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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异世血神-第71部分

小说: 异世血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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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就爆给你看!”刘云的痞子气一上来,身边真气将绿龙紧紧包裹住,粗鲁的撕下艾薇儿的短裙。

第七十一节 菊花满地爆 路旁憎恶鬼
    俗话说菊花不能随便爆,爆也不能横着爆。当然这句话是跟那些花花公子说的,他们的怜香惜玉之心断然不会如此,可刘云就不一样了,你见过哪个流氓跟人上床之前还要打招呼的。虽然刘云并不承认自己是个流氓,但确确实实他就是个流氓,而且是个说得出做得到的流氓。

    当艾薇儿脸带泪痕的从真气丛中跑出来的时候,所有的人注意力早就战场所吸引,八卦的福克斯故意转过头去,有些事情还是没看到的好。

    血族的加入让人类武士和特拉维夫战士大大的松了口气,这些天空中的狙击手选择的全部是跑得最快的憎恶长官作为目标,往往是一个魔法下去,一群的憎恶都停住了脚步。

    “你们要干什么?我们魔族和西斯丁之间可是有盟约的,刘云大人刚刚也同意了我们和人类的战斗,为什么你们要出尔反尔?!”魔族指挥官强壮着胆气站起身抗议道:“我要找刘云大人投诉!”

    “投你妈!”迪斯马克取过桌子上的地图,在脸上胡乱擦了擦,随手将沾满血迹的地图扔到一边。

    内贾德将金刀横在身前,在魔族指挥官面前把玩着,静静的道:“你要投诉就跟它投诉吧,我们老大没空理你们。”

    魔族指挥官乖乖的闭上了嘴,在角落里和一群魔族高层唉声叹气,曾经叱诧爱琴的魔族如今面对人数不过十几万的最后之城竟然连吃两次大亏。

    这时刘云已经从天空落下,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憎恶武士立刻开始后退起来。

    “啧啧,还是大哥牛,啧啧,瞧瞧这魄力!”迪斯马克似乎早就忘了刚刚的血战,嬉皮笑脸的上前拍起了马屁。

    “说吧,什么事?”刘云停下脚步。

    “嘿嘿,生我的是爹妈,了解我的是大哥啊。”迪斯马克兴奋的搓着双手:“要知道我们在冥界修炼起来极为困难,一般实力是定在那就不会有任何变化了,如果能吃到高级魔兽的尸体,或许能成功进阶,在爱琴我可是好 久:炫:书:网:都没见到过高级魔兽了,刚刚的几个大恶魔的尸体,大哥你看。。。。。。”

    刘云挥了挥手:“你想吃便去吃嘛,西斯丁是绝对不会有人拦着你的,不知道这些魔族有没有意见?”

    说完眼睛在指挥部里打量了一番,简陋的指挥部里除了几张地图外,就数挂在墙上的一副黑色盔甲最为显眼。

    黑色的盔甲上如同有水在流动一番,看起来崭新无比,而且盔甲是全身结构,只在嘴部露出一点空隙。

    魔族指挥官虽然没有指挥战争的能力,但看眼色却是会的,急忙道:“这位大人可以尽管去吃,另外这套耐奥祖武装也可以送给喜 欢'炫。书。网'的大人,只是希望你们能看在西斯丁与魔族盟友的面子上,高抬贵手。”

    魔族可没有其他种族对于同伴的客气,尸体,即使是大恶魔的尸体也没有人会去理会。死了就是死了,而且高级魔族会在死后生长出魔魂,完全没有必要为了死亡去大声痛哭。

    刘云的手在盔甲下摸了一下,只觉得彻骨的凉气袭来,再一看手,已经是惨白了。

    “大人小心。”魔族指挥官低声下气的笑着道:“这幅耐奥祖武装乃是魔神耐奥祖留下的,说是传给将来有能力使用它的魔族,一般人碰触到它都会马上被冻住,大人您实力超群,应该算是比较好的了。”

    不可否认,虽然刘云清楚魔族指挥官恨不得自己被冻成个大冰陀子,但一番马屁确实拍得够隐讳,让人舒服至极。

    迪斯马克大大咧咧的走上前去,一把将耐奥祖武装取了下来:“老子就不信了,冻!冻我试试?”

    一干魔族彻底傻眼,耐奥祖的旨意确实是将武装留给魔族无异。不可能魔族自己的神反而给敌人留下装备,这也太滑稽了点。

    再仔细一看迪斯马克的相貌,散乱的胡须如同秋草一样个个挺立,面貌凶神恶煞,特别是露在嘴外的那一对獠牙,怎么看怎么眼熟。

    “犄角!犄角!”忽然有不怕死的魔族指着迪斯马克的弯角大叫起来:“和耐奥祖的几乎一摸一样啊!”

    被这么一说,所有的魔族都几乎开始在心里下了结论,这凶神恶煞的家伙就是耐奥祖指定的武装继承人。

    被魔族这么一闹腾,刘云心里忽然感觉有点事情想明白了。

    迪斯马克和血族被放逐几乎都是穿越时空,并没有刻意的经过什么隧道,也就是说穿越根本可以依靠魔法之类的东西来完成。

    遂开口问道:“小迪,当初你从冥界到人界是怎么去的?”

    刘云这么一问不要紧,将魔族吓得够呛。冥界?那是什么地?是人你得我躺着,是狗你得给我趴着,就算是神去了那,也得小心翼翼的。

    于是魔族纷纷垂下了脑袋,再不敢去注视长得像耐奥祖的家伙,开始算计自己将来的命运了,毕竟后者更为现实一点。

    “哦,我们迪斯马克族有专门的隧道,是随机传送到各个世界的,人界和妖兽界、修真界三界不在传送范围之内,我当时好像是被什么力量吸过去的。”迪斯马克一边说着,一边将耐奥祖武装套到了身上:“每一个迪斯马克在成年后必须接受历练,我是因为血河大统领的关系将历练推迟了。

    “哦,也就是说其他的迪斯马克也完全有可能被传到其他世界。”

    “当然。”迪斯马克宝贵的两只角恰好从盔甲上的缝隙处露出来:“我靠,这简直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嘛!不对,这上面的元素力量实在太汹涌了。”

    迪斯马克赶紧将耐奥祖武装脱下,痛苦的捂着脑袋,强大的装备必须具备强大的精神力。就以夜游神剑为例,假如是一般人使用的,不但不可能发挥出它的效果,还很有可能被夜游神剑强大的剑气所伤,这也就是所谓高举装备的约束。

    “先别着急,等你吞噬了恶魔的尸体再说,以他们残存的魔魂,你的实力应该能翻上几番。”刘云真气调息着迪斯马克散乱的精神力:“实在不行,我用真气将这件武装的神识封存起来。”

    迪斯马克脸上这才露出舒服的神色,一拍脑门,忽然大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耐奥祖是谁了!”

    “哈哈,真没想到这小子跑到这里竟然能成为神,真他妈搞笑,他那鬼样子都能成神,那老子岂不是创世神了!”迪斯马克疯狂的拍手大笑:“原来魔族的神就是这么个东西。”

    这小子只顾自己乐,也不给人解释,弄得西斯丁一干人和魔族一头雾水。

    “傻笑个屁,快说说是怎么回事!”刘云没好气的训斥道,对于这个便宜小弟,还真没必要客气。

    迪斯马克立马老老实实的一一道来:“我刚刚感觉到精神力十分熟悉,很像是我在冥界的一个部下,那家伙也是穿越后再也没回过冥界,不过因为刚刚的精神力实在太强大了,我没敢认出来,直到刚刚我竟然从盔甲的神识里发现那个家伙的气息,其实他根本不叫耐奥祖,在冥界大家都叫他耐得住熬的猪,几乎所有的迪斯马克都敢欺负他,这家伙对火系魔法完全免疫,即使是再强大的火系魔法,对于他而言也如同挠痒痒一般。”

    听完迪斯马克的解释,刘云顿时明白了,原来这个耐奥祖也是偶然穿越过来的异世界高手。也许在冥界他的实力确实不怎么样,不过在妖兽界定然有一番奇遇,也许和自己一样,快速的成长为一代高手,并且成了足以和光明神对抗的魔神。

    既然如此那么神的界限就很模糊了,如果一个人足够强大的话,他自称为神也没什么关系。这里的神和人界的神绝对不一样,人界的神哪个不是能力滔天,只看十恶魔就和光明神战成平手,就可以看出这些妖兽界的神确实不怎么地。

    如此算来,战神坎帕斯也不一定厉害到哪去,说不定以刘云现在的实力,足以和坎帕斯打个平手了。这么一想,刘云顿时觉得吃亏了,明明是差不多的实力,自己却成了别人的代言人。

    不过战神的花样可比刘云多得多了,就是点化帕得的那种法术,打死刘云也是不会的。

    “既然你们魔族和我们西斯丁是盟友关系,那我就给你们一个机会,从桑干河下游你们可以找到一批足够你们走出多瑙荒原的粮食,从多洛特出去,外面就是富饶的凌风王国,那里有你们足够的食物和弱小的敌人,你们魔族也不至于在多瑙荒原灭族。”

    刘云的这条计谋确实够奸诈,一来可以避免西斯丁与魔族的正面对抗,二来可以趁机打击下凌风王国的实力。穷凶恶急的魔族一路的少杀抢掠是必然的,这样以后西斯丁出关,在外就可以拥有足够的站脚之地。

    “刘云大人,您真是。。。。。。”魔族指挥官假装感激的热泪盈眶:“千言万语也表白不了魔族对您的敬意,请接受我诚挚的鞠躬。”

    说完,垂下身去,身后的魔族纷纷效仿。

    刘云冷笑着看着魔族的表演,感激?以西斯丁现在对魔族的杀戮,魔族会因为这点事感激?做八辈子大梦去吧,这些家伙肯定在想着在爱琴发展起来以后,将来杀回多瑙荒原。

    也难怪魔族会这么容易钻进刘云的圈套,一来魔族确实被西斯丁打怕了,二来凌风王国属于兽人的范围,面对昔日的对手兽人,魔族可是拥有足够的自信。不过这些傻逼哪里知道,如今的兽人早不是当年那个人见人欺的小角色了,而是一跺脚就能让爱琴翻天覆地的大佬。不然以刘云的野心和西斯丁的实力,又怎么会留在多瑙荒原闭关不出。

    突如其来的生机让魔族指挥官失去了最后一丝理智,抱歉的笑了笑:“刘云大人,我们想现在就离开,不知道可以不可以?”

    刘云大度的让开道路:“走吧。”

    这些魔族高官一个个规规矩矩的从狭窄的道路处走过,面对刘云和迪斯马克两个高手,连呼吸声都故意放慢,嚣张至极的魔族也终于做了次缩头乌龟。

    “呵呵,刘云,你这招确实够狠,不过却给我们行省联军带来不小的麻烦啊。”福克斯笑着把玩着手中的茶杯:“这么多魔族将来在爱琴,你让我们以后怎么收拾?”

    刘云将桌面上的地图展开:“你看行省最富饶的地方在哪?联军兵力最多的地方又在哪?”

    福克斯看也不看,随口道来:“最富饶的当然是芒克族的西北行省,兵力最多的是东部行省。”

    接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布置这么多兵力主要是为了防你,二来东部行省地位险要,易守难攻,是驻扎军队的最好地点。”

    “据我所知,西北行省的实力要比其他行省强大的多,让魔族去乱他一乱有什么不好,反正即使没了西北行省,你们行省联军仍然可以轻松的攻下王城。”

    福克斯满意的点了点头:“确实,我真不知道是该感谢你,还是该骂你,毕竟你这条计谋实在是太阴险了。”

    “哈哈,我的大舅哥,无毒不丈夫你都不知道。”刘云忽然站起身,望着灯火通明的最后之城:“做自己的事情,让别人叫唤去吧,老子迟早要拔下他们的舌头!”

第七十二节 街边刺客 安排事宜
    魔族的一支为数三万的蓝魔部队去下游搜寻粮食,大部队则在西斯丁武装的监护下向着多洛特进发着。看到魔族乖乖的模样,刘云总算觉得清净了,唯一有点困扰的就是那些依然驻扎在山谷里的银瞳骑士,根据魔族指挥官的说法,除非是彩虹恶魔和恐惧魔王之辈,不然银瞳骑士是绝不会接受其他任何人的命令的。

    一百多万的魔族大军都不在话下,刘云自然也不会畏 惧“炫”“书”“网”十五万多点的银瞳骑士,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能在多瑙荒原掀起多大的风浪。

    树倒猢狲散,彩虹恶魔等大恶魔一死,魔族之间必将会有一场权利争斗。刘云等的就是这个机会,如果能将十五万银瞳收在麾下,对于西斯丁绝对是一个质的飞升。

    想想十五万银瞳驾着梦魇冲锋的样子,老刘就有点合不拢嘴。不过在这之前必须得做点事,派遣出去的十个血族的任务就是拦截通知银瞳的魔族。

    两万特拉维夫战士和五万人类士兵一路护送魔族出多洛特,为了安全,刘云特别派遣了护卫队和近卫队同行。

    从一开始刘云就有了错误的想法,认为兵贵精不贵多。可最后之城一战后,这种想法被彻底扭转,如果不是魔族指挥官太无能,不是双方的实力差距太大,不是刘云的擒贼先擒王,最后之城现在已经成为一座死城了。

    特种兵一样的超强士兵谁都喜 欢'炫。书。网',但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这种士兵?更多的战斗是用无数炮灰填起来的,战争中死得最多的就是蓝魔一样的小卒子,这些小卒子除了可以耗费敌人体力外,在声势上也有很大的作用。想一想人山人海的士兵冲过去,就是刘云也得衡量衡量,这种原始的恐惧跟实力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西斯丁的精兵确实起到了很大的用处,从地精的飞艇、弩炮、生化傀儡,到狂战士,再到新装备的地行龙近卫队,一千名能使用低级魔法的血族,每一样单独拉出来也够唬人的了。

    如果西斯丁的目标仅仅是占领多瑙荒原,这些兵力确实够了,不但够了,而且多了。凭借多洛特天险,哪怕是地精去守,兽族都没有打进来的道理。但刘云始终不能忘了妖皇,两人之间必有一战,打天下靠精兵,守天下就得有足够的小兵了。

    战场根本不用打扫,所有的尸体被蓝魔和憎恶抢劫一空,除了西斯丁战死的特拉维夫战士的尸体没人敢动外,最后之城外竟然比以前还干净得多。

    等到魔族的最后一支部队离开后,刘云才在人类武士的簇拥下回到了最后之城,如今刘云在这些人类的眼里,甚至比光明神还要伟大。但刘云明白,这些人类之所以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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