来寻求所谓“美国梦”的。特别是自费留学生,一旦来到北美,多半是想在这儿落地生根,非要实现了“美国梦”不可。不过“美国梦”这词儿太抽象,所以后来就有了所谓“五子登科”的说法来对其进行具体化。我听到过好几个版本的“五子”。最早的是:“房子、车子、票子(钱)、妻子和孩子”。可这其中“妻子和孩子”太牵强了,难道只有在美国才能结婚生子吗?后来这“五子”有了新的说法:“房子、车子、票子,位子和儿子”。“位子”代表事业上的成功,比如获得了硕士、博士学位,找到好的工作,或做生意发了财等等。“儿子”大概是因为在中国只能生一个,不一定是儿子,而在这儿,你可以尽管生,生到儿子为止。不过这“票子”又好像和“房子、车子”重复了,有了“票子”,还怕买不到房子、车子吗?况且,“票子”听上去太“俗”,又比较抽象,有多少钱才算有“票子”呢?我认为,多数人所追求的无外乎是成功的事业和美满的家庭。而美满的家庭和你身处何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哪里都有美满的婚姻,哪里都有破碎的家庭。在美国,除了纽约、芝加哥等几个大都市以外,车子是生活的必需品,二手车又便宜,即使是靠社会福利生活的人都可以有车,因此在具体化的“美国梦”里,“五子”中真正值得一谈的只有“二子”:“房子和位子”。 
先谈一下房子吧,这是所谓“美国梦”中最为新移民所热衷的了。 
我是由我外婆一手带大的。在外公外婆的身边长大,一直住着宽敞、舒适的房子。也正由于这样,我一直没有感到房子的重要。虽然在国内,特别在上海常听到“三代一室”,十平米住四五个人什么的,可自己从来没有体验,听着也就当听了个故事。 
出国之前,我和小玲住在上海乌鲁木齐北路上,靠近美国驻华领事馆附近的一栋花园洋房里。那是我外公外婆过世后留给我的。那房子是一个英国制药大王造的。他在上海生活了大半辈子。因为有六个子女,于是他在六十多年前造了三幢SemiDetach的别墅,共六个独立的单元。原来是想留给他的子女们,一户半栋(一个独立单元)。解放后,他的子女四个回了英国,两个去了香港,这房子也就归了国家。现在这几栋房子名列于上海作为历史遗迹而保留的两百栋老洋房之中。房子的结构很好,前面是个大花园,后面是天井(中西和璧),卧房在二楼,底楼是客厅和餐厅。那时房子的地板每两个月就有人来打蜡;前面的花园每个月都有花匠来修整。我们的邻居有著名作家孙老、乒坛名将郑女士的娘家、著名作曲家肖老、老红军彭老和上海戏剧学院的一个老教授等。那时我们常请朋友来我们家聚会。有些第一次上门的朋友,常常在外面绕了几圈都“不敢”敲门,以为走错了。因为在当时的上海,像我们这样一对小夫妇,一般是不太可能住在这样的“花园洋房”里的。他们进来后看到屋内的摆设更是惊讶,常有人说像看了部进口电影。 
出国之前,我曾无数次地憧憬美国的生活:开着车在高速公路上;衣冠楚楚地坐在办公室里;高尔夫球场上挥着杆;漫步在曼哈顿的第五大道上……可就是没有一次,想到过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 
1990年9月20日来到美国克利夫兰留学,住进了离学校不远的一栋三层楼Town House里。房东将其隔成十个小间,租给了九个学生。我和小玲住在底楼一间十平米左右的房间里,除了拣来的一张床垫以外,别无它物,真可谓“家徒四壁”。不过我们刚到美国,还挺新鲜的,又没打算在那里长住,并不觉得怎样。和同学们住在一起,好像每天开Party一般,倒也挺好玩儿的。九个月后我搬到纽约。来纽约之前曾对这座城市充满了幻想,什么第五大道上的公寓,长岛上的豪宅。真没有想到,在阁楼上一住就是五年多。 
先是住在姑妈(我父亲战友胡叔叔的姐姐)家里的阁楼上。那个阁楼十平米都不到,而且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站不直的。地板像装了弹簧一样,走起来一颠一颠的。屋里的“摆设”比克利夫兰多了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只有一扇小窗,每次我从那扇小窗望出去时都会有《红岩》里小萝卜头的感觉。八个月后搬到了学校附近的法拉盛Ash Ave。虽然也是阁楼,但稍微大一些,只有三分之一的地方站不直,而且“家具齐全”,床甚至还是新的。我们就已经很满足了。每当同学们问起我们住在哪里,我们会用英语“Penthouse”回答。Penthouse的原意是“正房和屋顶间的空间”——就是阁楼,不过后来公寓大楼的顶楼也称为Penthouse(国内好像叫“复式公寓”),第五大道上的Penthouse动辄就是上千万美元。我们刚到美国就住上Penthouse?大家都用惊讶的眼光打量着我们,当得知是阁楼时,不禁哈哈大笑起来。“That’s a good one! ”(这个词用的好!)那我们也是住 Penthouse 的。”那时纽约的自费留学生不是住阁楼,就是住 Basement (地下室)。 
有一天认识了一个中国同学Tracy。在闲聊时问起她住在哪里。她说住在皇后区的森林小丘。那可是个富人区。 
我问:“那你一定是住在阁楼或地下室里吧?” 
“没有呀。”她答道。 
“哇!那租金一定很贵吧?” 
“不是租的,我是Landlord。” 
Landlord,地主!房产的拥有者!Tracy是我中国同学中第一个拥有自己房子的人。后来和她熟了,才得知她和她先生在国内时都是任职于国家机关的。她先生是几千人中脱颖而出考进联合国,成为一名翻译。来纽约后没几年就存下了一笔头款,在森林小丘买下了一栋二十几万的Town House(国内好像叫“排屋”吧)。 
那年过节,她请了我们许多同学到她家开Party。同学们玩得非常开心,因为他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而我在她家时不禁想起我们在上海的生活,他们的今天不就像是我们的昨天吗?再一想,形式上好像一样,可总感觉实质上不一样。不一样在哪儿呢?当时忙于读书、打工,没有细想下去。又过了些日子,我想“来而不往非礼也”,也请Tracy夫妇到我家来玩玩儿。小玲的厨艺甚佳,很久没有露一手了。记得那天他们吃得很开心,Tracy单馄饨就吃了两碗。第二天在学校碰到她。她说:“昨天在你那儿,使我想起我们在北京的生活。那时我们住在单位的宿舍里,和你们现在的房间差不多大,多来几个朋友就连站的地方都没了。我们要是不出来,可能还和你们现在住得一样。要是等单位里分一套房子,真不知要到何年何月。”她谈起在美国最开心的事就是可以住上宽敞的房子。当年,她一到美国,一开始就租了套二室一厅的公寓,现在又成了Landlord。我说:“你的美国梦已经实现了!”她微笑地点点头。 
1996年9月,我们获得加拿大的绿卡后,移民到了多伦多。1997年初,我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该改善一下居住环境了。在我们之前已经有几个同学先搬到多伦多,他们都喜欢住House(指独立的房子,有花园。也就是国内所谓的“花园洋房”)。他们在找到工作后,就开始到处看房子。虽然工作都在Down Town,但Down Town的House太贵,于是他们便“以时间换空间”,买了郊外的House。虽然他们每天上下班花三四个小时在路上,但只要想到一年前还住在纽约的“Penthouse”里,为身份而担忧,现如今住在真正属于自己的大房子,反差太大了,感觉棒极了!我和小玲都喜欢Down Town的生活,而且特别喜欢Rosedale/Yorkville的小区环境,那里到处是大片的绿地森林,十五分钟就可以步行到市中心,离我上班的地方步行不到半小时,小玲到办公室也不过坐十五分钟地铁即可。只是那里的House或Town House动辄几百甚至上千万,我们恐怕一辈子都只能“望房兴叹”。幸好有许多豪华公寓大楼,无论租或买,都是我们可以承受的。恰好我也不是个Handy Man(善于做室内外杂话的人),住公寓正合我意! 
那时,我终于领悟到了Tracy的“今天”和我们的“昨天”实质上的不同:我们的“昨天”是我外公外婆留下的;而Tracy的“今天”是他们自己创造的。于是我们也第一次尝到了可以“选择”的快乐。首先,住郊区的大House,还是Down Town的小公寓,我们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比较容易。那么,是买还是租呢?我想起了在Bankers Trust时一个犹太同事(他是个金融专家)告诉我的两个准则: 
1如果你准备在一个地方住三年以下的,租比买“合算”;若五年以上的话,买比租“合算”;而三到五年之间的话,再看第二条: 
2如果 
房价和年租金之比小于十,买合算;若大于十五,租合算。在十和十五之间的话,你就扔一个硬币,头像朝上就买,否则就租。 
那时我们是准备成为加拿大公民后就回纽约的。按移民法,要在加拿大住满三年才能申请,所以至少要住三年,但不会超过五年,因此只能再看第二条。那时多伦多一般的高级公寓一个单元在十五万左右,租金在每平方米一千二百元上下:十五万比一万四千四百,等于十点四。正准备扔硬币时,看到了Toronto Star(多伦多最大的报纸)上的一个招租广告,“Downtown,Luxury Condo;900/Month;Including All”(Downtown豪华公寓,月租九百元,全包)。我们立刻和房东约了个时间。一看大楼正是位于Rosedale/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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