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女医生的穿越生涯-第6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却明白,只有爱,他才愿意和自己,没完没了地纠缠在一起,就像现下,自己也死死缠着他,不愿放开。
沈煜天,我从另一个时空飘来,兜兜转转,寻寻觅觅,终是,找到了你。
我们之间,没有花前月下地许过海枯石烂的诺言,但是,只有你,能烙印在我的生命里。
在达到最高潮的时候,浅苏听见自己悠长的叹息:“煜天……”这个名字,刻在自己灵魂深处,抹不掉了。
*****
“段公子,姑娘。”武大郎大叔看见进店来的二人,笑着招呼道。
店里已经被布置得整整齐齐了。柜子散发出阵阵沁人心脾的药香——正常的药味道并不好闻,但经过调香师的处理,可以改变。处处窗明几净。上了阁楼,里面有床,还有矮榻,可以让病人躺好了做检查。
“你打算,在鹊桥打拼了?”沈煜天笑着问道。
“嗯。挺喜欢这个地方的,也适合男科的发展。常住,未尝不可。”浅苏还在仔细审视着四周。
“可是……”沈煜天脚步一顿,沉吟道,“你知道我的身份。”
浅苏缓缓收回了目光。不语。沈煜天是皇子,他愿意不愿意,能够不能够,长久地待在这江湖之中呢?她和沈煜天之间,不知道最后哪一方会妥协。轻叹道:“煜天,这些问题,等找到真正的公主,再谈也不迟。我在殷家,已经住得太久了。虽然殷修晏不会计较,但难保其他殷家人不会有怨言,毕竟这个殷家,还不是殷修晏当家作主。我不能让弟弟夹在中间难做人。”
“我看这里,也差不多弄好了,我隔天,就搬过来住。”浅苏肯定道。
“好。”沈煜天点头。遗憾的是,他不能也搬过来,在回宫之前,他对外的身份,依然只能是段寒衣,“你在殷家这么多天,有没有觉得,公主可能是谁?”
“这个……最多觉得绝色女有点像。”浅苏回想绝色女的音容笑貌,道,“她长相出众,气质不凡,很有大家风范,看起来和殷家,渊源颇深。再加上,她对待殷大少爷的态度,更令人怀疑。”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如果殷家特意让公主混入他们内部长大,也不是不可能。”沈煜天修长的手指摩梭着浅苏软软的发丝,“绝色女?是你自己给她起的代称吧,真是……以现在我知道的资料看,她名字是商姬。”
“商姬?呃……记下了。”绝色女的确告诉过自己她的名字的,可惜,自己一向不喜欢记人名字,往往以自主命名的外号称呼人。
“她是商家家主夫妇的女儿,所以生活在殷家,也说得过去。”
殷家和商家的关系,就有些好比前世红楼梦里面贾家和薛家的关系一样,世代联姻,很亲密。在武林,殷家这个第一世家掌权,武功的整体水平在江湖中也基本上的独步第一。段家嘛,生财管钱,把握武林经济命脉。而商家,则是主攻情报收集,也是武林人人敬畏的——哪家派别没有秘密?所以当然惧怕无孔不入的,又和殷家关系超好的商家。
想到这里,浅苏突然好奇一个问题:“武林各家,都有自己擅长的立家之本。那你们沈家的立身之本,是什么呢?”沈家,貌似也有做情报和赚钱,但是,情报有商家,赚钱有段家,沈家在这两样上占不了优势,明显不是绝对的依靠。
刚问完,浅苏忽然想起军医姥姥,道:“我明白了,是毒药,对吧?”姥姥擅长使毒,自己差点忘了。
“不错。姥姥初入江湖打拼的时候,就是靠的毒。但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状况了。现在很多大家,都有各自的镇家毒药,解药的研制,也相当迅速。完全靠毒,已经不行了。而且……”沈煜天抿了抿嘴角,“说来惭愧。我用毒的本事,不管怎么学习,还是赶不上姥姥。所以,这毒要想在我手里青出于蓝,发扬光大……”
其实沈长天在用毒上的资质,比自己更好,但他一向良善,所以更倾向于钻研治病救人的医术,而不是害人防人的毒术。想到弟弟,沈煜天心里,又是一痛。
“噢,那现在沈家靠什么啊?”武林更迭很快,没有优势,就难以立足,很快被其他人灭掉。沈家该不会正走向没落吧?所以沈煜天才想着入宫继位?
沈煜天没有用语言回答,只是做了一个“杀”的动作。
浅苏惊得张大了嘴巴,心里激动啊!哇呀呀,原来沈家是经营杀手组织滴?!话说自己一直最崇拜那些个见不得光,但武功高强,冷血无情的杀手了!太佩服姥姥了,一个女人居然能把杀手这个行当经营得有声有色风生水起独霸一方!
沈煜天看浅苏兴奋得眼冒星星,也微微笑了。其实,杀手的事情,姥姥并没有管太多,她主要还是在管毒药那一块。沈家的暗事业,其实是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一开始,只是找些人来陪自己练武,或者当自己护卫。再长大些,也只是想建立沈家自己的暗中势力,方便做事情而已。可是后来一不经意,就滚雪球般越做越大,直接演变成沈家支柱产业了。
不过,沈家的杀手,通常都是在接单子做生意,比如除了某某人,沈家就得到多少酬金一类的,并没有怎么派他们保护主子。主子的安全,一般情况都是自个儿负责。而且,因为自己多年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宫廷,所以那边,只要不出大乱子,自己日常管理得也很稀松。也罢,如果浅苏真不愿意入宫,那就陪她回到江湖,好好打理打理沈家的杀手事业罢。
咳嗽两声,把扯远了的话题转移回绝色女上头:“你和她关系不错,你亲自问问她?”有时候,直截了当未尝不是很好的办法。
“那我这就去试试。”浅苏抬头,信步而出。
第4卷 第20章 绝色女的要求
“难得啊,这么晚了还能来看我。”绝色女躺在榻上,一挥袍袖,春光涌动。
浅苏笑道:“你魅惑我有什么用,有本事对殷修晏使去。我呢,其实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绝色女侧身,让浅苏也坐在榻上来:“有什么想问的尽管提罢,不过我回答不回答,全凭心情。”
眸光闪动,浅苏微微讶异:“你怎么知道我是过来问你问题的?”
“我不但知道你是来问我问题的,我还知道你想问什么问题!”绝色女白了浅苏一眼,道,“你别忘了,我们商家是以什么立足的。只要我有心派人探查,没有我们不知道的秘密。”
“也就是说,你知道我要的答案?”浅苏瞪圆了眼睛,期盼道。
“嗯。不过——”绝色女奸笑,“这么便宜就告诉了你,没得到任何好处……”
浅苏激动地一把抓住绝色女的手:“美女啊,你就是我的大救星!你说,你想要啥?哪怕你要天上的星星,我都飞上去给你摘下来!”
绝色女好看的樱桃红唇抽搐几下:“算了吧,还摘星星呢,你又不会轻功,怎么飞上去?”
“那你到底要什么?”浅苏想了想,“钱?”
绝色女摇头,钱她一向不缺。
“权力?我可以帮你向皇上要块免死金牌也说不定。”浅苏继续劝诱。
“小女子一向爱国爱民遵纪守法,拿那破东西干什么?”绝色女不屑。
浅苏认为,人不为财不为权,就剩下色字当头了。呵呵笑道:“我明白了,你很想做我弟媳不是么?我现在就去找段寒衣联系搞毒药的沈家,弄一副威力强大的春药加迷幻药来,把殷修晏脱光了洗干净了送到你床上,如何?”(殷修晏咬牙切齿中:交姐不慎,呜呼哀哉!)
绝色女一听,果然有些心动。其实她早就想对殷修晏下手了,但一是殷修晏武功高强,自己不容易得手,二是怕他怪下来,心头记恨。而由浅苏代为出手,则大不相同。殷修晏就算心里不'炫'舒'书'服'网',也不会怎么责怪他姐姐的。
而浅苏则想,殷修晏对秋晚的感情,演变到今天,其实早已与情爱无关了。殷修晏想娶秋晚,其实只是为了一份愧疚。
真正就爱情的感觉上头,自己的弟弟,对绝色女,肯定不是无动于衷的——弟弟这个当事人察觉不深,但自己置身事外,反倒看得清楚——不是很有感觉的女子,殷修晏绝对不会去亲近。而这么多年来,与他亲近的女子,就只有秋晚、自己,和绝色女。如今她和秋晚,与殷修晏之间,在向着手足亲情的方向发展,唯有绝色女,还有和他携手半生的可能。
加之绝色女又那么喜欢弟弟。说不定,正需要自己这个做姐姐的推波助澜,帮弟弟一把呢?
绝色女起身,在屋子里踱步,再三思虑了,终是拒绝道:“还是算了。那样太不光明磊落了!”自己毕竟是姑娘家,脸皮薄些。
浅苏表示理解。如果绝色女同意,自己帮忙,但她不同意,就表明她想真正赢得弟弟的那颗心,未尝不是好事情。只是这样一来,自己手里,就没了可以让绝色女满意的王牌。
“好了好了,真是的,我商姬对待自己的闺中密友,有这么刻薄吗?”绝色女敲了浅苏脑门一记,“我是绝对不会为难你的,放心。”围着浅苏转了一圈道,“你先唱两首歌来听听。唱得我心里高兴了,说不定我马上就回答了你的问题。”
浅苏额头上冒出几根黑线。绝色女啊绝色女,明知道自己唱歌上头是弱项,偏偏要自己唱,居然还正大光明的说不是为难?——不知为何,自己以往每次一展歌喉,周围的听众就笑了。那笑,基本上不表示赞美之意。
不过,今儿是特殊情况,勉为其难吧。浅苏灌了几口茶水,大声道——
“我一个转身以后,就会练成护体神功!
看见小强,我不怕不怕啦,一脚踩死它,我不怕不怕不怕啦。
碰见坏人我就当看不见,英雄救美一定就快出现……”
绝色女揉了揉抽搐得发疼的嘴角,颤巍巍道:“你换一首。”
“这可是我最拿手的了,你觉得不好听么?”浅苏无辜眨眨眼,换了一首,瞬间两手交握,迷离了眼眸,深情款款道,“你是头猪——皇宫里养的猪——让我们磨刀——”这是浅苏那会儿还被皇上关在牢房里的时候,为陛下谱写的。
绝色女顿时脚底升起一股凉气,扑上去捂住了浅苏的嘴巴:“罢了罢了,败给你了,帮我做点别的。”
然后一手叉腰,一手指天,豪气干云道:“明天,我要与一干死不要脸的女人进行一月一度口水大战!浅苏,帮我想点应招的话吧。”
所谓口水大战,是这样的——每个月十五,鹊桥城中的千金小姐们,都要去寺庙烧香拜佛祈愿。所以,也算一个小型的女人聚会。绝色女因为明显地追求殷修晏,又明显地打击殷大少爷,所以很是得罪了殷修晏和殷大少两人在鹊桥城的庞大的粉丝团。因此,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每次在寺庙一碰见,都免不了唇枪舌战明讥暗讽。
现在,绝色女是想向浅苏讨教骂人不带脏字的良策。
“唔,等我想想哈……”浅苏道,“嗯,你可以说,‘从小师傅教导我们,不能乱丢垃圾。不然,我早把你丢了。’。”
“……”
“或者说‘对不起,我之所以一直盯着你看,是太好奇了——因为我从没见过你这样长得如此有盗墓价值的。’。”
“或者说‘你喷出来的口水,比天花还致命’。”
“或者说‘比遇见一个泼妇更让人头痛的,是遇见一群泼妇。’。”
绝色女噎到了,“你才有才了……不像她们,整日里只知道骂我是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你看我,不伦相貌,还是家世,配殷修晏,哪点委屈他了?”
“的确。”浅苏给她加油打气,“俗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就不是好癞蛤蟆!”
“……”这一次,绝色女腿一软,真要站不住了。
浅苏看看天色,很晚了,打个呵欠道:“我给你想了这么多句话了,你总该给我我要的答案,让我回去睡个安心觉了吧?”
绝色女也懒得再为难浅苏,往床上一扑:“好吧。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不是那个什么公主。”
“那你为什么如此讨厌殷大少爷?”
“看不顺眼就讨厌呗,需要理由么?”绝色女洋洋地翻了个身子。瞟见浅苏不信的眼神,举手投降道改口道,“嗯,也许是因为,小的时候,我无意之间,看到了殷大少喝血的场景。那血淋淋的场面,对那时候幼小的我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所以我现在一看见他,就觉得恶心不止。”
然后未等浅苏开口,抢先道:“我说的话,句句属实,我可以发誓。”
浅苏抿了抿唇。既然不是绝色女,那么就需要另派人手把那真公主挖出来。沈煜天那里,是可以调动人,但鹊桥城,是殷家和商家的天下,沈家在这里活动,始终不够方便。既然擅长情报的商家家主女儿就站在自己面前,何不一并拜托了她,也可以省些曲折:“那你们商家,可以帮我调查这件事情么?报酬好说。”
绝色女眼珠一转:“如果你让皇上赐婚我和殷修晏,我可以考虑。”
“咦?我先前不是说用药把殷修晏搬你床上么,你不愿意。现在怎么又来了?”
“我说过了,用药,不光明磊落!”
“可是你通过赐婚的手段,也不见得正大光明啊?”
“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都是霸王硬上弓!”
“赐婚,是风风光光的,天下皆知的。用药,是偷偷摸摸的,你知我知的。能一样吗?”
“呼呼,等我再想想。”因为沈煜天当初要了自己,就是通过腹黑非正常手段达成的——那次沈煜天明知道解药和酒服下,和春药一个功效,还是喝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