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千秋-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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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僧被我抛到了半路上,因为我希望马能跑快点。要不是时间紧迫,我没准会阉了这个淫僧,反正我只是说不伤他性命,割了他的命根子死不了人,否则宫里的太监岂不是没活路了。不过,从疾驰的马上摔下去料想也不轻,搞不好伤了他的椎骨落个半身不遂,最好干脆不能行人事,也算是替他断了红尘俗念,有利于出家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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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跑了多久,马已经累的口吐白沫。商文柏轻轻地说了一句:“已经到姆布桑的地盘了,他们应该不会追来了。”
眼前还是看不到尽头的荒原。也许是天黑,暮色限制了我的视野。
拍拍马背,我低叹:“你走吧,虽然我讨厌你的主人,但跟你没关系。”
商文柏淡淡的微笑:“不怕马匹泄露行踪?”
“泄不泄露已经无所谓了,没理由再逼着这匹马作无谓的牺牲。”我又不是嗜血成狂,杀马有瘾。白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已经摇摇欲坠,刚刚的急行军让他伤口再次崩裂,雪白的汗巾上,鲜血不断掩盖着殷红的血迹。
我扶着他走进一个废弃的帐篷,大概是牧羊人的临时居所,牧草还没返绿,牧羊人也没有住在这里。帐篷里还算干净,最妙的是居然还有个铜壶。没等我赞叹,商文柏就晕了过去,我勉强把他扶坐起来,以免压到伤口。我在他面前晕过三回,这次终于轮到他了。虽然这次他还是代我晕的。
好在逃跑时火石没有丢掉,我支起火堆,简陋的帐篷里顿时温暖起来,草草检查了一下新伤,好在刀口并不深,止血不会很困难。忙完这一切,我出去取水。借着月色,我在水边寻到了几株可以止血的草药,可惜时令尚早,它们也只是刚刚冒出点嫩芽而已。时间不允许我再挑三拣四,他的伤口必须立刻止血。我用清水给他清洗好伤口,将捣烂的草药敷在上面,细细地包扎好伤口。嫌他的上衣碍事,我干脆剥掉了那件长衫。患者的身材好坏与医生毫无关系,尽管说起来有点奇怪,可是眼前这个半裸的美男在我看来跟浸泡在福尔马林液里的标本真的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小腹和背上的伤口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没有胶带,实在是不好包扎,思索再三,只好包成木乃伊式。
该做手术了。我轻轻吸了一口气,背上的箭必须尽快取出来。他已经被我包扎伤口时痛醒过来,我递给他准备好的湿布。
“咬在嘴里,免得崩到牙齿。”
他依言做了。商文柏不仅是个好大夫,也是个懂得配合医生的好病人。
洗净的小藏刀放在火上烤消毒,一个时辰前,它还是把凶刃,现在它是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手术刀。刀者,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它倒成了最好的诠释。
刀划在他背部的肌肉上,他一阵痉挛。我低声道歉:“对不起,我没能找到麻醉药。”如果有株曼佗罗就好了。
他轻轻地摇头,示意我继续手术。其实就算他疼的哭爹喊娘,我也得继续下刀,为医最忌讳的就是看见病人痛苦就下不了手。
所以医生都有几分冷酷,这既是看惯了生死,神经麻木了,也是职业本身的需要。
他的手紧紧的攥着身下的破毛毯,背上沁出一粒粒细密的汗珠。我的额头也是大汗淋漓,熊熊燃烧的火焰让帐篷里温度陡升,几乎是暮春的气温了。手尽量稳着不颤抖,我下意识的咬住嘴唇,低声提醒:“我拔箭了。”
我咬咬牙,用力将箭头拔了出来,三角形的箭头上粘着斑斑的血迹,被黑色的铁一映,成了殷红色。他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哼声,虚脱般向右边倒下,我连忙扶住。箭伤因为创口小,反倒几乎没流血,我给他敷上了点草药包扎好,扶他躺了下来。商文柏一声闷哼,身体痉挛着弓起来。伤口虽深,好在创面不大,几乎没有什么血流出来,《三国演义》中记载关羽在华佗为他刮骨疗伤之际,谈笑自如,风云不变。那是事实,不过,他服了麻沸散。任何正常人都不会对疼痛无动于衷的。
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叫过一声疼,可是额头上不断冒出的冷汗已经足以说明一切。我手足无措地蹲在一旁,不时用热水搓过的汗巾擦着他额头上的汗;一个学习了六年西医的国家重点大学的研究生在没有任何现代医疗设施的情况下,还不如一个赤脚医生。早知道有今天,当年我就该学中医,也不至于如此狼狈。我心急如焚,恨不得挨这一箭的人是我自己。从来不愿意自己成为别人的负担,可惜时至今日,还是免不了连累别人,司嘉洛,你做人还真够失败的。无声的苦笑不自觉地浮上了嘴角。
“嘉洛,唱首歌吧。”商文柏虽然痛得冷汗淋漓,脸上的笑容依然温和亲切。
“唱歌?”我讶然,旋即点了点头,“你想听什么歌。”如果能有事情转移他的注意力,他感受到的疼痛就会减轻一些。
“那次你在山洞唱歌,你的声音很好听的。”他略微活动了一下脖子,头转到正对我的方向,眼睛鼓励地看着我,仿佛在无声地招呼我:“唱吧。”
我愣了愣,随口哼起了《白月光》。这是我跟轩分手后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听的一首歌,我伴随着歌声寂寞地流干了所有可能流在人前的眼泪。我以为现在再次唱起这首歌,我会忍不住落泪,没想到眼睛涩涩的毫无水雾,只是心口还会钝钝的疼,一抽一抽的,所以歌唱的有点破碎,断断续续的不成曲调。
“白月光 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 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 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 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 在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 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 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 追不回原谅
你是我 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 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 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 无法释放
白月光 在天涯的两端 越隐瞒 越觉得孤单
擦不干 回忆理的泪光 路太长 怎么补偿
你是我 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 又忍不住回想
想流亡 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 无法释放
白月光 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 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 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 却在生长”
是不是不去回想,疼痛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慢慢遗忘,好象伤痕从来都不曾存在。
商文柏已经沉沉的睡着了,睡眠是一剂最好的安神镇痛药。我给火堆加了点木料,又拨弄了两下,等它烧的旺旺的,起身出帐。
月光如水,漂洗着草原上的血腥味,空气中只有春草刚刚冒头时特有的清香,混着初春的寒气,令人精神为之一振。远处的黑影似山峦又似古木,伟岸高耸。中学时学的最糟糕的一门课就是地理,所以对于高原上的植被特点,我的印象十分模糊,姑且就假设草原上有高大的乔木吧。那么高,也许已经生长了数百乃至上千年了,人生苦短,只有无情的草木山石才是时间的唯一见证。
我们都是罪人,我们都被判了死刑,但都有一个不定期的缓刑期,然后我们所在的地方就不再有我们了。我们只是生命长河中的过客,无所谓永恒,更无所谓不朽。
初春夜晚的寒气袭人,等到我惊觉过来时,才发现已经在外面待了太久,指间冰凉发僵,腿脚也冻麻木了。剁剁脚,往双手呵了口气,我赶紧回到帐内,已经有一个重伤患者了,我再感冒发烧倒下去,我们俩真的会病死在这人迹罕至的荒原上的。好不容易才从卓嘎手里逃出来,一天的自由空气还没有呼吸就曝尸荒原作秃鹫的腹中餐,想想就心有不甘。
火光下,他的脸苍白而平静,就象中世纪的欧洲贵族一样,惨白没有血色。我轻声喟叹,本来躺在这里的人应该是我,他替我承受了这番劫难。而我只能看着他在睡梦中继续痛苦,却无能为力。商文柏,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我跟你只是萍水相逢而已,居然舍命相救,是古人素来侠肝义胆还是你慈悲为怀惯了。
火堆上铜罐里的水已经腾腾的冒起白汽,恍惚回到几个月前,同样的火堆,同样的热水,只是地点不同,医生和病人的身份也互换了。
我用湿布裹着把手,将壶从火堆上方取了下来放在新汲的湖水里快速降温。为了防止感冒,我得多喝点热水。感觉温度差不多了,我咕咕地喝了一大气水,从遇上狼群到被卓嘎的人马追上直至现在,我滴水未沾,粒米未进,饿倒不觉着,就是渴的挺厉害的。
向左走向右走
“咔嚓嚓——”晴朗的夜空中忽然劈过一道雪白的闪电,那么亮,连皎洁的明月都黯然失色 。
我惊讶的跑出去,看着夜空电闪雷鸣。明明还没有到西秦的雨季。
我又惊又喜,老天爷终于想起我这个被遗忘在异时空的倒霉鬼了。我赶紧哆哆嗦嗦的收拾东西,神啊,幸好我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包袱还好好的。我感激的抬头,却意外看见了商文柏苍白失血的脸。
他的嘴唇已经龟裂,唇色苍白。我用干净的布蘸了些凉好的开水,轻轻擦拭他的嘴唇,却惊讶地发现他的喉头并没有如我所想的孱动,这时我才注意到他鼻息灼热,试试额头,烫的吓人。他居然已经烧到吞咽反射都消失了的地步,我又惊又乱,最不愿意看到的状况终于发生了,他的伤口已经发炎了。
“别管他,赶紧回去,这次不走,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家。”理智第一个跳出来说话。
“见死不救太不厚道了,何况人家还救过你的命。”良心和道义苏醒过来,立刻反驳理智。
“非得回去吗?回去干什么,继续忍受孤单和寂廖?”不知哪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疑惑,但旋即被理智和情感的争吵给吞没。
“立刻走!”
“不能见死不救!”
“好了,不许再吵!”我捧着脑袋怒吼,“头都快炸开了。”
也许是害怕失去我这个载体,理智和情感立刻识相的噤声。
“走人也要有代步工具,靠我两条腿,走到天亮也回不了穿越点。”我哭,没事我干嘛学人家当好人,把马急急忙忙的拍走了。何况胡狼还带着大队人马在我通往穿越点的道路上候着,我现在轻举妄动岂不是自投罗网。
胡狼,你要是害的本姑娘滞留在异时空,我就诅咒你此生想什么没什么。
我郁闷的朝天空大喊大叫:“喂!老天爷,事不过三,下次你挑个好点的时机通知我走。”真是心有不甘。
我叹了口气走向商文柏,拎好毛巾敷在他额头上。
物理降温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他的鼻息依然灼热,脸色苍白近乎透明,嘴唇煞白,宛如风雨中摇摇欲坠的栀子花瓣。湿布从他的额头不断吸走热量,仿佛随之被带走的是他的生命。我很清楚,他的体温必须马上控制住,否则他难逃此劫。只是……我除了束手无撤地站在那里一遍遍地为他擦拭身体竟什么也做不到。
我想起生平第一次参与抢救病人,刚刚开始在医院120急救中心实习的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如花的生命消逝,再也不复存在。那是一个患有先天性复杂心脏病的少女,她的各项生命指标在我们的注视下回归于零。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我还是无法忘记她苍白的脸和泛紫的嘴唇。
跳动的火光下,他的脸惨白如纸,火光在上面镀上了一层诡异的金色,栀子花瓣般苍白柔美的嘴唇微微张着,似乎欲说还休。仿佛涅盘的凤凰,是生命最后的绚烂,一如在漆黑的夜空中绽放的烟花,极致的美丽过后,只剩下无边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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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可以死掉,我不允许悲剧一再发生。
洁白的药瓶是天使的羽翅,然而只有一个人可以到达天堂。救他还是自我救赎,两个只能活一个;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但是我没有时间前思后顾,先吃饭还是先救人,冷漠者如我也会选择后者。
车到山前必有路,少一颗阿司匹林我未必就一定滞留在这个架空的时空。
不敢让他多吃,我倒了粒药在手中。
白色的药片放在我的掌心,就象是祭祀时洁白的羔羊,我银牙一咬,跪在他的头旁边。支起他的上身,右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左手把药放进他的嘴中,迅速喝了口水立刻注入他的嘴里。既然他无法自行完成吞咽,我就充当一回点滴帮他服下药物吧。舌头卷住药片直抵他的喉口,强行将药物送下,注入他口腔中的水帮忙将药片顺利送进了食道,一片药终于喂完了。
我轻轻将他的上身放下,又帮他拭去了唇角流下的水。火堆静静的燃烧着,不时发出木材的劈啪声,空气中缓缓地流动着夜色的寂静。仿佛有一种酸楚的甜蜜在心底萦绕。
相当香艳的喂药方式,当然不是在医学院的课堂上学会的,也不是在医院实习时由老医生言传身教的,更不是我自己的发明创造,冷漠者如我没有这个天赋。
曾经有一个人这样子治好了我不肯吃药的坏习惯,从那天起,他开始逐步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清醒地看着自己在他温柔的目光中一点点的沉沦,直到迷失自己。
爱,是一个相互驯服的过程,只是被驯服的只有我一个。
“吃药好不好。”轩端着水杯,极力劝服我吞下他手里的药。
望着那黑色的药丸,我畏惧地向后缩了缩,坚定地摇头,绝对不要喝。
“不苦的,眼睛一闭就咽下去了。”他谆谆善诱,“你是医生,怎么生病还不吃药呢。”
“我不要吃药。”我耍赖,胡搅蛮缠,反正我不要吃药,宁愿打针也坚决不要吃药。
“好嘉洛,不吃药病怎么能好了。”他还是好脾气地哄我,杯里的蜜糖水已经快凉透了,可是我丝毫不为所动。
我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尽情展现病人可怜兮兮的样子。
他低叹:“真是个宝贝,好,乖宝贝,只要你吃药,我什么都答应你。”
下决心签定城下之盟。嘿嘿,诸如他每天必须打三通以上问候电话,我备考时坚决不能烦我(不能烦我的定义是不经过我的批准就不可以开口说话),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争执,他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后来考虑到人是感觉动物,一个小时很难冷静,经过他的再三