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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闯荡北美-第8部分

小说: 闯荡北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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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一旦今日的主流社会叫嚣着男女平等,女人可以名正言顺地实现自己的愿望了,就会有一部分女人与传统割裂得非常彻底,一下子就宣告了她们与温良恭俭让没有任何的关系。 
成百上千的女性义无返顾地踏上了飞往异域他乡的铁鸟舷梯,至少说明她们有理想,有勇气,有破釜沉舟的气概。 
当然,也有不少的女性出国的目的是为了辅佐夫君或男友,两人一起开天辟地,同时顺便实现个人价值。 
更有相当数量的女性,正是她们威逼利诱着夫君走出去的。因为男人越来越贪图安逸,胸无大志起来,女人们勃勃的野心却已膨胀到了大洋那头了。自己亲自上阵,通过考试出国太难太累,于是,狡猾的女人就懂得利用男人对自己的爱,把男人哄上大铁鸟,再把自己拉扯出去过好日子。 
谁唱谁随?很明显,这虽然是“相夫”的新版本,但不也暗示着女性对男性主导权的胜利吗? 
把出国当作手段的女性,希望在国外“镀金”回国后从事更好的工作,大展鸿图;把出国当作理想的女性,她们谋求能在国外定居生活。不管是哪一种女人,一旦认定目标就比男人更现实。 
她们在各种人生模式中细细筛选着最适合自己的幸福,点击“确认”键后就敢于牺牲一切全力打拼,这就要求她们具有更加结实的神经和准备承受更多压力的心脏。 
不管怎么说,她们的道路是自己选择的,她们是自己不断上升的欲望的诠释者和实施者,她们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体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女性解放。 
女人的眼光越来越高,视野越来越宽,会让向来有优越感的男人恐慌,但至少,不稳定不满足才推动了这个男权社会的前进。 
令我庆幸的是,我们夫妻跳出了这样的怪圈。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既Pretty又WellEucated的小玲抛离了在上海的幸福生活,毅然来到我的身旁,在异域美国和我忠诚地战斗在一起。 
小玲来到美国的第三天将要到餐馆打工。不管我心疼不心疼她,残酷的生存现实摆在那里,原本在上海家里本该由保姆做的事,不得不让她去做了。她要用她女性的肩膀挑起一副生存的重担。 
从明天开始,小玲将写下她在美国生活的新的一页。 
Jennifer余/小玲/ 
在思进的引荐下,我到美国的第三天就开始打工了。这比起思进来要算“幸运”,在我的打工生涯里,前后共有四个老板;三个女的,一个男的。我头一个遇见的是Jennifer余。她是所有老板中年龄最小的一个,那年才二十六岁。第一次见到Jennifer是她来接我和思进去上班的。 
那是个下雪天,我们站在小楼前的门廊处等着Jennifer。小街上安静得一点声息都没有,风夹着鹅毛大雪一阵一阵地涌了下来,向街边一栋栋小楼的菱形尖顶和树上盖掩着,大树上的枝枝杈杈被白白的、厚厚的积雪覆盖着,煞是好看。在上海从未看到过这样的大雪,也从未见过如此的美景。 
上海!上海!对上海的联想,使我牵挂起爸妈。 
我在上海的亲人们现在可好?我的朋友们现在都在想什么?干什么?和他们在机场挥泪一别都过去三天了,他们一定没有想到我就要去打工了……想着,想着,只见一辆车徐徐地驰来,思进提醒我那是Jennifer。 
Jennifer开着一辆灰色的中型箱式车,停在我们面前。她为我们打开了车门。娇小玲珑的她,长发披肩,上身着一件宽大松弛的白色绸料衬衫,配一条黑色的绸宽松裤,脚穿一双黑色软底鞋。长长的脖子上装饰性地佩着一方白底蓝花丝巾。她算不得漂亮,额头高宽,颧骨略突,嘴巴宽大,眼睛细小。脸上敷着一层薄粉,似乎也遮盖不住那坚硬的线条。只有闲聊说笑时,她的脸方才显得生动柔和一些。 
看着年纪轻轻的Jennifer自信、优雅地驾车轻行,我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有种说不清的滋味儿。虽然我已经做了充分的心理调试,但刚刚从社会主义的大家庭里出来,马上要进入资本主义的“小家庭”去做工,那份失落、无奈、惆怅、自卑、不甘心和怕出错挨训的自尊受挫感,全都涌上心头。我的脸不由地扭向车窗外,眼睛望着不断变换的街景,想着无法预知的渺茫未来。 
Jennifer看出了我的紧张与不安,她把整个餐馆的运作程序向我描述了一遍,并且说第一天先让我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和了解我的工作职责,很多事情要慢慢学。当我们一行三人从停车场走进Tower City时,她故意放慢了步子,好让我领略她的快餐店是开在什么样的地方。 
Tower City就是思进在寄给我的明信片中特别用红笔圈给我看的克利夫兰的地标。它是非常气派和豪华的。大门正中,只有在电影镜头里才看得见的大圣诞树上,点缀着无数水晶玻璃做的薄雪花和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装饰品。再往里边去,巨大的圆形喷水池在大堂的中间,每隔几分钟,十几个喷口一齐向上,喷出的水柱有二层楼般高。长廊上,一排排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下,每个店面的橱窗都布置得华丽多彩。游客们都陆陆续续地在选购圣诞节的礼品了。节日的喜庆气氛在空气中飘逸着,无所不在。圣诞节第一次离我这样近,却仿佛又那么的远,使我触摸不到。大致绕了一圈,我们来到了Food Court,Jennifer的中国式快餐店就在这个区域,叫“Zesty Hunan”(可以翻译成“湖南美味”,Hunan这个词儿在老美的眼里就是有点儿辣的意思)。 
这个中国式的快餐店,分前台和厨房间两部分,都是流水操作。思进和Jennifer负责前台接Order;阿强的姐姐管饮料机,阿强只管收钱。从上午十二点到下午二点,我的任务是在前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发现菜卖掉一半儿并仍有人继续点,则必须马上去厨房让师傅炒出来,再端到前台以旧换新。在这空隙间,还要不断填满纸杯、纸盘、纸巾和塑料刀叉,以便思进和Jennifer接Order时随拿随有。这段时间是店里的黄金时段,可以说忙得连上厕所都不可能。这些事儿都必需在十二点之前解决。 
在这个Shopping Mall里的Food Court,竞争是相当激烈的,各国的特色快餐任人挑选,有意大利的比萨、墨西哥的卷饼、美式的麦当劳汉堡、法国调料的色拉,还有我们中国菜。在我看来,中国菜到了克利夫兰,味儿也变得差不多了。什么青椒牛肉、芥蓝鸡、蘑菇鸡片、甜酸肉、左宗鸡等,全是大师傅把调味汁先打好,起个油锅,然后将菜在滚水里飞快地煮一下,再放进锅里。等到菜快要炒熟时将调味汁撒上翻炒几下,就成了。这类的中餐之所以受欢迎和具有竞争力是它既价廉物美,又具有热量低于其他快餐的优点。据统计,在美国有将近三十万家快餐店。快餐已经成为美国人快节奏生活的一种模式。 
“Zesty Hunan”的顾客们大多是大楼里办公室的白领。男士们穿衬衫打领带,女士们着洋装,脚蹬高跟鞋,一眼扫过去,都神气十足。他们十二点左右便会陆陆续续地在柜台前排起队伍等候点菜,颇有点像以前食堂打饭的样子。也有的客人会打电话来叫外卖,这时思进就要去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还可以收点小费。 
美国人讲究的就是效率和质量,稍有怠慢让他觉得不乐意,以后是决不会再光顾了。每天这个“机器”一转起来,阿强的收银机便成了“印钞机”,而我们每一个人都神经高度紧张,谁都不愿成为这部机器上的坏零件而影响它的正常运作。快、仔细和互相配合是不出错的关键。对于我这个刚刚从银行办公楼里走出来的白领来说,第一次领会了什么叫做分秒必争、时间就是金钱的含义。 
Jennifer是家中老大,底下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当时还都在读大学。大弟弟读的是医学院,小弟弟念的是商学院,妹妹学的是金融,只有她没有进过大学门槛。Jennifer十四岁跟着妈妈从台湾南部来到美国打天下,是地地道道的台湾人。她中学一毕业就泡在了餐馆里。她对餐馆的一套管理、经营经验全是在十年的摸爬滚打中掌握的。我的全部餐馆打工经验都是她传授给我的。她教我如何包外买,如何准确叫菜。她说,这叫菜也是有点小学问的,叫多了卖不掉是浪费,叫少了就会很快卖完,造成供应的断档。这两种情况都会影响到服务的好坏和利润。 
Jennifer平时说话语态柔软,空闲时也会旁若无人似的对着她的阿强撒撒娇,老公老公叫个不停;一旦生意开张,她却犹如统领千军万马的将军,语气镇定自若,跑前跑后不慌不忙。 
临近圣诞节,柜台前的顾客比往日多了几乎一倍,这让Jennifer很高兴。一天,正当顾客们有秩序地等候叫Order时,一个肥肥胖胖的非裔中年妇女走近柜面,对Jennifer和思进嚷嚷着说:“这甜酸肉里有一根头发,太恶心了,你们看怎么办?”前面几个顾客听到后都探头探脑的,队伍显然开始有点乱。这在美国是了不得的大事,食物里掺有头发或其他东西,生意损失点儿倒还在其次,官司一打起来没完没了,什么精神受损费,律师费等等可以让Jennifer的店马上关门。只见Jennifer从容不迫地接过那盘已经吃得差不多的甜酸肉,捡出那根头发仔细端详起来,然后不紧不慢地对那个女人说:“这根头发不可能是我们店里任何一名员工的,它颜色暗红并且卷曲,你看看我们会有这样的头发吗?”这个非裔妇女眼瞅着我们这一群黑头发、黑眼睛的炎黄子孙,没趣儿地离开了。 
Jennifer折回到厨房间后就气愤地骂开了:“这个不要脸的死黑鬼,骗吃骗到我头上来了,明明是她自己的头发,还想赖我们,差点毁了我的生意,不得好死。”她骂完了,气也出完了,又回到柜台前笑脸相迎地继续接Order。大概这类事情不会是她第一次碰到,而我当时还真替她捏着一把汗呢。 
我和思进在Jennifer的店里每天做四个小时,下午三点以后就没事了。思进回学校上课,Jennifer就常常驾车带我各处转悠。我们去的大多是Shopping Mall里的服装部。她总是秋风扫落叶般从衣架上横扫一遍,细胳膊细腿、瘦瘦小小的人,夹着一大堆也不管合不合适的衣裤,直冲试衣间。然后她像刚打了胜仗似的清理着战利品,慢悠悠地对着镜子和我,一款一款地轮番试起新衣来。但我很少看她带着她的战利品回家。 
显然她是这里的常客,每次看她和熟识的Sales Girl叽里呱啦、东拉西扯地说英语,我就羡慕得什么似的。她当然感觉到了我的目光,颇得意地告诉我,她的英语全是餐馆里的客人教她的,包括骂人的“三字经”。这时的我就特别沮丧,发狠心一定要学会英语。 
我们的腿逛酸了,人也感到累了,Jennifer总是不忘请我喝饮料。鲜榨草莓汁是Jennifer的最爱。她总是选大杯,再向店家要个小杯子,倒满以后递给我,价格比直接要二杯小的来得便宜。 
在后来,当我们决定去纽约时,Jennifer郑重宣布请我和思进外加店里的另一位女孩吃越南面,为我们饯行。这让我和思进特别感动。那天她开车带我们去了离我们住处挺远的一个Shopping Mall,越南面馆就开在里边。 
我们选了个四人的火车头座。坐定后,Jennifer向我们介绍说,这是克利夫兰最好的一家越南面馆,牛肉面是顶级的。可惜,我是从不吃牛肉的,害得思进也没有办法品尝。Jennifer叫了一碗牛肉面和一碗鸡丝面,都是特大号的。我和思进分食那碗鸡丝面,Jennifer和那个女孩分食那碗牛肉面。这里的越南面确实可口,充满了异国风味,而这样的请客方式更是以前在上海从未遇见过的。但入乡随俗,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学会了美国人的AA制,也懂得了请客送礼不在乎礼物的本身,而在于那份心意。这比起中国人爱面子、大手大脚的送礼方式来,我更欣赏这种随意性的、不图回报的西方式礼仪。 
两年后,当Jennifer和阿强正式结婚生第一个女孩儿的时候,我又回了一次克利夫兰。克利夫兰已是物事人非,我俩的朋友们基本上都搬离了那座城市,去别处发展。Jennifer怀里抱着个漂亮的Baby,肚子里又怀上了一个,倚在新买的宅门前等我。她那张变得柔和的脸庞上,笑容里充满了为人妻、做人母的甜蜜。 
吃/小玲/ 
留学生们的吃也是丰富多彩、形色各异的,并且都带有一些家乡的特色。我与我们的邻居程博士和小邓是在厨房里建立起友谊的。思进不善炊煮,我便常常与他们在炉台上不期而遇。 
自从我进了餐馆打工,思进和我的午饭都在那儿吃了。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一顿晚饭。为了替我们节省钱,Jennifer隔三差五地让我从餐馆里带回一些肉骨头、白菜心。她说白菜皮用来炒青椒牛肉,菜心放着到最后也是扔了。于是我就将它们拿来“废物利用”:白菜帮子用盐加个小红辣椒腌一会儿,临吃前撒点油,一盘儿辣白菜就做好了。肉骨头用汤锅放满水烧开,然后出水、去沫、放盐,慢火熬成乳白色的汤,最后再放粉丝白菜叶。这一锅热腾腾的汤能让思进食欲大增,他是喝清水冬瓜汤长大的,汤是每餐的必需。小邓就常常夸我“巧妇能为无米之炊”,我和小邓就常常在厨房里,互相夸奖着做出一桌一桌的美味佳肴来。 
小邓是一个动手能力相当强的人。他能将汽车引擎的一个线圈拆了,然后再自己重新绕一个放进去,车居然还发动得挺好。这都是我亲眼所见,不然我都不敢轻易相信。因为印象中的读书人是不会对这些感兴趣的,并且他不惜花三百六十多块钱在Home Depot买了一套工具,朋友中只有他是例外。小邓的烹饪技术在留学生中也是“一流”的。他和程博士同样做一锅饭菜,但结果却不一样。小邓有一个装各种调味品的盒子,里边油盐酱醋甜的辣的特别齐全。他的拿手好菜是将土豆、茄子、番茄、粉丝、豆角,统统切成块儿放入锅里。因为超市里不出售带有肥油的肉,他就把特意从中国店里买来的肉放在最上面,让肥油可以慢慢地渗到最下面的蔬菜里面,大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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