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如雾-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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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阙一个一个将梨递给他们,坐在一边:“这种事你也至于研究这么长时间?真是没事做了。”
源建德靠近他,由衷地感叹道:“你说你们兄妹三人,两个一穷二白,一个富贵骄人,真是同血不同命啊!”
杨国朝用手里的梨砸在他脸上。
“你干吗?!脏死了!粘粘乎乎的!”源建德将梨丢回给他,跳起来直奔卫生间。
“你们别生气,他总是乱说话。”杨国朝替他兄弟道歉。
达阙无关紧要地笑着,指指他的梨:“你要是还想吃的话,就也去洗洗吧!”
见两人都出去了,歂瑞也不由凑过去问:“兴非一为什么会这么有钱啊?”她也很好奇。
达阙道:“也许他去抢银行来着。”
“这样?……”小丫头若有所思。鬼魂去抢银行会是怎么样的?不会被发现?还是说现在某地的警察正在拼命想破这个案子?如果找不到线索会如何?会不会……
“笨丫头,我是开玩笑的!”达阙见她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伸手弹了一下她的鼻子,弹得她捂住它,只用大眼睛瞪他,才又道,“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过自己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歂瑞“哼”了一声,表明自己对他这个玩笑的愤懑。想起兴非一那冰寒的眼神,跟盈姐姐比起来,似乎他的心底也是一片冰寒的世界,就算他真象源建德激动得那么有钱,他也不是幸福的吧?
夜已深了,周围都变得非常安静,除了远处道路上,昼夜不停奔波的车辆偶尔呼啸而过的声音,陪伴着达阙的,就只有他时不时触发的鼠标按键声。
他并不是在熬夜进行他的翻译工作,而是在网游的世界里鏖战。睡觉这种事对人类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可对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的,所以,自从他投身进网游世界之后,便成为比任何人都更忠诚的玩家。
他在游戏上跟他在现实中没什么两样,却比现实吸引了更多的朋友,尽管常常谢绝团队领袖的职务,仍然时刻被朋友们包围。
当大家一起成功完成一件任务后,屏幕开始充斥各种兴奋表情,他便会不由得露出苦笑:其实网游和现实没什么不同,人类依然向往着他们所向往的,执着着他们所执着的。
叹着气,达阙松开鼠标向后靠在椅背上,手臂搭上前额,闭上了眼睛。
房间里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你想要到哪里去?”达阙忽然开口说道,在只有他一人的房内显得突兀而惊人,尤其是他不仅仅只是动嘴而已,垂在椅侧的那只手骤然抬起,握住一只红色衣着的手臂。bx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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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香如雾
第八十四章暗室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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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zw。) “怎么?你要留下我吗?”
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一只手抚上达阙的胸口。bxzw。
少年搁于额上的那只手在它还未接触到自己时将它握住,终于睁开眼睛。他脚尖轻点,顺势翻过座椅,在空中转身,膝盖顶在双手被绞扭在一起的对方的胸口,将后者压倒在地上。
那是一个红衣人,乌黑的长发衬着艳红如血的长衣,分外美艳妖娆。
“你一向对……美人儿都是这么粗暴的吗?”一双含水凤目透过凌乱发丝瞪着他,因为双手被束缚、胸部又受到压迫,有点气喘不上来的样子。
“你是男人。”达阙垂睫而望,淡淡地陈述事实,没有放开他的意思。
“如果不是倒霉得被你弟伤了腿,你当我会这么容易被你制服?”红衣男子很不服气地说,可他现在的姿势却配不上他的骄傲。
浓重的香气弥漫了整个房间。
达阙起身放开他的手,抱臂站在他的身侧。
躺在地上的红衣男子伸展开如同环抱着自己的手臂,深深地呼吸,又抚摸了一会儿胸口,这才伸出一只手给他:“人家腿伤了吗!拉一把。bxzw。”
达阙拉住他,可红衣男子并不起身,而是突然用力下拽,志在必得地侧身一脚踢向他的头部。
达阙没有挣开他退后,而是象刚才一样飞身而起,空着的一只手伸指弹在那条腿上,轻而易举地躲开攻击站在了他的另一侧,并借势将红衣男子拖坐起来,心平气和地问道:“你这么想两条腿都受伤吗?”
房间里的香气已经令人窒息。
“不要!人家不要当残废!”红衣男子的脸微微有些变色,不过那更象一种伪装的夸张而不是真的相信这种可能性。
达阙不在乎他的话语里有几分真心,因为他本来也没打算废掉他的另一条腿,不然那条腿现在也就不会仍好好的了。他甩掉他的手,坐回到电脑桌前,沉声道:“第一、不要试图击败我;第二、不要试图离开这间房;第三、不要试图做任何我不希望你做的事。这样我们就能友好相处。”
“你那第三条是什么吗?!我怎么知道你不希望我做的事是什么事?就是叫人家什么都不做,乖乖呆着吗!简直就是霸王条款!”红衣男子在他背后痛骂。
“是啊,因为我有这个权利。bxzw。”达阙手上忙于控制他的游戏角色做任务,嘴上则对他迎头痛击。
“达阙,你在跟谁说话?还没睡吗?”房间外忽然响起歂瑞迷迷糊糊的声音,显然是她起来上厕所听到了房间里的动静。
达阙飞快回头,正嘟嘟囔囔着从地上爬起来的红衣男子,清秀漂亮的脸上忽然露出诡谲的笑容,伸手就去开门。
那笑容凝结在脸上,达阙已经背靠房门,一手抓住他伸出来开门的手,一手扼住他的喉咙,语气平稳地道:“我在看电影。”
“哦,早点睡吧,熬夜对身体不好,小心又头疼。”歂瑞含糊着说,声音伴随着楼梯的“咯吱”声渐远。
“嗯,我知道。”达阙应着,将手中的人扔出去。
红衣男子跌落在床上,抚着颈项咳嗽着:“你够狠!”
“我不够,”达阙漆黑的眼眸平静地注视着他,“不然就会将你送给兴非一。”
红衣男子那双凤目里飞速地滑过一丝恐惧之色。
达阙走过去:“他伤你很重吗?你不能自愈?”
红衣男子看了看他,确定他不是幸灾乐祸,又想到之前是因他的阻止才没有遭到灭顶之灾,而且刚才动手他也处处手下留情,便揭开长衣,指着包裹在黑色皮裤里的左腿道:“这里手掌大的地方已经全部死化了,我能感觉到,它还在缓慢扩大范围。”
看来兴非一出手时就没准备轻易放过,达阙沉默地望着他,片刻才问道:“如果那个地方是被纯暴力破坏的,你能自愈吗?”
“那当然能!”红衣男子骄傲地扬起头,眼神又立刻黯淡,放弃地躺下,“可现在那里不归我管了!没救啦!除了等着它侵蚀掉我整条腿以至生命……”他的声音渐渐低落,投降是一种耻辱,可不承认现实则是一种愚蠢。
没有听到达阙说话,却听到了门响,他抬眼一看,那个淡定从容地制服他的少年不见了。
“人呢?我可走了啊?”他坐起来,用征询的口气东张西望着说。
“走哪里去?”门开了,达阙走进房间,顺手把灯打开,室内终于一片光明,不再只有电脑那一屏微光。
他坐到床边,丢给红衣男子一条毛巾,按住他的左腿,道:“咬着它,你可要忍住。”说完,一刀狠狠地扎进他受伤的部位。
猝不及防之下,红衣男子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张开嘴倒在床上,汗如雨下。
达阙握着刀的手没再动。
最初的剧痛过去之后,红衣男子喘息着拿过那条毛巾,叫道:“你怎么着也得等我准备好啊!地方找对没你就刺啊?”
“等你心生了对疼痛的恐惧,疼痛会更加无法忍耐。”达阙眼神澄澈,很不以为然地望着他,“总要一刀到位。在死化的部位刺浅了根本不会有任何感觉吧?”——如果换作旁人,连那种地方都无法用刀扎进去。这句话他没有说出来。
“所以我才不知道你地方找对没啊!如果你把我疼死还扎错了地方,那不是拿我当试验品?”红衣男子喋喋不休地抱怨,从这一点来看,达阙下的手实在是太轻了。
“闭嘴。”遇到罗嗦男人,就连达阙也会不耐烦。
少年的这句命令非常有用,红衣男人立刻将那条毛巾塞进嘴里,等待更加可怕的疼痛来临。
达阙握着刀的手没有一丝犹豫,快速地以刺入位置为中心,连肉带骨、连皮带裤子一起剜了下来,就象从整桶的冰淇淋里制取一个冰淇淋球。只不过这个冰淇淋仿佛是装在聚宝盆中,随着那一块骨、肉、皮、裤被剜掉,涌起的不是鲜血,而是同样的骨、肉、皮、裤。bx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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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香如雾
第八十五章真正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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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zw。) “哈哈!我好啦!”前一分钟还要死要活的红衣男子一跃而起。bxzw。
“你的东西,自己收好。”达阙用刀尖挑着那块剜出来的恶心物件,递给他。
红衣男子坐下来,接过他曾经的一部分,红光闪过,手中只有一点点暗色的植物切片。他将它吹落地上,望着把刀放在电脑桌边的少年,轻佻地道:“难怪你不对我怜香惜玉,你比我还漂亮呢!”
达阙挑了挑眉梢,算是将他的话当作赞美收下。
“我们也应该互相认识一下。”红衣男子起身靠近他,“‘狼花’、‘彼岸花’、‘无义草’、‘龙爪花’、‘蟑螂花’、‘老鸦蒜’、‘鬼老蒜’、‘蒜头草’、‘鬼擎火’、‘幽灵花’、‘地狱花’、‘舍子花’、‘山乌毒’、‘头痛花’、‘螃蟹花’、‘鬼撑伞’、‘忘川花’、‘红花石蒜’、‘生死之花’、‘曼珠沙华’、‘引魂之花’、‘花不见叶’、‘平地一声雷’,还有你说的‘老死不相往来’,你随便挑个叫吧!”
“你的耳朵倒是很灵,”达阙对他听到了他与杨国朝的耳语小赞一句,随口道,“那我就叫你小义好了。”
“小义?拜托,是‘无义’才对。bxzw。”红衣男子好心提醒道。
“你若无义,又怎会出现在这里?”达阙淡淡反问。
红衣男子凤目一寒:“你知道我来此的目的?”
“你有什么目的?”达阙问道,可是他眼眸里没有丝毫疑问,倒有几分了解几分规劝。
红衣男子不打算就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与他纠缠下去,甚至也不再争执自己的名字,而是问道:“那你呢?叫什么?”
“你应该知道吧?刚刚还赞扬了你的耳力,转眼就不太好了吗?抑或是间歇性失聪?”达阙坐下来,继续玩游戏。
接受“小义”这个名字的红衣男子笑了起来,笑得不可遏制。看着达阙对他的笑没有任何好奇之心,他忽然停顿,一字一字地道:“那不是你的名字。我要知道的,是你真正的名字。”
“什么是真正的名字?”少年波澜不惊,手指也未曾停顿,依然流畅地指引自己的游戏角色穿梭于敌人之间,“名字不过是一个方便称呼的代号,叫你‘曼珠沙华’,你就是天降四大祥瑞之一吗?叫你‘彼岸花’,你就是‘火照之路’上的一员吗?你其实就是你,不是人们想象中的任何一个。bxzw。”
小义搬过一张凳子坐到他旁边,抬起手来撑着下巴,含水凤目逡巡在少年的脸上,又透出妖娆的笑意:“倒也不错。”接着他又轻声念叨了一句,“如果你弟的名字是真的,你至少得姓‘兴’。”以示他并不那么容易哄骗。
达阙笑了,笑得悠远旷达,笑得不置可否,然后他笑着问:“你的头发不应该是红色的吗?”
“一头火红的长发?你想让我出门被人当怪物看吗?”小义相当不满,“身在中国,还是黑发来的更适用,况且黑色多衬我的衣服呀!——这叫有节制的热情。从头红到脚就太俗了!”
“那也是一种时尚。”达阙靠在椅背上,道,“毗留博叉也没被人当怪物看。”
“你说广目天?人家是红脸好吧!”红衣男子对他的话非常不屑,“而且红脸最有名的是关公。”
“反正都是有名的神仙。”达阙作个总结。
“谁说关公是神仙?”小义凤目轻翻,秋波婉转,可惜少年专注于游戏,没有看到那妩媚的风情,“他手上太多鲜血,别说是神,就是仙也不会准他位列其中。尊他为神的是人类,老百姓喜欢他,统治者也需要树立一个忠诚的标榜。”他停了一下,摆了摆那只同样具有妩媚风情的手,“其实大家都忘记了一点,准不准、尊不尊都是别人的一厢情愿,决定权始终在他手上。为了他大哥,他下敢挑了八重大地狱,上敢掀翻三十六重天。与其说他想成为神仙,恐怕他更乐意的是跟他大哥三弟在轮回里生生世世,永不分离。”说完,他又加上一句,“谁知道现在那三个人在哪里开拓事业呢?”
“这你倒是清楚!”达阙笑起来,复又喃喃自语,“不过,天界真的那么在乎有没有染满鲜血吗?其含光比他尤有过之吧?”
“你说的是天符府君那柄佩剑吗?它可不一样。”小义反驳道,“人家是神器,知道吗?就算被血泡着也不是他的错!你想啊,一柄剑做到他那个份儿上,天界怎么可能任他留在人间,那不是更祸害吗?”
是因为知道其含光的神侍身份,还是因为他曾经持剑相击,所以自己就完全忽略了他的实质呢?难怪掌土庄园不承认有他这个人,根本就没想过要为那柄剑造个人类身份吧?达阙暗地里对自己摇头,也喜欢上了与这个性情爽直洒脱的红衣男子聊天:“那你算是什么?仙还是妖?”他很好奇小义对他自己的评价。
“‘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小义向他眨着眼,“你也是吧?因为我看不到你的过去。”
“也许身不在,可心尚在这红尘里飘荡。”达阙淡淡地道。
红衣男子听不出他这句话到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