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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重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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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张妍走到帅山山桌前一拍,喜滋滋的说:“帅山,你那入团申请书已经递了。”
    “啊?!”帅山山下巴差点掉的桌子上。
    “嘿,怎么样,得好好谢谢我吧?再给我炒盘木瓜牛肉吧?”
    帅山山欲哭无泪道:“大姐!我求您了,木瓜牛肉我给您炒一千盘,您把那入团申请书给要回来,行吗?”
    张妍听得眼睛一亮,说:“你真炒一千盘?”
    “真炒!”
    “哈,那我赶紧给你要去。帅山,你可别说话不算啊!”说完张妍得意的走了。
    看着那水桶腰渐渐远去,帅山山心里这叫一个汗,一个劲儿的祈祷她能要回来。
    这时何禾看不下去了,拍拍帅山山肩膀说:“张妍骗你呢,她只是想吃你炒的木瓜牛肉。”
    “啊~~”帅山山恍然大悟,拍着脑门发出一声叹息:“大意了……”
第五十章 爱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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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砂居很有排场,两层的酒楼灯饰辉煌,门外因地制宜的停车场密密麻麻的挤着无数辆轿车,里面更是人满为患。落花流水应该是这里的老客户,杨文慈一进去就受到了领位小姐的热情招待,帅山山跟着来到了一个小型的包间。
    包间中是一张可坐六人的圆桌,领位小姐给他俩拉开椅子,是正对的两张椅子。见到距离那么远,帅山山脸上微微现出了一点不爽。
    杨文慈的眼镜很神奇,似乎能把世间所有的细节都放大,就连帅山山这嘴角的微微一落都能捕捉到。她把拉开的椅子给推了回去,坐到了只和帅山山隔着一个位子的地方。
    帅山山惊异这个女人的敏锐。
    小姐把菜单递给他俩,帅山山一边接菜单一边说:“慈姐,先说好了,今天这顿我请啊!”
    杨文慈可以报公帐,但这时绝对不会薄帅山山的面子,笑说:“恭敬不如从命。”
    “你想吃点什么?”帅山山一边翻菜单一边问。
    “先来个补骨的药膳锅吧?”
    “你这是点给我的吧?”
    杨文慈点点头,关心的说:“我听温总说了……”
    “没事,我伤都好了。你看!”说着伸出了胳膊,上面有两道青痕,帅山山指着说:“这玩意儿不是淤青,只是色素沉积而已。”
    杨文慈见帅山山心情有些恢复,放怀的笑了笑,询着帅山山的意思点了两个败火去燥的煲汤,然后自己又要了个粥,帅山山心情不好时会狂吃,所以点了两份煲仔饭。
    还没上完菜,包间里进来了一个满面油光的中年人,这人个子不高,略微屑顶,穿得挺雅致,脸上不笑带笑的,一看就知道是个老商骨。
    杨文慈正和帅山山随便聊着,一见这人进来了,赶紧站了起来,帅山山也跟着站了起来。
    这中年人热情洋溢的走过来,笑着埋怨杨文慈说:“杨经理,您大驾光临,怎么也不提前通知我老黄一声啊?”
    “黄总,您太抬举我了,我只是来和一个朋友吃饭的。”杨文慈微笑着和这个黄总致意。
    黄总乐呵呵的把目光询向了帅山山,他之所以那么抬举杨文慈,就是因为杨文慈带的人都是落花流水最顶级的客户,饭店的老板最喜欢结识这种客户。
    杨文慈会意的给他们介绍:“这位是黄总,广砂居的老板……这位是帅先生,温总的朋友。”
    “哈,帅总,久仰久仰!”黄总热情的过去和帅山山握手。
    “别这么说黄总,我就是一暴发户,谈不上什么帅总,和您这大老板可没法比呀。”
    “您谦虚了。”黄总知道,能被杨文慈带位的人不是没法和他比,是他没法和人家比,隧做足了面子说:“帅总,您是温总的朋友也就是咱老黄的朋友,以后来您来这广砂居就当来自己的店。”说着招呼服务员说:“小李,今天帅总的单子全免啊!”
    “嘿,黄总,您太客气了。”
    “应该的,应该的。帅总,看您受了点小伤啊?小李!赶紧和后面说,煲俩补骨的药膳锅给帅总端来。”
    帅山山忙拦着说:“别别别,黄总,我这伤都好利落了,这大夏天的,喝那玩意儿太上火,我刚点了俩败火的汤呢。”
    “这样啊,那成,您看还要点什么,我现在让后面给您先做去。”
    对着黄总那热情劲儿,帅山山想了想,装蒜的说:“要不,您给我来俩‘气宇轩昂’吧?”
    “气宇轩昂”就是俗称的鹿鞭药膳老鳖汤,黄总听了微微一怔,心想我操,这不更他妈上火吗?但还是笑着给帅山山叫了两煲,毕竟要能给眼前这位爷伺候好了,以后银子那是哗哗的来啊。
    帅山山把之前去火的冬瓜排骨汤给退了,准备好好的上上火,刚才那个恶心的梦让他心寒的可以,现在得好好恢复恢复男子气概了!
    服务员都出去后,杨文慈笑着和帅山山说:“小帅,你可真有意思。”
    “嘿,对于不宰白不宰的,我从来都是狠狠的宰。”帅山山脸上满是坏笑。
    “可要两煲鳖汤,你能顶住吗?”
    “能~顶~住~吗~?我现在心寒的厉害,两煲鳖汤能给我点热情我就谢天谢地了。”
    杨文慈听了一阵悦笑。
    饭桌上不谈公事,帅山山和杨文慈闲聊了一阵,知道了杨文慈原来是个海归,是在新加坡修的硕士学位,94年回国后就一直在温叔手下做事,他分析杨文慈或多或少透露的信息,觉得她应该是金小雅的亲戚。
    “慈姐,你当年在新加坡读完书干嘛回国啊?在那边生活不挺好的吗?”聊了一会俩人关系亲近了很多,帅山山也就随便问了起来。
    杨文慈听到这个问题,脸上飞速掠过了一丝伤心,眼里出现一丝纠缠不短的东西。
    那是一个绝对心碎的神情,捕捉到这个神情,帅山山想到了很多东西。
    杨文慈托托眼镜,微笑着说:“如果我说我是想为祖国做贡献,你信么?”
    “信……”
    “啊?”
    “才怪呢!嘿嘿,慈姐,你是不是因为一段特纯美的爱情才回来的?”
    杨文慈迟疑了一下,问说:“如果我说是,你信么?”
    “这个信,女人为了爱情什么傻事都会做,咕嘟嘟~”帅山山喝了口鳖汤,续说:“当然,男人也是一样。”
    “你也为爱做过傻事?”
    “怎么可能没做过?不过做的不多倒是真的,因为我只谈过一次正经的恋爱。慈姐,说说你做过的傻事吧?你说一件我说一件,你绝对不亏,我做的都是惊天动地的大傻事。”
    “呵呵,我不说,你猜吧~”杨文慈甜甜的笑了起来,她被帅山山的年轻感染了,也被帅山山的“真诚”感染了。
    帅山山心头一乐,想自己见女孩做傻事见的太多了,随便列也能列出一长串来啊,隧随口说了起来:“你把他情书中甜蜜的语言一字一句又抄录了一遍,对么?”
    杨文慈甜蜜的点了点头。
    “你为了和他约会,推掉过很多次重要的聚会,有吧?”
    “这个算有吧。”
    “你为他留起了长发,但他却没说过你漂亮。”
    杨文慈小惊着点了点头。
    “你给他坚持写信,即使后来再也收不到来信,也不放弃。”
    杨文慈心头一酸,但还是微笑着点了点头。
    “你把他的话当圣旨,可他把你的话当耳边风。”
    杨文慈感触的已经无法再做回应了。
    “你为了见他一面可以做好几个小时的车,但他从来没有这样来见过你。你为了他放弃了国外的生活,但回来后发现他已经有了别的女人……”
    杨文慈深吸一口气想开口叫帅山山不要再说了,但开不了口,因为喉咙已经酸了。
    帅山山明白杨文慈的意思,但仍强执着说:“还有一条我不得不说,因为这是你做的最傻的事,而且现在还在做!你现在还会去想他,而且想到他还会心碎,还会掉眼泪!”
    “……”
    “慈姐,爱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第五十四章 常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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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睡的挺舒服的,但早操铃一响,帅山山又条件反射的困了,趴在桌子竟呼噜呼噜的睡着了,完全忘了老余正在逮他的事儿。
    梦里,帅山山遇见一扇门,一开,满园春色呀!可刚想进这道门,忽然觉得后脖领子被人揪住了,他使劲往里钻,但还是动不了。
    揪我脖领子的人不会是老余吧?
    帅山山在梦里有了觉悟,赶紧清醒自己,一醒,果然有人在拽他脖领子,但看那手劲不像是胖子老余的。
    “起,老余逮来了。”他耳边响起了一个简短的女孩声,这声音声线很清脆,但声调故意压的很低沉。
    听到这声音,帅山山心头一震:“常兰!”
    叫他的人正是常兰,重生前剥夺他处男身份的女生,他们年级的年级之花。
    常兰年级之花的名号并不是靠她校花姐姐庇护得来的,这个名号她绝对是实至名归,虽然没有杜洋外表那么漂亮那么优雅,但她身上有着一股震撼所有年轻人的气质,简单的说,她有一种颓废的美。
    帅山山一直觉得常兰长得很像香港美女MaggieQ。虽然不是混血,但常兰却有一种美越混血特有的魅力。
    听到常兰的提醒,帅山山赶紧跳了起来,一回身,正好和她打了个照脸。
    学校中的常兰是收敛的:穿着印着切格瓦拉头像的紧身黑体恤、皱褶贴腿的深蓝色仔裤和黑色的球鞋,当然还有她大部分时间都会带的黑白相间的棒球帽。
    一头如洗的黑发从她帽下顺着耳后正滑至肩膀,她眼中里还是带着淡淡的漠然,眉毛还是修得又细又浅,唇色还是那么清淡,左耳还是穿着那颗深蓝色的水晶。帅山山了解那颗水晶的来历,那是常兰父亲送给她的最后一件礼物。
    白天的常兰不是真正的常兰,只有夜的常兰才是真正的常兰。为什么?因为她是一个女子地下乐队的主唱,乐队的名字叫DeadRain,简称DR,常兰在乐队中的名字叫死亡的兰。
    虽然是田径队的跳高选手,但常兰长的并不是很高,更谈不上强壮。她的腿很细很苗条,帅山山一直不明白,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跳的过那么高的杠子?直到和常兰发生了关系才知道,原来常兰的腰力是那么的惊人……
    帅山山和常兰是初中时一起代表区里参加北京市田径比赛时认识的,那时的常兰和现在完全不一样,那时的常兰还是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开朗女生,不光体育好,钢琴也是大师级的。
    后来经历了父亲去世和母亲改嫁后,常兰的性格彻底变了,不能说变得愤世嫉俗吧,但至少变得沉默寡言了。
    上高中后常兰开始了独立生活,从此也有了一股颓废的气质。她和乐队的鼓手在外面租房子住,帅山山就是在那儿结束自己处男生涯的。
    要问帅山山为什么会和常兰走在一起,这就要从台球说起了。
    朋克美女常兰给追求她的男人立过标准:想追到她,必须台球打的赢她。
    卓雷苦苦练了N久台球,可怎么练也打不赢常兰,所以一直没追到常兰。
    而帅山山球技比常兰好吗?绝对没有。常兰是他们附近台球城的第一杆,帅山山虽然也打的不错,但和常兰还不是一个档次的。可他就是能赢常兰,为什么?帅山山事后想过,他赢常兰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常兰故意输给的他。
    事实上,上高中以后常兰和帅山山的关系就一直很好,这不仅因为帅山山目睹了常兰的变故非常了解她,更因为他俩太臭味相投了!高中时俩人总是一起逃训练去打台球、打电玩,还老一起切磋吉他、一起侃摇滚,甚至,还常一起聊人生。
    尤其在莫一一出国后,常兰和帅山山的交流变得非常频繁。不夸张的说,高中时常兰和其他男生女生加一块儿说的话,还没和帅山山一个人说的话多。这就是常兰为什么打台球要输给帅山山的原因。直到和常兰发身关系后,帅山山才觉悟到这点。
    那时他才发现,原来常兰这酷的没边儿的女生也会喜欢别人,而且喜欢的还是他……
    其实那会儿帅山山也挺喜欢常兰的,但他俩就是谁都没去捅破那层窗户纸。帅山山不知道常兰为什么不捅,但他不捅,是因为他觉得捅了这层纸后,一切就都会消失……
    常兰非常喜欢英伦摇滚,高中毕业后就去英国学习音乐了,走时还是帅山山送的机,当时帅山山好希望她能留下,但常兰最终还是走了。
    之后帅山山就没有她的消息了。
    这些年来,即使是成为了大泡,帅山山还是会时不时的想起常兰,因为常兰太特别了,她不像大部分女孩似的,你喜欢上她你才忘不了她;常兰是那种,她喜欢上你,你就永远也忘不了她的女孩。
    第一眼见常兰,你能感觉到一种对生命的漠然,但接触多了,你又会从她身上感受到一种很积极的东西,那是一种对生命的热爱,是一种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是一股很强烈的爱。那种极端的矛盾,只有深入接触过她的人才能深刻的体会。
    而且对于色狼来说,她可以满足你的一切。她可以把一切都奉献给你,却让你没有任何负担。她就像一阵风,有风情的风,有风的风情,可以滋润你,也可以眷恋你,但同时,她也会让你清楚的知道,她绝对不会属于你。
    帅山山后来泡妞或多或少都受了常兰这种影响,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也是在那时形成的雏形……
    再次面对常兰,帅山山有些百感交集了。
    “去天台?”见帅山山发楞,常兰用右手食指指指上方。她的右手食指上套着一个像护指似的红色线套,从外表看线套里裹着一个指环。但了解的人知道,里面不是一个指环,是两个指环,两个很土的像指环王里的那种金色指环;而更了解她的人,比如帅山山,知道,那两个指环是常兰父母曾经带过的结婚戒指。
第五十一章 小优和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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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文慈很淑女,也很有职业素养,很能克制自己,使劲的酝酿一阵没让眼泪掉下来。她等着听帅山山的下文,想听听眼前这孩子眼里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可帅山山那厮却有滋有味的喝起了第二锅“气宇轩昂”,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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