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氓丁逸-第2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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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男形烤故粲凇俺笫隆被故鞘粲凇胺缌髟鲜隆保堑サ吨比耄实溃骸澳闼的惆遥窃谖液湍愕乃母隼掀胖洌慊嵫≡衲囊桓觯垦∠頰,要是真爱我,那就发点遣散费,把她们全部遣散回家,我们共同开创美好的生活;选项b,要是不同意这么办,那从此以后就再也不要找我,我们就当不认识,今后我再也不管你的事,你也休要纠缠于我,我们和平分手,一拍两散,挥一挥衣袖,永不再见。这两种情况,你选一个吧。”
“我……”丁逸犯了难。
“你就选一个吧。”薛宝钗道。
“我选c。”丁逸道:“你也要,她们也要,这样行吧?”
“没有c选项。”薛宝钗坚定地看着丁逸,逼迫他表个态。
正文 454
更新时间:2011…05…29
丁逸进退两难。前文说过,丁逸是“见一个爱一个症”的忠实患者,他喜欢薛宝钗,同样也喜欢谢薇、方然、孙兰和阿里提里木汗尔明娜,其中或许喜欢的程度有些微差异,有更喜欢谁一些,但程度却实在相差不多,就连丁逸自己也分辨不出。现在薛宝钗要他表态,要选薛宝钗,就必须放弃已有的四个老婆,要不愿放弃这四个老婆,那就只能放弃薛宝钗,两者之间,必选其一,这将丁逸逼上了绝境。
“你这样问不道德。”丁逸忿然道:“假如我问你,如果我和你老爸同时掉进了水里,你会先救哪一个?你是先救你老公呢,还是先救你老爸?你是不是难以回答?所以不要问这些敏感的问题。”
没想到薛宝钗却没有认为丁逸的这个问题很敏感难答,她毫不迟疑道:“我自然先救老公了,因为我老爸会游泳。”
说到这里,薛宝钗忽然醒悟过来,知道自己被丁逸占了便宜,于是啐了一口,道:“去死,你想当我老公,先把你四个老婆遣散了再说,否则,想也休想。”
“拜托,你当她们是难民吗?还是把她们当成盲流?居然让我发点遣散费把她们遣散了,有没有搞错?”丁逸道:“即使要跟她们分手,那也是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和平分手,怎么说出将她们遣散这样的话出来?”
“那你就回去和她们友好协商,和平分手。只有和她们分手了,我们……我们之间的事,就随便你……我就跟了你……你要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说到这里,薛宝钗低下了头,脸红得像一块大红布,她的声音小了起来,几不可闻。
薛宝钗是个女孩儿家家的,本来就是既矜持又害羞,现在说出了这种既不矜持又不害羞的话来,实在是让她更加地害羞,所以她面红过耳,声不可闻。
丁逸见她真情流露,娇羞可爱,心中不见得酥了,本能驱使他说出“我愿意”这三个字,但他的理智却阻止了他的本能。此情此景,他和薛宝钗在一起,闻到薛宝钗的气息,听到薛宝钗的话语,感受到薛宝钗对他丁逸的爱意,在这期间,薛宝钗对他的影响是最大的,所以丁逸几乎就说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不过在丁逸的心里,面对着薛宝钗,丁逸仍然无法抛弃自己的四个老婆,他哪一个都不愿意舍去,鱼与能掌不可得兼,舍鱼?舍不得。舍熊掌?也舍不得,丁逸陷入了困苦的境地。
薛宝钗见他犹豫不决,知道自己在丁逸心中的份量并不有重于他的四个老婆,心里顿时凉了半截,愣了半晌,道“罢罢罢,你继续和你的四个老婆幸福生活吧,我不该打扰你们,祝你们幸福,白头偕老,永浴爱河,我走先。”
“别走。”丁逸忙拉住了她的手。
“你有了四个老婆,还拉着我干什么?”薛宝钗一咬牙,甩脱了他手,转身欲走。
“别走。”丁逸又拉住了她的手,念了一句言情剧里的常见台词:“我真的舍不得你走。”
“你要真舍不得我走,那就回家遣散了你的四个老婆再说。”薛宝钗下定了决心,使劲地甩了甩手,想将丁逸甩脱,但丁逸不亏练过了多年的猴拳,身强体壮,反应敏捷,哪里能轻易让薛宝钗甩掉?仍是抓了她手,对她道:“不要走。”
两人正在僵持,忽听旁边有人拍掌说道:“精彩,精彩,好一对痴男怨女,演出的这幕感情剧,真是精彩得紧啊。”
“什么鸟人?”丁逸心中正乱得像一团乱麻,正没处发火,忽然有人打扰他和薛宝钗的感情戏,自然是气不打一处来,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暴发,于是他就暴发了:“妈的敢管老子的闲事,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其实作为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丁逸不该骂出这种没有水准的话出来,刚才的这些台词和街头的小混混常说的没什么两样,但薛宝钗刚才让他在自己和四个老婆之间进行选择,对于丁逸来说,这如同是一个无解的超高难度数学难题,就连几百万个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数学家看着这个题目都瞠目结舌茫然不知所措,但现在却让他丁逸在几分钟之内把它解开,这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事嘛,谁碰到这一局面谁不抓狂?这还像有人问他:“你老妈和你老婆同时掉进了水里,你先救谁”一样,这一个经典的情感问题,几百万年来,所有的男人看到这一题目都抓耳挠腮,无言以对,忽然有人要丁逸在这一瞬间解开,丁逸自然是心情烦躁,此时忽然有人冷嘲热讽,恰似给丁逸本已冒着火星的心里浇上了一盆汽油,丁逸自然是一点就着,火焰燃烧起来,哪里还管怎样燃烧才看起来更有艺术性?丁逸极其郁闷之下骂出声来,哪里还管怎样修辞才更显得有层次?自然是张口就骂,什么顺口就骂什么,由于他所接触的影视、文学作品中,“妈的敢管老子的闲事,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这句话是最常用到的,他在耳濡目染之下,拿来主义,信手拈来,这也是极其正常的事。
扭头看去,发现一个人正笑吟吟地看着他们。这人四十多岁,廋廋高高,当然这个瘦瘦高高是指他在正常人眼中的体形,此人一米八左右,在普通身高的人眼里,称得上是瘦瘦高高,但在巨人丁逸的眼中,却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小矮子,脸色惨白,没有半点血色,丁逸看到他这一惨白的脸色,心想这人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用错了给宠物狗洗屁股的盆洗脸,发现之后再企图洗掉脸上潜在的狗屎分子,狂洗脸庞几万遍,这才造成脸色如此之白的?两撇八字须,再配上一撮山羊胡子,贼眉鼠眼,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好人。
这人穿了一件黑色的绸布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汗衫,腰间系的是几十年前流行的长布腰带,下身穿一条灰色长裤,长裤里面是红色的三角内裤,脚穿黑色布鞋,鞋子里面是纯棉的白袜,如果头上加上一顶礼帽,活脱脱就是一个电影中走下来的汉奸形象。
有读者问了,丁逸他又不是透视眼,怎能知道这人里面穿的是红色三角内裤呢?问这个问题的读者显然就是不太了解丁逸的身份了,作为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丁逸是作者大人的笔下宠儿,当然知道许多内幕消息,该人里面穿的是红色三角内裤,这一绝密消息也是作者大人透露给丁逸的,所以丁逸自然知道。
从体形来看,这人绝对不是丁逸的对手,丁逸就生出了一条奸计,想把他当成一个撒气的工具,暴打一顿,一是化解心中的郁闷之气,二是分散薛宝钗的注意力,让她不要再执着于鱼与能掌必选其一的偏执心理,安安生生地和丁逸以及丁逸的四个老婆过日子就行了,就像当某国总统被全体国民质疑他的裤子拉链为什么拉不紧,他被搞得焦头烂额之时,找了个国家轰炸轰炸,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质疑他的裤子拉链为什么拉不紧了,大家都去关注他该不该炸人家这件事,就没有功夫去关注他的生活小节了,这就是一个成功转移视线的先例。丁逸受此启发,知道转移视线这一招数在某些时候还是很有用的。所以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在丁逸眼中的矮瘦子简直就是上天送给他的一个礼物,有了这个礼物,丁逸就能成功地转移了矛盾,破解了他和薛宝钗此时的难堪局面,后面的局势可能就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丁逸捏紧了拳头就要冲上去,但他在来人做了一个动作之后,就立即没有了殴打该人的想法了。
因为那人忽然从身后拔出了一枝手枪,对准了丁逸和薛宝钗。
丁逸吓了一跳,因为这是本书第一次出现如此先进的热兵器,本书之前的主要进攻性武器都是刀子、拳头、擀面杖等等,何时出现过枪支弹药?并且这支枪居然是对着他的,丁逸更加没有想到,作者大人连来人的内裤颜色都告知了丁逸,却没有告知丁逸来人携带有枪支,这么重要的消息作者大人竟然没有事先通知他,究竟是何原因?
“全部别动。”来人低声断喝道。
正文 455
更新时间:2011…05…30
“兄台,我们这是言情剧,不是警匪片。”丁逸道:“你是不是走错剧组了?把枪放下来,有话慢慢说……”
薛宝钗见来人端着枪指着丁逸和自己,差点吓得尖叫了起来,但就在她将要叫还没有叫之际,听到了丁逸的台词,想了想,觉得也有些道理,本书是一本以感情为主线的生活剧,十分有人文主义的精神,不是以打打杀杀作为卖点的,既然如此,作者大人怎会忽然安排一个人拿枪指着他们?或许丁逸判断得对,来人并不是作者大人安排来的,而是误打误撞走错了剧组,闹了个误会,想到这里,薛宝钗心里稍安,于是停止了她的尖叫行为。
“我管你们是言情片还是警匪片?”来人蛮横地说:“你们是《丁逸》剧组的吧?那我就没来错。这部片子是什么类型的片子,关我鸟事?作为一个临时演员,我把我自己的戏份兢兢业业演完就行了。我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拿枪指着你们,然后等你们说台词。”
“……”丁逸和薛宝钗面面相觑,听来人这么说,看来并不是走错了剧组,他此行就是拿枪来指着他们的。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丁逸强自镇定,问道:“你认识我们吗?是不是找错了人?”
来人摇头道:“没错,你就是丁逸吧?”他又用枪指了指薛宝钗,继续道:“她是薛宝钗吧?我就是专程来找你们的。”
“丁逸?丁逸是谁?”丁逸假装糊涂,道:“你认错人了,我不叫丁逸,我叫贾宝玉,她也不叫薛宝钗,不过她的名字跟薛宝钗也能沾上点边——她叫林黛玉,我们和你找的人无关。不过丁逸和薛宝钗我倒都认识,他们刚刚去百货商场购物去了,你要是马上走,出门往右拐,以时速20公里/小时的速度追赶,说不定能在‘千城万店无假货才怪’商场门口截住他们。”
来人见他说得煞有介事,不禁愣了一下,真的以为自己认错了人,转身想出门追赶,顿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知道自己差点上了当,恶狠狠地道:“少跟我玩滑头,你就是丁逸,她就是薛宝钗,我跟了你们这么多天,怎么会连你们都不认识?你想骗我,那是对我的专业性的侮辱,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专业。老实点!”
“你的专业是……”丁逸问道。
“职业杀手。”来人冷冷地说。
丁逸和薛宝钗情不自禁都抖了一下。
职业杀手,顾名思义,他的职业就是杀人,杀人是他惟一的工作,所以听到了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名词,丁逸和薛宝钗情不自禁都抖了一下,这个名词太有震撼力了。
以杀人为职业的人,叫做职业杀手,以打人为职业的人,叫做职业打手,以操盘为职业的人,叫做职业操盘手,以写字为职业的人,写作职业写手,以小偷为职业的人,叫做职业小偷手。
以上的名词中,当以职业杀手最让人闻而生畏,最有震撼力,而又最有职业精神。
职业杀手,要么就不出手,要么出手就要杀人,就像宝刀不出鞘,但一出鞘就要饮血一样,这样的人,才能被称之为职业杀手。如果自称是职业杀手,但却在出手之后并不杀人的人,那只能是职业吓人手,而不是职业杀手。
眼看这个人,虽然打扮怪异,贼眉鼠眼,獐头鼠目,但他在自称职业杀手时,却隐隐带有一点说不出来的风范,就凭他这风范,并不像是职业吓人手,确实很像是真正的职业杀手。
“职业杀手?”丁逸道:“听说过,听说过。请问你此行的目的,是前来送信的吗?”
“请不要侮辱我的职业。”职业杀手道:“职业杀手,当然是为了杀人而来,前来送信的不是职业杀手,而是职业邮递员。”
“杀人是不对的。”丁逸呵呵笑道:“杀人是一项高风险低收益的经济活动,并且违背了国家的法律和公序良俗,要是让你爸妈知道了,一定会批评你的。我看你这么精干……”
丁逸看着他的面孔,仔细地斟酌着自己的台词,想找出点他的优点夸赞一下,消除他心中的杀气,于是道:“你看你炯炯的双眼……”他看到了来人的小眯缝眼,心里一阵反胃,但仍昧着良心道:“再看你挺直的鼻梁……”他又看到来人的塌鼻梁朝天鼻,胃里又是一阵强烈的痉挛,不过他终于忍住,又道:“还有你唇红齿白的嘴唇……”眼光所到之处,看到的却是该人地包天的肥厚嘴唇,露出他参差不齐的牙齿,牙缝里居然还能看到隔夜的韮菜叶,丁逸再也忍耐不住,高叫一声:“你还是杀了我吧!”蹲了下来,捧腹狂吐起来。
但见来人竟然也忍耐不住,和丁逸一样,蹲在地上,翻江倒海地呕吐了起来。
两人同时开工,同时收工,在呕吐了五六分钟之后,终于渐渐止歇,吐完收工了。
丁逸喘了半天气,这才好过了一些,道:“我刚才吐,是因为我昧着良心说了称赞你的话,胃里实在吃不消,这才呕吐了起来,但你呕吐,是何道理?”
来人调匀了气息,道:“在我有生之年,从来没有听过如此肉麻的话,越听我就越起鸡皮疙瘩,越听我就汗毛直竖,听到最后,实在受不了,所以就吐了。”
丁逸这才知道,自己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