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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部分

网游之矿工也拔刀-第2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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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道发生着什么,却不能不相信。

“那我们为什么不逃?”田灵子显然是个不认命的女人。

只是牧羊儿甚至已经对她没有了半点兴趣。他看也没看她一眼。

“你要在这里等,那你自己等好了,我不等死!我要走了!”田灵子有些烦躁的看着牧羊儿,而后看着牧羊儿慢慢后退。

“你不拦我?”田灵子停下脚步开口。

“不拦。”

“为什么?”

“因为你若不想等死,你就不用等了。”

田灵子还没长出口气就捂住了嘴,因为她听到了后半句。

“现在死了就不用等了。”

田灵子终于闭嘴。她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她明显知道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无论发生什么她都只有接受的份。

“你也不用太过担心,因为大多数情况下,那人是懒的杀我们的。”牧羊儿笑笑。

田灵子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

“你这是要干什么?”

花景因梦显然没想过会在这里遇见我,她想了好一会才慢慢开口:“花错走了。”

这是一句没头没尾的话,跟问句甚至有些不搭边,可我却忽然听懂了。

“这个人是来跟花错比刀的。我不能让花错跟他比刀,所以我要先杀了他!”花景因梦的理由无比自然。

“花错的手被废这么多年,江湖上怎么还会有人找他比刀?”

“因为知道的人本就不多,这些人绝对不会多口。”

花景因梦笑笑。

我明白,这个女人为了这件事情做了很多。

只是外部明白,怎么会这样。

我始终不懂女人,后来风眼告诉我,一个男人从高处跌落,他会自己努力爬起来。

可是一个女人,她可以陪伴,却不会相信自己的男人在低谷,在她们看来,她们的男人永远都是最好的。

我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

她告诉我说,就象我武功被废了时候一样。

她说她想陪着我,却是没有陪着我。因为她想再见到我的时候我变的更强,而不是一步步看着我回复。

到最后,我也无法理解这是什么意思。不过我并不介意,因为我也绝对不想让她在这时候陪着我。

很久很久以后,一个人告诉我,他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走一次艰苦的道路,那叫爱情,可要再走上一次,那就不叫爱情了。叫消耗爱情。

我想他的话也许有几分道理,但绝对不是真的道理。


第三百四十八章  插花

我不明白花景因梦想做什么,估计她也不知道我想做什么,只是我觉得她有些怕我,我并不在意这件事情,我只是觉得风眼应该认识她,所以我不能让她这样做。

象丁丁这样的刀法高手,绝对不是这样轻易就能对付的。

我想她只是需要一个人听她说吧。

再开始讲话后,她开始给我讲那些事情。

她说花错已经开始了练拳。

她说花错已经有些不喜欢她了。

她说花错走了。

说花错回来。

说花错的点点滴滴。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可我理解花错。

她为花错做了很多很多。

可她觉得花错却有些不领情。

可是不领情的花错依旧是花错,她依然可以为他做很多很多。

她一点都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所以她甚至要我帮忙。

我静静的听她说完才问她,你是要做因梦娘,还是做花夫人 ?'…'

这个问题看来她好象没想过,她也好象不知道里面的区别,所以她看着我。

想做花夫人,你就要做好花夫人的本分。你已经跟花错一起那么多年,想来知道,一个花夫人该做些什么。

这话是我说的,我也这样想的,也许有些大男人主义,可我觉得这样才是对的。

她想了想后问我。若是想做因梦娘呢?

我告诉她,若是想做因梦娘,那就不要想做花夫人了。

你若离自己越近,就会离爱人越远。

我想她的确是个聪明的女人。她只不过是想了不到三秒,就下了决定,她告诉我说她还是想做花夫人。

我可以理解,若是太爱一个人,想的问题难免会出错。

看着她安静的起身,朝我点头走远的样子。我想风眼跟她之间的关系不错,否则她也不会这样信我。

她甚至没关心依旧躺在地上昏迷的丁丁。

我想她一定能做好一个花夫人的。

真的相信。

等丁丁醒后,看着坐在旁边的我一阵发呆,他没问我是谁,也没问那个女人是谁。

我想他肯定会记得那个女人,以后对女人肯定会变的很小心。不是谁都有经历被一个漂亮到极点的女人打晕的。

我并没理他,而是带着他回到了我住的久馆,我想他也不会呆太久的。

第二天,我就只能承认,这个年轻人也有点不正常。

等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在屋顶上,静静的等着旭日自东方升起。

屋顶已经被清理过,破晓前的冷风中,带着一种也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干草香。

他带着一坛酒,一只鸡,一个猪头,一条狗腿,和一把快刀。

快刀当然是永远都会带在身边的。

一个以“刀”为命的人,身边如果没有带刀,岂非就好像一个大姑娘没穿衣服一样。

丁丁带着刀,理所当然。

这里虽然是穷荒之地,要弄一坛酒一只鸡一条狗腿来,也不能算太困难。

困难的是,他居然还弄了一个火炉来,炉子里居然还有火,火上居然还有一个锅子,锅子里居然还热着一锅白菜肉丝面。

坦白的讲,我还真没在屋子上吃过东西,更没让人在我屋子顶上吃东西的习惯。

所以我只好找个梯子,爬上屋顶。

“今天是我的生日。“

他忽然告诉我。这并不是件让我震惊的事情,我说过我没有同情心,也绝对不会怜悯别人,再者,他能坐在这里而不是死去,已经算得上一个好生日了。

“对江湖中的刀法名家,我知道的大概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多得多。”他说:“我从三岁的时候就对刀有兴趣,十三岁的时候已经把天下所有刀法名家的资料,和他们的刀谱全都研究过。”

“可我想不起你是谁,我知道你是个用刀的人,可我找不到你的刀,想不起你是谁。”丁丁说着话看着我。

我并没有回答。

所以丁丁也不再说话,却忽然拔刀。

我一动也没有动,我当然知道丁丁绝不会在这种时候拔刀对付我。

他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丁丁拔刀,只是为了切肉,刀锋过处,猪首片分,刀薄如纸,片肉也如纸。

——好快的刀。

把片成飞薄的猪头肉,用烘在炉子旁的火烧夹起来,把煨的像奶汁一样的寿面,来就火烧吃,吃一口,喝一口。

酒坛子在两人之间传递着,很快就空了,狗腿也很快就剩下骨头。

我吃完,安静的下去。

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能看到这样的刀,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丁丁在这呆了一段时间,他好象要找我用刀的办法,可惜他也实在是个单纯的孩子,到最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在插花。

花在根上,那种鲜艳是自然的,活泼的,被摘下之后,就难免显得有些憔悴了。纵然被修剪过,被供养在最精品的花瓶里,也只不过是一个年华已将去,已经要用很浓的脂粉来掩饰脸上皱纹的女人了,怎么能比得上连蛾眉都不去淡扫的村姑?

奇怪的是,被丁丁摘落,修剪后放人花瓶中的鲜花,居然还是同样鲜艳,没有人能看得出一点分别,甚至连我都不能。

他是用一种什么样的手法摘落这些花枝的?

我对于这一点的好奇明显不如对另外一点的,我更好奇的是,他从哪里搞来的这些花。

被摘落的十一枝鲜花已经有九枝在瓶中,只有一枝还在丁丁手里。

丁丁慢慢的站起来,看了看手里的花枝,又看了看花瓶。

慢慢的将手里的花枝插进去。将最后一支花递给我。

“请。”

他看着我一脸认真。

花枝在瓶中,带着极疏落而萧然的情致,剩下的余隙还有很多,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把一枝花插进去,甚至连十枝花都可以随随便便插得下去。

丁丁在看自己的花,也在看自己的刀。

他的刀一般的眼神,已在瓶中花枝的空隙间选了很多个地方。

他连他自己都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他已经对他自己的刀法很满意。

可当他看到身边人的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错了。他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人是谁,却绝对相信他不会看不出这些花枝间的破绽。

可是身边的这个人却好象一点都没注意一样。

随随便便就将花插了进去。

瓶中的花枝忽然间就呈现出一种无法描叙的宛约细致的风貌,花枝间所有的空间和余隙,仿佛已在这一刹那间,被这一枝花填满了,甚至连一朵落花的残瓢都再也飘不进去。

甚至连一只蚊蚋都再也飞不进去。

“谨受教。”丁丁怔怔的看着花瓶,忽然朝我弯腰。

这并不是件奇怪的事情。

我点头,而后伸手,在似乎满满的花瓶中,拿出了一朵花。

一瞬间,花瓶中的花似乎又跟刚才一模一样,类似却又有所不同。

丁丁已经看的痴了。

我把花交到他手中。

而后自己离开。

我想这是他自己的道路。

丁丁在那里一动不动站了三天,我想他会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的。

后来他忽然起身走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  浮夸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奇怪,却也并不觉得,只有我认识的人奇怪,更不会觉得只有我的朋友会过的不好。

人们在我这里奇怪,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是一个可以让别人奇怪的地方。

你奇怪给谁看?

沙漠而已。

沙漠才懒得理你。

我不知道沙漠以前有没有飘过雪,不过我没见过,当我在看到沙漠里飘起血的时候,我忍不住的诧异。

但让我更诧异的事情,是那个从飘扬的小雪里走来的人。

我一直以为我自己就是疯子了,或者自己已经足够不正常,我的朋友们也没有几个正常的,都是些怪人,可当我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我只能承认,我的这些朋友,都还在正常人的范围之内。

这个人穿着一件披风,披风是大蓝色的。

里面穿着一件黄色的衬衫。

裤子只有一半,当然是上面的一半,小腿往下的部分已经不见了。我不知道是他自己弄的还是别的原因。

鞋子一只是红的,一只是黑的。

一顶黑色的帽子,有一般有帽沿,另一半没了。

背着一个大箱子。

是一个男人。

我不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就象我不知道任何一个来这里的人是来干什么的。

我看见他的时候才不过刚开始下雪,可当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雪就已经停下了。

“我叫贰登楼。”他看着我介绍着自己。

我示意他不必介绍自己,可他却好象没看见一样的继续说着:“二不是那个二,是贰的贰!”

我实在不理解这个名字到底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我也不想理解。

也许是因为他说到这里已经说完了,也许是因为他看明白了我的意思,反正他是不再开口。

“我这里不管住的地方,只管吃喝,住的地方你自己处理。这是沙漠,你知道的,所以价格有点贵。”

我并不是一个黑心人。价格虽然有点很贵。只是他听到后却什么都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而后他就在附近住下了。附近是哪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他每天都会在这吃饭。他并不是个有规律的人。

只是跟我见过的所有人不一样,他好象没有任何想法,他不是为什么来的,也不是想要什么所以来的。

他就那样一身怪异到极点的衣服。让他近乎有些跟正常人类似的行为都变的带上了几分怪异。

我没问过他,他也没说过什么,我想他并不缺钱,因为他从没欠过什么钱。

我也并不担心他不会告诉我,因为我知道,他会说的。

我也并不担心他是来找我的,实际上那根本不可能。

我觉得我已经有了什么准备,让我得到任何答案都不会奇怪。

他整整在这吃了三个月的饭,九十九天。一天十两银子。近一千两。

他的确是个不缺钱的人,终于在地一百天,我开口告诉我他是什么人了。

他说他是个歌手。

我当时用了好长时间,才把这个词确定成一个职业,他显然很不满我的表情,于是他用了三天时间,将歌手跟其他职业不同告诉我。

我一句都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我只是想明白了他要做什么,他只是想唱歌给人听而已。

真的只是这样。

他的武功并不弱,钱也不少。可他想要的,却只是几个听他唱歌的人,却怎么都找不到。

他说他不需要鼓掌。

不需要喝彩。

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有人听他唱歌。

他不想花钱,也不想用武功。

可他从没在人面前唱过歌,甚至人背后都没有。他会用无数手段,却不屑去用任何手段。

他说他已经忍不住想歌唱了,却不想找个随随便便的地方开始歌唱。

我告诉他我不懂。

他大笑,而后坦然承认,他是害怕。

后来,他要借我的酒馆用一用。

我问他干什么,他说开一场演唱会。

唱给谁听?

唱给沙漠听。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过我倒是很乐意这样做。因为他的思维里只有理想,只有纯真,没有丝毫的功利。

他用了很久的时间去整理酒馆,在最后却一点也没用上,因为我告诉他,其实站在屋顶上更好。

最后他站上了屋顶,我把自己埋进沙子,我想他并不需要观众。他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观众,当他开始歌唱,他的心就会开始摇摆,他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会为他鼓掌。

面对着茫茫的沙漠,抬头看看五尽的星空,贰登楼忽然轻笑,他已经感觉到了满足。

若是天地之间,都在你为的歌唱安静,你也会满足。

他穿着一身怪异的衣服,低头轻唱……

有人问我我就会讲但是无人来

我期待到无奈有话要讲

得不到装载

我的心情犹豫像樽盖等被揭开

嘴巴却在养青苔

人潮内愈文静愈变得不受理睬

自己要搞出意外

像突然地高歌任何地方也像开四面台

着最闪的衫扮十分感慨

有人来拍照要记住插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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