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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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年林博过得并不如意,完全是凭借着过去的人气在混日子。
若是放在十年之前,哼哼,即便长沙这边再翻两倍薪酬,还未必请得动他呢。
因为十年之前,他有一个惊才绝艳的徒弟。
那时的大江南北,谁人不知他林博?谁家不放他的段子?
可惜,他苦心沥血带出来的徒弟居然不学好,酒后驾车。结果,他就成了折断翅膀的雄鹰,再也飞不起来了。
十年来,他一直想着再找个徒弟东山再起,让那些讥叹他日薄西山无力回天的人好好瞧瞧,他林博终究不是一般人。
只不过,他虽是伯乐,可也要有千里马让他品评啊。
这年头,千里马实在少了点,他终其一辈子,也不过才找了一个而已,哪里那么容易再找一个。
所以,十年来他一直郁郁不乐,除非必要的演出场合,一直寄情于山水,奔走于天下,看能不能有朝一日从沙子里拣出黄金来。
这不,节目录制完成后,他戴着墨镜,又独自一人晃到了街上。
步行街上的一切太过时尚与奢华,不怎么合他五六十岁人的心境,正有些无聊时,前面忽然一阵惊天掌声和欢呼声传来。
好奇之下,便凑了过去。
不过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的中心点又如何是他能靠得近的。
正想拿下墨镜,看自己那张老脸还有没有几分魅力,却在此时,人群中心又爆发出一阵欢叫:
“百灵,百灵,我们要看百灵鸟!”
接着,便是一阵婉转清脆的鸟鸣声传到林博耳中,恍然大悟中他明白过来,原来有人在里面表演口技。
想起徒弟最擅长的那手绝技,林博心中忽然生出几分不屑:口技,有比他徒弟更好的人吗?不过哄些凡夫俗子罢了。
这念头还没消下去,抬头间,他便呆住了。
天边,不知什么时候翩然飞来几只百灵,越飞越近,片刻间便到了林博头顶,然后,飞进了人群中心。
顷刻之间,那团团围住的中心传来一阵高过一阵的百灵鸟鸣,婉转悠扬,令人心醉。
一时间天地间都静了下来,唯一可闻的便是那百听不厌,号称世间最美的百灵之声。
不过,林博现在却听不见那鸟叫了,捏紧了拳头的他心里反反复复只有一个念头:
世上真有与鸟相和的口技?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人怎么可能跟鸟如此交流?人怎么可能懂鸟语?
然而,现实却清楚地摆在他面前。透过人群,他甚至可以看到翩翩起舞的百灵身影。
林博蓦然一声大叫,打碎了这片除百灵之声外的宁静,也将那几只百灵惊飞远去,不过,他却顾不得那么多了。
一把摘掉墨镜,林博使劲浑身力气往人群里挤进去。
踏遍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费尽心机要找的徒弟不就是这样的吗?
十年寻觅,一朝得见。
他一定不能错过!
……(本卷结束) ……
第一卷 无名歌神
第一第十章 小惩
唐宋脸色陡然一沉,虽然他不知道萝莉一词究竟什么意思,但看众人的反应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好话,至少比那声歧视性的瞎子更严重。
张嘴,轻呼,声音尖锐而具有极强的渗透性。
一分钟不到,本来已经惊飞久远的上百只麻雀疏忽间又纷纷飞回……
鼻环悠然自得,双手抱胸站在唐宋跟前,而耳环则在凶神恶煞般地跟众人打嘴仗!
忽然,两人同时感觉头上一凉,然后脸上,胳膊手上……
下雨了?不对,这雨怎么有些热?
待仔细瞧时,却发现这些掉落身上的热点全是鸟屎!
白中带黄,黄中有黑!
两人诧异愤怒中一抬头,顶上灰压压的一片,竟都是麻雀,而且还是悄然无声,只知道排队挨个往他们身上拉屎的一群麻雀!
几乎不约而同的,两人张口就骂,却忘了他们这会儿是仰面朝天。
这么好的机会,从来眼尖嘴利的麻雀们怎么可能错过?
于是,两人刚张口,声音还没发出来的当儿,一连四团玩意就已经端端正正落到两人嘴里——或许,在麻雀们的眼里,落到深不见底的洞里面,比较环保卫生。
条件反射下,两人立刻闭嘴,同时舌头还不由自主地舔了舔,忽然感觉不对劲,顾得不天上依然折腾的麻雀,连忙弯下腰大吐特吐!
如此怪异凑巧戏剧性的一幕,周围一帮人看傻了眼,片刻后醒悟过来,俱都放声大笑。即使向来最注重自身形象的几位旁观美女,也忍不住抿嘴轻笑,那花枝乱颤的瞬间风情,又看呆了不少人。
唐宋嘴角也溢出一丝微笑,一拉曲飞烟的小手,两人转眼间便从人群消失。
吐了半天,两人终于遏制住心头的恶心难受,自然也便明白过来,一定是那两个瞎子搞的鬼。他们能引来麻雀相和,未必就不能指挥麻雀,否则,世上哪有这么凑巧奇怪的事情。那些麻雀别人头上不拉屎,就专门盯住他们两个?而且居然偷袭,叫都不叫一声就拉上了!——其实,就是叫了,他们也未必能躲得过去。
“妈的!两个死瞎子呢?”两人骂骂咧咧地四顾而望。
只可惜,因为担心两个无法无天的小家伙狗急跳墙,迁怒旁人,这会儿连看戏的众人都已经散开了,只有隐隐目光还关注着一身鸟屎的他们,哪里还能找到唐宋曲飞烟的身影。
“***,别让我找到你们,否则一定砍你全家!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光着身子啊?滚一边去!”两人脱下上衣,在脸上胡乱抹着那些花花绿绿的玩意,一边朝路人瞪着凶狠的眼神,怒骂着。
已经转过一条街道的唐宋脸色忽然一寒,一声尖锐的鸟鸣勃然而起,将身边的小丫头都吓了一跳。
街上,本已远去的麻雀又一次光临,目标还是鼻环耳环。只是这一次行动过分了点,不再拉屎了,而是围着他们的脑袋,疯狂啄着他们的头发。只一阵阵功夫,他们的脑袋已经被改造成了新鲜出炉的癞痢头。
惊惧,诧异,疼痛,愤怒,扑打!两人与麻雀战成一团,成了街头绝对另类,从未出现过的奇景。
身为娱乐之都的长沙,平日街头从来不缺少寻找新闻素材的记者身影。此时正好有那么一位摄影记者转悠到这条街上,惊讶莫名瞠目结舌间,身为记者的本能却没忘记,相机连响,这一幕已被记录成若干张底片。
下午,这其中效果最好的一张照片就出现在《湘潭晚报》奇事轶闻专栏,照片上两人惊诧愤怒的神情分毫毕现,传神之至,包括那些麻雀攻击时的妖艳之姿,再配以该记者采访来的原委解说,绝妙无双。第二天,照片就被各大报纸杂志新闻媒体包括网络转载,几乎转瞬之间,鼻环耳环成了网络名人,却是那种反面角色,就连他们的本来身份名字住址也被人肉搜索出来,放在网上以供瞻仰鄙视。自然,那位本来名不见经传的摄影记者也因此一举成名,成了一代名记。
当然,唐宋现在并不知道这张就是一年之后还牢牢占据着长沙奇人异事排行榜榜首之位的照片,也不知道这不经意的小小惩戒竟然成就了一位记者,更成就了自己在网络各大媒体隐隐流传的奇人异士之名。
现在他正在数钱。
时间太短,那两个捣蛋的家伙来得太快,收入很不理想,只有一百多块。
这点钱能干什么?看来一天一次是远远不够了。
皱皱眉头,唐宋重新找了一块纸板,拉着小飞烟,在另外一条街上又开始了江湖救急之旅。
这次依然不太理想,没有黑白两道的码头大哥找茬,却来了灰道上的——交警同志过来干涉了,因为围观聚集,造成了交通阻塞。
唐宋只能摇头长叹,换个地方再继续。林博说的果然不错,江湖路,不好走啊。
如此几次三番,到了中午,收入才仅仅比昨天下去多了一点。不过,给曲飞烟检查眼睛的钱想来是够了。
吃过午饭,略为休息。
唐宋便带着曲飞烟进了长沙市人民中心医院。
虽然唐宋时常接触的都是中医,而且自己还学了一点点皮毛,不过几日都市生活下来,却也知道检查身体最为准确妥当的,还是西医。
先挂号,然后找着眼科专家门诊医生简单查看一下,开出需要检查的各项清单,再到前面柜台交钱,最后才是利用各项医疗器械进行正式检查。
如此一趟流程下来,唐宋的口袋里又只剩下一百多块。
下午,又不得闲了,否则,明天吃饭都是问题。
委屈自己可以,他却不想委屈曲飞烟。
既然认下她这个妹妹,就一定要将她照顾好。
第一第十一章 驻唱
视神经萎缩外加视网膜功能性破损。
这是最后检查结果,可能导致失明的两种症状,小丫头都得上了。医生说,两种病症同时早就的失明很严重,想要治疗的话,一是先调理萎缩的视神经,二是进行眼角膜移植。
且不说萎缩的视神经需要用物理化学等等诸多方法经年累月地调理,光是眼角膜移植一项就有两个问题。首先,得找到捐体,也就是要有被捐赠出来的完好眼角膜;其二,钱,普通的眼角膜移植几万也就够了,不过她两种病症同时存在,相当复杂,在移植后免不了有排斥反应等等诸多情况的发生,这需要的钱就不是一点半点了,医生说保守估计起码也得有几十万。
所以,出了医院,小丫头便怯生生地道:
“哥哥,我不看眼睛了。有你教的功夫,一两年后,我能正常走路就满足了。”
或许苦累受多了,她虽然仅仅十岁,却比正常十四五岁的孩子都懂事得紧,知道几十万这个数字对于吃了上顿还未必有下顿的他们来说是何等巨大。
唐宋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摸摸她的脑袋说道:
“飞烟真懂事,不过眼睛还是要看的,我已经让那位医生帮你留心着有没有捐赠的眼角膜,以后过一段时间打电话讯问一下。放心,钱对哥哥来说不是问题,只要需要,要多少有多少,帮你治病那点,根本算不得什么。”
“真的?”飞烟有些疑惑,他们真有那么多钱,还需天天大街上江湖救急吗?
“当然是真的,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唐宋微微一笑,说道。
他确实没有撒谎,撇开林博推荐的那条堕落到梨园的赚钱捷径不谈,他现在掌握的官*商*勾*结、官官勾结等等暗地里的讯息,说不定比长沙纪委都多,而且每一条讯息都牵涉到大量的隐秘的钱财之物。他虽然自己不想,更不屑于攫取这些黑暗的见不得人的钱财,不过为了妹妹,偶尔破一回例也无所谓,算是劫富济贫。嗯,似乎,古代大侠们缺钱时都喜欢打这旗号的。
纵是不走这条比梨园更堕落似乎又更高尚的劫富济贫路,他还有很好的选择,比如在秦楼楚馆(便是酒店旅馆,偶尔两个晚上经过那些地方,他便将其定位为古代的秦楼楚馆了)听来的各种商业讯息,随便一两条出手,大概小丫头治病的钱还是不在话下的。虽然才只到繁华都市五六天,不过时刻都在接受现代社会讯息的他,已经进化到了商业间谍的初步层次,至少知道哪些讯息值钱,向谁出售比较安全,价格更高。
其实,唐宋还是小觑了自己的赚钱能力,即便不走这些歪门邪道,只要每天江湖救急个三五次,那一年下来,省吃俭用一点,小飞烟看病的钱也就差不多了。一年时间而已,说不定还未成找着眼角膜来源,萎缩的视神经还没调理好。
“不过,功夫还是要天天练的。自己的本事始终属于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上。”安心之后,唐宋叮嘱道。
小丫头乖巧地点头应声,继续啪啪啪地跺脚走路,虽然,现在的她根本听不出任何东西。
下午,自然继续找地方江湖救急。
现在唐宋也学乖了,每个地方只表演一两手,然后迅速转换地方。虽然一次赚的钱少了点,但同样的也少了很多麻烦。因为时间短,等黑白两道的码头大哥们收到消息赶过来时,他俩早就换地方了,就跟游击战一样,一下午,居然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到得傍晚时,唐宋身上一百多又变成了一千多。这个赚钱速度还嫌慢的话,那些都市白领都该哭了。
白天在城里兜了一圈,临了天黑的时候,居然又逛回到昨天住宿的地方,自然还住到那间旅馆,还在附近的大排档吃晚饭。
不过,今晚两人没有早早休息,吃过晚饭,稍事休息,唐宋便拉着小丫头又出门了。
目标是离旅馆不远的一家酒吧。当然,不是去喝酒,而是找工作。
小丫头似乎不太喜欢抛头露面,近乎乞讨一样的江湖救急,当然,唐宋自己也不是很喜欢,只是没办法的办法而已,而且,也不能老在一个城市这样江湖救急。所以,他想试试有没有好的兼职。嗯,如果收入可以的话,变成专职也无所谓。
为了给曲飞烟治疗眼睛,他已经打算在长沙耗上一段时日。视神经萎缩需要长期治疗调理,他总不能带着小丫头这个医院看几天,又换到那个医院乱折腾。真要这样,别说治病了,怕是好好的人也得折腾出病来。
酒吧,唐宋所能找到的,也希望找到的,便只有一个职位——驻唱。这个词,还是他昨天晚上刚从电视上看来的。这个职位,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不需要消耗很长的时间。
歌,唐宋是从来没唱过的,不过,他不认为那是什么难事。出山这么多天,也曾听过大街小巷里放的那些所谓明星的经典歌曲。
至于那些明星的水平如何,一念及此,唐宋眉毛不禁颤了颤,背后贬低别人,说人坏话,是很不道德的。
所以,他拉着小飞烟的手,底气十足地踏入那间名为“活着”的酒吧……
………………
徐克虽然没有香港那位同名同姓的老哥出名,也没有那位有钱,但自认为起码比那位为人更四海,更豪爽,日子过得也比那位更舒心。
也是,天天呼朋唤友,高朋满座,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无需操心其他任何东西,还有什么日子比这更爽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体重也比那位香港老哥出众多了,两个老哥加起来也未必比得上他一个。
今儿晚上也不例外,天刚刚黑,便叫来三个铁杆,相聚二楼包厢,就着小酒,听着小曲,别提都惬意了。
说是小曲,其实却是动感十足的重金属摇滚。只是在自诩经历过血雨风霜的徐克听来,依然只能是下酒的小曲,没能引起他的心脏半点波动。
正值酒兴大发之际,包厢门忽然被小弟敲开了:
“老板,外面过来两位找工作的小朋友。”
小朋友?瞅瞅神色有些古怪的小弟,徐克大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