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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彼岸有妖小鱼大心-第41部分

小说: 彼岸有妖小鱼大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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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凤啧啧道:“嘿,你别说,还真流口水了。”
孔子曰扔掉手中的猪腿骨,朗声道:“这算什么?我还知道,疯癫的人一旦饿了,连自己的屎都可能当玉米粥喝!不然。就是疯的不够彻底!”
绯衣男子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此刻一听孔子曰言,只觉得自己的小心肝啊,变得拔凉拔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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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实在不想再这样折腾下去了,否则没折磨疯孔子曰,他自己就会变得精神失常。
狠了狠心,他呲起了阴森森的白牙,嗷嗷大叫了两声,冲着孔子曰就扑了过去!
他势必要咬孔子曰一口,以泄心头只恨!
事实证明,运气这种东西与绯衣男子不合拍。但见他一脚踩在了猪骨头上面,脚下一滑,身子前扑,用脑门亲吻向了桌子的边缘。只听咣当一声后,绯衣男子扬起脸,用极其复杂的眼神看了一眼孔子曰后,便摇摇晃晃地瘫软到了地面上,彻底昏死了过去。
孔子曰瞧了瞧碎裂的桌子边缘,又看了看已经昏迷过去的绯衣男子,终是长叹一声,对百里凤说:“我觉得,这哥们儿挺适合练铁头功地。今天,他不但撞碎了客栈大门,还撞裂了我的桌子,实乃可造之材啊!”
百里凤点了点头,认可了孔子曰的话。
孔子曰伸手将绯衣男子扶起,掐住他的脖子,使劲摇晃道:“喂喂,你没事儿吧?醒一醒,醒一醒!”
绯衣男子晕乎乎地醒来,缓缓张开朦胧的媚眼,极其哀怨地扫了孔子曰一眼后,干脆闭上眼睛装昏迷。
孔子曰先是照着绯衣男子的脸颊连拍数下,见他并没有醒来的意思后,这才叫来小侠,让他将绯衣男子扛到楼上去休息。
百里凤凑了过来,在孔子曰的耳边问:“你留着他,不怕麻烦?”
孔子曰微微垂下眼睑,苦笑道:“怎么不怕麻烦?这一天之内,他已经砸坏了二十三个盘子,十六个大碗;撞坏了一扇木门,磕裂了一张桌子,踢坏了两把椅子。”随即拍了柏额头,“哎……也不知道他是真疯还是假疯。反正,等我医治好他的疯癫病后,就让他离开。如果现在将他丢出去,他根本就无法自保。”
被扛在小侠肩膀上的绯衣男子,微微地颤抖了一下睫毛,在心里冷笑道:想赶我走,没门!不把你折腾得一穷二白、折磨得神经兮兮,我是不会走地!
小侠困得两眼朦胧,走到楼梯拐角处的时候。身体一歪,差点儿将绯衣男子甩到地上去。绯色男子的身体随着小侠的身子倾斜,脑袋咣当一声磕碰到了楼梯扶手上,痛得他两眼一黑,差点儿流泪满面。
绯衣男子这个呕啊,只能在心里一遍遍地咒骂着孔子曰,骂她不懂得怜香惜玉,放着他这样一个风情万种的大美男不管,竟陪着百里凤那个二愣子!要知道,他现在可是脑袋迷糊、身体虚弱的主儿,如果她对他起了什么心思,想要对他动手动脚,玩个翻什么云呀,覆什么雨地,他也没有力气抗拒。
孔子曰那个臭婆娘,连这么好的机会都不懂得把握和利用,真是无可救药的混蛋!
第二十一章:破门而入非好鸟(一)(VIP)
百里凤与孔子曰继续喝酒闲聊,没有人在乎所谓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百里凤问:“子曰,如今这间客栈己归你所有,你可想过要做些什么?”
孔子曰想了想说:“原本想过要开妓院的,可毕竟已故的老掌柜不喜欢,我也不能让他死不瞑目,躺在坟墓里还被我气得冒青烟。想来想去,我觉得还是开间赌馆的好。正所谓吃喝嫖赌,我只要抓住这四样中的一样,以后都会财源广进,吃喝不愁 。”
其实,原本孔子曰并没有打算做些什么,甚至抱着有点儿颓废的心态度日。但谁能想到,她会得到这间客栈,会认识一个老实本分的小侠,会收留一个疯疯癫癫的绯衣男子?每个人一张嘴,都是要吃饭的。如果她现在不做些什么,那么没准儿明后天,他们就得往破庙里一蹲,然后拿个破碗祈求别人赏口饭吃。
因为她的自尊作祟,不允许她卑微地活着,所以她必须好好地活着,争取有酒喝,有肉吃!她要在幸福中等待那个人出现。或许,那个人早己经出现了,只不过,她还不知道他是谁罢了。
再者,她之所以决定开间赌馆,那是因为她也没有什么别的能耐,唯有在这赌博上有两分底气。
前两天,她曾偷偷地溜进一家赌馆,一出手,果然赢了不少的银子。虽说她最后又故技重施,将所赢来的银两悉数输了回去,但这个过程已经足以证明,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一直具有赌博的天分。
百里凤眼睛一亮,问:“那我入伙如何?”
孔子曰笑了,正愁没有顶梁柱,偏巧他百里凤就凑上来,“那感情儿好。”
百里凤伸手在自己的衣袖里摸啊摸啊,最后又尴尬地抽回了手,咧嘴笑道:“等明儿个我把银子给你送过来。”
孔子曰想了想,问:“你除了朝廷给你月俸外,可有别的营生?”
百里凤讪笑着坦言道:“没有。”
孔子曰了然地点了点头。怪不得她看其他王爷都是鲜衣怒马,而百里凤却是两袖清风,不但没件像样的衣服穿,还总是驾着自己的两条腿当马腿用。看来,无论什么时侯,都是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啊!想到这里,孔子曰提议道:“那这样吧,你挂个名头就好,也算是个名誉入伙人,怎么样?”这间赌馆,只要有百里凤这位武功高强的六王爷坐镇,应该就不会被其他人随便欺压。
百里凤却态度坚决道:“单单挂了名头怎么行?你放心,我一定会凑足银子,来当半个老板的!”


孔子曰不好说得太多,怕伤了百里凤的男性自尊心,只能笑了笑,低头继续喝酒。
百里凤却来了劲儿,站起身,绕着客栈转了两圈后,比手画脚地说着改建计划。
孔子曰已经习惯了百里凤这种从来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性格,于是笑了笑,跟在了他的身边,听着他颇有建树的意见,并不时地赞美两句,让百里凤过足了老板瘾。
将客栈改造成赌馆的计划,在大体上订下来后,百里凤精神抖擞地仰起头,一脸憧憬地攥拳道:“好,就这么办吧!我一定会亲自坐镇这间赌馆的!如果谁敢来找茬,我就打得他哭爹喊娘!”
孔子曰低头苦笑,暗道:看百里凤这架势,已经完全将他自己当成了大老板,而她孔子曰则成了给他打工的副手。哎……你说说,这人怎么就一点儿都不见外呢?
在百里凤无比美好的憧憬中,时间飞快流逝。
当第一缕晨光温柔地普照大地,百里凤才依依不舍地从客栈离去。若不是孔子曰直接关门送客,他今天说什么都要继续睡在孔子曰的旁边……呃……准确地说,应该是睡在孔子曰的隔壁。奈何他有意保护佳人,可佳人却极其彪悍,根本就不给他充当英雄的机会。
他还记得,就在一个时辰之前。孔子曰在老旧的客栈中一脚踩死了一只前来偷花生的肥硕老鼠,一掌拍死了两只相依为命的蟑螂,一拳砸开了被蚂蚁啃噬一空的门柱,然后望着一团团涌动着的蚂蚁感慨道:这个门柱果然得重新修理了。
百里凤一边想着和孔子曰相处得点点滴滴,一边迈着轻盈的步伐向百里岚的王府走去。
既然他说要筹钱入伙,那么就不能说说算了。
虽然现在他手头没银子,但绝对不妨碍他去找百里岚借。如果百里岚的手头没钱,他就只能去百里玄那里“借”;如果百里玄那里也不宽裕,他就去找父皇借;如果父皇不肯借给他,那他就暗地里偷着“借”。“天下大同”嘛,真是一句实用的词儿啊!
思及此,百里岚运用起轻功,如果一阵绿色的风般,快速飘向了岚王府。
百里岚看着这个从来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百里凤,听着他开口就要跟自己借三万两银票,不免心中升起疑惑,不知道百里凤意欲何为。
百里岚心思细腻,询问了百里凤两句,在得知百里凤想要做一些生意时,他点了点头,毫不犹豫地拿出了三万两银票,大大方方地借给了百里凤。
百里岚心地善良,因为不放心百里凤,怕他被合伙人骗了,所以非要跟着一同去看看他所谓的合伙人。
百里凤却不想百里岚跟着自己,怕他在知道银票的真正去向后,又同孔子曰起争执。再者,那一晚在“绯纹阁”中,孔子曰曾经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她喜欢百里岚,这件事儿让百里凤如鲠在喉,十分不爽。虽然他看得出,孔子曰说那句话并不认真,而且玩笑成分居多,但他就是心里不舒服!
百里岚见百里凤推脱,他那固执劲儿开始上涌,非要跟着百里凤去看看,否则便要收回那三万两银票。
百里凤明白百里岚是关心自己,所以无法用强硬的态度拒绝,不得已,他只能先领着百里岚回到凤王府,然后冲进书房,扯出纸张,拿起毛笔,刷刷刷地书写了几个大字,然后用浆糊一刷,便直接黏贴在了凤王府的大门上。
百里岚一看,脸色瞬间一色,转头看向百里凤,诧异道:“你要将王府卖了?”
百里凤无所谓地回道:“反正我以后也不住这里了,卖就卖了。”
百里岚眨了一下眼晴,样子有些迷茫,继而关心地问道:“你不住这里,要住哪里?如果你真有难处,大可以说出来,我们想办法解决。你贵为六王爷,谁又敢开罪你?如畏你想要躲避江湖上的仇家,也可以住进我的府邸,没必要卖房子。”
百里凤听着百里岚关心的话,不由得眯着眼暗笑了起来,开心道:“大哥,你放心吧,没有人敢得罪我,我只不过是想换个地方住而巳。”
百里岚隐约间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便不再多问,而是催促百里凤带着他去看那个所谓的合伙人。
百里凤心不甘情不愿地领着百里岚向着“云悦客栈”走去。到达客栈门口时,恰巧看见孔子曰头扎黄|色碎花布,身穿红衣绿裙,光着脚踩在二楼的窗框边缘,伸长了胳膊去掏那个筑巢在房梁上的鸽子窝。
百里凤抬起头,望着孔子曰那两条晶莹剔透的玉腿,只觉得口干舌燥,脸红心跳。
百里岚睡了一眼后,忙低下头,然后轻咳一声,暗示百里凤非礼勿视。
百里凤却直愣愣地盯着孔子曰的那两条玉腿,对百里岚的暗示充耳不闻。
百里岚红着脸,用手桶了百里凤一下。
百里凤不满地瞪了百里岚一眼,霸道道:“大哥你闭上眼睛,不许乱看。”
这时,孔子曰终于掏到了一只鸽子,兴奋得两眼放光。她得意洋洋地勾唇一笑,便打算弯腰钻回到屋子里去。却不想,绯衣男子突然跑进了她的屋子,冲着她呲牙一笑,抡起铜镜便向她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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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惊呼一声,身子后仰,迅速向楼下坠去。与此同时,她将手中的鸽子当做武器,砸向了咧嘴傻笑的绯衣男子。
第二十一章:破门而入非好鸟(二) (VIP)
绯衣男子没想到孔子曰的手上还有“暗器”,想要躲闪却已经来不及。他只觉得脸上一紧,唇上一凉,似乎有什么东西黏在了他的唇畔上!
他一把拍开糊在自己脸上的鸽子,然后颤巍巍地伸出手指头,在唇畔上一擦,一滩鸽子屎便出现在了他的手指上!
绯衣男子在呆愣了数秒后,“嗷”地一声转过身,捧起孔子曰刚刚吃剩下的半碗小米粥,对着碗里一顿猛吐。
吐完后,他将手指擦干净,望着粥碗露出了极其诡异的笑容。他颤抖着着肩膀,端起粥锅,将干净的小米粥倒进琬里,覆盖在自己的呕吐物上,使之看起来就如同一碗十分正常的小米粥。
至于那个被绯衣男子暗算了的孔子曰,则是被百里凤拖了个满怀。
一个英雄,一个美女,两个人皆深深地凝视着对方。
半晌,孔子曰惨白着脸说:“麻烦你下次动作快点,不要等我掉到地上后,你才反应过来将我抱起,好不好?”
百里凤点了点头,郑重道:“放心吧,子曰,下次我一定及时出手,不会望着你愣神的。”
当两个人再次投入到眼神的交流中时,躺在地上的百里岚终于忍无可忍,抖着疼痛不已的身体爬了起来,咬牙切齿地冲着孔子曰吼道:“麻烦你下次跳楼时,可不可以选个好点儿的位置,不要再跳到我的身上,将我砸倒。”
孔子曰冷飕飕地瞥了百里岚一眼,“你以为我想砸你瞧你那一身骨头,硌得我浑身都痛!”说完,跳出百里凤的怀抱。光着脚丫,大咧咧地走回客栈。
百里凤激动得两颊通红,兴奋对百里岚说:“大哥,你觉不觉的。她……她真得很特别?”
百里岚扯了扯布满褶皱的衣袍,揉了揉如针扎般疼痛的胸口,淡淡回应道:“觉得。”
百里凤见百里岚认可自己的眼光,就立刻挺起胸脯,骄傲道: “是啊,子曰是那么特别的一个人。”
百里岚望着孔子曰的背影,非常肯定地说:“我觉得她特别……重。”
百里凤瞬间没了表情,狠狠地瞪了百里岚一眼后,又笑睬眯地追着孔子曰去也。
百里岚抬头看了看客栈的门脸,心里已经彻底明白了,百里凤的合伙人就是孔子曰。如果说百里凤打算和孔子曰合伙开客栈,到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儿。虽说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实在不雅,但也并无不可。
想到孔子曰这样的一个女子,百里岚忍不住弯起了唇角,露出了一丝温柔的浅笑。
他随着百里凤走入客栈,一同未到了孔子曰的房间。
但见孔子曰一把抓起虚弱不堪的鸽子,随手扔给小侠,让他将鸽子烤熟后再拿上来。她自己则是坐到了椅子上,打算继续吃自己的早餐。
一直装疯卖傻的绯衣男子并没有走出孔子曰的屋子,而是坐在角落里,一边扯着自己身上的白布带,一边偷窥着孔子曰的一举一动,并在心里呐喊道:喝啊,喝吧!快喝掉我的加料小米粥吧!
不想,孔子曰在看见百里岚后没了食欲,干脆扯住缠绕在绯衣男子身上白布条,将其拉到自己面前,按座到了旁边的椅子上,然后将放置在自己面前的小米粥推到绯衣男子的面前,说:“吃吧。”
绯衣男子微怔,随即哇哇大叫了起来,掉头就要跑。
孔子曰轻叹一声,示意百里凤接住绯衣男子,然后亲自端起了小米粥,用勺子搅了搅后,喂向了绯衣男子的嘴里,“不吃东西怎么行?不吃饱了,病什么时候才能好?”
绯衣男子傻了,继而拼了命地挣扎,奈何他根本就扭打不过武功高强的百里凤,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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