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风流枉少年-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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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无能为力。
她突然有一种委屈的想哭的冲动。
秋风秋雨历来愁煞人,这个季节被无数著名和非著名的骚人墨客歌颂过或者埋怨过。
细雨被风吹的倾斜而来,飘洒地花雅歌的身上。这个水做的女人和大自然的雨水融合为一体,她脸上依旧梨花带雨,只不过已经分不清到底是雨水还是泪水。
突如其来的一场雨,有时候就像突如其来的一场爱情。也像是突如其来的一个人。
常乐就站在了她的身后。
“雅歌……”他轻轻的呼唤了一声。
花雅歌娇躯微微一颤,慢慢转过了身,红红的眼眶内,那水汪汪的眼睛早已变成伤痛的海洋。
当常乐目光向花雅歌看去时,常乐感觉到胸口就仿佛遭遇到大锤重击一般,脚步不由自主地向后面退去。他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有一种女人,是不能用来伤害的,甚至不能对她使用任何心计,因为任何手段对她来说都是一种亵渎和不敬……对于这样的女人,她的男人只能奉献,只能包容,只能不顾一切的关怀她照顾她。
花雅歌就是这样的女人。
在不少装逼的校园文章中,都有‘十六岁是花季,十七岁是雨季’这句话。抹了抹逗留在脸上的雨珠,常乐突然发现,自己的花季走了,雨季来了。
雨打在脸上,湿在心底。
没有任何演技可言,常乐脸上第一次写满了真正的愧疚和不安,他上前一步,紧紧搂住了花雅歌,声音竟然带着一丝颤抖,这简短的三个字里竟然透着一股沉重:“……对不起!”
花雅歌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搞得天旋地转,单纯无邪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她甚至不知道,这是常某人第一次发自肺腑的对女人说‘对不起’这三个字……当然,常某人以前常说这样一句话,但这句话丝毫没有道歉的意味:“不好意思,我XX了你”……
这个世界上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不是登峰造极的演技,而是真诚。
花雅歌确实是个很容易被骗的单纯小丫头,但她并不是傻妞,她的心告诉她,这个男人在诚恳的向她忏悔,她甚至感到了他的紧张和愧疚……她觉得他们本就是一体的,他的欢乐悲伤,他的一切,不用语言她也能感受的到,就从他抱住她的那一瞬间起。
她的记忆突然开始抽离,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走钢丝般驾驶着兰宝坚尼一骑绝尘,在金色的容颜暴露在阳光下的那一秒,他就已经征服了她。以后的一切都只是锦上添花,钢琴独奏,球场英姿,戏剧表演,只不过是一次又一次地带个她摧枯拉朽的视觉震撼,一次又一次的证明他是她命中注定的意中人而已。
所有的情愫,所有的委屈,还有许久以来所有的思念和仰慕,都在这一刻爆发出来。千言万语,却堵在了心口,一句也说不出来,只能化为凄婉的哭泣声,眼泪再一次决堤……她死死的抱住了常乐。
如果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秒,你说,那该多好。
106 恶魔与地狱
两人相拥在风雨中,久久无言。
突然,花雅歌脱离了魔爪,泪痕未干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紧张的红晕,无比羞涩道:“常乐,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你说。”常乐觉得自己很多年没有这样真正的温柔过了。
“我……”水做的女人被娇羞完全掩盖了,轻轻地左右扭动着身躯,低垂着芳首,吞吞吐吐道:“我,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常乐差点摔倒在地,愣了半天,突然上前一步,绕着花雅歌转了一圈,上下打量着她,随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得花雅歌再也不敢抬起头,这才坏坏地问道:“这个人,不会是我吧?”
花雅歌惊讶的抬起头,讶然道:“你怎么知道,就是你,就是你!”
强忍着没让自己晕过去,常乐深呼吸,暗暗念着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但是,这小丫头实在也太可爱,太笨,太那啥了……这种事情,还用说出来吗?
常乐现在只觉得一切特别搞笑,特别狗血。
当然,本着花花公子的职业道德,常乐还是拉着伊人的小手深情道:“我也喜欢雅歌呀!”
“真的吗?”花雅歌看上去有些不相信。
“肯定是真的,我刚才不是说了,你很可能是我真命天女吗?”常乐一本正经道。
看着这单纯小女孩呆呆的样子,常乐实在忍不住怜爱地将她搂在了怀里。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天真可爱又长得如此完美的女孩子呢?老天实在待他常某人不薄啊!
水做的身躯,神奇的香味,无邪的眼神,自然的羞涩,还有那引人犯罪的完美脸蛋和躯体,让常乐一时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
这美好的一幕,被花雅歌单纯的一句话打破了:“常乐,你下面是什么很硬的东西在顶我?你又欺负人家,呜呜……”
常乐脸红了,真正不靠演技也脸红了。他崩溃了,他觉得上天抛弃了他,他觉得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了意义,差点连死的心也有了。
深深呼吸了一下,常乐这才恢复花花公子本色道:“雅歌,你知道《十日谈》吗?”
“知道喔。”花雅歌乖巧的在常乐怀里点点头,缓缓道:“公元1348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瘟疫。每天,甚至每小时,都有大批大批的尸体运到城外。从3月到7月,病死的人达10万以上,昔日美丽繁华的佛罗伦萨城,变得坟场遍地,尸骨满野,惨不忍睹。这件事给当时意大利一位伟大作家薄伽丘以深刻影响。为了记下人类这场灾难,他以这场瘟疫为背景,写下了一部当时意大利最著名的短篇小说集《十日谈》。当时,《十日谈》被称为“人曲”,是和但丁的《神曲》齐名的文学作品,也被称为《神曲》的姊妹篇……”
感受到常乐赞赏的眼神,花雅歌很是满足,仿佛被鼓舞了,继续出神道:“这段典故真的好感人噢!据说在佛罗伦萨闹瘟疫期间的一个清晨,7个美丽年轻而富有教养的小姐,在教堂遇到了3个英俊而富有热烈**的青年男子。7位小姐中的3人是他们的情人,别的几位和他们还有亲戚关系。他们决心带着仆人,离开佛罗伦萨这座正在走向死亡的可怕城市。他们相约,两天后到郊外的一座小山上的别墅里去躲避瘟疫。那里环境幽静,景色宜人,有翠绿的树木环绕,还有曲折的走廊,精致的壁画、清澈的清泉和悦目的花草,地窖里还藏着香味浓郁的美酒。这10位年轻人每天不是唱歌弹琴,就是跳舞散步。在暑气遍人的夏季里,他们坐在绿草茵茵的树荫下,大家商定每人每天讲一个优秀动听的故事,以此来愉快地度过一天中最难熬的时光,他们一共讲了10天,10天合计讲了100个故事,这些故事收集成集子就叫《十日谈》……”
常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才趁热打铁道:“你知道吗?《十日谈》里有这样一则故事:男人身上都有一只恶魔,而女人身上都有一个地狱……不如我们现在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把恶魔放进地狱里去好吗?”
说完后常乐自己也觉得好笑,自己真太他妈邪恶太他妈无耻了。如果这样也能把MM骗上手,那真是苍天有眼呐!
可是花雅歌却眨了眨眼,非常纯洁地笑道:“好啊!”
水做的女人那笑容像一束耀眼的阳光,彻底刺穿常乐这颗堕落的恶魔之心。他陷入了极度的迷惘中。
“你说的恶魔是不是那个?”花雅歌指着常乐下身的“帐篷”,又天真的问道:“那么地狱在哪里?”
常乐的理智就这样被花雅歌纯洁的微笑轰得土崩瓦解,他热泪汹涌着扑向了眼前的羔羊,常乐几乎是掀起长裙就要提枪上阵,这个长裙也不算一无是处,总算是“方便作案”啊!
常乐狂野地搂着、亲着,尽管他想学一学AV服务一下女方,但现在的时间地点场合不允许,他只能尽量的简单化,快捷化。水做的女人发出阵阵梦呓般的呼声,而这一切只会让他更加狂热。
在常乐的贼手快要褪下花雅歌小内裤的一刹那,就算这水做的女人是天下第一傻妞,也明白了常乐到底想干什么。在这样的时间地点场合,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风雨中,在这很可能有路人经过的校园里,单纯的她实在接受不了如此残酷的现实……
“不,不能这样……”挣扎着,她羞涩而慌张,脱离了常乐的怀抱。
敏感的察觉到常乐脸上的那一抹失落和无奈,花雅歌更加的慌了,那纯真而委屈的慌张模样让任何男人下不了狠心欺侮她:“常乐,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人家不知道怎么办啦,人家要去问我姐姐……”
难道这种事情也需要经过她姐姐批准?
常乐脑袋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世界黑了下去……骄傲败给时间,理论败给实践,快乐败给想念,决定败给留恋,身体败给失眠,缠绵败给流年。
常乐觉得自己完全败给了花雅歌。
107 谁敢动我马子
“晴晴!”
“晴晴!你等等!”
校园幽静的小路,李凌霄以一种疯狂的速度追着雨时晴,伸手挡住了她的去处。语气竟也透着几分温柔,很显然前几年流行的‘采花尼姑拉风司机’所著的《花花公子的自我修养》他没白看:“晴晴!为什么你那天会开常乐的车回家?”
雨时晴无奈的瞥了李凌霄一眼,以沉默来解释一切。
阴婺的眼里闪过一抹愤怒,又有一抹柔情,李凌霄声音里简直有点浓情蜜意:“晴晴……”
“请你让开!”
当雨时晴冷冷的吐出这几个字时,李凌霄的觉得自己半年的辛苦多半是白费了。
受不了这鄙视而冷漠的眼神,李凌霄深吸了口气压制住自己的恼恨,带着许些哀求道:“晴晴,我喜欢你已经有半年多了,你一直不答应我,我尊重你的决定,因为我相信我会有感动你的那一天,但是你怎么能跟常乐那王八蛋在一起?他是个超级大坏蛋,还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
说完这话,李凌霄觉得自己太纯洁了。
“你喜欢谁那是你的事,请不要再来缠着我好吗?”雨时晴丝毫没有给他好脸色,本来平静的美丽脸蛋,已转为阴冷,“首先请不要叫我晴晴,我们没那么熟。其次,你也好意思说人家花花公子?也不掂量下自己是什么货色。最后,我不允许你这样骂他,这样只会让我更加的厌恶你而已。”
听到这话,李凌霄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顷刻间就崩溃了,他的世界开始下雪,他觉得上天抛弃了他,他认为他的生命已经没有了意义。
所谓怒由心中起,恶向胆边生。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李凌霄突然觉得此地环境清幽,地处偏僻,风景宜人,闲人免进……总而言之,很适合做一些犯罪的事情。
于是乎,李凌霄猛的露出了阴险可恶的嘴脸:“我会让你后悔的!”
说罢,身子朝雨时晴缓缓走过去,脸上的笑容变得诡异万分。
虽然这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是在校园里,但雨时晴本能的察觉到李凌霄那不轨的意图、一声惊叫,雨时晴拼命的后退,神色慌张起来。但这慌张中,却有一种决绝,仿佛宁死也不会让姓李的变态捞到好处。
转过身子,她想奋力逃出这个危险的地方。
遗憾的是,这是不可能的。
只是一个箭步错身而上,李凌霄轻而易举的拦在了雨MM身前。他脸上突然有了一种很难用语言描述的笑容,阴婺的眼里透出层层冷光,嘴里发出了嘿嘿的笑声。
“救命啊!”雨时晴刚尖叫出这三个字,小嘴已经被捂住了。
李凌霄用那打量猎物的眼神玩味的盯着雨时晴,忽然觉得,原来一切都这么简单,从前花费了那么多心思实在太他妈傻了吧几了。在这一刻,他觉得他是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在俯瞰着一切。
蓦地,犹如闪电一般,一条黑白相间的影子从旁边的小树林处猛的蹿了出来,带着一声咆哮,那牛一样的脑袋狠狠的撞在了李凌霄的鼻子上,李凌霄还算英挺的鼻子,被这么一撞,刷的一下流出了一窜鼻血,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等他看清了攻击自己的‘不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时,顿时死的心都有了。
那高昂的头颅,凶悍的眼神,充满杀气的利齿,稳健的步伐,还有那壮实的身躯以及从胸后到腹部呈上收姿态的完美曲线,都已经深深地出卖了它!
没错,这牛一样的脑袋就是常乐的宝贝宠物狗大奔!!此刻大奔仿佛胜了一场大战般,昂起了那脑袋,没毛的尾巴摇晃着,向小径处炫耀着。
似乎为了配合下大奔,小径那里传出了一阵欠揍的声音:“大奔,你真是英雄,居然一招就秒杀了他,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撞的好,撞得妙,撞到这个傻B瓜瓜叫。”
伴随着这声音,高笑吊儿郎当的走了出来,其独有的言语,配合着他摇头摆手旁人根本无法学来的动作言语,让李凌霄顿时有一种虎落平阳被犬欺的错觉……
大奔似乎很满意高笑的称赞,昂首挺胸的在原地转了一圈,恶狠狠的冲李凌霄咆哮了一声。然后色狗本色就冒了出来,刷的一下闪到雨时晴的脚下吃起了豆腐。
雨时晴呆呆的看着这一切,当李凌霄扑过来时真的好害怕,心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常乐快来救我,这回常乐没来,来的却是大奔,可她知道大奔在,常乐就一定在附近。
于是乎,那双凤眼直接无视高笑,朝四处寻觅意中人的踪影。不幸的是,常乐并没有出现。
与此同时,李凌霄一双眼也在四处乱瞄着,确定常乐不会出现后,他腰板立刻直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突然将左手食指放到嘴里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哨音过后,李凌霄那两个贴身保镖很有职业道德的现身了。这两个看似普通的年轻人,眼神却颇为凌厉,身上竟释放出不弱于高笑的气息。
见到这两位仁兄,高笑心里打了一个突,一个闪身护在了雨时晴身前。而大奔则是毫不示弱的瞪着眼前二人,眼里凶残的光芒闪烁,嘴里发出了刺耳的嘶吼声。
李凌霄好整以暇的弄了下头发,用一种很同情的目光看着高笑:“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