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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象牙塔里的堕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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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
    一个人不管喝的多醉都会醒的。

    没有醉过的人呢?

    是不是就不会醒?

    我不知道,大学的自己是醉或是醒?

    但,大学几年,我都可以清清楚楚地把它回忆起来,明明白白……

    我,萧永明,一个土的掉渣的傻冒,却偏偏来到了这么一个物欲横流的城市;在这么一个思想狂飙的年代。当然,便免不了会要发生许许多多土的发霉的傻事……

    刚到大学时的我,心里只有那么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真真实实平平凡凡地做一个人,一个不再有别人约束,一个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的人。那时的自己,并不曾想过要打下一个象高中一样大大的江山来享受,也不曾想过要如何去出人头地、乌鸦变凤凰……

    可、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事,是我们不能计划也计划不来的。那、是一次习惯性的迟到,我从后门悄悄地溜进教室……

    “站住!”。

    我不知道,美女发飙该是怎么样的?但那次,我是在母狗般的汪汪尖叫声中从后门退出,再从前门走入。然后又是在饿狼般更加凶猛的尖叫声中,退了出来的。

    只是因为,我进门的时侯没有喊报告;只是因为,她那份“当之无愧”虚无飘渺的尊敬,在我这么一个土包子面前受到了威胁……

    从小害羞的我,在众多同学的注目礼下,窘迫异常,终至,手足无措……

    弓身弯腰,“报告!”,感觉到自己的不妥以后,我连忙直起了身子,手举齐眉,摆出一副敬礼的姿势……

    现在想来,那时自己的姿势简直经典到了只能用两个字形容的地步,那就是“猥啐”。

    那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一个地地道道的死三八……

    更可恨的是,她竟不顾本人早已双颊发烫、双脸绯红的感受,问到了我的名字。于是,“萧永明”便从我微颤的舌尖下,传到了她那双通风漏气的的招风大耳朵里,变成了“校友录?”

    〃校友录〃也成了我大学期间最早听过也最是经典的绰号。

    我想说的是,我并没有忘记了她,一个根本不配为人师表的渣滓。是她,使我这个本世纪以来继陈景润后最伟大的数学天才;只能在60分左右挣扎;是她,使那么一个有着优美弧度的积分符号,成了我一生一世的魔魇……

    很久以后的一天,大概她早已忘记了我,这个曾经让她无情地涂抹过那点可怜的自尊的土包子。那时,她正给我前面一位她看的起的得意门生答疑解惑,那足以令她自傲的肥臀高高的翘起,像是在向我宣示着什么……

    偷偷地写了张纸条“大众情人”,我轻轻的用胶水粘在了她衣服后面的下摆上,看着“大众情人”耻高气扬地在她肥臀上方迎风飘展,听着全班同学忍俊不禁的笑声,想到她惊慌失措地想知道自己到底什么地方引起了大家如此激烈反应的表情,也猜得到她回家之后发现自己衣服上“大众情人”后的感受……

    我恶毒的笑了……

    我敢发誓,那时的自己绝对不是为了哗众取宠。
2
    常常地想,我的生活变成像现在这般的荒诞不经,莫非也是拜那个三八老师直接与间接的赐予?

    不管情理上怎么说,时间上的完全吻合,足以使我完全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男人该负的责任。

    那次看起来浅薄的不能再浅的恶作剧,却彻彻底底地把我从小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那么一点点信仰连根拔起。虽然,那时自己所谓的信仰早已变的危危可岌。

    接下来;我想有义务给大家介绍一下大学四年将要与我同甘共苦,共处一室的三位兄弟!我想他们三个都是属于傻B级的人物;否则也不会和我这个超傻B的土包子;一起挥霍了大把大把的青春。

    老幺刘峰,绰号,“牛粪!”。四川本地人,长相属于短小精干的那种。据他自己说,这样可以节约地球空间。人小却鬼大,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后来成为系学生会骨干。大学期间最铁的几个哥们之一。

    老三王军军,飘洋越海从海南来的同胞,眉清目秀,皮肤白白,典型的那种秀才书生类的人物,却又是我班少有的热血青年。绰号,“奋青!”。后来进入校文学社,很快便受到该社社长的青睐,据说,还是位美女哦!

    大哥扬星云,内蒙人,188cm的个子;粗犷膘焊,一看就知道是从小饮马奶、喝羊尿长大的。据说;他那玩意与他身高实在不成比例;所以就有人暗里呼之为“小鸟!”;最后逐至公开化。

    不用说;老二;就是我了;中等个子;从小在青菜萝卜等绿色食品的孕育下,竭尽全力茁壮成长。最终定格为一个苗条的不知羡煞多少漂亮妹妹的身材。虽然长相怎看怎不是个样子,但却立志要找一个美女回来当老婆;也算是为了下一代着想吧!

    可惜;我们班够上美女级别的人又太少。像我这种档次的人;长相不雅固是原因之一;但没有充足的子弹却最终使我沦落到看着美女一个个的成为稀缺资源而无能为力的行列。当然,从我自身来说,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赶的上毛泽东他老人家的亲自启蒙点拔,受中国传统几千年的封建毒害过深,老是想着做一个什么鸟的谦谦君子,甚至还念着什么曾经沧海难为水等等无知的语录。

    既不得老师宠信;又不得美女偏爱的我,上课那有一点点的动力?于是,睡觉便成了理所当然。于是;逃课便成了习惯。

    小时候听说;上了大学之后上课便有了爱去不去的自由。上了大学才知道,那只是北大;清华等名校学生特有的殊权。

    相反的;像我们这种三流式的学校;逃课只能带来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后遗症。

    首先;期末考试;带课老师给你很低的平时成绩;低到刚刚够你挂的地步。本人曾有重修两门的纪录;都是50多分。其次;辅导员老师会找你谈心;让你写保证;最后必以记过和给你家里打电话作要挟。

    本人自认不是什么好人;甚或可以沦为老太太靠墙喝稀饭(卑鄙、无耻、下流)的那种;但特怕看到双亲那老眼含泪的悲壮……因此;有时也会屈服于辅导员老师的警告之下;心不甘情不愿的跑到教室去应差。

    大凡这种情况下;我们总是以谈天说地来抗议自己的无奈;谈美女;谈金钱;……
3
    很早以前就听说,大学期间除了上课时间外,男生与女生之间几乎没有交往的机会。自然,关系也就疏远了许多。

    这,正是我上大学以前一直都希冀的大学生活。

    可是,我的运气一向不怎么样的。那次也没例外。

    主要是因为我们班有了个母大虫的女班长,专横的说要国庆搞个什么活动,美其名曰让同学们增加认识、友谊什么的乱七八遭的东东。并说这是例行公事,每年新生都这样,还说每个人都得去。

    操TMD;她懂个鸟?她以为我们个个都像她那样SB的没有一点水准?其实,全班同学都心知肚明,她喜欢上了我们班从广西来的帅哥李靖,苦于没有机会表达爱慕之意。竟想假公济私,以牟己利。也不看看自己那副德性,还不如找块豆腐砸死、拿根粉丝吊死!更气愤的是,她竟自作主张的拟定了“作战”计划。上午去公园烧烤,晚上去KTV唱歌。

    且不说我们喜不喜欢这种活动,单说她凭什么自作主张毫不商量的拟下了这种百无聊赖的方案要我们执行?凭什么强迫我们都去?

    我虽然不算什么皇亲国戚,但至少曾经也属于贵族阶层一族的啊!操TNND十八代祖宗,她又算哪根葱哪瓣蒜了!

    请原谅我的无礼,我一直对权力欲望比较大的人有所不满,尤其是女同胞。

    于是,我这个落魄贵族是坚决的抗议,“不去!”

    牛粪也说他有同学要来,没有时间。

    对于恐龙班长的这种方案,奋青与小鸟不知也是自觉没有什么意思,还是因为我和牛粪二人的先人为主,反正很快也与我俩结成了统一战线,“不去!”。

    不得不说,母大虫的政治手腕确实厉害。不久,便把她的这次活动,提升到了政治的高度,系里领导对此表示十分支持。再在她自己的努力下,奋青终在母大虫的威逼利诱之下,屈膝变节。接着,小鸟、牛粪也纷纷出卖了我。平凡如我;又怎敢单触那母大虫女班的雌威,最后终于也屈服于母大虫的强权政治之下,硬是赴了那不爽之约。

    后来证明,母大虫女班长为人处事还不算太差。但,就是因为那一次的专横,我一直看她不顺眼,而且,根据牛顿惯性定律,估计今生将会一直如此。

    先是到公园吃烧烤。看的出来,他们玩的都很Happy,打牌、打麻将、玩那种幼稚园小朋友的游戏,兴趣高的不得了。那时,我就知道,大学四年,我将注定是个孤独者。

    晚上去KTV唱歌。说起唱歌,可以说我是属于特别喜欢音乐的那种,即使我从来不唱。

    但那次,听着他们破锣般的嚎叫,我无语了。更不幸的是,偏偏他们个个都是麦霸。拿起了麦克风,就不晓得该怎么放手。

    噪音指数百分百!

    或许,五音不全的我,唱歌还不如他们。但,我至少还算有点自知之明啊!

    唱的不好,我不怨他们。可跑出来折磨别人,就很明显,是他们的不对了。

    终于,我还是逃了。是被他们吓跑的……

    那时,我就决定以后再也不参加什么狗屁活动了。

    和我一起走的;还有一个叫岳勇的男生,浙江人;长着一副令人不敢恭维也不算太丑的尊容,唱歌极有气势,班里少有的歌手之一。和我一样,也是受不了他们的噪音折磨……

    那晚我俩灌了两瓶白酒。都喝大了,吐了满地……

    那时;我的心里有了那么一种空荡荡的沉寂,难受,撕心裂肺……

    我想起了她和她……

    爱过我的人与我爱过的人……
4
    …………

    也许谁也无心伤害对方

    只是注定要以悲剧收场

    明白自己无论如何感动

    终需忘了过去的时光

    …………

    她,苏琳。

    那时候的她娇柔又可爱。

    认识她,极大程度上是基于她那颗孩童间小小的同情之心而已。

    还记得;那是1992年的深秋时分,我是小学三年级。

    幼小的我当然不曾学过哲学中那所谓的适度原则,竟让顽皮给玩过了度。想来,我那野蛮而又粗暴的老师,也不懂的什么是适度。竟觉得理所当然又义不容辞地亲自把我头上仅有的那几根黄毛给瓜了个干干净净。

    做了光头和尚的我,想起家里老爸看到我将会是怎样一副狰狞的表情,竟是怎么也不敢回家!

    是她,用那双幼嫩的小手,陪我在野外挖地瓜、烧土豆,……

    记忆中,好象还烤焦了她的一只绣花鞋……

    那以后,我们就手拉着手一起去上学、做作业、过家家……

    虽免不了一些好事者无事生非的描述与夸大,但那时的我们,确不曾把对方看作是与自己不同的异性……

    小学毕业后,因为她爸爸的工作调动,她全家都要搬到市里去住。那时的我们,天真的以为,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相见了。

    她哭了;我也哭了……

    直到……

    初中三年,三年的时间并不长,但却足够我慢慢磨去心灵中苏琳刻下的那重沉沉的似爱却又非爱的痕迹……

    日子平平静静,好象所有的过去的与我没有丝毫关系。没有追求、没有欲望间,一不小心,我竟在进入高中的第一次考试中独占鳌头,一炮打响……

    那时候,我成了一个传奇……

    自然,我天才般的脑瓜吸引了不少异性的目光,其中不乏绝色……

    我想,前生,我是欠她的。否则,我不会选择了她,李雯,一个并不漂亮的女孩。那时,我就想,上天注定,我是要嫁给她的。我一定要嫁给她,……

    从此,我习惯了她的背影代替黑板的位置,习惯了她的笑容占据我的梦境,也习惯了快乐的时候和她分享,难过的时候找她诉说。然而那时的我,始终没有勇气说出,我要爱她一万年……

    但是,我知道,她是懂我的,就象我懂她一样……

    没有承诺、没有誓言,我们默默守护了对方三年。那年、高考结束,我们班只有一个上榜,不是我、也不是她……

    就在那段时间,苏琳回老家来办手续。考上了名牌大学的她,除了还是那么的可爱之外,更凭添了几分城市人的妩媚与迷人……

    一直到现在,我都觉得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孩!

    我请她吃饭,陪她逛街,带她办理各种手续,和她一起回忆小时的一切一切。有一天,看着身份证上她大大的头,我说,“照片上的你难看多了!”

    只见她,“哼!”的娇嗔一声,双眉微微上翘,双眼中似有那么一点点的什么。我的内心猛的一荡,看的出来,她还记得我,一直一直……

    那瞬间,她美极了。人世间所有的一切,在她那自然的一哼一翘间都是那么做作,那么苍白……

    那瞬间,我爱极了她……

    那时候,有个混帐王八旦,叫理智的家伙找上了我。提醒我,我终要嫁给我默默守护了三年的李雯的……

    过了几天,我送走了苏琳,也伤了她的心……

    又过了两月,李雯甩了我,义无返顾……

    …………

    原想与你爱到白发苍苍

    现在知道只是痴心妄想

    所有过去均已从此埋葬

    伤心事;不必再讲

    …………
5
    据说,那天晚上我们走了以后,牛粪居然还Niu了一把,竟然和我们班几近绝迹的单身美女之一王佩佩合唱了一首“知心爱人”。

    真NB!

    果然,不几天,牛粪就展开了对王佩佩的的追求攻坚战。用的是最古老的方式,为此,牛粪不惜用每天一个小炒、一杯可乐的代价贿赂奋青代为操盘书写情书。

    于是,便有了一封一封的情书狂轰乱炸般的飞向了美女王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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