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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我有多爱你,时光它知道-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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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旻身体彻底恢复已是一个星期后,她穿着他给她买来的睡裙,站在他那空旷如画廊的房子里,目光滑过书架上的层层书脊。
厨房里,林越诤正忙着煮晚餐,她倚在书架上,合眼听着从厨房里传来的水声、餐具碰撞声,一颗心酸酸软软地皱成一团。
缓了缓情绪,她沿着书架一径看着,书架上放着的都是旧书,看着都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多是文学类、历史类的巨著。她随手抽出一本西班牙语原版的《百年孤独》,那是出版于1982年的老书,打开内文,里面的纸张业已发黄发脆,里面用密密麻麻地用西班牙文写着批注,她翻开书扉一看,上面写着“林允升藏书”。
她暗想,这个叫林允升的人多半是林越诤的爸爸,她合上书,心头泛起了些疑惑,同林越诤认识这么久以来,她从未感觉到他的生命里有家人、朋友的存在,他就像是彻头彻尾的孤儿。指腹抚过“林允升”三个字,她吟哦了一遍,总觉得这个名字极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她敲了敲脑袋,悻悻放下书,朝厨房看去。当初她第一次听见“林越诤”三字时,也有过同样的熟稔,然而,无论她怎么去打捞那熟稔,也捞不出任何记忆的影子。
她转头又去看那书架,见架子最顶端的角落里放了一本黑色羊皮革封面的圣经,她有些好奇地想,一般人都将圣经这类书放在书架最中心的位置,鲜少有这样排位的。她踮脚将那本圣经取下来,准备一探究竟,结果没翻开几页,一张发黄的纸便从里面掉了出来。
她合上书,俯身捡起那张纸打开,不料刚一打开,已褪去鲜艳的“蓝色批注”猝不及防地撞向她的视线,那张发黄的纸豁然就是当年她丢失的最后一张作文卷。
卷首上还有她稍嫌稚嫩的“舒旻”签字,卷尾处,那滴泪痕犹在,她的心一颤,不自禁地抚上那滴泪痕。纵然有些东西已漫漶不清了,但总还会有什么提醒她,它们在那里过,比如她生命里最好的那段时光,比如她生命里埋藏最深的那点感动。
轻抿住唇,她将那张卷子连同圣经一起放回原地。
一顿饭刚吃完,饭厅里骤然暗了下来,二人好一怔,才醒悟过来竟是停电!两人在黑暗里对视了一会儿,不知所以地同时笑了出来。
林越诤起身翻找照明工具,解释道:“可能是小区里设备维修?”
久不遇这种事情,他一下子也翻不出什么紧急照明设施,最后只得从架子上拿下一个从普吉岛带回来的木瓜蜡烛,在客厅里点燃。
窗外,幽蓝的夜幕被街上的璀璨灯光映得发白,二人陷在黑暗里,往四周望去,犹如置身于一片灿烂的星海里。
他们本以为这种意外最多持续五分钟就会终结,不料过了二十分钟,整栋大楼还丝毫没有来电的迹象。现代人已经习惯于在光亮与喧嚣中相处,骤然陷入寂静中,两人都有些手足无措。林越诤想了想,顺手拿过一张A4纸,用笔在上面画下横竖的道道。舒旻讶然看着专注画着经纬线的他,一时拿不准他要干什么。
画满一张纸后,他扬眉一笑:“干坐着也无聊,不如一起下盘五子棋。”
舒旻失笑,没想到他会邀她玩高中生的游戏。她从小学起就是个中高手,所以一看到这棋盘,立刻有了兴致。林越诤出于绅士风度,让她先开局,她嘴角一翘,欣然接过笔,略一沉吟,开了一个异常诡异的妖刀局。
林越诤抬眸看了她一眼,像被激起了斗志,坐正身体,敛了神思,专心应对起来。
说起五子棋,舒旻初中、高中都拿过市级的冠军,一般人对她的水平都是望尘莫及。她心想,林越诤虽然各方面都优秀,但是未必精通棋坪春秋。然而,两个人下了几个回合,她不禁对林越诤刮目相看起来,眼前这个人的水平似乎不在她之下。
两个人摸清对方的实力后,一时都进入物我两忘的境地,看似优雅地在棋盘上互不相让地厮杀起来。两个都是骄傲的人,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都有着唯我独尊的霸道。
一盘棋杀了二十余分钟,舒旻才险胜。按照国际惯例,三局两胜,她又抽出一张A4纸唰唰地画了起来。
舒旻一边画棋盘一边抬头瞄了眼林越诤,输了一局的他貌似云淡风轻,但是舒旻不难看出他蓄着一股一雪前耻的劲儿。于是,她含在嘴角的笑意就更浓了些。
轮到林越诤再开局时,他已经把所谓的绅士风度抛之脑后,非常现世报地开了一个更加诡谲的局。下这一局时,他的笔下果然露出了杀伐之意,舒旻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应对,不料还是在某一处失了小心,被他走了个一子双杀,败下阵来。
林越诤执着笔,明亮的眸光落在棋盘上,嘴一抿,向上扯出一点宠辱不惊的浅笑。舒旻一怔,这样看似谦冲,实则骄傲到骨子里的笑容,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她屏住呼吸,凝神细想,看看棋盘又看看他,脑海里某处忽然闪过一道白光——她想起来了!
无怪第一次在涿城见到他时,她会觉得他的眼睛很熟悉,原来早在九年前,她和他就有过一场类似的五子棋对决。那时的他,手执棋子,沉默如谜,眉眼间是经年不变的冷傲疏离。
她僵直地坐在原地,胸中一阵悸动,一种接近真相的自觉,迫得她连呼吸都紧了起来,这么久以来的如坠云雾,在这一刻拨云见日。
她终于找到了她与他的开端。
舒旻上初一那年,三中举办了一次全校棋类大赛,除象棋分男女组以外,其他棋类的比赛都不限男女。舒旻从小就陪爸爸下各种棋,尤其擅长象棋和五子棋,年少气盛的她抱着横扫三中的幻想参加了所有比赛。结果真到比赛时,她只在象棋女子组里拿了个冠军,在围棋、国际象棋、军棋组的比赛里压根儿排不上号,早早就被刷了下来。
受了重挫的她一边期待最后一天的五子棋比赛,一边热切关注赛况,时不时拉着同桌董艳去多媒体楼那里看布告栏。几天下来,她发现有个姓林的人居然以一种傲人凛凛的气势,独揽了国际象棋、围棋、军棋三大棋类的冠军!她不禁咂舌,三中可是全市精英学生的汇聚地,各种各样的天才、奇才、偏才都有,她也是真的去比赛后,才知道水有多深,而这个姓林的竟有那么大的能耐,一人独揽了这三大棋类的冠军!
这样一想,她不禁认真辨他的名字,细算起来,林越诤的名字是从那时进入她眼帘的,只是那时她年纪小,体会不出他名字里的味道,只觉这个名字拗口怪异,十分不讨喜,也没往心里去。
就在她五味杂陈的时候,一旁的董艳星星眼地撞了下舒旻:“哇,林学长好厉害,好厉害!”
舒旻问:“你认识他?”
董艳颇有些得意地笑了下,炫耀似的说:“谁不知道林学长啊?有天我和他还一起迟到过呢。”
舒旻差点没石化。抿了抿嘴,她肃然盯着红色榜单上的那个名字,好一会儿,自言自语似的撂了一句话:“就算这个林越诤再怎么厉害,他的五子棋也一定下不过我。”
彼时,一个刚从楼梯上下来的少年听见她的话,忽然停下脚步,若有若无地往她那边看了一眼。
等到五子棋开赛后,舒旻果然一路势如破竹,顺风顺水杀到了总决赛,总对决那个下午,她刚踏进教室,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高个子少年坐在窗边的棋盘前,若有所思地把玩着手上的黑子,一双薄唇抿着,眉眼间有些孤高之意。
她只看了对手一眼,就感觉到这不是个善岔,她慢慢放下背包,迅速整理了下自己的战斗思路,确定准备得万无一失了,才上前迎战。
第一轮比赛,舒旻赢的并不艰难,她不免有些轻敌,觉得凭他这样的臭棋篓子也能杀到总决赛,完全是运气好。谁知道到了第二轮,面前这个少年像忽然换了个人似的,下起手来处处凶险残酷,不到二十分钟就给她的战绩里添了一道辉煌败绩。舒旻这才醒悟过来,原来这个人其实是不急着赢,他用第一局来彻底摸清楚敌人的实力、弱点,让对方轻敌,然而在第二局的时候狠挫对方锐气,乱掉对方的阵脚,然后再全力以赴,拿下第三局。
领悟到这一层,她手心不免有点汗湿,她正眼打量了下面前的对手,少年的容颜在明亮的日光下有些恍惚难辨,但是他眼底的笑意和悄然上翘的嘴角却深深刻进了她脑海里。
第三轮比赛时,两人都分外小心,缠战了近四十分钟,老手舒旻终于成功地做了个局,把他的注意力分散了,眼见得自己的算计得逞,舒旻在落下最后一粒子前,忍不住得意地放缓了动作,她夹住手上棋子,凑近他,细长的眉往上一扬,眼中烟波闪动,异样璀璨地一笑:“哥哥,你输给我了。”
在少年恍然失神的瞬间,她笃定地将手中的白子落下,定局已成。
林越诤和舒旻的初遇其实是在九年前,地点他记得很清楚,是在三中的多媒体大楼。新建的多媒体大楼正对着一片浓荫蔽日的大槐树,初夏的午后,习习凉风穿过树枝桠杈间,摇得一团浓绿和阳光轻轻晃动,格外清幽。每逢午饭后,他打打完球都会去那里看会儿书。那天,他看完书下楼,忽然听见一个女孩提到他的名字,他放慢了脚步,朝那边看去,只见一个瘦高,模样清秀,扎着马尾的女孩在给他下挑战书:“就算这个林越诤再怎么厉害,他的五子棋也一定下不过我。”
类似的挑战,他从小到大没少遇到过,但是这还是头一次遇到女生给他下战书,他扬眉一笑,情不自禁地又瞟了眼那女孩,见她一副神气活现的骄傲样子,活像一只气鼓鼓的气球,一个念头下意识地冒了起来,他想着扎这孩子一下,放了她一身的傲气。他折回楼里,直接找相熟的老师报了五子棋的比赛,回到教室后,他拿了棋盘,让棋友教他五子棋的下法,那棋友稍微一演示讲解,他便会了。他一向都不是轻敌的人,临时又去买了一本五子棋秘籍,正儿八经地在家里练了好几天。结果一上阵,他轻而易举地杀到了总决赛,前日那小女孩倒也没让他失望,果真是他最后的对手。
一局棋败下来,他对眼前这个少女很有几分刮目相看,虽说那一局棋他是故意让她的,但是就算他真的用了全力,也未必能赢她。五子棋看似简单,要下出水平,不但需要智慧,更加需要心境,面前的女孩最多十五岁的样子,却能将棋下出二十岁人的心境,实在不是常人能及。
心念一动,他的心思不免芜杂起来,接下来虽然险胜了她一局,最终却在第三局败给了她。最后落下棋子的一瞬,她冷不丁地凑近他,黑亮清灵的大眼睛里先是漾起一丝得意,接着,她朝他露出一个极其粲然的笑容,一声骄矜又俏皮的“哥哥”猛地在他心口一撞,撞得他整个世界地动山摇。一股激流震荡着流向他的四肢百骸,那种感觉他无法言说,只觉得她那带着轻暖香气的一笑,犹如千树花开一般绚烂耀眼,照得他暗淡的世界一片雪亮。
那是他人生里,第一次遭遇失败,也是他人生里,第一次遭遇心动。
那以后,他总能先于任何人在人群里发现她,操场上、食堂里、下学的路上,纵然她在万顷波中,他都能一眼找到她的影子。
两个月后,他做了人生中第一件傻事,每季的分班考试里,他故意以三门白卷,从最好的班级掉去差班。
纵然跌破了全校师生的眼镜,他却安之若素,岿然在四楼差班的窗口坐着,埋头看书写字,间或抬头,看一眼楼下的拐角处,因为那里,偶尔可以看见她上下楼的样子。
他将她的一切收入眼底,透过那些支离的影子在心底描摹她,他猜想她是一个骄傲敏感、心思细腻而又真实善良的人,他喜欢看她孤独自矜的样子,那是聪明睿智的象征,他喜欢看她偶尔大笑的样子,显得既可爱又爽朗,每每想到她那些独一无二的优点,他便会为她心生骄傲。
有一段时间,他发现她鲜少出现在人前,几度犹豫,他故意路过她所在的班级,刚巧碰见她站在走廊上出神,他装作漫不经心地抬起眼角,往她那边缓缓看去,那一瞬,她刚好回眸,然而那双眼睛漠然掠过他时,没有片刻停顿。饶是她当他做空气,他还是无措地移开了眼睛,垂头从她身边错开,一颗心狂乱地跳着。直到走到转角处,再也看不见,他才倚着墙仰面靠着,落寞地合上双眼。
后来,他不满足于只在转角处见她,便拖延着时间等她一起放学,骑着单车,不近不远地跟着她,沿着她走过的路前行,见她所见,想她所想。
在这场寂静无声、不抱希望的爱恋里,他每天都会因她的毫无知觉而绝望,每天又会因她还在那里升起希望,就像太阳日复一日的起落,永无止息。
一年多的时光里,他不着痕迹地融入了她的生活:他买下她最喜欢的机器猫存钱罐,只为着在哪天可以亲手交给她;他经常买下那些被她拿起过又放下的东西,有时候是一支笔,有时候是一本本子;他接下她小区发安全传单的工作,只为在敲开她家门时,看一眼她弹钢琴的背影;他报了她所在的雅思培训班,期待她能在熙熙攘攘的陌生人中发现他这张,稍微熟悉一些的面孔……
直到有一天,他在她身边看见了别人的影子,他们坐在一个破落的面馆里相视而笑,眼睛里只有彼此。
他怔怔站在一隅看着,看着那个男孩把自己碗里的牛肉全放进她碗里,又看着他帮她把碗里所有的香菜挑出来。
那一刻他在心里说的居然是:哦,原来她不吃香菜。
等到人去店空,他步进店里,坐在那个男孩刚才坐过的位置,要了一小碗拉面,那天风很大,吹得店门口悬着的帘子啪啦作响。坐到那碗面没了热气,从不动容的他还是湿了眼角——只因她是别人的女朋友。
他悄然从她生活里退了出来,因为有人替他做着他想做的事情:和她坐在一张桌子前看书,和她分食一碗面条,和她共骑一辆单车,为她撑伞,为她写诗,为她眉梢带忧,为她心下怅惘,为她欣喜若狂。
人与人的缘分一向玄妙,调回最顶层的好班后,他便再不能一眼从人群里找到她了,许是不想。一年后,当他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剪短了头发,婴儿肥的脸长开了些,人随和爱笑些了,但是那双眼睛沉着很多不为人知的忧悒,听说,那个男孩考去北京了。
那以后,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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