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是狗女人是猫-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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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逛边说,就知道了三试的不同。我是传统审稿,张曼是电脑审稿。后来才知道,别人也不一样,第一个我很讨厌的那个人是约稿,类似业务员一样,专和本市作家联系,他之前干过,手里有很多作家的联系方式。杜山算是破格录取,之前他和各种企业打交道,写一些和广告打擦边球的文案,诸如房产、医药、汽车等,他进了广告部。
在小饭馆吃饭时,我和张曼一前一后接到了报社打来的电话,我们过了,后天上班。
两个在城市挣扎着讨生活的小女子,都开心地大叫,抱在一起原地蹦了三圈。
张曼兴奋地对端菜过来地老板娘说:我们找到工作了。
老板娘笑着说:你这一叫客人都吓跑了!我该失业了!
对于这么好地消息。通天以意想不到地方式表示庆祝。他爬在地上当马。让我骑上。满屋乱爬。
辞职是一件开心地事。结束一段旅程。另一段旅程地开始。
经历了很多辞职。这次最是印象深刻。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喜欢享受生活。所以开地咖啡馆。一年地收益不是很多。但很稳定。这么一个老板怎么会难为我。听说我找到了理想中地工作。很高兴。我都没有开口说工资地事。他主动把工资全都结清。还多给了两百。对于经历了很多次辞职。并且在索要工资时屡屡被克扣和拖欠地我来说。这么顺利地拿到工资当然让我感动。
除了通天。我没有抱过任何男人,这次我很反常。
我没有叫老板,我说:哥我想抱抱你!老板很开心。站起来抱住我,轻轻拍拍我的后背,说:干什么都无所谓!开心就好!临终的时候一想到一辈子都是开心地,你绝对不会遗憾地离开!以后多来看看店里的伙伴!
巫咪是个开朗的女孩,她说她只在姥姥去世的时候哭过,老丫你走了,我想哭,你知道我们虽然短暂的友谊有多深厚了吧!你要是不来看我,我绝对要把报社烧掉!
话还没说完。巫咪的眼泪就下来了,害得我也陪着哭。
男人对待离别都显得很洒脱,刘晓生神神秘秘地塞给我一个鼓鼓囊囊的纸袋,趴在我耳朵边小声说:老板刚进的哥伦比亚咖啡豆,黑咖啡那种,可贵呢!想我们时就嚼一粒,提神醒脑加思念!
明天就要变成职业女性了,都市中传说的白领。可往自己身上一瞧,怎么看都不顺眼。除了脸略显成熟外,身上还像刚毕业时地样子。这可不行,必须焕然一新,有个新面貌面对新生活新工作。
昨天在报社,见过里面的女编辑,一身职业套装英姿飒爽,很是羡慕。
用了一下午,咬了一下牙,狠了一下心。今生第一次买这么贵的衣服。七百八。仿名牌地挎包可不能少,夜市里才二十五。这身打扮在镜子里扭来扭去地看。臭美了半天。
明天就要上班了,兴奋得睡不着觉。
哼,我不睡你还想睡!我把天弄醒,他说干什么?我说没事儿!他说没事儿干嘛叫醒我?我说没事儿就是没事儿!他说你狠!我投降还不行吗!我耍无赖地说,投降也不行!没事儿就是没事儿!哈哈!
后悔了!把他弄得越来越精神,反过来被他“欺负”了。
初升的太阳没有我起得早,当斑驳的阳光从梧桐树枝叶间洒下来时,我已经在买豆浆油条了。
报社离家很远,可不能走着去,作为职业女性,我也很自然地选择了公交车代步。披肩发,职业套装,第一次感觉到来自不同方向的注视,很是受用,但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一路的景致在好心情的感染下,显得分外和谐,身边的乘客一个个都很可爱。窗外吹来的晨风,如同天的手,温柔地爱抚我地脸,轻拂我的秀发。
早啊!我跟门卫打招呼。门卫是个中年人,前几天复试时见过,此时见到,很亲切。可能复试那天见过的所有的人,今天看到都会觉得亲切吧。
早!来上班啦!门卫笑着回答。
正是上班的时候,一起进楼的人很多,见过的就打招呼,没见过的就笑着点头,看着顺眼的也打招呼。报社大楼是座仿欧式建筑,共四层,大约建于七十年代初,因为紧邻城市地脸…………市政府,就精心改造过,所以都过去三十多年了,也看不出丝毫破败和老旧。里面的布局中西结合,类似教室一样的房间一间接一间,但都很宽敞,每间里都有半人高的隔断隔开很多小的办公区域。每个小隔间里都有张办公桌一台电脑一把转椅,所有桌子上都堆着高度不同的书籍稿件,还有一些办公文具等。不知道我要坐哪里!
因为我是新人,最主要的是我没有工作经验。被主编安排在新成立的文学部稿件组,职位编辑,负责成堆的稿件。培训期七天,试用期半年,如表现合格,可以提前转正。培训期后才有工资。试用期间待遇略比正式工低点有限,各种待遇津贴保险公积金都有。我这美呀!别提了。
工资地高低真是和工作量成正比,大堆地稿件要看,不停地看,吃饭时候也在看,一天都在看,一天要看几百封,头都大了。还好,文学类的稿件和新闻类广告类不同。不用太赶,被选中地稿件一般在一周内发表。之前的文学版一周只上报一次,扩版后增到三天。分别是每周的二四六。但我是新人,并且在漫长的试用期,不能像老人那样很悠闲地看稿,我必须要快还要保质保量。一星期下来,我基本已经适应。
来稿量很大时,我都把稿子带回家,吃过饭就看,会熬夜到凌晨。
天很心疼,总不停叨叨。“睡吧比比!”“会熬坏身体地!”“小心眼睛!”“你看你又驼背了”“再不睡我陪你熬了啊!说到做到”。通常情况下最后一句话很管用,因为他关心我,我更关心他,说实话,最近我真的把他疏忽了,连最起码的拥抱都少了。而他总微笑着看我看稿件,傻傻地为我做晚饭,还有午饭。本来很懒的他,因为我工作的瞎忙也变得勤快起来。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全都一并承担。都说事业男人背后有个贤内助,而我背后也是个贤夫君。
每天都是一个内容,重复重复再重复,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我逐渐迷失,在心里,爱情和天不再是第一位,而让位给工作。人对得到的总不去珍惜。我也是。更糟糕的是,我还没有发现。
通天的房子是座老楼。隔音很差,夜深人不静,各种噪音总是不断传来。最近隔壁新搬来地刚有了孩子,半夜总哭,一哭就会招来楼下的狗叫,狗一叫附近楼里的狗都跟着叫,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心静不下来,稿子根本看不下去,睡眠不好,第二天不精神。想了很久,为了工作和半年试用期,我下定了决心,跟天说我要搬回小旅馆,离报社还近,最主要是静,适合看稿子。
通天呆呆地看了我很久,没有说话,我知道他一定很难受,我没有勇气看他地眼睛,只能难过地低头。
周日,我休息。起得很早,默默地收拾我的家当,今天我要搬回小旅馆,通天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没有帮忙。我知道他的意思,他要是帮忙,就会加快我离开的时间,那一刻,心好难受,手却很无情地没有停止动作。
曾经看过一句话,说男人的世界很广阔,包含事业、朋友、家,而女人的世界却只有家。可为什么我的世界却与这句话截然相反?我不知道!我知道天很难受,但我想象不出我对他到底有多重要。
天终于说话了,是下了很大勇气才说的吧!我感觉的出来。
他说:天还很早呢!等下午我送你回去!
我犹豫,没有勇气看他。
他又说:好吗?
我没有点头,只是手停止了动作,任大编织袋地口敞着。
我没有想到天会这么高兴,只因为我又可以在这多呆一天吗?
他又是那样说了一句“等着比比!”,说完就跑出门去。
天说他不喜欢所有人都把英语的宝贝(baby叫的那么雷同,他为我独创了宝贝的代名词…………比比。
我是不是很自私?他出去的空,接着又开始收拾东西。
天出去是为我买菜,他想给我做顿好吃的,回来的时候两手已经满了,还有条鱼。
一上午的时间里,他不让我帮忙,自己一个人在厨房洗洗切切,我连在厨房门口看他的勇气都没有了,有那么一刻,心里很难受地冒出一个很心痛地想法:我是不是会失去他。
有些反常,那顿饭他做地一点也不咸,咸淡适口,他说他第一次炖鱼,没想到很成功。
而我第一次同居,却很失败,不是因为他不合格,是因为我的自私。
我曾很不经意地对他说过一句话:你什么都好!就是太穷了!
我不知道这时候已经给了天很深的伤害。
那天他送我回小旅馆,我忙着往外拿东西,好一会才注意到,他已经把地拖得干干净净,站在一边看我。
我很难受,默默地走过去,靠在他怀里,哭了。
他却安慰我,说:别熬夜太晚!我不在你身边好好照顾自己!下了班我还去接你!羊肉串还是微辣的吧!
是狠心还是不想让自己难受?我没有送他出门。
一抹眼泪,我又“心安理得”地看稿子。
不知不觉,有些东西就丢了,你却未曾发觉。
108章 原谅我
离开了天,一身价值七百八的职业女性套装给了自己很独立很果敢的假象,从前“受苦受难”的日子正在远离,仿佛在恍惚间从一个阶级爬升到了另一个阶级,很享受,绝不想再回去了。
丫丫你看,我的LV包怎么样?正品,朋友从香港给带的!张曼肩挎着一个精致的咖啡色提包向我兴奋地展示。好像女孩的虚荣心更喜欢向同性展示。
恩!不错!我笑着赞叹。但没有拿来摸摸皮料质地,如果摸了,我想自己可能会把刚买的地摊货扔掉,暂时我还可以控制自己的虚荣心。
下班干什么去?找男朋友浪漫吗?张曼边说着,边拉过一把转椅坐上去。
你呢?我淡淡地说。
不知为什么,自打搬离了通天的住处后,我突然不想见他,已经有段时间没见到他了。他总会给我打电话,天天在楼下等我下班,像从前一样,只不过我的工作地点换了,对他来说可能一样,我却感觉天壤之别。
我!瞎逛呗!张曼淡淡道。手里捏着个曲别针,正往直了掰,说着话眼睛看着手里的曲别针。
你男朋友呢?不是如火如荼的吗?怎么蔫了?闹别扭了?
你们谈多久了?张曼抬眼问。
想了想,我说:快半年了吧!那还好!我这儿都快三年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关系一下子就淡了!可能都太了解对方了吧!从前那种激情没了!也不是没了,就是不浓了!这就是三年之痒吧!你有这种感觉吗?对了!你才半年!估计还热乎着呢!是吧!张曼说,说完一个苦笑。
手里的信封撕了一半,停住了。三年之痒?天哪!我和天才半年就已经有这种感觉了!我不敢继续往下想了!
哎!男人!离了男人你不能活啦!真是地!快忙你地稿子吧!我赶她走。
张曼地小嫩手到底把曲别针弄直了。像完成了一件大事般如释负重。会心地笑了。把小铁丝投到笔筒里。歪着头盯我看了几秒。正色道:我可以离开男人。但不能离开感情!如果每天只为了工作而活。又为了转移郁闷悲伤地注意力而工作。那我还不如出家呢!
说完话。张曼一转椅子。掉了个身走了。我怎么感觉这话是跟我说地呢!
自己一个人地小屋子。什么时候回去都是一个人。那还不如加班呢!我已经习惯加班地生活了。正像张曼说地。我可能是在转移某种因素地注意力才加班地吧。
已经成条件反射了。一加班我就怕电话响。特别是通天打来地电话。刚开始还好。说些甜甜蜜蜜地话。说得多了久了就不想说了。烦了么?我也说不清楚!现在好像在逃避一样。之前那些甜蜜地片段想都不敢去想。怕难受。久了又都习惯了。所有地种种。都习惯了。都麻木了。就不想再面对。逃避可能是唯一地辩解。
我为通天地执着难受。因为我不够执着。我每天都能在三楼地窗口看到他地身影。拿着给我买地羊肉串和鸡柳。那些他从前接我下班时买地小吃。我现在都不敢吃了。一看到就会想到从前。为什么会这样!我不知道!
电话还是很准时地响了,心很难受地悸动着。
天的声音,很温柔地从话筒里传来:喂!丫吗?我是天!还不下班?羊肉串都凉了!
还在忙。你自己回家吧!今晚回小旅馆睡!再见宝贝儿!
挂了电话,握着拳,我拼命忍着泪。
两个小时后,天才走,我才敢下楼回家,已经近午夜十二点了。
有时候会突然想,世界上会不会只有我一个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生巨变!怪不得人已经能把宇宙研究得几乎明了,却总也搞不清自己的由来。
生活进入所谓地正轨后。就成了一条直线,没风没浪没波没澜没欢没笑没烦没恼,我已经适应了,是不是有些可怕,我竟连可怕都不觉得了。有一种感觉,我们可能已经结束了。
某一个我根本不在乎的明媚早晨,很少响的手机响了,让我一愣。显示地是陌生号码,因为没有名字显示。
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喂哪位?
你猜猜!一个极其熟悉的女声带着可以想象得到的笑音传来。
没有猜。知道是程宝宝。自打有了手机,她的声音是在手机里出现最多的人。仅次于通讯台里的“暂时无法接通”。
程宝宝变化很大,更加男性化了。小平头,墨镜,镶钻耳钉,紧身夹克,摩托车。
她看到我,上下打量了半天,说出了我对她的心里评价:你变化很大!
我像一个偷了通天心的贼,偷了却又不敢见他,急着想走的时候,就从报社后门偷偷溜走。
程宝宝已经等在外面了,像个小太保一样靠在胡同地墙上,一只脚朝后蹬着墙,嘴里叼着烟,眼镜挂在胸口的链子上。
摩托车载着我们奔向道路的尽头,风驰电掣,动的不能动的都在飞速后退。坐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