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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部分

网游之矿工也拔刀-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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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潮内愈文静愈变得不受理睬

自己要搞出意外

像突然地高歌任何地方也像开四面台

着最闪的衫扮十分感慨

有人来拍照要记住插袋

你当我是浮夸吧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至放大来演吧

很不安怎去优雅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

不够爆炸怎麽有话题

让我夸做大娱乐家

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罗

那时候我含泪发誓各位必须看到我

在世间平凡又普通的路太多

屋村你住哪一座

情爱中工作中受过的忽视太多

自尊已饱经跌堕重视能治肚饿

末曾获得过便知我为何大动作很多

犯下这些错搏人们看看我算病态麽

你当我是浮夸吧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至放大来演吧

很不安怎去优雅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

不够爆炸怎麽有话题

让我夸做大娱乐家

幸运儿并不多若然未当过就知我为何

用十倍苦心做突出一个

正常人够我富议论性么

你叫我做浮夸吧加几声嘘声也不怕

我在场有闷场的话

表演你看吗够歇斯底里吗

以眼泪淋花吧一心只想你惊讶

我旧时似未存在吗

加重注码青筋也现形

话我知现在存在吗

凝视我别再只看天花

我非你杯茶也可尽情地喝吧

别遗忘有人在为你声沙

…………

后来他唱了很久很久,大部分就象他唱的第一首歌一样,我几乎听不懂。

没有什么伴奏,也没有和声,更没有什么假唱,贰登楼就在我的屋顶上穿着他那一身怪异的衣服,唱了一夜,直到东方发白。

整整一夜,我没听懂几句。

我不知道他在唱什么,不过我想他很高兴很开心吧。整个沙漠都在静静的听他演唱。

我也很开心,我不知道他在唱什么,但我听的很开心,那是梦想,是纯真,是欢乐。

他走的时候我想把钱还他,他没要,他的一身衣服依旧怪异,可我看着的时候却觉得很正常。

他走以前跟我说了好多次他唱的歌的意思,我没记得太多,我就记得他第一首唱的歌。

他说那首歌是他最喜欢的。

他认真的跟我说了几次,所以我一直记得,而且有些认真的记得。

你当我是浮夸吧,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你会在意我吗?

我觉得这话是真的。他唱的也真的很好听。

不过我并没对他说什么,因为我知道他并不需要,他告诉我,以后他会到一些无人的地方去歌唱,因为若有整个天地听他的歌声,那又何必去找那些一心烦恼的人 ?'…'

我觉得他说的没错。不过我并不赞同他的意见。只是他也不会在意我的意见。

他走以后,我再没见过他,就是很久很久以后,我也没听说过他的名字,我说不清楚自己是遗憾还是庆幸,或者我从开始就知道是这个结果的吧。

我想被别人记得,却不想被当成浮夸。

因为我不想让记得我的人遗忘我。

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一直都不清楚他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到最后,我把贰登楼这个名字当成了这个故事。

一个人若自己唱歌,那听到的人除了自己,还会有天地。

可一个人若要对很多人唱歌,那听到的人不只没有别人,怕连自己都没有。

我不知道他会走到哪里,可我想他不会停止。

我也不会。

我们彼此都不过是人生中的过客。也许记得,也许不记得,也许想过回头,也许没想过,可只能往前走。

在很久以后,风眼告诉了我一首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她说这首诗叫《偶然》,人生本来就是由无数个偶然构成。

我点头沉默,我想这的确是偶然,只是我当初感觉到的,是一种理想在空无一人的沙漠中绽放的光彩。

让人无法忘怀。

第三百五十章  最有本事的人

我是个不正常的人,却也是个男人。

我没做过春梦。

所以当我在有一天晚上醒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在做梦。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醒来,为什么会坐在沙漠中,那是种冥冥之中的感觉。

我不知道我自己在等什么。

我就静静的坐在那里,直到那首词浮现在我脑海……

缺月挂梧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一弯残月挂在天边,挂在树上。

漫天的黄沙,竟似乎有些洁白如玉。

一道清丽的身影从远方飘然而来。

我不是个文艺的人,却在这一瞬间,感觉到自己在梦中一样。

她站在我面前,朝我笑着。

我的心中忽然间就满是欢乐。

拣尽寒枝不肯栖。

对于风眼能选上我,我一直觉得很骄傲。

“你来这里干什么?”我笑着问她。

她没有回答,而是看着我,有些黯然。

我知道她的意思,不过我并不介意:“武功而已。没了再练回来就是。”

听到这话,她到是怔怔,而后认真的看看我有些惊讶:“阿飞你好象有些变了。”

“遇见的人太少,所以才开始珍惜遇见的每个人。开始珍惜了,才知道自己以前错过了多少。”我朝她笑笑。

“你能这样想,真的很好。”风眼的眼中忽然多了几分雾气又转瞬间消失。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我笑着转移话题。

“我准备做件大事,怕没时间来看你了,所以先来看看你。”风眼的话依旧直接,因为她知道我不需要那些客套:“我让张三丰出手时候手下留情,却没想到他会怎么狠。”

她的语气里有了几分愧疚。

我摇头,然后点头。

“他出手时候的确没手下留情,不过他没杀我也算得上手下留情。”我笑笑:“他也不算是说话不算话。”

风眼也笑笑,没有回答。

我知道风眼不会这样简单的结束,就象如果这件事是我做的,我也不会这样结束。我自己可以承担我的责任,却绝对不让我的爱人承担,哪怕爱人都没意见。

“有件事情我得告诉你。”我想了想认真的看着她。

“什么事?”

“以你的性格本事,若是要准备一件大事,那肯定是一件真正的大事,江湖上值得你这样准备的大事本就不多。”我认真的看着她:“你做事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这个江湖怕已经不是那个江湖了。”

风眼皱眉,看着我而后而恍然一笑:“的确瞒不过你。”

“你要小心一些,这个江湖上,有些人的武功,怕已经超过了限度。真正的界限他们已经碰到。”我吸口气继续说着:“当初张三丰接住我那一招我并不奇怪,那一招虽然已经接近极限,但江湖上能接住的人并不太少。可他能接住的时候,同时将我打成这样,那就奇怪了。”

“他是直接将力量打在我刀上,将我打成这样的,我确定这个江湖上绝对没有什么力量能将我的刀带人一起打成这样。”我皱着眉头看着她:“而且在打成这样后还不会死。”

“如果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那代表的不是意外,而是某种真实。”风眼叹气。

“是的,所以你要小心,那种力量好象不会伤人性命,最多也就是我这种程度。你要自己小心。”我认真的看着她,我并没想过要她收手,因为我知道她不会。

风眼认真的点头,也不再说这件事情,而是跟坐着靠在一起看着沙漠。

这也许是风景,也许是爱情。

我知道她不用多久就会离开,所以我想找点话题,我的确不是个会说话的人。

“这些年在沙漠,我一个人的时间太多,常常会思考一些以前从来不会思考也不会去想的问题。”我笑笑看着沙漠:“你觉得这天下最有本事的人是谁?”

“活着的?还是死去的?”

“活着的吧。”

“楚留香如何?”

“楚留香武功很高,做人也不错,可若算本事的话,江湖上前百名他都排不进去。”

“为什么?”风眼显然没想过是这个答案。

“因为他太自私,太害怕。他不杀人,受很多女人的爱恋,是每一个江湖人都希望有的朋友。武功之高,手段之多也是少有,可惜他太不敢承担责任。”

“那要你按你这样说,李寻欢,东方不败这些人也算不上最有本事的了。”风眼轻笑。

“在我眼里的确不是。”我也轻笑,我知道我想说什么,却不知道怎么把话题转到我想说的地方。

“那你觉得呢?”风眼看我一眼。

我感觉漫天的沙漠成了漫天的秋波。

“我觉得最有本事的人,应该是两种,一种是冲向天空,一种是眷顾大地。”

“那若这样说,轩辕绝能算得上是。”

“他的确应该算得上是。”我也只能承认。

“你也算是的!”风眼忽然看着我:“名扬天下,万世留名,你白愁飞将那野岛覆灭。也绝对是天下最有本事的几个人之一。”

我笑,大笑。

“可你却宁愿陪我在一起默默生活,我一直都感到幸运。”风眼认真的告诉我。

“幸运的是我,其实每一个男人,都有机会名扬天下。他们大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放弃。我的幸运就在于,你知道我可以名扬天下,并知道我可以放弃名扬天下跟你安静的生活,而大多数男人,没有这种幸运。”

风眼笑着摇头,她没想再说什么。

她已满足,我也满足。

“你还是告诉我,在你眼里,谁才是最有本事的人吧。偏了这么多,难得你想说些什么。”风眼笑着看我。

我笑,轻笑,能有这样一个老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觉得,最有本事的人,是我父亲。”

“因为我父亲的本事,让我安静成长,让我长大,变强。别人的本事大小又与我何干?”

“很久以前,当我小时候的时候,别人说我象我父亲,我总是骄傲,可我长大后,却恨不得他不是我父亲。我不理解他,也不想理解他。”

可是某一天,我忽然想到了……

“我失去了武功以后,过了许久,我忽然想起了这件事情,我大哥当年忽然消失,我一直都不知道我父亲承担着什么,我就是想他为什么不去努力,为什么不去争取。我就是觉得他做的不对,可直到我想到,我才明白,我大哥消失对我们家来说意味着什么。”

“可我从没感觉到过,没有感觉到过那种压力。甚至我只是愤怒。他为我做了那么多,可我却一点都没看到,一点都不懂他,甚至怨他,恨他,数十年不跟他见面,还以为一直是他的错。”

“甚至在我武功大成之后,我想的也只是他会后悔。可是我知道他不会的,他虽然什么都不会说,可毫无疑问他会骄傲。”

“他是我父亲,他就是在我眼中天下最有本事的人!”

我看着风眼认真的说。

风眼点头。

我想我会回家,跟风眼一起。见见估计依旧冷着一张脸永远不会夸我半句的父亲……

第三百五十一章  看人

风眼走的时候,东方不过微白。

我并没有留她,我相信她会照顾好自己。

我把自己照顾的好好的,就是对她最大的支持了。

沙漠的生活,太多是一片空旷。≮我们备用网址:。。net≯

无尽的黄沙,谁都不知道沙漠要表达什么。就象一群蚂蚁永远不会理解那群人是想干什么一样。

蚂蚁永远只会想蚂蚁会想的该想的。

人也一样。

只有蚂蚁才会算计蚂蚁,只有人才会算计人。

………………

辕开山,男,三十三岁,身高七尺六寸,重一百八十四斤,使一把长柄开山斧,全长五尺四寸,重七十九斤,天生神力。

轩辕开山是一个樵夫的儿子,他的母亲是苗女。

他生长在云贵边区野人山中的一个浓密森林里,四岁时,就能举得起他父亲的斧头,七岁时就已经能用那把斧头砍树了。

三个月以后,他已经砍倒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棵树,再过三个月,他就用同样一把斧头砍死了他母亲的情人。

苗女对于贞操观念就好像浪子对金钱那么随便,没有人为这件事责备他。

所以他以后对人命价值的观念,也就看得比较随便,有时候他砍人,简直就好像砍树那么随便。

幸好人不是树,要砍人,通常都比要砍树难得多,所以他每年至少都要负伤二十七八次,至少都要躺在床上一百多天。

不幸的是,他也因此而磨练出一副打不死的铜筋铁骨,一股悍不畏死的凶悍之气,和一套无坚不摧的“轩辕开山三十六斧”。

这是他从无数次艰辛血战的经验中练出来的,比任何武学大师能够教给他的都实际有效。

这个人在他十六岁时,已经被武林中人公认为三十二个最可怕的杀手之一。

田灵子,女,二十七岁,已婚,结婚六次,每次成亲后不到一年,就已成为寡妇。

现仍寡居。

看见过田灵子的男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能够忘记她的人,却连一个也没有。

在这个充满了各式各样奇奇怪怪人物的世界上,却只有一种女人是能够让男人只要看过一眼就永远忘不了的。

田灵子无疑就是这种女人。

她的身世是个谜,关于她身世的说法有很多种,其中最可信的一种是——

她的父亲是一个流浪到中土来的扶桑浪人,强暴了她的母亲,生出了她。

她的母亲叫柳叶儿,是华山剑派掌门人的女弟子,剑法本来就很高。可是她的父亲却用一种极其诡秘怪异的东洋剑法击败了她,后来又取得了她的心。

所以田灵子的武功和剑法,兼取了她父母之长。剑法之轻灵得自华山,出手之诡异得自扶桑。

这么样一个女人是不是已经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她嫁的六个丈夫也都是名门剑派后起一代高手中的佼佼者。

她当然也把她的丈夫们剑法中的精萃吸收过来。

所以,每当江湖中人看到一个非常温柔美丽的女人,带着一种非常可爱的微笑,向他们走过去的时候,他们通常都会在刹那间死于她的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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