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我为死囚写遗书 >

第17部分

我为死囚写遗书-第17部分

小说: 我为死囚写遗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木中犹豫了一下,赶快一边出门一边摆摆手,有些心虚地顺口答道:“一家小小的医药公司,不值一提。” 
在远离那家售书店,木中找了一个公用电话亭,给下家打了传呼。 
很快,下家复了机。 
木中在电话里说:“你到草坝街十号,那里有一家缕香书店,找卖书的小姐取一本叫《现代经营管理》的书。取到书后,立刻打我的传呼。” 
按照笛福的谍报术流程,木中已经走完了前两步。接下来,他开始走第三步:木中迅速地离开了那座电话亭,在三分钟以内撤离通话点。之所以要在三分钟内撤离原地点,是因为考虑到即便下家有诈,通过技术处理得到电话亭的准确位置,那么,三分钟以内也很难布置并完成包围圈。 
他用最快的速度跳上一辆公共汽车,赶到另一个地方。在“笛福理论”里,一般情况下是避免乘出租车的,尽最大可能利用公共汽车。 
等他到达另一个地方时,他腰间的传呼响了。 
他又找了一个公用电话亭,给下家复机。这一次,他在电话里与下家谈好了“药”的数量、纯度、价格(当然,价格里包含了那本书的“重量”)。 
对方说:“太贵了,可不可以便宜点?” 
木中寸步不让:“我不讲价。” 
对方欲擒故纵地说:“那……我只能找其他上家谈生意。” 
木中轻声笑了笑,“可以,如果你不考虑对方是假冒上家的察儿哥(警察)的话。要知道,你跟我交易,是没有任何风险的。”顿了顿,“朋友,等你想通了,再跟我联系。” 
话刚说话,木中便放下电话,飞快地离开了通话点。 一则,他不能与下家通话太久,谨防对方有诈;二则,他深信下家如果是货真价实的买药人,是会主动与他联系的。毕竟,只有上、下家不见面的交易才是最安全的交易。 
果然,没有多久,对方主动与木中联系了,他在电话中一咬牙,接受了木中的高价。他问道:“钱送哪里?‘药’到哪儿取?” 
“我给你一个账户,把钱打到账上。”木中告诉对方一组号码——那种二十四小时都可以在街上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的号码,然后掏出在书店里抄写的那张纸条,说道:“你翻开《现代经营管理》,翻到二十七页,从上往下数第五行第六字;再翻到八十七页,从下往上数第七行第二十六字……” 
那位陌生的下家在同样陌生的上家的指点下,从手中捧着的那本厚厚的《现代经营管理》大开本图书中,从不同的页码、不同的文字里,终于组合到了取货的地方。 
于是,在重庆江洲宾馆的大堂里,下家先是在大堂中某个角落的沙发上坐下来,点燃一支烟,继而拿起茶几上的烟灰缸。在烟灰缸底部,透明胶贴着一个小小的纸包,那便是下家需要的“药”。 
4 猫鼠游戏:躲“藏”在心中的惊魂 
如果说前些日子跟着师兄做眼手还担惊受怕的话,那么,自从汲取了“笛福理论”,设计了这条上、下家都感到安全可靠的贩毒通道后,在木中后来的卖“药”生涯里,他连惊怕都没有了。 
师兄不知道木中用了什么先进的方法卖药,反正每天一包(克数不等)交到木中手里,安安全全地卖给下家,看到木中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师兄不得不抱起双拳,佩服地说:“木老弟,长江后浪推前浪,了不起,了不起。”   
躲来“藏”去(5)   
按照他们的行规,师兄是不能打探木中“卖药”的方式的。 
真正感激木中的是那位售书小姐。在她清明如水晶般的双眼看来,木中不仅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公司老板,还是一位嗜书如命的读书人。能够每天买一本书的人,只有真正的既有钱又好学的读书人才能做到。可惜,她没有往更深一层想:某人每天来买一本书,每次付完款,却由他不同的秘书来取走,这里面本身就有许多疑问。反过来,这种固定在一家书店交易的方式,是“笛福理论”绝不允许的。书店术的安全性就在于流动,不停地流动。 
售书姑娘哪里想到读书人会去“卖药”呢。 
一天,木中又来到那家书店。售书小姐热情地给他端上一杯茶。就在木中端起茶杯刚要说“谢谢”时,一个熟悉的人影突然间出现在大街上。对方是谁?怎么这样眼熟?然而,还没等木中回忆起来,对方也发现了木中,稍一犹豫,对方径直朝木中走来。就在木中的眼光刚一碰到对方的眼神的一刹那间,他突然想起了对方的身份:察儿哥,对了,对方就是他过去给师兄当眼手时差一点“栽”到对方手中的那位假冒下家的便衣警察。一瞬间,木中的头上一下子冒出了冷汗,手中的茶杯当一声掉到地上,摔得粉碎。他一边弯腰拾玻璃碎片一边对售书小姐说:“不小心掉下来了,多少钱,我赔你。” 
售书小姐也弯下腰,一边拾碎片一边安慰他:“没事没事。” 
售书小姐的话使木中狂跳的心稍稍镇静了一点。他一边拾碎片一边瞟着那位便衣警察的脚。那双脚先在他侧边站了一下,旋即走向书架。镇静下来后,木中终于明白了警察是抓“现行”的,需要人赃俱获。他现在身上无“药”,也无“现行”的上、下家交易行为,即便对方认出了他曾经是眼手,也是不敢无凭无据地抓他的。想到这里,木中胸中早先那颗还怦怦狂跳的心子,此刻不仅完全镇静下来,而且生出一个大胆的疯狂想法:好啊,察儿哥,过去你假冒下家差一点吓掉我的魂,那么,我今天丢一点“想法”给你——使对方想抓又不敢抓。须知,对执法者来说,无凭无据地抓人是要承担执法犯法的责任的。 
木中知道对方选书是假,暗中观察他是真。 
揣着一份老鼠戏猫的想法,木中故作悠闲地点燃一支烟,踱到书架前,与对方并排着站到一起。 
对方做出一副专心选书的样子,仿佛没看到他。 
木中一只眼斜斜地瞟着对方。对方取下后没有选中的书,刚放回书架上,他立刻取下来,草草地翻一下,转身对售书小姐响亮地喊道:“小姐……” 
无须更多的语言,木中的举动已经表明了一切。 
售书小姐立刻将书接过去,整整齐齐地码到桌上。不一会儿,桌上已经码了十多本书了。 
后来,那位便衣警察的手指在一本书脊上轻轻地弹着,欲取不取的样子,一只眼角瞟着旁边这位曾经从他手里逃掉的眼手。事实上,自从他们打过一次短暂的照面后,便衣警察就再也没看到过木中了。今上午确实是非常偶然地发现了他。他不知道木中附近有无同伙。对木中此时此刻这一套老鼠戏猫的把戏充满了困惑。须知,这是违犯常规的。 
木中将香烟叼到嘴角,双手抱到胸前。他干脆连装模作样选书的伪装都扔掉了,两帘眼皮半挂在眼球上,等待着便衣警察的手离开那本书。 
对方也在犹豫着什么。过了好几分钟,对方终于离开,木中慢悠悠地抽出那本书,扔给售书小姐。 
就在这时,他听到对方在书架的另一面故作惊喜地说道:“这里有一本好书。” 
“我买了。”木中条件反射般地顺口说道,急忙转到书架的另一面,却看到便衣警察似笑非笑地望着他,手里同样夹着一支烟,没有任何一本书的目标。 
木中知道他上当了。 
还没等木中从上当的感觉中回过神,那位便衣警察又跨前一步,一只手将那支香烟在手指间跳来跳去,另一只手伸到木中面前,同样似笑非笑地说:“借个火。”   
躲来“藏”去(6)   
木中将打火机扔给对方的同时,心里却紧张起来,他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意图是什么。 
一会儿,对方在还打火机给他时,顺手一把握住木中的手,用一种彼此都心领神会的口吻说:“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你?你这只手我前不久差点握到过。”他故意做出思考的样子,皱起眉头,“让我想一下,仔细想一下。” 
木中心头突突地跳起来。毕竟是做贼心虚。他用力抽回手,急急忙忙地说:“没见过,没见过,我们没见过面。我在哪里见过你?”一边说一边转身离开,此刻,他只想快些离开这个地方。 
然而,那位便衣警察却不依不饶地紧“贴”到木中的身后,上身前倾,差一点扑到木中的肩膀上,一边“贴”一边用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语气说道:“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面的。你再仔细想想,我们肯定在哪里见过面的。” 
木中只感到后背一阵一阵地发麻,全身的肌肉似乎从心子里开始一阵一阵地收缩和痉挛。售书小姐看着面前这两位男人的一举一动,觉得有些发笑。她指着木中,自作聪明地说:“人家是公司老板。”顿了顿,“老板当然认不得你喽。” 
在售书小姐天真的想象里,老板如同大人物,只有众多的凡人认识大人物,有几位大人物是能够记住凡人的呢?常言说贵人多忘事就是这个道理。 
“你是公司老板呀?”便衣警察这次是开心地笑起来,“你开的什么公司?是不是医药公司?” 
便衣警察话中的医药公司只有木中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没想到歪打正着:木中前不久顺口给售书小姐撒谎说出的“一家小小的医药公司”恰好印证了贵人多忘事。她好心地提醒木中:“老板,他可能是你过去的……雇……顾……”她原本想说雇工或顾客,略一犹豫,舌尖一转,改口说道:“朋友?” 
便衣警察知道蒙在鼓里的售书小姐是一个尚未“醒事”的黄花少女,他依旧盯着木中,戏谑地问道:“老板,你的医药公司经销的是中药(鸦片果)呢还是西药(海洛因)?哈哈哈……” 
在便衣警察的开怀笑声里,木中全身的汗毛似乎一根一根地竖了起来。他开始明白一个最浅显不过的道理:自己从事的是见不得阳光的生意,自己的笑容和得意只能在夜幕下去狰狞;同时,他也开始明白:这个游戏玩过了头。在猫与鼠之间,他这只鼠永远都是输家。 
木中急急忙忙地对售书小姐说:“把书包好,我先走了。” 
逃出书店,一直到中午十二点以前,木中都是在重庆市内各条公共汽车路线上提心吊胆地换来换去。他老是觉得不安全,老是觉得暗中有无数的便衣警察在监视着他。他妈的,木中在心里骂着自己,都是自己早先讨来的祸事,惹得心里七上八下的。但是,对木中本人来讲,这场猫、鼠游戏却是因祸得福,他终于记起“笛福理论”里在关于书店术中再三强调的核心:不断地变换书店,不断地变换新书。因此,在这天中午,在潮水般的乘客不断地拥上挤下的公共汽车上,木中微闭着双眼,对自己的贩毒通道进行了调整。 
5 死囚遗问:书香为何躲“藏”在书页里 
1996年7月上旬的某天,木中因“吃药”被警方抓获。因为没有其他证据表明木中是以贩养吸者,警方只能将他作为一名普通的“吃药人”关押在重庆某看守所,强制戒毒。 
与其他强制戒毒者完全不同的是,木中抱起铺盖,几乎是一路哼着歌儿“欢快”地小跑进看守所监舍的,那情形不像是去坐牢倒像是去领奖。他兴奋的举动让看守所所有的人都感到不解:如果说劳模是人人都争取当的话,监牢的大门却是谁都不愿去的。这家伙高兴什么呢? 
当然,高兴的答案只有木中本人才最清楚:经他设计的贩毒通道卖出的“药”,足够判他十次死刑。问题是,警方至今没有一丁点察觉。你想,一个可以枪毙十次以上的罪犯,最后的结果只是作为普通的“吃药人”强制戒毒几个月,他能不兴奋么?因此,当他被关押进监舍后,环视了一遍其他垂头丧气的戒毒者,居然异常大方地说:“今天的肉钵(肉食),本人满请(每人免费一份)。”   
躲来“藏”去(7)   
其中一名戒毒者问道:“木老兄,人都关进来了,自由也没有了,你高兴什么哟。” 
木中兴奋地答道:“老子想高兴。”他拍了拍胸口,“我高兴的秘密为什么要告诉你?” 
但是,真的是应验了那句作恶多端天报应的古训,木中设计的贩毒通道虽然躲过了警方的侦察,却被他自己的兴高采烈送进了地狱。 
原来,靠着肉钵满请的方式,木中在牢中混成了老大:牢头。 
天底下的监狱都有老犯欺负新犯的事情发生,何况木中这样一位处于高度兴奋中的、浑身积蓄着某种焦灼力量的牢头呢? 
1996年7月9日下午,木中所在的监舍关进一名人犯(注:未经法院定罪前,称人犯;定罪后,称犯人)张某。张某不懂监牢里的规矩,进大门时没有喊“报告”。 
木中立刻瞪大了双眼,以他牢头的身份开始发威了:“他妈的,你龟儿子敢目中无人。” 
于是,雨点般的拳头落到了张某的身上。最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损伤致急性失血休克死亡。 
1996年12月1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626号刑事判决,认定木中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634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木中执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里,我见到了木中。 
请原谅我省略了我与木中是如何找到交流切入口的过程。在后来的谈话中,我提到了我爱好写作。 
死囚木中的两眼立刻闪闪发亮,“写作?是不是写书来卖钱?” 
我略略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 
木中满脸兴奋起来,问道:“你既然爱好写作,那你知不知道英国有一个人叫笛福?” 
我答复他:我不仅知道笛福是英国人,我还知道他在《鲁滨逊漂流记》里写了一个虽然不是主人公、但是形象非常鲜活的人物,叫作星期五。 
“我不是问你这个。”木中摇摇头,“我问你:笛福到底是做什么的?他的功劳在哪里?” 
我惊讶地望着他:笛福不是作家吗?《鲁滨逊漂流记》为英国文学增光添彩,这就是他大大的功劳啊! 
望着我一脸“无知”的样子,死囚木中得意洋洋地告诉我:“笛福是间谍。”他竖起一根大拇指,“一个大大的谍报大王。” 
我无法想象我当时的震惊程度。震惊中,我脱口说道:“你胡说八道。” 
“我骗你是龟儿子。”木中立刻认真起来,脸上严肃的表情使你无法不相信他说的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