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女医生的穿越生涯-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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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沈长天,很不幸的,皇上并不知道他的存在。他虽然身为御医,但没给皇上亲自看过病,最多给一些低级嫔妃看看。加上性子随性安分,行事不高调,更是容易让人忽视他的存在。
虽然宫里八卦都知道他和沈煜天是弟兄,但对八卦没兴趣的皇上可从没去关心过。他一门心思,都在沈煜天身上,就一个沈煜天都够他头痛了。
姥姥连夜给沈煜天修书一封寄去,希望他知道真相,赶紧醒悟。
*****
浅苏最近被军医和弟弟折磨得够呛。
比如——
天刚刚放亮,贪睡的浅苏还在被子里,就被军医给叫起来了。
“有什么事情吗?”磨牙,你最好有事,否则敢打扰我会周公,一律杀无赦!
“天气这么好,我们山上走走?”沈煜天说的山,就在宫里头,不高,但路不好走,爬起来很费力。
“你病都还没好,爬什么山!”
“我知道。其实我不是想爬山,只是想你给我背包袱而已。”
“……”
再比如——
中午,浅苏肚子饿了,恨不得冲到饭桌前坐下的时候,被弟弟给逮住了。
“走,陪我去练武场。我想练射箭。”
“殷修晏,你再用功也不用大中午的顶着太阳吧?”
“上午下午我都是在查案,晚上光线暗又看不清,只有中午合适。”
“那你也该找你的属下啊,为什么叫我?”
“因为我的属下的弓箭技术都一流,只有浅苏你,射箭的准头不是一般的烂啊,让你陪着我一起,有比较,才能衬托出我的水平。”
“……”
好吧好吧,都是他们一个最近太无聊,一个最近太累的缘故,不和他们计较。
“浅苏,你想去外面,准确的说,是去江湖中看看吗?”
“江湖?!”浅苏马上两眼放光,“当然!”是穿越的都想去江湖混迹一遭啊!不经武林,枉自为穿越人!
但随即脸又跨下来:“可是我出不去啊,不老死宫中都算好了。”
“那没关系。过一阵子,我就要暂时告假,离开皇宫回家里去。你要是想来,我带你走就是。”
“哇咔咔,那敢情好!”浅苏欢呼雀跃。天天都在查自己的身世,烦都烦死了,再不出去透透气,都要憋坏了。
彼时的浅苏,只想着暂时离开,去江湖,只是玩玩而已。
却万万不料,几日之后,她就会为了彻底断绝和沈煜天的感情,避免和他演绎一场王爷和公主那样的悲剧,而选择和弟弟逃离宫廷。
第3卷 第13章 身份之谜二和浅苏被吃上
太后也知道了公主她们洞房之夜的秘密对话,喝了口酒,心里不屑地嗤笑。
这完全是龚芳华自己的报应!
当初她偷换了公主,自己这个做太后的,也是知道的。但是,那时候自己和皇上,地位不稳,得罪不起赫赫有名的殷家,她心里虽然恨极,但也不能阻止,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孙女被人换走。
但这只是暂时的忍隐,太后自然是要报复的。
两年之后,太后听闻龚芳华又生了个女儿,叫秋晚,可能是因为头一个女儿被抱走了的缘故,龚芳华对这个女儿尤为疼爱。
于是太后心中有了计较。
她并没有学龚芳华那一手,马上找个婴儿换掉真正的秋晚,她很耐心。
先是在全国秘密寻访长相和秋晚差不多的女孩,几年下来,却发现殷修晏的贴身侍女最合适。其实那侍女的年纪,比秋晚还要大好几岁,但她发育不好,在同龄人中看起来很小,而秋晚正相反,发育更早更好,所以她们看起来一般大。
于是买通殷家管家,弄来了那个女孩儿。彼时龚芳华和秋晚,母女情深,为了秋晚的培养,芳华那时候甚至带她居住在京城,这更是给了太后可乘之机。
秋晚七岁的时候,太后终于来了个调包,把她和侍女调换了。
当然,为了防止龚芳华有疑虑,她先绑架了真秋晚,让她失踪。芳华当然着急,出动了人找,等她几天后在破庙里,自认为找到女儿的时候,其实带回家的已经是假秋晚了。
而假秋晚在被芳华发现之前,就被太后用了毒——所以芳华找到她的时候,她生着重病,脸上长满脓包,恐怖之极——这样一来,即便是她病好,被芳华发现容貌有些许变化,也不会怎么怀疑,而会以为是疾病的缘故。
当然,为了彻底杜绝隐患,太后还很干脆的让假秋晚在病后,连脑袋也顺带坏掉了,成为痴呆。
而真秋晚,则被太后抛弃在荒山野岭,本来太后认为她能自然饿死最好,或者被虎豹吃了也行。这样既能杀了她,也不脏了自己的手。哪知道真秋晚生存能力超强,一个人在野外,不但没事,还活得很好。
太后不由感叹,这是天意,这女孩子,命不该绝。所以也没再派人来杀她,让她自生自灭。
但为了防止她回到京城,找芳华认亲,还是在她身上刺了个花纹做表记——因为太后晓得,真公主为了取血,是在手臂那里刺了朵花,所以太后也依样画葫芦在真秋晚的那里也刺了一朵。
好好的女儿成了白痴,龚芳华很心痛。这些年来,一直带着假秋晚东奔西走,寻访名医,也并没有因为她是痴呆而嫌弃她,反而对她更好。也许这是对送走自己大女儿的歉疚的一种转化吧,总想补偿给秋晚。
而真秋晚很快被一对普通夫妇收养。十二岁的时候,还和将军成了邻居,暂住了一阵子。就是有一次和将军在院子里追打着玩耍的时候,她不小心跌倒了,手臂刺青处被擦破了皮不说,还被树枝戳伤,鲜血淋漓的。
于是包扎医治,等伤完全愈合的时候,那刺青也因此淡去了很多。
再接着,便是她随后早夭,进入阎王殿后却阴魂不散,怨念甚重。
再后面,就是夏浅苏借了她的躯体,借尸还魂穿越了。
如今距离上一辈的苦心“经营”,也过去了这么多年了,当初的当事人,几个女孩子,都已经蜕变长大,淡去了小时候的影子。光从相貌判断,就斩钉截铁地说你是某某家的,也早已经不合时宜了。
唯一能让她们的身份归位的,要么只有当事人自己承认,如芳华承认夫人是她女儿,要么只有通过身上的标志,比如刺青。
所以,才有了真正的公主,和真正的秋晚,也就是夏浅苏,因为刺青,而被弄混淆成一人的事情来。
当然,所有的一切,只有太后心里最明白。但她也不愿去点破,浅苏被误认为是真公主,就由她去罢,现在的她,没人能动摇她的地位,只管喝酒,看一出出“好戏”。
*****
姥姥给沈煜天的,警告他不要继续和浅苏好下去的书信,还未到达皇宫。因为送信的人的马,在过河的时候摔了,信纸也顺道溶于水中,了无痕迹。
送信之人怕姥姥责罚,很干脆地遮掩了,就当姥姥没写过这信。
而皇宫这边,在信没有及时到达的关键时刻,却迫不及待地上演了别的事情——
这一日,殷修晏照例给沈煜天拿来了解药。这是沈煜天最后一次服药了,这次一过,他的毒,就算彻底清了。
沈军医服了药,就端坐于桌边忙公务,而浅苏则在一旁,美美地品尝着葡萄酒——这可是外藩进贡的好酒,一共也不过一个大坛,平时都只有太后才能享用。浅苏是因为和看酒的那宫女熟识,看着那红红的酒液,嘴馋了,悄悄弄一碗出来喝。
“我记得你酒量不怎么好啊,这一碗都喝了,你不怕醉?”
“一碗不至于烂醉如泥吧,最多就是不够清醒。放心,我酒品还是挺好的。”浅苏咂咂嘴,毫不介意道。还很大方地把酒碗推过去,“要不你也尝尝,真的很美味。”这个时代,酿酒技术可不怎么好,这样的葡萄酒,已经是千金难得了。
沈煜天也不推辞,拿过来喝了几口,赞道:“太后果然会享受。好酒!”
“说到太后,我正好想问你,你中毒之前去她那里……”
“只是与她谈个交易。好让她……不再对你下手。”当时沈煜天认为,太后之所以派人动手想淹死浅苏,是因为浅苏的探查伤到了公主。不管公主是不是被调包过,反正皇上只有这一个女儿了,如果连她都不在了,皇上的威严和权力就会出现危机。
于是他去跟太后坦白,自己是皇上的亲儿子。这样一来,公主就无足轻重了,太后说不定甚至巴不得公主的假身份曝光,而浅苏身边的隐患也就彻底消失。
“噢。”浅苏总算明白了。当时她的确很怕太后再下手,就央求沈煜天负责她安全,沈煜天也答应了的。结果那晚上在御花园,还是差点被强上了,就很郁闷,认为沈煜天没有信守承诺。既然答应负责我的安全,为什么没有派人保护她?
现在才知道,沈煜天口中的保护她安全的办法,和她想象中的不同。他是去和太后商谈了,却并没有直接派人在她身边,所以造成了误会。
回过神来,却发现沈煜天的表情,有点异样。
刚才他还面色如常地与自己谈笑,现在就变脸了——本来因为生病而有些苍白的脸色,此刻竟然泛起红潮。额头上也渐渐渗出虚汗。一双手也慢慢收紧成拳,指节发白。
“你怎么了?”浅苏豁然站起,过去扶着军医,“难道毒又发了?”不会吧,不是说今天一过余毒就清干净了么,怎么还会发?
军医不答话。他想推开浅苏,却刚放开她,自己的身体就隐隐发抖,无奈浅苏又重新扶着他。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好烫!怎么就发烧了?”
“我……我没事,你先出去……”沈煜天闭眼,皱眉道。他的模样有点痛苦,像是在努力忍隐着什么。
“什么叫没事?!你明明就很不'炫'舒'书'服'网'好不好?”浅苏叹口气道,“解药是弟弟亲自操办的,不会有问题;酒我喝了没事,也不会有问题。难道是解药和酒都在胃里所以出了问题?”
这么一想,赶紧扯开嗓子叫道:“殷修晏!——殷修晏!——”
当然,弟弟不在外面,不过浅苏相信,其他的下人听到了,会马上找来弟弟的。
很快殷修晏就来了,浅苏开门见山道:“他用了解药之后,还喝了几口我的葡萄酒……”
这么一说,弟弟马上就明白了。犹豫了一会儿:“这个……呃……”
“这个什么,你倒是一口气说清楚!”
弟弟干巴巴地扯出个笑容给浅苏:“解药要是和酒和在一起,具有……具有强烈的……催情作用……”
“啊?!”浅苏雷到了。不过看看军医的种种表现,还真是那么回事,“也就是跟吃了烈性春药一个样?”
“对。”
“哦。那我们走吧。”浅苏闻言,点点头,放开军医,拉过弟弟就往外走。
弟弟愣了,甩开浅苏的手:“走?走哪儿去?”
“总之离开这里。煜天难道不需要一个人一直呆在屋子里,用毅力自我控制情欲,等到几个时辰之后,药效自己退去吗?”浅苏眨眨眼睛。以前看穿越里都是这样写的嘛,中了春药的男的或女的,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屋子里咬牙忍着,忍过了些时辰,自然就无事了。
“你听谁说的,怎么可能?……”弟弟还没反驳完,浅苏又拍着自己脑袋道,“错了错了!不是待在屋子里,是泡在水里!水越冷越好!殷修晏,你动手,把沈煜天拖到湖边去。”刚才记错了,中了春药的男的或女的,一般要跑去冰冷的湖水里浸泡着,用水的冷降低人的燥热。一般泡了一阵,也就好了。
“不是!”弟弟大喝一声,打断浅苏,“如果是一般的春药,那样做当然可以!但是沈煜天这个不是春药,他是解药和酒混合所致。欲望来势汹汹,人的意志几乎难以抵挡!所以没有别的办法,必须要和女人交合才能解开!”
“你小声点!”浅苏急急捂住弟弟的嘴,挑眉道,“交合?!难道你不知道,他是太监吗?!你要他怎么个交法?”
“我……我也不知道!也许,也许只是摸摸看看?”弟弟想了想,还是没敢就这么直接告诉浅苏军医根本就没被阉,“但反正,酒是你让他喝的,你就该为这个后果负责!”
“喂喂喂,我又没有强迫他喝。”浅苏呼口气,道,“要不我去找个宫女来陪他?”
“估计不行。”
“?”
“一是如果她们谁陪了沈煜天,就是等于被毁了清白,你说谁会愿意?二是,你也知道,沈煜天也许宁愿自己憋死,也不想碰那些宫女。”
浅苏想想也是,古代保守,就算只是摸摸亲亲,那女孩的一辈子兴许就可能被毁掉。沈煜天的相貌虽然的确吸引了很多姑娘,但那也只是远观,毕竟绝大部分宫女是不愿做菜户的。就是愿意的,也不想跟着沈煜天这样的已经有了一个菜户娘子的。自己这么做,的确自私了些。
“与其找其他宫女,还不如你这个做娘子的先上,给他泄泄火?”弟弟斜着眼睛打量浅苏。一是他们两个之间,的确存在感情,二是浅苏绝对不是视贞洁比命还重要的人。
“啥?”浅苏心里一紧。
“那就这样了,我还有事情,先走了!”殷修晏打哈哈,一个跳跃就不见了人影。
“……”轻叹口气——一个太监,欲火烧身了该怎么办?浅苏想,无非就是让他摸摸,要不还能怎么办?反正沈煜天又不能真对自己怎么样,他实在……要摸就摸吧!自己是男科的,对这些事情,一向看得开。又不会少块肉,就当自己舍命陪君子了。
第3卷 第14章 浅苏被吃中
简介里说,浅苏是公主。但那里公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