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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流云剑-第100部分

小说: 流云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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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蔡州之行的所见所闻,让他第一次受到巨大打击,比当初被马明久打成重伤造成的伤害更大。

    毕竟锦衣卫供奉马明久竭尽全力的一刀,那不过是肉身伤害,最多也就是摧毁了经络,经过静养和潜修就可以复原。

    而这一次是心灵受到重创,虽然一切已经过去了,但他至今无法从那种惊骇、震撼、无助、绝望的情绪中脱离出来。

    逍遥子本身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杀手,所以他教出来的杀手注定不合格。

    一个真正的杀手,必然不需要分辨什么正义和邪恶,不需要询问合理不合理。而是心如铁石,视人命如儿戏,只要有人给钱就行。

    在这一点上,逍遥子当年自己没有做到,所以死得很惨。

    有其师必有其徒,这也是一定之规。

    逍遥子教出来的熊储,自然是一脉相承。

    所以熊储对于那种惨无人道的事情不能熟视无睹,所以现在同样也做不到心如铁石,无动于衷。

    因为做不到心如铁石,因为不能无动于衷,所以熊储的灵魂就被刺激了。

    他现在对任何事情都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仿佛一具行尸走肉,又仿佛变成了真正的孤魂野鬼。

    满脑子一团浆糊,熊储整个人迷迷糊糊,结果信马由缰从南阳西门出来,竟然回到了原来走过的老路上。

    等到他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鸡冠山脚下,这里是进入伏牛山的一条主要通道。

    上一次就是在这里和丐帮八袋弟子裘万山接头,然后就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差点把小命送在这里。

    自从在蔡州境内看到了好多不该看到的事情,熊储现在也不知道应该干什么,所以也没有加紧赶路的心情,因此决定到土地庙去看看,然后再做打算。

    世界上的事情总会出人意料,才会有“鬼使神差”出现。

    如果熊储不上山,而是从山脚下绕过去,那肯定屁事没有。

    可是他偏偏就上山了,而且偏偏他的听力和视力都很好。

    当一个人的听力和视力都很好的时候,麻烦就来了。

    现在,熊储就碰到了麻烦,天大的麻烦。

    首先就是熊储的听力经过这一次重伤之后,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比以前大幅上升。

    听力更加好了,就能够听到很远传来的声音。

    结果距离土地庙还很远的时候,熊储竟然听到了一个老熟人的声音。

    “崔大人,卑职带领小的们已经把伏牛山搜查遍了,但还是没有发现老供奉的踪迹。这都快两个月了,可能老供奉离开伏牛山了吧?”

    打死熊储都不会忘记,这是锦衣卫北镇司副指挥使陈鸿泰的声音。

    能够被陈鸿泰称作崔大人的,那只能是锦衣卫副指挥使崔应元。

    真的不是冤家不聚头。

    本来这个时候没有人发现熊储,如果他退下山去仍然没事儿。

    但是,陈鸿泰所说的“没有发现老供奉的踪迹”这几个字,仿佛具有极大魔力,把熊储紧紧吸引住了。

    熊储心里一清二楚,陈鸿泰口中的老供奉,肯定就是该死的马明久。

    如果不是自己被马明久打伤,后来就不会发生那么多变故,甚至让自己在床上躺了两个月。

    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就算了,关键是严二娘躺在自己身边,结果啥事儿都做不了。

    熊储心中暗恨:一切都是该死的马明久,这口气没完。

    “不行,寻找老供奉的踪迹是一回事,拿回龙鳞紫金刀才是最关键的。要知道,这口宝刀原本存放在内库,是九千岁的心爱之物。如果我们不带回京师,我根本没有办法交代,你知道吗?”

    “还有,龙鳞紫金刀身上有很多传说,想必你是知道的。一旦被那帮暴民得到了,就更加增添了他们妖言惑众的气焰。现在都指挥佥事许大人受伤了,还在洛阳疗伤。如果老供奉也不在的话,东厂那边肯定不会消停。”

    这是崔应元的声音,熊储自认没有听错。

    根据崔应元的说法,现在可以确定三点:

    首先,马明久没有返回京师,龙鳞紫金刀自然也没有回去。而龙鳞紫金刀是魏忠贤的心爱之物,属于能够妖言惑众的宝物。

    第二,崔应元判断马明久还在伏牛山里面,至少在伏牛山附近,所以一定要陈鸿泰继续寻找。

    第三,那个什么都指挥佥事许大人,应该就是许显纯。看来受伤不轻,已经不能压制东厂兴风作浪。

    熊储关心的是,马明久没有返回京师,究竟是因为伤势太重,还是另外有原因。

    如果马明久是因为伤势太重,不敢返回京师丢人现眼,那么这一次就是一个好机会。

    痛打落水狗,干掉马明久,出一口恶气!

    锦衣卫不断给自己增加麻烦,就应该给锦衣卫也找点麻烦出来。比如说不让龙鳞紫金刀回到京师,让魏忠贤这个九千岁三天吃不下饭,五天不能睡觉。

    反正现在自己也没事干,大家互相增加麻烦,谁也不欠谁的,这才公平合理。

    熊储原本稀里糊涂的大脑,一瞬间开始高速运转起来。

    自己此前身受重伤,在别人看来已经就差不多了,几乎是两只脚都已经踏进阎罗殿。

    既然如此,现在别人应该不会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这比较符合杀手的原则。

    小不忍则乱大谋。

    作为一个杀手,最忌讳节外生枝。

    既然要给人家增加麻烦,那就要越大越好。

    现在找陈鸿泰和崔应元的麻烦并不是明智之举,虽然熊储认为在他的暗杀之下,极有可能干掉崔应元和陈鸿泰之间的某一个人。

    不过,陈鸿泰带来的锦衣卫高手有十多人,在大白天估计很难轻松脱身。

    如果被缠住了,就不是自己给别人找麻烦,而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再说了,锦衣卫又不是只有崔应元和陈鸿泰。你杀了两个人又如何?很可能马上就过来二十个陈鸿泰,简直杀不胜杀。

    尽快找到该死的马明久才是当务之急,熊储做出决定的同时,就已经开始慢慢向后退去。

    用了两天时间,并且尽量避免被陈鸿泰和他的手下发现,熊储已经把能够想到的地方都搜查了一遍,马明久踪影皆无。

    上一次自己和马明久打斗的附近,没有;上一次自己差点儿被烧死的地方,没有。

    也就是说,伏牛山东面能够藏人的地方,没有马明久。

    现在是六月天,什么肉食类的干粮都不能带,所以熊储身上只有干硬的大锅盔。

    两天都没有找到丝毫线索,熊储也啃了两天干硬的大锅盔,喝了一肚子的山溪凉水,他终于冷静下来了。

    自己一时间热血上头,做事太莽撞了,实在是有欠考虑。

    肯定忽略了什么重要线索,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现在必须好好想想,看看自己究竟忽略了什么地方。

    假如马明久真的是因为受伤过重不敢回去,那么他就要找地方养伤,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

    左肩胛被自己一剑刺穿了,这个伤势虽然不小,但是两个月时间应该不会影响行动了。只要马明久回到京师,找到高明的大夫驳接筋骨,还是能够恢复的。

    这个伤势,不是马明久没有返回京师的理由,应该还有其它原因。

    劳宫穴。

    自己的第一剑,刺穿了马明久左掌的劳宫穴,让他的化血腐骨掌废了。

    想到了这个可能性,熊储一下子来了精神。

    如果马明久要重修化血腐骨掌,就不能在深山里面,而是应该在人口比较密集的村镇,daizhuonongchangshangdaxue/

    带着农场上大学最新章节只有那里才能找到足够多的青壮人头。

    伏牛山的西面是绵延不尽的大山,除了鬼以外不可能有人。

    伏牛山北面、东面人虽然有人,但是造反大军就在百里开外,青壮早跑了。

    马明久要想尽快搜集到足够多的人头来练功,唯一可去的地方,应该就是伏牛山的南面。

    想到了这种可能性,熊储随即离开伏牛山南下,当天晚上就到了上一次遇到衡山派弟子的太平镇。

    虽然不能说太平镇就一定能够找到线索,但是有一个具体的目标,总比大海捞针强得多。

    太平镇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

    虽然闹得沸沸扬扬的伏牛山寻宝已经告于段落,但是却给南来北往的客商增添了数不尽的饭后谈资。只要你发挥超人的想象力,就可以编出说不完的话题。

    不过人们目前所谈的话题并不是伏牛山大战,而是神秘莫测的狐妖转世。

    熊储认为这都是无稽之谈,根本不想听下去。

    辛苦了三天之后,熊储好不容易吃到了一顿热饭,他也没有心情听那些胡编滥造的小道消息。

    店小二根据熊储的吩咐,带着满脸的疑问给呼雷豹的精料里面增加了三斤烧刀子,外加五斤牛肉末。

    这家客栈,就是上一次发现吴圣昊的那一家,就在太平镇的正中间。既不是最豪华,也不是最寒酸。

    熊储的伤势并没全好,所以他吃饭以后,好好泡了一个热水澡,祛除了数天以来的疲劳,开始盘坐在床上打坐。

    把上清心法运行一个大周天,需要三个时辰。

    这是每天的必修功课,也是尽快把武功恢复到巅峰状态的唯一办法。

    鸡叫头遍,熊储刚刚结束上清心法修炼准备睡觉,却突然发现一道白影从窗前闪过。K  





0157、目标是我

    捣练石生灵,虔诚拜紫星;

    香烟酬水市,礼部到门庭;

    倩女忧剑气,臣郎移镜屏;

    山中留幻影,世上忆娉婷。

    一首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的五律诗,不过是无聊的骚客吟咏狐仙之作。用来打发那些同样无聊的光阴,倒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反正笔墨纸砚也要不了几个小钱,用来打发时间也是闲得无聊的骚客们家常便饭,不写白不写。

    但是,如果三更半夜,外面伸手不见五指,四野寂静无声之际,你恰好碰到一个无聊的人,竟然在你的窗外把这一首五律诗吟唱出来,而且唱得犹如鬼哭狼嚎,恨天撞地,那就不是无聊,而是非常无聊。

    熊储并不是一个喜欢无聊的人,所以他也不喜欢那些很无聊的人。

    尤其是对那些无聊的人专门跑到自己面前,采用非常无聊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无聊,熊储一向深恶痛绝。

    熊储宁愿睡觉,也不愿意让别人发现自己其实也很无聊。

    但是现在已经把上清心法修炼完成,正是睡觉的好时辰,却听见无聊的人在外面无聊地哀嚎,熊储根本无法睡觉,于是就变得更加无聊起来。

    不仅仅熊储无法睡觉,整个太平镇都无法睡觉。

    当一个镇子都无法睡觉的时候,就会有好多无聊的人跑出来看热闹。

    世上其实并没有热闹,但是想看热闹的人多了,于是就有了说不尽的热闹。

    太平镇的夜晚,往常其实很少有热闹。

    可今天突然有好多人跑出来想看热闹,于是就变得非常热闹。

    当熊储以为今晚必定非常热闹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没有热闹。

    当熊储发现已经没有热闹的时候,他才知道真正的热闹还没开始。

    或者说第一波热闹已经结束,第二波热闹还没开始。

    因为熊储穿窗而出的一瞬间,就发现街道上躺满了尸体。

    无头尸体横七竖八,浓烈的血腥气冲天而起,让熊储又一次浑身打冷颤。

    看热闹和想制造热闹的人,全部都死了。

    因为他们的头颅已经不在自己肩上,而在另外一个人手中。

    头发绑在一起拧在左手中,一大堆滴着鲜血的头颅就这么拧着,仿佛拧着一堆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是一个披头散发的家伙,一身白袍从头罩到脚,在黑夜中显得诡异阴森,仿佛传说中的牛头马面。

    但是,这个鬼一样的家伙,右手里面提着的一口宝刀,正是龙鳞紫金刀,从而暴露了他的身份。

    “马明久,不要藏头露尾了。原来最近四处流传的狐仙传说,就是你在暗中捣鬼杀人。”

    熊储的声音很平淡,没有丝毫起伏。至少在别人听来,他的声音非常平和。

    但是,站在街心的熊储,身上的白色披风正在无风自动,左肋下的青釭剑偶尔还会有一丝轻鸣。

    “被你看出来了,那又怎么样?咱家乃是朝廷命官,怎么可能胡乱杀人?这都是一帮暴徒,一心想颠覆九千岁和皇上的基业,不杀留着干什么?”

    熊储的语气仍然平和:“原来他们是暴徒,我还以为他们这些走南闯北做生意,含辛茹苦赚点小钱的人都是良民。这么看来,你是除暴安良的大英雄了?”

    马明久阴阴的一笑:“咱家是不是大英雄,那要九千岁和皇上来评论,岂容你这个杀手来置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杀手,除了卑鄙无耻偷袭以外,就是为拿钱而杀人。竟然不辞辛苦跑到太平镇一本正经充英雄,你当咱家是瞎子,没发现你吗?”

    “哼哼,想把自己打扮成一个见义勇为的侠客吗?我呸!你坏了咱家的掌功,这些人就是为你而死。咱家需要三十六颗头颅重修掌功,现在已经三十五颗,唯一欠缺一个药引子,就是专门给你留着的。”

    熊储突然发现自己前几天浑浑噩噩,已经犯了极大的错误。

    马明久肯定积愤在心,一直在暗中跟踪自己。因为自己对四周的动静没有放在心上,所以没有发现。

    上一次在黄河渡口的河神庙,那是因为有陈鸿泰、崔应元他们帮忙,所以能够一下子凑齐三十六颗人头。

    这一次没有人帮忙,所以马明久四处散播关于狐仙的传说,就是要引起人们的好奇心,然后慢慢集中一批喜欢探听奇闻八卦之徒到太平镇,这样就能够一次得到三十六颗新鲜的头颅。

    难怪他用古怪的腔调唱那么一首原本韵味悠长的五律,敢情他就是让别人一听就觉得古怪,然后自动跑出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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