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天动地风流记-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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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一平沉了一下,说道:“我想,大概是因为嫉妒的缘故吧?心里不平衡,有些浮躁。是不是坏人,那又另当别论了。我就西装革履,那我就是坏人了吗?外表固然可以当成一种借鉴,但这不是全部,不能一概做个评价。 有些人确实在利用外表掩饰一些东西,就象毒蘑菇,外表越美丽,毒性就越大,越漂亮的蛇,越有攻击性和剧毒。万事总有其两面性,看你如何去以平静的心态去辨识了。态度决定一切。现在大街上的人,已经不象头几年那么朴素了,男的道貌岸然, 板正利索,女的花枝招展,尽现妖娆,你能一概视为坏人吗?又不能凭着一身服饰而定为正人君子吧?谁知哪个是衣冠禽兽? 谁知哪个是男盗女娼?衣服下面的心,不摆在你的面前,知道哪个黑,哪个红?我说的对吗?”
马小红眨巴着眼睛望着陆一平,有些入神,“哥,你说的真好, 我挺服你的,你真有才!”
陆一平有些不好意思,“你想夸死我,是不?这叫什么才,只是一点社会经验罢了。”
马小红问道:“你这么有才,怎么没考大学呢?”
陆一平摇摇头,“这点水平就能考上大学的话,那大学早黄了。我这点能耐,当前来说,混碗饭吃还绰绰有余。说句吹牛的话,我对大学倒没兴趣。”陆一平呷了一口酒,“你可别笑我考不上大学来为此找个借口,我真的不怎么热衷。”
马小红头一歪道:“那可不一样,中专生还是国家干部呢!”
陆一平问道:“当个国家干部又能咋样呢?”
马小红有些讽刺地道:“吃皇粮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要风,要来龙卷风;要雨,要来飘泼雨,那还麻烦了呢!” 陆一平先自笑起来。
马小红乐的险些从椅子上跌下,笑了一阵道:“我要是一朝有个大学文凭,说不定得乐抽过去,一下子找不着北了。”
“象范进似的,连呼‘中了,中了’的,是吧?” 陆一平有些调侃之意。
马小红一怔,“范进!范进是谁?”
马小红此举不禁令陆一平有些吃惊。他知道马小红初中毕业,但也不至于无知于斯,看来光顾玩了,荒废了太多的学业了。
范进当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大名人,马小红竟然不知,令邻桌两个儒相之人也有些哑然失笑之态。
俩人已旁听陆一平与马小红闲聊多时,听着新鲜和有意思,应说早已吃饱喝足,但没走的意思,或许想再听听这两个生猛男女的闲谈阔论中还会出什么笑话,这一通乱讲歪说,倒挺有趣。
陆一平见马小红不象是装憨做态,提示道:“你没学过课本吗?应该学到过呀!瞧你这记性。”
马小红好象费了一番苦思,寻思了一两分钟,“想起来了,有这么一个人,是不是《范进中举》那篇课文?有个傻呵呵的穷秀才,考上了什么官,对,反正就是听说考上后能当什么官了,一高兴,就疯了,让他老丈人两个耳光给搧醒了,挺有意思。毕业这长时间了,有点忘光了,你要是不提醒,真想不起来了。”
陆一平道:“《范进中举》这名是课文后改的,其实这是《儒林外史》中的一回情节。”
马小红啃了一块肉,大嚼两下道:“是这么回事呵!我还以为这书名叫《范进中举》呢!这书挺有意思的,谁写的?”
“吴敬梓,清代讽刺作家。”陆一平回答。
马小红又是一怔,“吴敬啥?不对吧?在我印象里,《范进中举》的作者不叫这个名。”
陆一平嘁嘁一笑:“你说叫啥?”
“我们老师教的还有错吗,叫吴敬辛。”马小红态度坚决,手一摆,相当自信。
陆一平已看出马小红文化修为委实有限,与自己相比有些不如,甚至都不如谭凤那两把刷子,因为喜欢马小红,这些并不计较,何况,这是庸师误人子弟之故,有此错廖在所难免,当可谅之。
马小红此话一出,陆一平心中一笑,念错别字还这么自信,纠对就错还顶出一个典故,但就这副样子,蛮可爱的。
两个儒相之人想必是学问高深,是个博学之士,几乎是一同乐出声来。
马小红立即回过头来,“哎,你俩笑我吗?”
当中一个道:“小老妹,那不是吴敬辛,那是吴敬梓。知道吗,木字旁边加个辛字,叫梓,桑梓的梓。”说完一副得意之态望向马小红。
陆一平立刻不悦,反感顿生。人家闲说神侃,与你何干?就你明白!消停吃你饭得了。你奶奶个熊!我都没说,用你显什么大屁眼子!当然,纠个错也没啥,用得着那么得意吗?
马小红听完这人的话,便知自己出丑了,脸“腾”地下红了, 怕陆一平笑话自己无知,见陆一平没笑她之意,又有不高兴之色,明显呵护自己,胆气一壮,站了起来,“你丧子管我什么事?我愿念辛,你管得着吗?闲吃萝卜淡操心,狗撵耗子多管闲事,烦不烦人?”
陆一平本想站起来拦马小红一下,见马小红如此,反正也错了,就为错的真理讨个公道吧!也有心让马小红找找台阶,这大场所,让人挑剔出点丢人的事来,确实有些难为情的。也好,顺便收拾收拾喜欢多管闲事的人,最讨厌有点文化就到处卖弄的酸秀才,以为上了几天大学,就了不得了,到处显摆,一副恃才举傲的嘴脸!
另一个忙帮腔,“你这小姑娘,怎么不虚心呢?我们这不是好心吗?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马小红一步跨到俩人桌前,一敲桌子,一指俩人,“大烟个**,还你妈的鸦片呢!”
马小红此举令陆一平吃惊非小,他没想到马小红如此张口就来,粗话当头,口无遮拦。
几乎所有的人都看向这边,见是个女娇娃巾帼不让须眉的架势,都觉好奇。
俩人被骂,有些挂不住脸了,“你,你个小丫头穿的文文明明,怎么如此嘴脏?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怎能如此粗俗骂人,忒不文明!”
马小红一叉腰,“就骂你们了,有招使去,酸气溜哄的,滚远点得了!告诉你,姑奶奶我就念吴敬心,气死你!吴敬肝、吴敬肺、吴敬肚、吴敬肠,想怎么念就怎么念,你能把你姑奶奶怎么样啊!我就这毛病,操你妈的!你能滚多远给我滚多远,否则,桌子给你掀了!”
马小红脚一踏椅子,怒目横眉,摆出一副欲打架的样子。
俩人气得无话可说,似又忌袒打架,直摇手罢战,毕竟是两个大老爷们,怎能与一个野蛮小姑娘大打出手或者对骂呢?丢不起这份人,谁让自己卖弄在先了,只好自认倒霉。
一个人抱拳一揖,“服了,服了,我们错了!”
陆一平冲马小红故意做出嗔怪的样子,“小红,你怎么回事?回来。”示意马小红回到座位上,见好就收。
马小红忙放下打架架势,冲陆一平伸了个舌头。见俩人告饶,冲俩人道:“哎,二位大哥,看在我大哥的份上,咱们可别叨架了,行不?让人笑话。刚才出言不逊,算我错了,要不你俩的帐让我哥给你结了吧,他有钱,在国营单位当官的,能报销,算给你俩陪礼吧。”马小红一副认真的样子,好象是真心赔礼道歉,实质上是变个花样捉弄人。
俩人早已被马小红此举弄的哭笑不得,摆摆手罢了,忙结帐而去。临出门还狠狠地盯了马小红一眼,似乎没见到过如此娇娃凶恶且不文明。天下之大,啥事都会发生,听人唠嗑还听出一顿骂来,想想怪没趣的,赶紧一走了之。
马小红坐回座中,见陆一平正若有所思。
“哥,你看我是不是有点太野了,你得不得意我这样?”马小红有些担心地问。
陆一平冲口道:“你好有性格,但就是……”
陆一平想说马小红一个姑娘家,张口就骂,扬手就打,实在不雅,与长相、打扮实在不符,这是公共场所,当注意形象,该收敛得收敛,总得装个斯斯文文,正正经经的样子嘛!自己在这方面就装的不错,大家都说个好。
马小红格格一笑,有些委屈,又似撒娇道:“哎呀我的哥哟!你可别要求我什么文明啦,我从小就这样,骂惯顺口了,一半会能改过来吗?你老人家宽宏大度, 总得给个时间嘛!我改,我一准改,我不骂你就行呗!”
陆一平一墩杯子,“有啥改的,保持本色吧,你若改了,就不是马小红了,说不定我就不理你了呢!”
马小红笑靥如花,“好!哥,就冲你这句话,你就与众不同,不让我给你做红颜知己还不行了呢!一会出去找几个文质彬彬的人骂个痛快!”
陆一平不解,“为啥偏要找文质彬彬的骂呢?”
马小红鬼诈地道:“你多傻!找书呆子他们不敢动手,找彪形大汉人家一动手,不把咱俩踹扁了吗?你咋犯傻了呢?还不如我奸呢!”马小红直乐的花容乱颤。
“我让你算计我。”陆一平一把抓住马小红的皓腕,做欲打状。
马小红一挺脸,“你不觉心疼就打吧。”
陆一平望着马小红娇嫩的脸面,真想吻上一下,但这里人多,公共场所,没敢放肆。就这个样子,让人又喜又爱,不敢有恨,想不到如此粗放的性格,甚至说近乎于粗野顽劣,竟是粗中还留十分媚,不缺柔情在此中,由不得你不喜欢,忙放开手说道:“那就攒着,下回一块过堂吧。”
马小红抽回手,有些羞,但很自然,“哥,你跟别人不一样,但我说不出来有什么不同,反正我愿意和你交往。”
陆一平给马小红满上酒,“没什么不同,慢慢你就会发现,和别人一样的。”
两个人恢复了说笑。
陆一平想起马小红家在东城新村,又在南杠住过,和谭凤家住过隔壁,谭凤认识秦良玉,想必马小红也应当认识秦良玉,直问马小红是否认识秦良玉。
马小红愕了一愕,“你怎么认识秦良玉?”
“实不相瞒,我以前和秦良玉一个单位,现在正和她处对象。”陆一平告诉马小红,“我不是有心调查她,咱俩闲说话而已。”
马小红点点头。“你怎么和她处上对象?”马小红似乎认为陆一平不应当与秦良玉。
“怎么,不应该吗?”陆一平问。
“秦良玉我太熟悉了。在南杠时就认识,她姐领着她混,以为认识几个大混子就了不得似的。她姐不正经,总往下打孩子,她也好不到哪去。我俩不是一个路子, 我不愿搭理她。她是不敢招惹我,她在我眼里啥也不是!她以为长得挺漂亮, 整天不服不忿地摆个架势。听说调什么华腾中心当现金员去了,更能得瑟了, 见人还不搭不理的,以为自己多高贵似的。她家住在二区,我俩没一点交情, 从来不跟她这狗屁人共话。”马小红眨巴两下眼睛,“我刚才乱糟糟地说了她一大堆坏话,你不恨我吧?刚才你是不是说跟她处对象来着?”
陆一平听着正解气,仍是觉马小红过于直爽,忙道:“我可不恨你,高兴还来不及呢!”
“你说什么?高兴还来不及?”马小红忙问。
陆一平忙改口,“我不计较,我正认为有你这样的老妹当红颜知己,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能恨你呢?”
马小红道:“但愿如此,反正我说过了,也不怕你恨我,但我说的可是事实。我俩认识不假,从来没共过事,我讨厌她的为人。”
“这是你俩之间的事,与咱俩之间并不影响,你说呢?” 陆一平这样安慰马小红。
马小红松了一口气道:“这就对了。秦良玉和你是一回事, 我和你又是另一回事。我比她近,我是你的红颜知己么!” 马小红先自格格笑起来,陆一平顿时百肠萦转,欢畅淋漓。
陆一平与马小红倾心交谈,直到夜深才依依而别。
陆一平找了一辆“的士”,先付了帐,告诉司机一定要平安把马小红送到东城新村,暗示自己已记下车牌号,司机满口答应。
马小红抓住陆一平的手,“哥,你真的很好,我家没安电话,过两天我到你单位找你,好吗?”
陆一平道:“好的。” 冲司机一摆手,让车开走了。
出租车走了,马小红仍回头摆手。
陆一平望着车影笑的舒心爽意,坐在栏杆上欢欢地吸了支烟,才想起该回去睡觉了。
一路走着,觉夜深天凉了,担心马小红那衣服单薄不知会冷否,下车可别感冒了呵!
陆一平一边走一边寻思马小红这个人,他知道,自己喜欢并爱上了这个无拘无束性格开放的疯丫头,但这仅仅是第二次见面,第一次正式来往,真的不好说, 刚才提说与秦良玉处对象,似没什么反应,不知她有无对象,而从分手那一刻, 分明可以感受到马小红那依依之情,刚才的惦念,绝不是一见钟情的那种欲望支配下的念想,是纯纯的关爱,象思念挂牵杜丽娜、史俊英一样的感情,应当认做是爱情的萌动。
马小红粗口不雅,这是她的缺点,但也是她的行为特色, 丝毫不影响她大放光彩为人质朴的一面。喜欢上她,这是第一步,然后再爱上她,这是由衷希望。 爱着的人,无须要求针针蔓蔓,只求对脾气对心思就行,互相关怀备至,没有挑剔, 只有谅解,既便是她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也应欣赏并宽容待之,否则,别说爱情, 就说谈恋爱,想与人家结婚,想要娶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得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9…7…9 14:53:12 本章字数:15605
谭凤与谭丽忘乎所以地在一家酒店里畅饮欢谈。 由于陆一平的话题敏感,姐俩都有意避开,谈起过去的往事。
谭凤一再说父母双亡,带谭丽的艰辛,并为谭丽所付出的苦心。
当然不须提之代价,谭丽也明白,但她坚信陆一平调她到华建并安排到招待处,不是与谭凤交易的结果,陆一平不是那种卑鄙的人,即使与姐姐有一层微妙并事实的性关系,也是男欢女爱。谭凤与陆一平的关系不言而喻,由于这层关系的存在,陆一平用这种方式向谭凤示好也是一方面,自己是受益者,不是拜交易所赐。
姐俩高兴,喝的有些过,回到家里,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已是早上六点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