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压群芳-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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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至少,她爹想要东山再起就不再是难事。
至于她自己还想怎样,那又另当别论了。
对她的行为动机我无权置评,她有她自己的无奈与不甘,憧憬与希翼,还有对家庭的责任。唯独她那一声声甜腻的“桃叶妹妹”,让我有点吃不消。
而且,我好好地在胡二哥家租房子住,和胡二哥一家相处融洽,还有胡大娘那么好的一个人帮我带桃根,我为什么要搬到另一户陌生人家去?
我只能是婉言谢绝了:“多谢素素姐姐关心,我在这儿住得挺好的,桃根有胡大娘带着,我也很放心。”
谁知素素还不死心,马上说:“原来桃叶妹妹是担心你妹妹没人带啊,这个更好办了,我妈反正在家没事,让她帮你带就是了。我妈最喜欢小孩子了,看见邻居家的小孩都忍不住抱过来的。”
这年头,还有不要钱非要拽着你住她家房子的,还真是稀罕呢。我有点不耐烦了,不想再跟她罗嗦,索性一句话堵住她的嘴得了:“我跟胡大娘一家住惯了,:吧。
亏我还一直想撮合她和胡二哥,觉得他们开夫妻店再合适不过。可如果素素是这样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人,我倒觉得她配不上胡二哥了。胡二哥这么好的人,理应得到幸福。
如果胡二哥的生意能做得再大一点就好了。他那个小店子才两、三个伙计,也难怪素素看不眼了。她家生意红火的时候,可是开着好几家分店的。
看着王献之,我突然灵机一动。
于是我对王献之说:“七少爷,胡二哥现在正开着一家文具店,店名叫‘文房五宝’。”
王献之立刻对这个名字起了好奇之心:“文房五宝,怎么会是五宝呢?”
我把这个店名的来历解释了一番,然后指着素素笑着说:“这就是店里的‘第五宝’了。”
我这话,怎么说都是恭维了吧。当面说一个女孩子是美女,可以和文房四宝并称为一宝,难道不是夸奖吗?
没曾想,素素却一下子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我不是,不是啦,少爷您可千万别信真了,桃叶妹妹就爱开我玩笑。我不过偶尔在胡二哥忙的时候去店里帮了几次忙,他们就打趣说我是什么文房第五宝。真是的。”
她越说脸儿越红,颊飞桃花,眼横春水,含羞带嗔的,煞是迷人。
我和胡二哥却互相看了看,然后就彻底地沉默了。
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这个时代,女孩子们是以出头露面靠自谋生为耻的,家里不窘迫
上顿没下顿的地步,不会让女孩子出去做事。
以前娘在的时候,即便她自己挺着一个大肚子不能找活干,我们那点微薄的积蓄也看着看着就坐吃山空,她还是坚持把我养在家里。我也曾多次提出要出去找事做,都被她拒绝了。她只盼着自己能早点生下孩子,然后她出去做事,我在家里带妹妹。
在娘的观念里,女孩子出去做事,就跌了份,丢了人,以后也别想嫁到好人家去了。
素素之所以如此激烈地辩解,就是因为我犯了这个忌讳。一个姑娘家,不只是出去当店小二,还被打工的店子钱当成活招牌,利用她的姿色赚钱。说得难听点,这甚至有点出卖色相的嫌疑了。所以她才会那么着急恼怒,只是不好当场发作出来。
王献之倒没注意到她在说什么,只是笑呵呵地称赞着店名取得妙,又看着我说:“这店名是你取的吧。因为”,他朝胡二哥噜了噜嘴,“他不像是会想得出这种店名的人。”
胡二哥正为素素的表现而满心不悦,听到这里才笑道:“是啊是啊,这么好的店名,我哪儿想得出来。”
王献之却突然站起来说:“那我们去看看那家‘文房五宝’吧。”
胡二哥当然是求之不得,王家少爷肯去看他的店子,甭说他会买什么了,单这一行为本身就能为他的店子带来商机。因为,王少爷肯赏光驻足的店子,那肯定是有什么非凡之处。
王献之去过之后,他甚至可以在店里做几个招牌,上写:“王献之少爷曾站处”、“王献之少爷曾坐处”“王献之少爷曾摸处”,那不得了,那些崇拜王献之的少男少女们会蜂拥而至都去站一战,坐一坐,摸一摸,店里的名头一下子就打响了。
我却坐着没动,认真打量了一下王献之。因为,会这么主动地跑去看一家跟他毫不相干的小店子,这不像是他会做的事。他没这么无聊,更没这么热心快肠。
见我用疑惑的眼神打量他,他朝我神秘一笑,然后,居然,很轻佻地向我眨了一下眼睛。
搞什么,当着两个人,四只瞪得圆鼓鼓的眼睛,跟我当众调情?!
亲爱的王七少爷,您很快就会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滴。
瞧我怎么使唤你吧。
我转身捧出一套文房四宝,很恭敬地双手捧到王献之面前,笑眯眯地说:“去看胡二哥的店子之前,先请少爷题几个字吧。”
“题什么字呀?”他没想到我会来这手,有点懵了,样子呆呆的。
“文房五宝。”
王献之还没说什么,胡二哥已经跳了起来:“啊,真的!这太好了!还是桃叶想得周到。七少爷,求您给小店赐字!”一边说一边不停地打躬作揖。
此时,素素已经快手快脚地舀来水,开始磨起墨来。我注意到,她磨墨的手都有点微微颤抖了。不过给王献之磨墨而已,我天天在书塾里必做的日常事务,值得她这么激动吗?
再看王献之,大少爷一副不乐意的样子,鼓着腮帮子坐在那儿动都不动。
怎么,天天在书塾里不知道练多少字,害我收他的废纸都收不赢,现在要他写个字很难吗?
到底在别扭什么嘛。
第68章 七少爷的字(二)
我们要他写字,并且不由分说地连墨都磨好了,很有上架的劲头。王献之一开始皱着眉,一副不乐意的样子。后来看实在是难以推拒了,才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开始卷袖子。
我知道他不是不乐意写字,而是不乐意给一家那么小的店子写字,尤其不乐意被人“逼”着写字。
好了,总算大少爷开始卷袖子了,我才要伸手去拿笔,素素已经抢过来说:“妹妹,还是让我来吧,别把你的手弄脏了。你病体初愈,不要在这儿站久了,快躺着去吧。等会我们去店里的时候你也别去了,就留在家里好好休息。有我和胡掌柜陪七少爷去就行了。”
瞧我今日这称呼,平地三级跳,由二掌柜到桃叶妹妹再到妹妹,不过一顿茶的功夫,已经完成了从上下级般疏远到家人般亲密的过渡。可怜的胡二哥,明明是威严的“大掌柜”,现在变成客气疏远的“胡掌柜”了。
虽然如此,我还是努力挤出笑容道:“素素姐姐真体贴,那就有劳素素姐姐了。”
唉,为什么这明争暗斗总是无所不在?素素不过是第一次见到王献之,就这样跟我争起来了。可以想见,若我有一天真的嫁给了王献之,在他妻妾成群的家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我默默退到一边,任由素素去贴身服侍大少爷写字。
只见素素小心地把纸抚平,再小心地把笔递给王献之,毕恭毕敬地说:“七少爷,请!”
王献之伸手接过笔,沉凝片刻后,突然抬首看向我,向我露出璀璨的一笑,轻轻叹了一声:“果然是文房五宝!”
言毕,出手如电,唰唰唰,四个字一挥而就。
“哇!”素素率先鼓起掌来,胡二哥也由衷赞叹。
连我都暗暗诧异,看他的眼光中又多了几分感佩。
想不到他生了一场病,这书法技艺却更上一层楼了。
胡二哥这会儿对王献之已是真心敬佩了。刚开始的时候,他对王献之是恭敬中又带着几分不逊的,大概以为王献之不过是借了家里的权势地位而浪得虚名,只会在平民面前显摆。如今亲眼见到王献之写的字,方信人家是有真本事。
胡二哥本身也是忠厚至诚的人,这下一揖到地说:“多谢七少爷赐名,有了七少爷这幅字,我们店里以后肯定生意兴隆。这润笔之资我不敢给,小店暂时也还给不起。等以后我去外地进货的时候,一定想办法找件稀罕东西,到时候再献给七少爷,以答谢今日之恩。”
王献之忙朝他摆手道:“不用不用,你是桃叶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我为朋友做事,从来不兴收润笔的。这个字幅,是我送给你的。”
我也在旁边帮着说:“是啊,胡二哥,七少爷说要送给你,就是拿你当朋友了。你再说什么润笔,反而辜负了七少爷的一片心意。”
胡二哥再次一揖到地:“那就多谢七少爷了。”
这时再看素素,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里,一颗颗红心正在蹭蹭蹭地往外冒呢。
胡二哥和素素只怕是没指望了。女孩子,一旦心里爱上了谁,那就跟钻进了世上最小的牛角尖一样,用火剪也夹不出来了的。
看素素今日的表现,我猜,即使没有王献之出现,她也不肯嫁给一个从前在她家做小伙计的人的。胡二哥现在虽然是她老板,可也不过是一家只有三个伙计的小文具店老板。她父亲当年可是开有多家分店的,家里的库房最多的时候存有几千张毛皮,离巨富也不远了。
胡二哥心心念念地是恢复昔日的家业和身份,素素呢,是不是也和胡二哥一样的想法?
幸好我家以前也
贫之家,所以我活得没有负担,对未来没有那么多不想法。
等字迹干了之后,素素小心翼翼地卷好,然后笑着对王献之说:“七少爷,时候也不早了,我们这就去吧。”
“嗯”,王献之点了点头,很听话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素素的脸顿时笑得像一朵花一样。
胡二哥走到我跟前说:“桃叶,那我们这就去了,你好好睡一觉。晚饭也别起来做了,我等会给你送过来。”
我一边点头一边看着王献之的背影,那家伙的表现不大对劲。不管怎么样,他要走,招呼总得跟我打一声吧。不可能看都不看我一眼,径直带着素素走了。
胡二哥道别完,我送他到门口。见王献之还是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我只得出声喊他道:“七少爷您慢走,谢谢您专程赶来看我。”
他这才回头笑着说:“还知道跟我道别啊,我还以为你连这个最基本的礼貌都忘了呢。”
是谁忘了最基本的礼貌啊,你自己一言不发地甩开腿就跟别的女人走了,还怪我。
算了,走都走了,还罗嗦什么,于是我依旧笑着敛衽行礼道:“总之,七少爷今天能来,桃叶感激不尽。七少爷自己也病了那么久,桃叶却未曾去府上探望过,实在是惭愧得很。”这样,该不会说我没礼貌了吧。
他却像突然想起来了什么似地说:“呀,那包包里还有药,煎药服药都很有讲究的,我却忘了跟你交代。要是你自己瞎吃一通,会出人命的。”
说完这几句没头没脑的话,他转向胡二哥说:“实在不好意思,今天我去不成了,改天吧。这服药的事情可不是开玩笑的,我这就去一一交代那个小白痴。”
胡二哥还能说什么?只能呐呐地说:“好好好,七少爷您请便。”
素素眼睁睁地看着跟她走了一路的王献之突然又折回我的屋子,也只是呆站着,不能出一言阻止。
更绝的是,王献之进了我的屋子后,居然砰地一声就关上门,把他的仆人也关在外面了。
看他一步步朝我走来,我本能地后退,一直到后背碰到了床沿,我才紧张地问:“你要干什么?”
“你说我要干什么?”他笑得好不暧昧。
“我告诉你哦,你要是敢动歪脑筋,我绝不饶恕你。”
“那你说说看,我动什么歪脑筋了?又或者,我换一种问法,我想了什么就是动歪脑筋了?”
“鬼才知道你想了什么!”我心慌意乱地冲他喊。
“你不知道,怎么又说我动歪脑筋了呢?我看,是你动了歪脑筋吧,所以你就以你的色女之心度我这正人君子之腹。”
太过分了!
急怒攻心之下,我顺手抓起床头的一样东西就朝他扔过去。
在扔出去的那一瞬间,我才意识到我刚刚扔了什么。天那!我猛地捂住脸,我不要活了。
他一把接住那个东西,只看了一眼就欣喜若狂地说:“哇,原来你这么爱我,把我素日写的字偷偷拿回来藏着,还订成册子放在枕头边。”
噢,让我死了吧。
第69章 似梦非梦
他发现我收藏他平时写过的字纸,的确是一件很窘的一个人的字,跟喜欢一个人,不能直接划等号吧?
想到这里,我努力用最平静的声音说是看你的字写得好,想拿回来慢慢欣赏、揣摩,我没别的意思。”
也就是,我不是爱上了你,只是喜欢你的字,仅此而已。
但我忘了大少爷的人品有多恶劣,他是不可能顾及到一个姑娘的颜面,顺势给我台阶下的。我越慌,他越兴奋,逗起我来也就越带劲。
故而,听我这样说,他立刻乐不可支地接住话头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请问,如果不是事实,你为什么要掩饰?如果不是想掩饰,你为什么要解释?”
这是什么烂逻辑啊,听起来还怪押韵的。
看他平时口才不咋地,这会儿怎么特别能说了?
我又有点急了,朝他喊:“我哪里解释了?我这是在陈述事实!”
“那好”,他笑得像刚刚偷吃了一只大肥鸡的狐狸,“请问桃叶同学,你把我写的字放在枕畔,这是不是事实?”
“这……”,我心慌意乱地一边比划一边说:“我就是顺手那样一放。有时候可能放在桌子上,有时候放在灶上,有时候放在床上。”
这的确是事实,他的字,我是经常拿着看的。只是,这样一解释,为什么我觉得自己越发像此地无银,欲盖弥彰了?
因为,照常理,要看帖也应该是看名家字帖,谁会拿同学的字帖当范本啊?名家字帖我不是不看,但我看得最多的,真的还是我自制的他的“字帖”。
他的字总能给我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在父母双亡、妹妹尚小无法交流的孤寂日子里,他的字帖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