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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倾城妩-第14部分

小说: 倾城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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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否是江湖骗子了。
  
  拿到金子的孟妩本来就心情好,高桑这一夸赞,心里受用极了,于是杏眼一眯,小嘴一咧笑嘿嘿地道:“谬赞了!若少了大哥陪同,孟妩连城主的门都恐进不去了……高大哥,这金子也有你的份,取些吧。”
  
  金子固然重要,但人情更重要。孟妩向来信奉这一条“天下没有免费的人情,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不然,以后谁还会来帮你!”
  
  孟妩抓了一把金子朝高桑递了过去。
  
  很显然孟妩是还人情,不想欠人。趁现在主动权在手中,可以选择用金子还,若是欠人欠久了,主动权便在别人手中,到时人家想叫你怎么还你就得怎么还。
  
  高桑浓眉一扬,双手环抱着剑,并不接过金子,原本爽朗的笑容瞬间僵在脸容上,“阿妩,不认大哥了吗!?”
  
  痛心而失望……
  
  这样子让孟妩不由地自形惭愧起来,不由地觉得自己竟是一身的铜臭味……
  
  “非……并非如此,我……我只是想着如何谢过大哥。” 孟妩都不敢与高桑对视了,生怕那双坦诚的眼睛会让她自我蔑视。
  
  然后沉默了下来。
  
  “妩弟,不如烹些菜肴让为兄大啖一日。”最终还是高桑先打破了沉默。
  
  “使得!使得!”孟妩心中一暖,瞬间展开了笑颜,将鞭一挥抽打在驴臀上,笑盈盈清叱一句,“咄!驴儿快跑,我要予兄长烹调美味也。”
  
  




☆、第十九章 巧言得百金(2)

  小河如一枚镜子,清澈见底,河里的游鱼、水草和石子均一清二楚呈现出来。
  
  几位乡间童子光着腚猫着腰摸着水底的鱼。
  
  小河的浅滩淤泥间埋有许多的田螺,孟妩使了几枚刀币让几位正在河边摸鱼子的童子摸了些上来。
  
  那时候,没有人认识到田螺是可以食的,以为这东西是有毒的,童子们摸了许多田螺。
  
  “这也可食?”高桑张大着嘴,蹲了下来看着孟妩用骨针将雪白的螺肉从壳里一个个的挑了出来。
  
  “听闻此物有毒,食不得。”
  
  “谁言有毒!?此乃田螺,肉质鲜嫩,乃上佳美味。”
  
  “当真!?”高桑有些怀疑,开玩笑,一直被人说是有毒的东西,怎敢随便下口,美味重要,性命更为重要。
  
  孟妩已然将螺肉用野猪油炒好,肉香扑鼻,只可惜这年代没有辣椒,只有多放几片姜和几管野葱,再加了糙酒去腥。饶是这样,高桑也止不住自己的口水,手中的箸悬在这碗螺肉上空犹豫着。
  
  “不敢食。”孟妩含笑激道,举起箸自夹一箸送入嘴,嚼了嚼,眯着眼吸了吸鼻子道“美味极了。”
  
  真得是好'TXT小说下载:。。'久没吃过螺肉了……
  
  高桑见孟妩运箸如风;,陶碗中的螺肉迅速少了,顾不着有毒,忙迅速下箸,毕竟是剑师,下箸精准而迅速。
  
  “哧” 孟妩笑了,眼睛弯得如月芽儿一般。
  
  原本专注着碗中螺肉的高桑转眸朝孟妩看了过去,神情一僵,微微一怔,耳垂微不可见得红了一下,有些仓皇地忙将眼眸调转回碗中,手中的箸却缓了下来。
  
  莫不是自己真得欢喜上了这女扮男装的小儿了……
  
  若是得知高桑此刻很闷骚的心思,孟妩定会骇然。
  
  “高大哥,明日陪我面见边城城主。”孟妩丝毫没有察觉到高桑的心思。
  
  “喏。”高桑应了,却心思电转。
  
  第二日,孟妩和高桑以丘城城主使臣的名义求见了边城城主。
  
  毫无意外,边城城主召见了他们。
  
  “城主大人,丘城使臣向君求河中之水。”孟妩朝边城主叉手行礼道。
  
  坐在上位的边城城主抬了抬眼皮,无视他人,傲慢地道:“不予,边城需也……为何又要予尔城焉。”
  
  “老孔雀。”孟妩心里暗骂了一句这傲娇无比的边城主,脸上却不动声色地依旧带着一丝很职业化的微笑。
  
  “君错矣!今不放水予人,丘城反富也,不久令其民皆种麦,麦耐旱,无需多水,他日毕丰……君欲害之,不若放水,害其不复种麦,皆种稻也。他日,若君想害丘城便易也,待其皆种稻后,再阻水源,此后则丘城上下皆受命于君矣。”
  
  此话便是怂恿边城城主只要放水,让丘城放心的皆种水稻后,那么边城城主便可利用水源随时掌握着丘城的经济命脉。
  
  而且煽动性极强。
  
  可以如此轻易的掌握一城的经济,此话一出,不要说边城城主,就连一边的高桑忍不住心动。
  
  边城城主整个身子顿时直立起来,眼光一闪,极为动容,“善!大善!“
  
  不日,小河的水直泻而下,河水注入了丘城的两岸稻田,在河水奔腾入境的那一刻,丘城的人们喜出望外地狂呼起来。
  
  这一刻,孟妩孟贤士,被丘城的百姓们铭记在心中,以至于后来,赵国丘城乃成就为孟妩堀起根源的群众基础。
  
  而此时的孟妩因此得到了一百金,六十金来自丘城城主,另四十金却是边城城主赠金而得。
  
  不但得金,还得两位城主的招纳。
  
  “我是个人物了。”孟妩抚摸了一遍又一遍眼前这些闪闪发光叫“金子”的宝贝,满足的呻吟道。
  
  高桑突然间消失了,一如他出现时般突然,“是个神龙不见尾的人物。”孟妩总结性的评价。
  
  天下没有无不散的筵席!她该走了!考虑再三,接受了丘城城主的招揽,准备离开公子穿的南下韩国都城新郑的队伍。
  
  此番回来,是舍不得留在公子穿车队里的酸菜坛子和坛子里的几片酸菜。
  
  不是吝啬,好歹也是个财物。
  
  孟妩躲在公子穿他们所在的下塌处属于她的一间土屋里将坛子的仅剩的几片酸菜捞出嚼巴嚼巴地吃掉,然后将金分成两份,一份放在包袱里,另一份仔细包好便放入酸菜坛子中。
  
  然后又想了想,又从包袱里取出五金,一金夹在束发里,两金分缝在身上所穿麻衣的两边衣襟的内缝里,最后两金便分别缝入腰带里。
  
  然后又在麻衣外缝了一处口袋,专放一些刀币。
  
  一切准备就绪,孟妩挎上包袱抱上酸菜坛子,贼兮兮探头探脑的准备来一个不告而别。
  
  不是不想光明正大的潇洒地炒了公子穿Boss的鱿鱼,实在是有心理负担,公子穿那强大的气场总是让她怯怯。
  
  要让她开诚公布地面对着不怒自威的公子穿来一句“呵!穿老板,我要跳槽了,不侍候了啊!”还真是小生怕怕。
  
  就这样包袱款款的很顺利的走到街市。
  
  孟妩东张西望,就想找着一家车马行。
  
  虽然只有一天的路程,也不想靠着两条腿走着去,怎么说咱也是富人了。
  
  “小贼,看我不剁了汝之十指喂了狗。”一阵怒吼骤然在街面上响起。
  
  “嗖”的一下,一个瘦小的身影迎头撺了过来。
  
  挟着一阵风撺了过来。
  
  “哐” 孟妩的肩膀被人狠狠的撞了一下,一个踉呛,手中抱着的陶坛给撞落在地,脆响一声,摔个粉碎。
  
  酸水四溅,陶坛的碎片四处激飞,坛子里的那包金包一起随之滚露出来。
  
  还好金包捆得结实,没有摔散。
  
  顾不得想太多,孟妩忙弯下腰想拾起金包。
  
  臂弯一阵锐痛,突然被人大力一扯,几乎要脱臼。
  
  痛得孟妩一阵咝咝直抽气。
  
  “呀!”等她反应过来,臂弯上缀着的包袱被那该死的小贼扯掉了。
  
  竟敢太岁头上动土!抢钱抢到警察头上来了!
  
  身为曾经的警察被这种不入流的古代小毛贼抢了两次,真是丢尽了前世所有警察的脸。
  
  “贼娃子,哪里逃。”孟妩奋起直追。
  
  气都要跑岔了,这破身子实在是没用,追一个小贼都追不上。
  
  那小贼拐入一个地形如蛛网般的贫民窟,七拐八歪窜了几下,最后连影子都没有了。
  
  孟妩大喘着气停了下来,恨铁不成钢的瞧了瞧自己的小短腿,想了想当年一米七的英姿飒爽,实在是没有可比性。
  
  算了!还好自己留了几手,将金子分开几处来放了。
  
  “糟糕!“孟妩哀鸣一声;连掐死自己的心都有了,那藏放在酸菜坛子的金子……
  
  忙后转,使劲的往回跑,心里不断地祈祷着满天的神佛千万要保佑着她的金子不要被人捡着了,就是被人捡着了,也希望是被拾金不昧的好心人捡着了,且附加蹲在原地等着主人回来认领。
  
  感谢路过此地的各路神仙!金包还在!
  
  孟妩远远地就瞄着了那只金包依旧躺在原地。却忽视了一旁蹲着守金子的好心人。
  
  弯腰探手,刚挨着金包。
  
  “慢着!” 突然从旁斜伸一臂将孟妩的爪子一挡……
  
  “这位大哥,这确是……我……我的……”
  
  原本边搓手边笑着抬头朝来人解释的孟妩顿时如见着鬼一般。
  
  “太……太巧了……狐……狐狸,啊不……狐贤士……”的确是太巧了,拾着她金子的好心人竟是那个桃花眼。
  
  桃花眼眨了眨,眸中微透而出的讽意有一种让孟妩抓狂的感觉。
  
  狐釜懒洋洋地站了起来,张嘴就打了哈欠,尔后唇角一翘,双臂便环胸一抱,“孟小儿,让我好等!”
  
  孟妩有点心虚,左顾右盼,闪烁着目光不敢正视狐釜,毕竟自己是在没有向主家辞工就偷偷溜号的。特别在这个特别在意“信”字的时代,被主家的人当场抓包,是很没脸没皮的事,换句话说你还要不要干贤士这一行很有前途的职业了。
  
  “公子要前往新郑,车驾已备,还不速随我归队出发。” 狐釜不让孟妩有任何辩解的机会,拉着孟妩的小手就走。
  
  “我的金子。”孟妩还没来得及捡起金子,就被人拉着跑,当下就急了,使劲一挣就想回头弯腰捡金子。
  
  狐釜大皱眉头,耐定性子等着。
  
  就这样孟妩一手抱着金包,一手被人拖着跑路。
  
  “叮咚,叮咚”阵阵琴声时而急骤如雨时而如溪水般汩汩而流,急骤如雨时如山岳在眼前拨地而起,瀑水一泻千里,隐透霸气。汩汩而流时却似溪水勇流入海,蛰伏而不甘平静。
  
  正危襟坐在琴身旁的公子穿,指尖不停的上下圆转,或拂或挑,一气呵成。
  
  半晌,琴声渐弱,仿佛一切就此山岳成形、东归入海。
  
  又一拂,收势如风,堪堪完毕,公子穿收势立身于车上,扶着车桅仰望碧空,谓然一叹,却又淡然如菊。
  
  “此儿已归,可使人查其这几日究竟有何作为乎。”
  
  “诺!已明。”
  
  尔后,公子穿细细听完旁者的禀报,神色如初,淡淡地道:“如此,纵横之术,堪可一用。”
  




☆、第二十章 招纳

  孟妩归队后,一直想着辞别。可是主家就是不给机会,每次好不容易鼓着勇气跑到公子穿的车驾前,公子穿要么避而不见,要么避而不谈。
  
  人家是主家就是不放你走,就如同在前世某单位上班一般,你想辞职跳槽到一家更适合你的单位,然现单位的人家领导就是硬扣着你的档案不放行。好吧!不要档案也行,强行辞职,那恭喜你一个没档案的,除非到那种不在乎你没档案的私人企业,还有一些前途,但你肖想到其他的国有单位上班了,公务员这一很有前途的职业肯定没你的戏了,因为没有档案,等于黑户,人家国营单位哪敢收你。
  
  同理,既然你想永远好好当一员很有前途的贤士,除了那种天灾人祸不得已的情况下,若是没有旧主的推荐信,若是让人抓包到处宣扬你是位弃主不忠的人,在贤士这一职业中,你的前途一定会晦暗不明的。因为在这礼乐崩坏的年代,人们更加无比注重“信义”,若你连起码的道德水准都没达到,那哪能称得上贤能之士。当然,也有哪种表里不一假贤士,但是人家毕竟表面上是贤士,你连表面都没有,被旧主被世人定义为不忠不信之人,那你只有一生背着这个污点,很难再有发展了。
  
  然而这些都是狐釜有意无意地让孟妩明白了这世间的道理。
  
  这让明白过来的孟妩即庆幸又无奈。
  
  庆幸的是自己幸好没有走成,无奈的是自己找不到主家向主家光明正大的辞职。
  
  路越走越远,如此遥远,自己孤身一人回到丘城,似乎不可能了,也太麻烦了,孟妩渐渐绝了改换门庭投奔于丘城城主的念头了。
  
  其实在哪里干也一样,只要让主家认识到你是个人才并想重用你就成了。
  
  对!就是那种存在感。当你在一个公司一个单位上班,自我感觉不再是那种可有可无的职工,而是一下子突然成为那种自我感觉很有存在感的职工,那你绝对不会再想着要跳槽了。
  
  公子穿似乎开始知道有她这个人的存在了。
  
  这日,公子穿终于召见了她。
  
  此时,众人已至新郑且安顿于驿馆宅间。
  
  孟妩心绪不宁地立在公子穿所居的主屋门口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很不争气的还是心口蹦蹦。
  
  “进来。”公子穿那清淡的声音隐透一丝威压。
  
  孟妩硬着头皮推门走了进去。
  
  刚刚站稳来不及抬头,那道熟悉而极富磁性的男声从上位上传来:“孟妩。”
  
  “诺。”
  
  “且抬头让吾一观。”
  
  “诺。”孟妩应声缓缓抬头。
  
  目光皎皎如波正对视着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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