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经-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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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从夏、商、周这“三代”直至汉,是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巩固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有许多确定社会“纲常”(即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论述,其中女子必须服从男子、妻子必须服从丈夫、是核心内容之一。
中国古代的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极大地影响了日本,社会以男性为中心,而女性应遵守“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当然这种影响只是外因,内因是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变迁,男子的经济地位提高了,同时还受着日本古代社会尚武精神的影响。日本古代的妻子除了在家庭中学习一些礼仪外,完全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似乎只是为了一个人而活着,即丈夫。妻子有绝对的义务为丈夫恪守贞节,如果丈夫发现妻子有不贞行为,可以立即处死奸夫和*,对此,德川家康曾经明文规定,如果丈夫杀死淫妻而宽恕奸夫,则亲夫当被处死。哲学家益轩也说过,如果妻子是个喋喋不休的长舌妇,则夫可休妻;相反,如果丈夫偶尔*、野蛮,妻子就应该加倍地对丈夫温柔体贴。
在这种观念的长期影响下,日本妇女从古至今成为世界上最忠诚、最温顺、最勤劳的妻子,令中国妇女在某种程度上也望尘莫及。千百年来,在许多家庭中形成的一套规矩是:当丈夫下班回家时,妻子在门口跪而迎之,第一句话是:“您回来了。”第二句话是:“您辛苦了。”第三句话是:“感谢您为家庭所做的贡献。”然后递上一把热毛巾、一杯热茶。在大街上不时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丈夫在前面走,妻子在后面跟(大概这就是所谓“男先乎女”吧),而且背着、拎着所有的重的东西,丈夫则什么也不拿,还不时斥责妻子“走得快一点”。
日本人还很崇尚母性,妻子在丈夫面前必须担任两重角色,一重角色是妻子,满足丈夫的情欲,为他生儿育女;另一重是母亲的角色,像关爱照顾孩子一样地关爱和照顾丈夫。所以有些有了两个孩子的女子会对人说她有三个孩子,这“第三个孩子”就是她的丈夫。在日本文化中,妻子对丈夫、女人对男人必须全身心地奉献,为对方作出一切牺牲,这种观念比中国古代的“妻为夫纲”还要强烈得多。
一些西方游客对于这种情况会感到万分的惊叹和惋惜,日本的妻子真是最好的妻子,为什么这样“美好的”制度不能在西方流行呢?当然,中国古代的妇女对丈夫也很服从,很温顺,但是和日本妇女在这方面的礼仪化、规范化相比,仍旧要差一大截。
日本人还很讲孝道,他们的传统观念是在家庭中父母远在妻子之上。公元8世纪时孝谦女皇就下令每个家庭必备“孝经”,全国的学生都必须熟记在心,除了武士以效忠主人为最高美德外,孝顺成为日本人最基本最崇高的道德标准,效忠天皇也是孝道的一种表现。直到西方崇尚个人自由的风气传到日本之前,孝道一直是构成日本人道德的基础,对基督教传入时宣扬的人应远离父母而近于妻子的理论,日本人一下子是很难接受的。
正文 丈夫和“小蜜”
人类的两性关系虽然建立了婚姻制度,但是有些性行为还是在婚姻制度以外的,婚外性行为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wwW。HAoshuDU。com在中国古代,男子婚后可以寻花问柳,还被认为是“*韵事”,而对女子红杏出墙则视为很严重的事,要加以十分严厉和残酷的处罚,这主要原因是在父系社会中,男性要求女性生出确是出自丈夫血统的子女,以保证私有财产的继承。日本古代也是如此,日本社会中的男权主义丝毫不比中国逊色,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妻子是没有置喙的余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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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代,情况有些变化。新中国建立以后,对男女关系控制很严,丈夫如果有婚外性行为,一定会被严惩不贷,被冠以“流氓分子”“腐化分子”,把婚外性行为看成是对婚姻、家庭,对社会稳定的严重破坏;只是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才稍稍“开放”了一些,“包二奶”“小蜜”等才有所出现。在日本现代,夫妻关系处于平等了,男子在外拈花惹草的事虽然还是不少,但是多少受到些限制。
现在日本流行男女援助,一些结了婚的男人想找婚外的性伙伴,他们觉得*已经乏味,又怕得病;找固定的情人又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找个临时的女学生,青春可爱,钱不用花很多,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这些姑娘陪男人吃饭、旅游、聊天,也有去情人旅馆的,他们再用这些钱来交男友,买化妆品。
日本的男子,尤其是年纪大一些的男子,包括一些老板,很讲道义,即使有“小蜜”也不会抛弃和他共患难的糟糠之妻。他很清楚“小蜜”是想他的钱,不会和他真心的,所以他决不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给“小蜜”花,如果女方谈到钱时,他就认为对方不是真心对他,所以很可能马上分手。姑娘也无所谓,马上转方向。
中国人则不太一样,中国的男人在这个问题上常常是“动真格”的,一旦找到一个婚外情人,家也不要了,夫妻也不要了,为了供养“小蜜”,常常倾家荡产,甚至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结果是坠入深渊。所以,有些官员的贪污总是和腐化交织在一起的。
日本还有种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妻子有时会“鼓励”丈夫到婚外去发泄一下。例如看到丈夫在外太忙碌,回家又无聊,就会建议他出去“散散心”,丈夫也明白这是叫他去做泡泡酒吧女郎这一类的事情,于是也高高兴兴地去做了。大家相安无事。这是因为,许多日本妻子相信丈夫的这点*事绝对动摇不了婚姻和家庭的根基,所以很放心,再说想控制丈夫也不一定控制得了,乐得大方些,这是日本妻子聪明之处。如果是中国妻子,不要说“主动建议”了,一经发现丈夫有“小蜜”,妻子就“一哭,二跳,三上吊”,不得了了。
正文 母系社会中的妇女地位
在人类历史上,妇女有个辉煌的自由的时代,这就是母系社会,当时的妇女是备受尊崇的。wWw。hAOSHUdu。cOM在原始社会中,低下的社会生产力使主要由男子从事的渔猎业难以满足稳定的最低限度的物质生活需要,而主要由女子从事的采摘集倒较为稳定,这种经济上的优势再加上分娩、哺育又主要是妇女的事,而繁衍人口又关系到民族和部落的存亡,这些情况都确立了女子的崇高地位。
由于人类历史上存在过母系社会的漫长时期,所以几乎全世界各民族都存在过女性始祖、即“人类第一个妇女”的神话传说。
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把蛇身人首的伏羲和女娲作为最早的男女始祖。盘古开天辟地,女娲炼石补天,两人还作为兄妹自相婚配而繁衍人类。中国在漫长的古代历史上,在很多地区都出现过“伏羲、女娲交尾图”的帛画或石雕。
和中国关于伏羲、女娲的传说相类似,日本则有伊邪那歧和伊邪那美兄妹的神话传说,日本的神话就是从他们俩真正开始的。人总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塑造了神,日本人也不例外。日本最早的神和神话并不一定是日本独有的,其中有些可能起源于亚洲大陆,但很快就按日本的生活和思想方式改头换面了。
日本神话说,伊邪那美生出了日本各岛和众多的神,生火神时她受够了罪,连生殖器都被烧坏了。最后,她从自己的呕吐物、粪便和尿中分别生出金神、土神和水神后便死去了,并且消失在冥府中。她那悲痛欲绝的哥哥兼丈夫追随她到了阴间,可是却发生了一连串的矛盾纠纷,最后又生下了天照大神。
从神话看来,日本的历代天皇都是天照大御神的后裔,都是这位女神的子孙。除了天照大御神以外,早期的日本也出了不少女王,甚至是女天皇。例如《三国志》中“魏志倭人传”曾记载,邪马台国的统治者卑弥呼是个女性,卑弥呼的后继者也是女性。
此外,推古天皇、皇极天皇(后来的齐明天皇)及持统天皇也都是女性。当时并不因为她们是女性而受到限制,而且这些女王的政绩也都令人称颂。
中国历史上只出过一个女皇帝武则天,看来日本历史上的女皇要比中国多得多。
在人类历史上,母系社会后来被父系社会所取代,但是母系社会的影响在一个时期内仍然存在,女子的地位并没有一下子降低,女子的自由度,包括婚姻与性的自由度仍旧相当大,性禁锢并不严重。
例如在中国的唐代,男女之间的接触、交往仍旧比较自由、公开,不拘礼法,比较符合人性的自由发展,无论是宫廷、官宦、民间都是如此。民间妇女有时单独和异性结识交往,不避嫌疑。“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这首诗写一位船家女和一个陌生男子大大方地打招呼、攀谈。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讥也。”流传至今的还有一些唐女骑马俑或唐女骑马图,表明了当时的妇女能结伴骑马郊游,是多么无拘无束。
正文 日本女性地位的变化
上古的日本女性热情、大方、富有行动力,她们的自由和开放度比中国当时的女子有过之而无不及。WWw。HaosHudu。COM
然而日本女性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空间,却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改变而受到压缩。由于农耕生活的普及,出现了土地私有化、劳力争夺的现象,因此体力上占优势的男性逐渐取得主导权,终于发展成男权社会。公元7世纪中叶所施行的“大化革新”更是日本女性噩梦的开始。“大化革新”是唐化运动,日本大量地引进中国的各种制度:如以户为单位,每户都由嫡长男继承户主地位,并由这个户主来管理整个家族的财产,决定子女的婚姻。从此,女子一定要服从户主即父兄、丈夫的命令,不再具有自主权。此外,更因为受了由中国传来的佛教文化与儒家文化的影响,认为女子有“五障”,即:烦恼障、业障、生障、法障、所知障。这种观念实际上是中国“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翻版,是女子必须服从男子、听从男子摆布的理论依据,而且认为,女子即使修行,也很难信道成佛。此外,日本把中国封建文化中的“三从四德”搬过来了,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搬过来了,也把在七种情况下可以“出妻”的“七出”搬过来了。这样,日本女性已完全沦为附属于男性的存在。
当时的日本女性丧失了独立自主的人格,还可以从外界对她们的称呼表现出来。例如,《源氏物语》的名作家紫式部这个名字,是综合自《源氏物语》的女主人翁“紫上”及该作家之父藤原为时的官名“式部丞”而来的,真名不得而知。任职于宫中女官的称呼则经常取自她父亲或丈夫的官名。至于居家的女性,如《晴蛉日记》的作者则被称为藤原伦宁之女,或藤原兼家之妻,或藤原道冈之母。《更级日记》的作者则被称为管原孝标之女。这和中国古代,女子以父姓加丈夫姓为名(如陈李氏、刁刘氏)而无己名是同样的。
人类的性文化有个从开放走向禁锢的过程,日本如此,中国也是如此。在中国宋代中期以后,女子由一定程度上的性自由、受尊重转变为性禁锢、被岐视和严重地受压迫。这是因为,到了宋代中期以后,中国的封建社会已开始走下坡路了,当一个社会繁荣昌盛、蒸蒸日上的时候,统治者有充分信心,对社会控制较为宽松,民众享有的自由度(包括性自由度)也比较大。反之,当一个社会走向衰微的时候,天灾人祸频仍,统治者惶惶然,惟恐民众起来造反,对各方面都控制得很紧,民众所享有的自由度(包括性自由度)就比较小。在控制与压迫的情况下,首受其害的则是妇女。
正文 中国女子的性禁锢
在古代中国,对女子的性禁锢和性压迫一是表现在强迫女子为夫守节,夫死不得再嫁。Www。haoShUDU。coM从宋朝中期开始,朝廷大力推行程朱理学,提倡“存天理,灭*”,“妇道从一而终,岂以存亡改节?”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动下,所谓“节妇”“烈女”大量增加,据《古今图书集成》统计,“节妇”“烈女”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万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微省休宁县就有2200多人。在古代中国的大地上,除民居外,另有两种建筑是无处不在的,一是庙宇,二是贞节牌坊。至今在安徽还有一个牌坊群,有明、清时代的牌坊近20座,其风格、布局为世界所少有,其中大部分与贞节有关,并伴有烈女祠。在这些牌坊下面,不知埋着多少女子的血和泪。
中国古代对女子实行性禁锢和性压迫的另一个表现是女子缠足。此风始于五代(公元6世纪)时南唐后主的宫妃娘,她的身体十分纤细,以绫缠足,能作掌上舞,李后主十分宠爱她。以后此风就逐渐由宫廷传入民间,宋朝有些女子已开始效仿,到了明、清两代就越来越普及了。实行女子缠足的目的有三:一是使女子不便出远门,只能在家乖乖地侍候丈夫和孩子;二是表示身份高贵,不需要劳动;三是作为一个“*带”,供男子“昼间欣赏,夜间把玩”,满足男子的*感受和性兴趣、性要求。
对于以上这第三个目的,今人可能是很难理解的,把一双好好的脚摧残成这个样子,实在令人恶心,怎么还有*?可是这确是中国古代的现实。今人讲“三围”,古人则讲脚小,还有什么“金莲赛会”相评比;今人男女昵爱,男子往往抚摸女子Ru房,古人则多抚弄女子的三寸金莲,而且心醉神迷。
要女子严守“三从四德”,为男子恪守贞操,做男子的驯服工具,社会就要对女子进行“教育”、“改造”,在这方面,封建的统治者是不遗余力的。早在汉代,有两位学者曾大力提倡过贞节:一个是刘向,他写了一部《列女传》,其中的《贞顺篇》和《节义篇》是讲贞节的,企图以礼法来裁定女子生活的标准。另一个是班昭,作《女诫》,将男尊女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