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样年华 作者:孙睿-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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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为了让她尽早还钱,就拉她下水了?”杨阳问道。
马晓兰没有在意杨阳的态度,又说道:“我并没有打算让沈丽还钱给我,那3000块钱就算是我资助她的,可是,四个月后的一天,我被朋友介绍到一家歌厅上班的时候,却意外地在那里遇见沈丽,她说她来这里已经一个月了,是按电线杆上面贴的小广告找到这里的,她还说,再过一个星期,她就可以把钱还我了。”
19马晓兰和我们成为朋友,我们亲切地称她“兰姐”,她经常来排练室听我们演奏,我们也会在没有烟抽的时候向她要一根。兰姐抽“MORE”牌香烟,这是一种专为女士设计的香烟,一点劲儿都没有,抽起来只有薄荷的清爽。兰姐说,男士抽这种烟不好,杀精。所以,我们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去找兰姐要烟抽的。兰姐倒是真正需要这种杀精的烟,我们经常看到她在送走一个客人后,就会点上一根“MORE”,大口大口地把烟吸进去。
有几次我们去找兰姐要烟的时候,看到她的门口摆着两双鞋,我们便很知趣地放下准备敲门的手,让兰姐踏踏实实地做好工作,把钱挣到手。
那个时期,由于和兰姐接触频繁,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把每一件事情都同“小姐”这个行业联系起来,譬如说:学校食堂的墙上贴着一则标语,是食堂的服务宗旨,内容如下:热情、规范、敏捷。我想这三个词语用在“小姐”的身上同样适合,“热情”指的是工作态度,无论是哪个行业,员工们都要对工作充满火一样的热情,特别是服务性行业:“规范”指的是每个行业都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无论是谁都要听从组织,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要是领导说东你偏说西的话,那就对不起您了,哪儿凉快你就去哪儿歇着吧,在“小姐”这个行当里,如果你敢耍小聪明或者胆大妄为的话,老鸨有的是治你的招儿,除非你是不想吃这碗饭了:“敏捷”是针对小姐们的个人愿望而言,她们希望客人们尽快结束战斗,不要打持久战,总是加班加点而又没有加班费的事情搁谁身上谁也不干。
我们经常和兰姐聊天,她说她喜欢和我们这群有素质的大学生谈生活、谈理想,她还接待过几个大学生,她也不嫌他们给钱少,主要是为了提高自身素质。说实话,大学生究竟有没有素质,谁也说不好。
我们问兰姐每次收多少钱,她说不一定,因人而宜,有时还不收钱。我们又问兰姐,有没有倒找钱的时候,兰姐说没听说过工作还要赔钱的事情,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还问兰姐,对未来有何打算,总不能做一辈子小姐,而且这个行业吃得是青春饭,岁月不饶人,兰姐说她既没太多文化,又干不了体力活,所以她要趁着年轻起早贪黑地多挣些钱,然后回老家开一家小店,一辈子不愁吃喝。我们问兰姐是否要组建家庭,兰姐说当然了,回老家后就找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把自已嫁出去。我们说,农村的封建观念比较强,人们都很保守,如果你的男人知道你在北京靠什么挣钱的话,他会很不高兴的。兰姐说这个问题她早已考虑许久,首先,如果她不说出自己在北京做什么工作的话,那么村里没有人会知道她当过“小姐”;其次,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除了不能让死人活过来,已经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连克隆羊都出现了更何况做个处女膜修复手术,比真的还真,谁也发现不了。听过兰姐的一席话,我们不得不对当代中国女性拍案叫绝,俯首贴耳。
后来我想,如果那些深居中国农村而又不甘平庸的年轻女性们全抱以此种态度和方式生活的话,那么中国的农村将会在几年内涌现出数以万计家食品店,这样的话,农民兄弟宁愿娶一个在田里撒粪没见过世面的村姑,也不会娶一个食品店的女老板,到那个时候,判断一个女人是否在大城市做过“小姐”,只需看她是否开了一家食品店便一目了然。
20暑假已近尾声,乐队进入休整阶段,大家作鸟兽散状,各回各家。
我慵懒地在床上睡了三天,等来开学的日子,收拾好生活所需用品,背起书包准备回学校,不知道我的生活中没有周舟会是一番什么模样,我将怎么挨过余下的两年大学生活。
当我坐着52路公共汽车返回学校的时候,手机响了,我在拥挤的人群中艰难地掏出手机:“喂,你好。”
“是我。”是周舟。
听到周舟的声音后我欣喜若狂,情不自禁地在车厢内大声喊道:“周舟,哪儿呢?”
“我在北京站,你快点儿来接我,包太沉了,我拿不动。”
“好,你在出站口等我,我马上到。”
此时汽车已驶过东单,正沿着长安街向北京站方向拐去。
汽车停下后,我在人群中挤出一道缝隙跳下车,向车站广场奔去。
我看见周舟的时候她正站在出站口的中央处翘首眺望,脚下放着两个硕大的背包,皮肤比以前黑了些。
“你就不想亲我一下吗?”周舟忽闪着迷人的大眼睛。
不知道周舟是在开玩笑还是已经既往不咎,但我还是很认真地回答:“想,特想!”
周舟将脸一扭,做好让我亲的准备,我把嘴凑上去,在她的小脸蛋上“吧”地嘬了一大口。
我问周舟:“你去哪了?”
“成都”
“一个人?”
“嗯。”
“干什么去了?”
“玩。”
“玩什么”
“什么都玩。”
“住在哪里?”
“一个高中同学的宿舍,她在成都大学。”
“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当然不是男同学了,如果是男同学我还会回来让你亲吗?”
这时我想起并没有告诉过周舟我的手机号,我问:“你是怎么知道我手机号的?”
“听郝艾佳说的。”
“你给她打过电话?”
“嗯。”
“她干嘛要把我的手机号告诉你?”
“她说我走后你表现得还可以。”
“她都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就说你想我。”
“还有吗?”
“还有就是她把你的手机号告诉了我,我就记下来了,也好下车后找个人来接站。”
21开学前,我剃了光头,决定开始新的生活,把所有的苦闷、烦恼统统抛在脑后,重新面对生活,认真对待每一天,不让时光无谓地流走,让我的悲观和绝望彻底耗尽在这个暑假。
刚刚过去的暑假异常炎热,它让我饱受烈日之苦,我对付炎热的办法就是吃冷饮。我经常吃一种由巧克力和奶油做成的冰棍,最多的时候可以一天吃八根,省去午饭和晚饭的需要,这种冰棍的味道已经深深地保留在我的记忆中。此后的每个夏天,当夏日阳光照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便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巧克力和奶油的混合味道,这种熟悉的味道总会让我对那个炎热的夏天记忆犹新,使我无法忘怀曾有的郁闷和由之引发出的一系列故事,它们深藏在我的记忆中。
回到学校,我报了五门功课的补考,本以为自己是全系补考科目最多的人,可万万没有想到,(二)班的一个同学居然报了九门,自从他上大学以来,每个学期都会出现不及格科目,他每个学期都要参加补考,但每次补考依然不能通过。以此估量他的话,等到毕业的时候 ,他将会带着取而代之了毕业证的二十多门考试不及格的记录离开学校。
补考报名的这一天,选课中心门口人头攒动,诸路英雄纷纷汇聚于此,踊跃报名,大显身手,此场景足以证明考试不及格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学生之中。
这次补考中,我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五门考试中的三门,成功率百分之六十,比较令我满意。果不出所料,那个报了九门补考的同学依然一无所获,但他并未因此心情沮丧,他已经到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的境界。
22补考过后,我极不情愿但又不得不升入大学三年级。大三以后,基础课变成专业课,难度降低了许多。原来是一个系的三个班同在一间大教室上课,鱼龙混杂;现在改成每班独立门户,都是小班课,谁没来上课或谁趴在桌上睡觉,教师一目了然,像我这样无法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自然更注重平时成绩的积累,所以我会以0。8的机率出现在某些课的课堂上,余下时间被我用来睡觉、陪周舟和乐队排练。当然,我不会把课堂上的45分钟浪费在听老师讲课上面,我利用这个机会抄需要交的作业,或者看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好。
我一本本地看书招致了同学的好奇。每当我捧着一本小说倚在床头的时候,一些四处游荡的同学便会来到我的床前问我在看什么书,然后在我告诉了他们书的名字后离去,长此以往。我不知道他们乐此不疲地询问我在看什么书对他们有何意义,难道知道了我所看的书的名字就等于他们自己也把书读了一遍吗?如果是这样,他们就太可笑了,我想他们甚至连书的名字也没有记住。
为了避免这毫无意义的一问一答,我会主动把书皮展示给他们看,有的人看到我正在看《正义者》,便会自作聪明地说:“加缪,英格兰作家。”对此我只有抱以“嗯”的一声来结束他在我身边的逗留。有的人会因为对一本书的名字或封面的好奇而将书从我的手中夺走,以每秒钟50页的速度翻阅,然后再把书还给我,我不理解他这样做目的何在,对此我的办法是包一个书皮,然而他们并没有因为书的封面被掩盖而对我所看的书失去兴趣,相反,他们会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心。
有一次我把书放在床上去食堂吃饭,当我回来的时候,见齐思新正在拆我的书皮,我问:“你丫干什么呢。” 齐思新说他就是想看看被我用来包书皮的那张报纸,事后我也翻阅了那半张报纸,我认为上面唯一能够引起齐思新兴趣的就是右下角那条豆腐块大小的广告:XX医院性病、皮肤病专科门诊,中外专家全天24小时候诊,竭诚为您服务。因为齐思新问了我去永定门怎么坐车,而那座医院恰好坐落于此。我将书包上皮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我的同学经常会随手抄起一本书,然后将烟灰、瓜子皮、菜里的辣椒、饭里的虫子等杂物留在上面。
看书并不能减轻我的苦闷,我只有在啤酒中才能找到一丝安慰。
我在大学里结识了许多酒友,他们是我通过不同途径在各种场合结识的,我与他们每个人在相识的那一刻,手里无不端着一杯啤酒,然后我们在说一些称兄道弟的话后,将那杯啤酒一饮而尽,这样,我们便结为朋友。此后,我每个月至少要参加两次酒友们的聚会,无不大醉而归。
22补考过后,我极不情愿但又不得不升入大学三年级。大三以后,基础课变成专业课,难度降低了许多。原来是一个系的三个班同在一间大教室上课,鱼龙混杂;现在改成每班独立门户,都是小班课,谁没来上课或谁趴在桌上睡觉,教师一目了然,像我这样无法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自然更注重平时成绩的积累,所以我会以0。8的机率出现在某些课的课堂上,余下时间被我用来睡觉、陪周舟和乐队排练。当然,我不会把课堂上的45分钟浪费在听老师讲课上面,我利用这个机会抄需要交的作业,或者看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好。
我一本本地看书招致了同学的好奇。每当我捧着一本小说倚在床头的时候,一些四处游荡的同学便会来到我的床前问我在看什么书,然后在我告诉了他们书的名字后离去,长此以往。我不知道他们乐此不疲地询问我在看什么书对他们有何意义,难道知道了我所看的书的名字就等于他们自己也把书读了一遍吗?如果是这样,他们就太可笑了,我想他们甚至连书的名字也没有记住。
为了避免这毫无意义的一问一答,我会主动把书皮展示给他们看,有的人看到我正在看《正义者》,便会自作聪明地说:“加缪,英格兰作家。”对此我只有抱以“嗯”的一声来结束他在我身边的逗留。有的人会因为对一本书的名字或封面的好奇而将书从我的手中夺走,以每秒钟50页的速度翻阅,然后再把书还给我,我不理解他这样做目的何在,对此我的办法是包一个书皮,然而他们并没有因为书的封面被掩盖而对我所看的书失去兴趣,相反,他们会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心。
有一次我把书放在床上去食堂吃饭,当我回来的时候,见齐思新正在拆我的书皮,我问:“你丫干什么呢。” 齐思新说他就是想看看被我用来包书皮的那张报纸,事后我也翻阅了那半张报纸,我认为上面唯一能够引起齐思新兴趣的就是右下角那条豆腐块大小的广告:XX医院性病、皮肤病专科门诊,中外专家全天24小时候诊,竭诚为您服务。因为齐思新问了我去永定门怎么坐车,而那座医院恰好坐落于此。我将书包上皮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我的同学经常会随手抄起一本书,然后将烟灰、瓜子皮、菜里的辣椒、饭里的虫子等杂物留在上面。
看书并不能减轻我的苦闷,我只有在啤酒中才能找到一丝安慰。
我在大学里结识了许多酒友,他们是我通过不同途径在各种场合结识的,我与他们每个人在相识的那一刻,手里无不端着一杯啤酒,然后我们在说一些称兄道弟的话后,将那杯啤酒一饮而尽,这样,我们便结为朋友。此后,我每个月至少要参加两次酒友们的聚会,无不大醉而归。
24许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在外面玩得汗流浃背地跑回家吃午饭,爸爸把我叫至饭桌前,端给我一个碗说:“喝点儿。”我双手接过那个碗,看见里面盛着深黄色的液体,一层白色泡沫浮于上面,晶莹剔透,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我捧着碗迫不及待地“咕咚”喝了一大口,冰凉的液体顺着我的肠道划过,一股苦杏仁味刹那间传遍全身,我为此痛苦又后悔地紧闭双眼,爸爸夹了一筷子猪耳朵说:“吃口菜。”
妈妈在一旁数落着爸爸:“你又招孩子!”
那年盛夏中午发生的一幕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中,从那以后,我知道了我喝的那种液体叫做“啤酒”。
后来我上小学了,经常能够看到一些人睡倒在路边或是被人搀扶着而嘴里却不知道在胡言乱语些什么,旁边过路的老人们会面带鄙色地感叹道:“真没出息,喝这么多酒,都醉成什么样了!”
我却不认为那些喝醉的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