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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失忆的爱-第12部分

小说: 失忆的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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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那个家伙的名字也不好,叫小白,听听,是不是有吃软饭的基础?呵呵,说来也巧,他还真有这么一手!他和我们公司董事局的一个董事的女儿结了婚,要不,你以为他凭什么能在我们这个公司里当上经理?!你说是我说的,他是因为毕业的早才当的。对啊,要不是他毕业的早,他不就比那个千金小姐小了吗?正是因为他毕业的早,所以正好赶上了那个小姐,要是我先毕业……呵呵,我那时有小雨呢,你以为我想干嘛??

    还说那天,我们请了市房地产公司的一个老总吃饭,然后就去唱K。

    这年头,你想好好的唱K,估计非得和自己的朋友去才行。不知各位有没有因公唱K过,那可真不是象我这样受过良好的道德教育的人可以接受的。现在哪个K房里没有那么成打的小姐呀?曾经有一次我去唱K,唱到一半停电了,从最里面的房间里一下子出来了38位小姐!那还是下午,听说我去的那个中档的K房到了晚上小姐数量还要翻番!

    请别人唱K,看请的是什么人了。象我们这样的请的都是老总级的,那肯定是K翁之意不在歌。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不好,就是不管你想不想,只要你帮别人叫了一个小姐,你自己也要叫一个,否则别人会说你是什么意思!老子什么意思?老子不好这口!不过只要一方有一个人叫了,也就马马虎虎了。

    我是不太想说,可我不能不说,我真的不喜欢叫小姐。有人说我落英在这里装纯洁,呵呵,不是的,我是有原因的。说起来,男人就是那么一块料,没有不偷腥的猫。有句话说的好,女人无所谓纯洁,只是诱惑的力量不够大,男人无所谓忠诚,只是背叛的砝码不够重。如果小雨长的也是什么回头吓死一头牛的长相,可能我早就背叛了!不,我压根就不和她在一起!人一开始都是以貌取人的,我又不是圣人!

    可你说象小雨那种上榜的女孩,要让我背叛,总要有一点重量级的高手出现吧?我是指美丽度上的重量,不是体重上的!所以如果我一个人出去应酬,我宁可带人去桑拿,一般是不去唱K的。

    那天那个老总找了个小姐,小白也找了一个,而我借口酒喝高了,没要,一时到也宾主尽欢。

    可常言说无巧不成书,我这也不是评书,可仍然是那么的巧!

    为了不妨碍两位同好者吃一点男人最爱的豆腐,我就隔三岔五的到走廊上去抽烟。看,谁说抽烟没好处的?不幸的是,我被小白的老婆看见了!

    很久之后,我问小白为什么当时他老婆会在那里。他的解释简直不负责任!

    我怎么知道?我老婆向来神出鬼没,我从来不知道她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在什么地方!

    你们听听,这是人话吗?我向来认为,丈夫丈夫,最关键的就是要知道老婆在不在自己的一丈以内!

    小白的老婆叫什么来着,我好象一直也不知道,就叫她白婆吧。她一见到我,就问我在这里干什么,当时我不也没什么革命斗争的意识吗?我就告诉她我和小白在这里见客。她就推开K房的门进去了,不知死活的小白正好还拉着小姐的手!

    然后当然是一场大乱,最不是东西的就是小白了,他居然把他拉着的小姐说成是我的!TNND,我是不想骂人,可我实在忍不住,我一说到这事我就忍不住,大家原谅则个。我叫的小姐你拉着手,你丫的说话少根筋呀?再说了,我要是叫了小姐我在外面凉快什么呢我?就是凉快我也不敢叫你老婆进去呀!可这祸不也是咱闯的吗?咱不也是个讲义气的人吗?只要白婆相信,我就给你背一次黑锅!反正我看你也是说不圆这个谎的。

    现在想想,当时我还是年青呀,我就不知道当男人在被老婆抓到现行以后的智慧会飙升到多高!反正我估计足够让一个白痴发明相对论的了!

    真的是落英叫的,其实这不是小姐。这是落英的老相好,只是最近落英不理人家了,她是到这里来找落英麻烦的。你也知道,我们都是校友,我总要帮落英安慰一下吧,所以我叫落英先出去,我正在做她的工作。你不知道,落英这小子多缺德,人家跟了他快一年了,已经帮他打了两次胎了,这不刚刚我帮她搭了搭脉,她又有了,我正想出去骂落英呢,你就进来了!

    倒!我一向认为我是个巧舌如簧的人,那天一见,真的遇上高人了!甘拜下风啊!

    那个老总我估计也是个久经沙场的老甲鱼,(特别说一下,老总一般都是老甲鱼),居然知道见风驶舵,落井下石,雪中送冰,墙倒众人推,(再特别说一下,这些老总一般都会),睁开那酒后的一对小红眼就说:是啊是啊,我也正想和落英说说呢,看人家的小姐妹都打抱不平来了,还好我们拉住了,要不早出事了。

    不用甩的那么清楚吧,你又不是老婆来了,干嘛连你身边的小姐也算到我的头上??

    凡是女人,如果老公出事了,一般都会说是别的女人不好,可能在女人心中有这么一本帐,说是老公不好,就是说自己当初的眼光不好,那岂不是他的不好变成了自己的不对?所以女人总会把错误算到别人的头上!白婆也不例外,我看她自己开始也是将信将疑,可最后在两个人的赌咒发誓中,以及我这个替罪羊的默认中,还是加入了对我的声讨中!

    当天晚上,我记得刚好是奥斯卡颁奖,我就纳了闷了,他们为什么不去当个演员?太可惜了!那一K房里的人,正好一个最佳男主角,一个最佳男配角,外加两个最佳女配角(那两个小姐也是处变不惊,其中一个后来还挽着我的手!)。

    第二天,我的光辉事迹就在我们公司传开了。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事居然被小雨知道了!
第廿六话
    26、

    其实,从出事的那天起,我就一直想去先和小雨打个招呼,打点预防针。可是你也知道,我不是刚刚开工吗,加班的密度是出奇的高。特别搞笑的是那个房地产的老总在那晚上后对我印象奇佳,总是说我是个有义气的朋友,能交!于是就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最关键的是我和他谈了很久的那个项目也是在那个时候定下来的。那可是我进公司以后第一个独立完成的CASE,我那个兴奋劲就别提了。何况我想小雨也不会那么快知道那天的事,更何况我想只要把事情和小雨说明了,这还不就是一个小小的插播广告?

    事实证明我错了,证明古人对了。古人有两句话是绝对正确的,一是赌场得意,情场失意。二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赌场和情场的关系,我一直是把它们视同为事业和感情的关系。其实早在小时候学习塞老头丢马的故事时,我就应该知道了,凡是得到什么,就一定会失去什么,用我们理工科的解释就是,能量守恒定律。一旦你在某一方面的运气特别好,那你必定是透支了另一方面的运气!

    在我把手上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以后,我终于可以不再通过平时简单的电话联系小雨,终于可以和她面对面的时候,我没想到的是她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第三个孩子又打掉了?

    什么!

    说实话,当时我是十分气愤的。不过我气的还不是那个三八的家伙,实际上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是哪个三八把这件事告诉了小雨,我生气的是小雨居然会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这种话!

    如果换成现在的我,可能我会明白,一个女人只会因为爱你而在乎你,同样在乎你才说明她爱你!如果对你的事不闻不问,那你最好再换一个吧。

    可那时的我懂什么呀?你说,一个才从学校毕业的男人他知道什么呀?就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如果在感情上没遇到过什么波折的,他也是一样不懂的!

    那天我记得我本来是想告诉小雨我在那个项目上挣了多少奖金,准备带她出去玩一趟让她惊喜一下。一腔热情却被她的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你是我女朋友呀,我的为人你不知道吗?就算有些什么风吹草动的,你也应该先来问我呀,你怎么就只听别人的一面之词呢?别的不说了,你说我会有时间和别的女人有孩子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向管打胎叫杀人灭口的,我会去打胎吗?好,就算有,我会连杀三个吗?说句不好听的,退一万步讲,杀个个把个的以后,我还会不加强注意吗?这么多的破绽,不正说明了这件事有蹊跷吗?你会想不到吗?还是你正是想利用这个机会甩掉我呢??!!

    我说过,我其实在心底里是个极度自卑的人,尤其在小雨的面前。也许我在别的方面可能会尽展所长,可当面对小雨的时候,我就象是变了一个人。我可以在播音室里对着全校的人淊淊不绝直说的疑是银河落九天,但对着小雨就有点目瞪口呆张口结舌哑口无言;我可以在打台球时一杆入洞一扫清盘取大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但对着小雨就有点唯唯喏喏哼哼哈哈只知马前学张保马后学王衡;我可以在网上洋洋洒洒写文章下笔千言管它离题万里,但给小雨的情书就有点此中有真义抬笔已忘言。可能一个人太在乎另一个人,或者说一个人得到了一份意料之外的感情时总是有点患得患失的。尤其是在那些不良舍友成天的什么打江山易守江山难的思想的潜移默化下,在我的潜意识中,总是有一种小雨是在将就我,早晚有一天会离我而去的想法。一个男人找了一个太优秀的女人做女朋友其实是不幸的!要不人们怎么说丑妻家中宝呢?!

    可能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做祟,也可能是出于对小雨的不信任的报复,上面我想的话我一句也没有说出口,出口的就是伤人的利剑。

    是的,听说又是一个儿子。

    啪!

    一记耳光如约而至。

    无耻!

    小雨带着哭腔转身而去,而我就在离她不到一尺的地方看着我们的这段感情因为一件很可笑的事情而终止。

    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我早就说过了。在刚离开小雨的那段日子里,我的感受居然是——自由!没有小雨的生活就象是没有家庭作业的小学生,我丝毫没有在大学里初次失恋的那种伤感,也许是因为我心里觉得这不是我的错吧。

    我甚至把裴多菲的那首名诗来作为自己当时心态的写照: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只是在过了一段这样的自由生活以后,我才从很多生活上的不适应上感觉到了小雨对我意义。可我的那无用的自尊心却让我不能不敢不愿再去找她。于是我觉得我好象有点想念她,又好象从不曾想过她。

    思念是一种生命的习惯,我一直这么固执的认为。

    分手是在那个夏天,没有挽留,只有一点曲终人散后的淡淡的惆怅。正午的阳光毫不吝啬的晒干了本应纵横的泪水,连路上的灰尘都仿佛不忍来蒙上我和她互视的眼光,于是就这样结束了。人生第一段理直气壮的恋爱生涯就在这个夏天结束了,我和她在这个我们一起熟悉的城市街头迷失了。

    真的没有特别的伤感,也许当时把自己的心掩饰的太好了吧。

    真的,分手后的那个夏天,我没有特别的想念她,她成为我记忆中刻意去忘记的那个人。

    然后是秋天,树上的叶子黄了。

    我和她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之间相距2公里,没有电话没有信没有E…MAIL没有QQ没有联系没有任何一个朋友在我面前敢提起她,就这么了无牵挂的过着。

    只是每天我早上看到落叶的时候会盯很久,象是在考虑它是否会打破我的头,其实我不怕头破,我是怕在落叶的重击下,我会打开一些不愿打开的回忆罢了。

    菊花开了,其实我不知道菊花一年有什么时候是不开的,只是好象秋天的菊花开的更入诗一点吧。2公里外和这里一样吗?想必也有人在赏菊吧。

    秋天的我是不听歌的,不想听,听什么呢?谭咏麟的爱在深秋?王菲的明月几时有?还是明月弯弯照九州?

    冬天来了,下雪了。

    白色的一片,就象我的心,没有激情没有恋情没有爱情没有感情,我就这么行尸走肉的活着。

    雪代表了什么?纯洁还是单纯?抑或是愚蠢?就象赵传在努力活着里唱的:我就是这种人,你认识的我就是这么单纯!

    还是没有电话没有信没有E…MAIL没有QQ没有联系没有任何一个朋友在我面前敢提起她,就这么没心没肺的过着。

    只有在河水冰封的时候,会想起白居易的琵琶行: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忘记一个人真的很难吗?

    花开了,草绿了,春天到了。

    万物复苏,除了我的心。

    我好象还在冬眠,因为小雨说过,让我们一起冬眠吧,这样就可以让我们不再老去。

    好象还有什么,可我不能想起了,因为一个大男人是不可以流泪的。

    春上柳梢头,红杏枝头春意闹,春风又绿江南岸,春天象个孩子,花枝招展的,向你们走来了,可我还在冬眠。

    我就象一只害怕的驼鸟,头永远在沙子里。

    我上网看书看电影上BBS上论坛打游戏打P,就是不上QQ。

    我用手机拍照发短信煲电话玩动感地带,就是不打我曾无数次熟悉的号码。

    我写文章写总结写检查写建议甚至写四大美女,就是从来不写信。

    我的朋友谈天谈地谈股市谈政治谈女人,就是没有人敢在我面前谈起她。

    有时候偶尔的,我会感到在我的人生中好象少了段什么时间,就象我从没有活过那几年。

    我真的不用想起,因为,我从没有真正的忘记。

    那一年,我只听一首歌,迪克牛仔的“三万英尺”。

    ……回忆

    象一直开着的机器

    趁我不在意

    慢慢地清晰反复播映

    后悔

    原来是那么痛苦地

    ……
第廿七话
    27、

    对不起大家,这几天我写不下去了,一打字就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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